博览群书2004年第03期-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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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发,句法、调法,一一从自己胸中流出,此真新奇也。”又云:“其间有佳处,亦有疵处,佳处自不必言,即疵处亦多本色独造语。”黄先生无意之间恰与前人相契合,他的八方阅历,他的剑胆琴心,他的通达与天真,他的调和与不调和,都派上了用场。而那据说月始于襁褓时代的梨园情结,则更让他的文章里总弥漫着戏的味道,俗音雅韵,红檀板,铁琵琶,两厢呼应,各自生情。
那些戏可能是西皮流水,却夹杂着吴侬软语,有点川剧的绮丽诡谲,也有昆腔的曲高和寡,间或还能冒出一声费加罗的咏叹调。都是折子戏,长长短短,闪闪回回,意在截取人生片段。但见台上,生旦净末丑,神仙老虎狗,手眼身法步,你未唱罢,我已登场。又加上布景变幻,灯光摇曳,真是有人生如戏,戏人人生的感觉。
这人生的戏哪有个完呢,总听得见余音绕梁,总看得见丰姿绰约,总触得到二目传神……黄公双手合十,临风寄怀,惟愿心香缕缕为天下知己同享。晚生遥祝黄公此情不老,多加餐饭,更添锦绣文章。 此情可待成追忆,哪怕当时已惘然。
从圣徒到先知
■ 止 庵
可以用两个词来形容奥威尔:一是“圣徒”,指这个人;一是“先知”,因为他写了《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后一方面,读过那两本书才能明白;前一方面,则是《奥威尔传》所描述的。对我们来说,奥威尔首先是先知,其次才是圣徒。从这个意义上讲,不读或没有读懂《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不足以真正理解他;作为“第一本利用彼特,戴维森所编巨著《奥威尔全集》中丰富的文学及文献资料写出的奥威尔传记”,可能有助于此种理解。
作者写这部传记,目的之一是试图在圣徒奥威尔与先知奥威尔之间建立某种联系。奥威尔成为圣徒,也许只是成为先知的代价而已——他弃绝一些东西,或者说,坚持一些东西,从而获得另外一些东西:“从本质上说,奥威尔的一生由一系列不合情理,有时危及生命的决定所组成。他加入缅甸警察而不是上大学;在巴黎洗盘子和在英国流浪,而不是干好一份职业;在沃灵顿村种菜和开一间小铺子,而不是鼓励爱琳完成学位。他刚结婚就去了西班牙,与无望取胜的无政府主义者并肩作战,并鼓励爱琳在战时去巴塞罗那,从而让她也遇到生命危险。他在德军空袭期间搬到伦敦住,而所有别的人都在争取离开;在病得很重时自寻绝路地在朱拉岛居住。所有这些冒险之举,都出自其内心需求,即抛开过上幸福日子的机会。但他选择的生活为其艺术提供了严肃的素材。”这足以解释奥威尔如何写出先前几种著作,如《巴黎伦敦落魄记》、《通往威冈码头之路》和《向加泰罗西亚致敬》等;但是尚且不能据此推论,他将成为《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的作者。其间另有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也就是说,从圣徒到先知既非顺理成章,更非一蹴而就。大概从生平层面人手——如同《奥威尔传》所做的那样——无法说明这一问题,需得另辟蹊径才行。
称奥威尔为先知,为圣徒,都有可能受到质疑:前者太过玄虚,后者未免简单。《奥威尔传》好就好在并不简单;换句话说,写出了奥威尔之为圣徒,而不是将其圣徒化。说来“圣徒”只是对人的看法,而看法可以不止一种。另外换个角度,譬如视之为一段生平历程,并非业已完成、载人史册的形象,结论或许就不一样。作者说:“奥威尔从来未能——也许从未想过——解决他难以 捉摸的性格中的矛盾之处:伊顿毕业的无产者,反殖民主义的警察,中产阶级流浪汉,保守派无政府主义者,批评左派的左派,作风严谨的私通者,和气的独断专行者。”就内容而言,与前引“从本质上说”云云并无根本区别,说法却有所不同。
如果再进一步,把他当成需要与之打交道的一个人,感觉或许又不一样。譬如:“约翰·莫里斯是少数几个不喜欢奥威尔的人,不觉得他有友善的一面。莫里斯说他的眼睛结合了‘仁慈和狂热’,他强调了奥威尔身上被其瘦削身形强化的圣徒的、牺牲性的一面,那将成为奥威尔传奇的重要部分:‘奥威尔总让我想起沙特尔大教堂正面那些人像:他又高又瘦的身材有种受苦的哥特式特点。他经常笑,但不笑时,他那有皱纹的脸庞让人想起一个石头所刻、风化得很厉害的中世纪圣徒那颜色灰白的苦行形象。”’凡此种种,正是此书作为一部传记,丰富结实之处。不仅展现了奥威尔的各个侧面,而且是在不同距离上予以展现。所谓“圣徒”,其实是个渐行渐远的角色。然而上述三段话中,似乎又以莫里斯一番描述,最接近于我们心目中那位《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的作者。圣徒使人钦佩,而先知令人敬畏。
我第一次读《一九八四》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动物农场》则还要晚一点儿。记得读《动物农场》时,每每联想到早年读过的《联共(布)党史》。当下很感懊丧:假若起先到手的是这一本,而不是那一本,自己或许能明白得早一点儿罢。现在想来倒也未必,因为没有当初的一“反”,也就没有后来的一“正”。读过《奥威尔传》就知道,他也经历过类似的一“反”一“正”;区别之处在于,他的转变比任何人都来得彻底。奥威尔因此而成为先知。
至于《一九八四》,中文本出版是在 1985年——此版封底还印有“内部发行”字样——可谓应运而生,再早也不可能。至少对我来说,在“一九八四年”已经过去之后,一时也还不能充分理解奥威尔这本写于1948年的书。这里,“一九八四”当然并非确指,此前此后的人们,都有可能生活其中;“1948〃却是实在的,作者置身该处,注视着世界的未来。而我作为《一九八四》的读者,与作者隔着〃1948~1984〃。迄今我不过是跨越这一间隔,走向奥威尔而已。
记得《孟子》中,“先知先觉”系针对“后知后觉”而言;这也可以引《奥威尔传》中一段话作为佐证:“苏联于一九九一年垮台后,关于奥威尔对极权主义国家具有洞察力的理解,俄罗斯哲学家格里高利·波莫兰茨重复了切斯瓦夫·米沃什于一九五三年说过的话:人们在首次读到《一九八四》时,发现在伊顿公学和殖民地缅甸接受教育的奥威尔比任何人更了解我们这个时代的灵魂或无灵魂的特点。”在波兰人米沃什的话中,钦佩之余,多少有所不平:既在某一时间之前,又在某一空间之外,奥威尔何以能够洞察一切,甚至预知一切。相比之下,身为“一九八四”的亲历者,“人们”却只能“发现”奥威尔,或者通过奥威尔“发现”什么。俄国人波莫兰茨大概也这么想。而我也这么想。在“后知后觉”看来,“先知先觉”大率如此。
也许生平线索之外,还有一条思想线索;它基于前者,却是独立存在。对此奥威尔在《我为何写作》——此文写在《动物农场》完成之后,《一九八四》写作之初——中有所揭示:“西班牙内战和1936年至1937年间发生的事件改变了态势,此后我就知道我的立场如何。1936年以来,我所写的每一行严肃作品都是直接或间接反对极权主义,支持我所理解的民主社会主义。”这里明确了一个时间点;奥威尔之为先知,乃 是由此起步,至《一九八四》问世,遂告完成。然而“此后我就知道”,到底语焉不详;不妨回过头来看《奥威尔传》所述:“雷诺兹也强调了他的幻灭感和低沉情绪:‘是个现实主义者,他身上找不到一点令狂热者为显然无望的事业满怀希望工作的那种神秘性。奥威尔已经透过他疲惫的双眼看透这个世界……在他看来,很多有关的人们及我们在其中生活的时代的有趣之处,都不过显示了两者的总体堕落。”’这已经很像是莫里斯所描述的那个奥威尔了。
雷金纳德·雷诺兹说他“看透这个世界”,此语最可留意。不过这里形容的是刚刚在西班牙大难不死的奥威尔;而他真正做到“看透”,还要花上将近十年工夫,要等写完《动物农场》,把一应现实问题清算完毕之后。有两种“看透”:一是明察现在,一是洞彻未来,正好分别用来说《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动物农场》是“现在之书”,《一九八四》是“未来之书”。但是没有《动物农场》打底子,也就没有《一九八四》,两本书自可视为一个整体。对奥威尔来说,从“动物农场”到“一九八四”,倒是顺理成章,一蹴而就。
《一九八四》出版之后,奥威尔在给联合汽车公司工人F.A·亨生的信中说:“我并不相信我在书中所描述的社会必定会到来,但是,我相信某些与其相似的事情可能会发生。我还相信,极权主义思想已经在每一个地方的知识分子心中扎下了根,我试图从这些极权主义思想出发,通过逻辑推理,引出其发展下去的必然结果。”雷诺兹所谓“看透”,即落实于“通过逻辑推理,引出其发展下去的必然结果”。这就是奥威尔何以写出《一九八四》,何以在这一问题上,相对于世上同时和此后所有“后知后觉”,惟独他是“先知先觉”的原因所在。当别人仅仅注意到某种现象,抑或视而不见,甚至故意回护时,奥威尔把握住了最本质的东西。关键在于,他所反对的对象永远不会背离自己这一逻辑,只能据此继续发展;而他不仅将其去向看在眼里,还对所要到达之处了如指掌。正因为如此,我们称之为先知。面对这个世界,先知说出的是最终结论。《一九八四》是一部“终极之书”。
奥威尔置身历史的一端,告诉我们另外一端的情景。他先写出将要发生的一切,继而大家如同他笔下的温斯顿、茱莉娅、奥布兰、帕森斯和其他人物那样,去活或者去死。话说至此,顺便提到《奥威尔传》的一番议论:“奥威尔说他想‘将世界向某个方向推动,改变人们将努力实现的那种社会的概念’。在关于狄更斯的论文中,他说‘从他的每页作品上,人们都能看出一种认识,即 社会根子上某处出了毛病’,然而也能看出‘完全缺少任何建设性意见’。《一九八四》也缺少一种积极观点,因为小说中的每个人到最后都背叛了别人,帕森斯的孩子背叛了父亲,查林顿和后来的奥布兰背叛了温斯顿,温斯顿又背叛了茱莉娅。”米兰·昆德拉在《被背叛的遗嘱》中也有类似看法。这显然是误解;因为《一九八四》描写的不是世界的某一阶段,而是最终结局。这是一部“到此为止”的书。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希冀看到的一切都将被消灭殆尽,除非另辟一个方向——与此完全不同的开端,完全不同的结局。而这正是奥威尔写《一九八四》的目的。可以说他是从根本上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至于狄更斯,虽然奥威尔对他情有独钟,自己却并不是另一个狄更斯。
如此说来,《一九八四》有别于世间所有小说——包括同为“反乌托邦三部曲”的《我们》和《美妙的新世界》;而写了《一九八四》的奥威尔,也有别于世间所有作家。当然换个角度看,也不妨把他纳入某一谱系。《奥威尔传》说:“《一九八四》描写人们被困于一个世界上,在那里,独立自主的思想和逃脱的希望都不可能存在,这将其与弗朗茨·卡夫卡笔下可怕的寓言和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对苏联劳改营的描写联系了起来。”就奥威尔所反对的对象的“对象”——《一九八四》中的温斯顿或茱莉娅——的感受而言,的确有如置身于卡夫卡或索尔仁尼琴笔下人物的境遇之中。然而奥威尔既不是卡夫卡,也不是索尔仁尼琴。他未曾达到《古拉格群岛》那般深厚;虽然因“试图从这些极权主义思想出发,通过逻辑推理,引出其发展下去的必然结果”而实现的深刻,并不亚于索尔仁尼琴。同样,正因为奥威尔“看透这个世界”,《一九八四》中除了那个神秘莫测,永远注视着所有人的“老大哥”外,其余一切都显得过于清晰,缺乏笼罩着卡夫卡的世界的莫名与荒诞之感。卡夫卡和索尔仁尼琴写的都是个人感受;而对奥威尔来说,已经不存在什么个人问题了,——正因为如此,《一九八四》一度拟取名为“最后一个欧洲人”。作为“终极之书”,势必省略某些东西。
也许在奥威尔看来,自己别有使命。在《我为何写作》中,他强调了这一点。奥威尔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不回避那个其实我们谁都无法回避的问题。他必须对这个世界负责,必须把所看到的和所想到的一切——这里最重要的,莫过于前述对于极权主义的逻辑的把握——及时地讲出来。用《孟子》的话说,就是“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如《奥威尔传》所述,奥威尔显然有意活成圣徒,其实他更立志成为先知。“创作《一九八四》实际上要了奥威尔的命,”假若不写《一九八四》,奥威尔死不瞑目。
奥威尔说:“回头看看我的全部作品,我看到在我缺乏政治目的时,写出来的书总一无例外地没有生气,蜕化成华丽不实的段落、无意义的句子和装饰性形容词,而且总的说来,是自欺欺人之作。”这与他的使命感显然是一致的。然而正在这一点上,不免受到另外一类作者,譬如写作目的并非如此明确的作者的质疑。尽管他同时又说:“过去全部十年中,我最想做的,就是将政治性写作变成一种艺术。”还是把奥威尔及其《动物农场》、《一九八四》视为一种单独的、必不可少的存在为宜。对于《一九八四》,我不同意昆德拉所说:“奥威尔的小说的流毒在于,它将一种现实无可挽回地缩小在它纯政治的范围内,而且只局限在这一范围的否定面上。”我觉得奥威尔是把“通过逻辑推理”所“引出”的那个“必然结果”,写到了最充实和最透彻的程度。也就是说,在他笔下,“政治”成了“现实”,谈不 上“缩小”或“局限”。无可否认,这是一部政治小说。在承认《一九八四》的确“将政治性写作变成一种艺术”的同时,不必在它与其他写作目的完全不同的作品之间一比高下。
我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具体看法,其实也就是奥威尔的看法;就这一方面而言,他对我的影响超过其他任何一位作家。虽然我并未写过像他那样的作品。但是不妨直截了当地说,奥威尔代表一切将他视为这个世界的先知的人,包括我在内,写了《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如前所述,先知所陈述的是最后意见;这就意味着,在同一方向上已经不可能有人说得更深刻,甚至不可能说得更多。奥威尔是直达本质的,而我们通常只局限于现象。那些自以为超越了奥威尔的,往往反而从他的立场有所退步。我们读他的书,真正明白他的意思,胜过一切言辞。
(《奥威尔传》,杰弗里·迈耶斯著,孙忠旭译,东方出版社2003年11月出版;《一九八四·动物农场》,乔治·奥威尔著,董乐山、傅惟慈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4月出版;《奥威尔文集》,董乐山等译,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年6月出版;《奥威尔书信集》,甘险峰译,贵州人民出版社 2001年10月出版)
讲述基督教神学的故事
■ 王晓朝
在我个人研究基督教的过程中,有这么两本史学类的中文译著对我的帮助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