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西夏史-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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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蕃职理解为专门给党项人设立的蕃官蕃职,因为只有党项人才能担
任,所以叫做“专授蕃职”,按照这种理解,就很自然地得出了两套官
制两个系统的结论。另一种把“蕃职”,理解为“由党项人担任的官职,
(但)以蕃号命名”②。结果得出了一套官制,一个系统的结论。但两种
理解显然以第二种比较正确和科学。因为从全文的内容看,吴广成只说
官分文武班,并未明确指出其官分为汉官和蕃官两套官制。我们如把“专
授蕃职”理解为只有党项人才能担任的蕃官蕃职,则与史实不符。因为
西夏的蕃官蕃职并非只有党项人才能担任。如公元1054 年(夏福圣承道
四年,宋嘉祐元年)西夏派遣到宋朝的告哀使者是祖儒嵬名聿则和庆唐
徐舜卿,其中庆唐为蕃号官称。徐舜卿为汉人,说明蕃官并非党项人所
专授。同时,党项人可以兼任汉官。如党项人嵬名济乃任夏西南都统。
西南都统为汉官。党项人可以兼任汉官以及汉人也可以担任蕃官的史
实,说明了“蕃官”为党项人的“专授蕃职”的不可信,表明蕃官与汉
官本是一套官职两种名称罢了。
第二,西夏的一些蕃官如领卢等明显是汉官的党项语音译。史载:
“夏人遣使入贡,僭汉官移文于州,称其国中官曰枢密,(程)
戡止令称副使不以官,称枢密曰“领卢”,方许之”①。
这里“领卢”就是枢密的西夏语音译。
第三,作为研究西夏的基本史料,如李焘的《长编》、《辽史·西
夏外纪》、《金史·西夏纪》都只说“官分文武班”,并未说官分蕃官、
汉官两个系统。
第四,西夏仁宗仁孝时,党项人骨勒茂才所著《蕃汉合时掌中珠·人
事门》记载西夏官制时,仅罗列了一套汉官,并未记载汉官之外,还有
一套蕃官。既然当代人记载当代人之事没有留下蕃官的记录,那么,蕃
官作为一套与汉官并列而存的官制,显然是不大可能的。
第五,西夏与辽、金同为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按理在他们的交往
中,西夏派往辽、金的使者应该出现蕃号官名,但西夏蕃官却不见于《辽
史》和《金史》的记载。
第六,在夏宋交往过程中,西夏使者并非自始至终都用蕃号官称。
这种蕃号官称,据《宋史·夏国传》的记载最早出现于公元1042 年(夏
天授礼法延祚五年,宋庆历二年)。但到公元1099 年(宋哲宗元符二年,
① 蔡美彪等著:《中国通史》第6 册,第四章《西夏兴亡》;吴天墀:《西夏史稿》增订本,第201—202
页。
② 钟侃等著:《西夏简史》,第二章第一节。
① 《宋史》卷292,《程戡传》。
夏永安元年)乾顺亲政之后,西夏蕃官不再出现于汉文的记载①。
当然,关于“蕃号”官称,是一个不易搞清楚的问题。到目前为止,
除了少数几个知道它的含义外,大部分至今很难作出解释。其中有些虽
是汉官的党项语音译,有的则不一定是严格的官职称谓的党项语音译,
而是党项贵族首领一种封号或尊称的称呼。如“谟宁令”,汉译为“天
大王”。而野利仁荣被称为“谟宁令”,后官居太尉,十分显然,“谟
宁令”不是党项语音译明矣。
元昊所设立的中央官职,至公元1039 年(夏天授礼法延祚二年,宋
宝元二年),又有所发展。其中央机构增加为十六司,用来管理政务,
又设“尚书令”以总理庶务。
元昊将地方机构分为州、县两级。州设刺史通判,县设县令等官。
公元1036 年(夏广运三年,宋景祐三年)七月,元昊攻占瓜、沙、肃诸
州,为了加强这一带回鹘、吐蕃的管理,还设立了特别的机构——郡和
府。“以肃州为蕃和郡,甘州为镇夷郡,置宣化府”②。这里的郡兼理军
民。至于宣化府,则是一种管理少数民族的宣抚机关,用以妥善处理鹘、
吐蕃等少数民族事务。
元昊在设置西夏官制之时,虽然参考了宋朝官制,“其设官之制,
多与宋同”③,但并非完全照搬。同宋比较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一)
宋为一套官职,一种名称。西夏虽然也是一套官职,但却有汉蕃两种名
称;(二)宋朝官职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外,自中央到地方均用汉人担
任。而西夏担任汉官者,既有汉人,也有“蕃人”;(三)一些官职名
称与宋名同而实异。如中书令,北宋虽设,但很少真正授官(主要是赠
送),形同虚设,到南宋时干脆废除;西夏的中书令有职有权,但位于
宰相之下。大约相当于宋朝的参知政事(即副宰相)。“(乾祐二年)
夏五月,以斡道冲为中书令??百僚师贰之。未几,任为相”①;(四)
宋朝的地方官为州县两级,与州平级的有府、军、监,西夏虽然也实行
州县两级制,但在一些比较麻烦的地区还设有专门管理当地少数民族的
郡和府;(五)宋朝实行官、职、差遣的分离,西夏则完全摒弃了这种
混乱的制度;(六)宋朝官员享有优厚的俸禄,西夏虽有俸禄,但并不
优厚。
三、定兵制
公元1036 年,元昊在彻底攻占河西地区以后,即着手完善改革各种
军事制度。
西夏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实行带有氏族血缘色彩的部落兵制。
这是一种征兵制。这种兵制的特点是以部落为单位,一个部落就是一支
武装力量。征兵时以帐(一家为一帐,相当于一户)为单位派征。大体
上男年满15 岁叫做成丁,要服兵役。每2 丁征取1 人为“正军”,每4
丁中抽2 人随军服杂役,叫做“负担”,一个负担叫做“一抄”。每个
① 参阅拙作:《西夏蕃官刍议》,1985 年《西北史地》第2 期。
② 《西夏书事》卷12。
③ 《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① 《西夏书事》卷37。
正军需用二个“负担”。由“正军”与“负担”共同组成的“抄”,是
军事组织的最小单位。所征之兵由各部落首领管带,“各将种落之兵,
谓之一溜”②。
西夏军队的装备,规定凡属“正军”,配给“长生”马、骆驼各1
匹,死了要赔偿;团练使以上:配给帐1 幅,马1 副,箭500 枝、马1
匹,骆驼5 匹。此外,还发给“旗、鼓、枪、剑、棍、棓(同棒)、唬
袋(唬魋hā,唬晌啊觥敝焯遄帧!黾闯疵住⒏闪钢啵⑴薄
浑脱(水上交通工具)、背索、鍬、钁(同镢jué,刨土工具)、斤、斧、
箭牌,铁爪篱等兵器和军需品;刺史以下:无旗鼓,每人骆驼1 匹,箭
300 支,兵3 人。无帐幕,住在用木架支撑覆盖着毛织物的“幕梁”之中。
一般士兵规定3 人住一“幕梁”①。
元昊厘定军制之时,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除了组织由党项羌组成的“族内兵”之外,还增加了“族外
兵”。所谓“族外兵”,指的在被俘掳的汉人中挑选勇敢善战者组成军
队,取名为“撞令郎”,让他们在前面冲锋陷阵,这样可以减少党项军
队的伤亡。
第二,健全军队指挥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驻军的领导。元昊为了
便于对军队的管理和调遣,仿照宋朝“厢”、“军”的设置。以黄河为
界,将全国划分为左、右两厢,共设立十二个监军司,各立军名,规定
驻地。其军名和驻地如下:
左厢:
神勇军司——驻夏州弥陀洞(今陕西榆林县东南,一说在明堂川)。
祥祐军司——驻石州(今陕西米脂西北确切地说早期应在绥州,后
期移至石州)。
嘉宁军司——驻宥州(今陕西靖边县东)。
静塞军司——驻韦州(即威州,今宁夏同心县境)。
西寿保泰军司——驻柔狼山北(在兰州的东北面,实际应在兰州南
面的定西城)。
右厢:
卓罗和南军司——驻兰州黄河北岸喀罗川侧。
朝顺军司——驻贺兰山区克夷门(一说在天都山)。
甘州甘肃军司——驻甘州(今甘肃张掖市)。
瓜州西平军司——驻瓜州(今甘肃敦煌)。
黑水镇燕军司——驻黑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
白马强镇军司——驻娄博贝(今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泰兰,一说在
盐州,即宁夏盐池县北)。
黑山威福军司——驻汉居延故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南)。
每个监军司都设有都统军、副统军和监军使各一员,由中央任命党
项贵族充任。监军使之下设有指挥使、教练使、左右侍禁等官,分别由
党项人或汉人充任。
第三,除健全军事机构外,还建置了如下兵种:
② 戴锡章:《西夏纪》卷8。
① 《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铁鹞子”——又叫“铁林”,西夏最著名的骑兵。这种骑兵约有
3000 人,分为十队,每队300 人,队有队长,担任队长的“皆一时之悍
将”①。这是一支战斗力很强的军队。元昊除了用它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护
卫外,还用它来作为冲锋陷阵的“前军”。这支骑兵装备精良,乘善马、
重甲、刺斫不入;骑士以索贯穿于马上,虽死不坠②。
“擒生军”——一种在战争中专门俘掠生口的军队,计10 万人。
“卫戍军”——由党项贵族子弟中挑选能骑善射者组成的轮番宿卫
的军队,计5000 人。“另选豪族善弓马5000 人,号‘御园内六班直’,
分三番宿卫”③。每人每月给俸米2 石。
此外,还有泼喜军。此为西夏的炮兵部队,只有200 人。“陟立旋
风炮于骆驼鞍,纵石如拳”①。可知这种炮兵所发出的炮弹为石块。
西夏军队总数为50 余万人,其兵力的具体部署大体上是这样:以首
都兴庆府为中心,面向四周邻国:自河北到午腊蒻(音弱)山驻兵7 万
以防辽;自河南洪州(今陕西省靖边县南)白豹、安(西安州)、盐州、
罗落、天都山、惟精山一带驻兵5 万,防备宋朝的环、庆、镇戎、原州
的军队;左厢宥州路5 万人,防备宋朝的鄜、延、麟、府;这两地是专
一防宋的。右厢甘州路驻军3 万人,专防西(吐)蕃、回纥(鹘)。
以兴庆府为中心,西北至贺兰山,南至灵州,各驻军5 至7 万人。
即贺兰山5 万,灵州5 万,兴庆府7 万。从而形成了一条三角线的防御②。
这是西夏兵力部署的重点。
此外,在边防部队中,几乎都配备了战斗力很强的横山羌兵,被称
之为“山讹”,是边防军中的主力部队。
西夏兵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过宋朝兵制的影响,但主要是根据本
国的具体情况而定的。大体上有如下特点:
第一,实行征兵制。成年壮丁二丁抽一,并编入军籍。宋朝虽然实
行过征兵制,但主要是募兵制。
第二,全民皆兵。正如宋人滕甫所指出:“无复兵民之别,有事则
举国皆来”③。
第三,寓兵于农。西夏军队除了“铁鹞子”、“擒生军”、“卫戍
军”、“侍卫军”、“泼喜”等为常备军队之外,还有大量的召之即来
的军队。这种军队平时从事生产、训练,战时由部落首领点集出征。
第四,监军司分管民户。如左厢神勇分管民户2 万余,宥州监军司
分管4 万余,灵州监军司分管1 万余①,等等。
第五,军队训练有素,军容整肃。史载:
“西贼首领各将种落之兵,谓之‘一溜’,少长服习,盖如臂
之使指,既成行列,举手掩口,然后敢食,虑酋长遥见,疑其语言,
① 周春:《西夏书》卷3,《开国诸臣》。
② 范镇:《东斋记事》卷2。
③ 《西夏书事》卷12。
① 《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②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③ 《长编》卷217,熙宁三年十一月乙卯。
① 郑刚中:《西征道里记》。
其整肃如此”②。
这同宋军“将愚不识干戈,兵骄不知战阵”③的状况成了显明的对比。
第六,军队指挥机构严密,布防合理。在全国设十二个军区(监军
司),分区防守,而把重点放在贺兰山、灵州、兴庆府三角地带和四邻
边界。既拱卫了首都,又加强了边防,可谓内外并重,布防合理。
四、其他措施
此外,元昊还采取了诸如秃发、建都兴庆、定官民服饰、整理西夏
文字、设立蕃学院和汉字院、建立蕃学、改革礼乐等措施。
公元1032 年(夏显道元年)三月,元昊向其统治境内的党项人发布
秃发令。即推行党项传统发式,禁止用汉人风俗结发。元昊首先带头秃
发(即剃光头顶),然后强令党项人秃发,限期3 日,有不执行命令者
“许众杀之”①。也就是说,对于不愿秃发者,任何人都可以将他处死。
但西夏秃发,并非自元昊始。早在李德明时即已存在。这从1965 年发掘
宁夏石嘴山市属于李德明时期的西夏城址,出土文物有秃发状瓷人头
像,即可佐证。该瓷人头像除头顶施褐色釉外,其余均施白釉②。
公元1033 年(显道二年)五月,升首都兴州为府,更名兴庆,并调
动民伕在兴庆府大兴土木,营建殿宇,扩建宫城。兴庆府的规划布局、
建设特点,几乎完全依照唐都长安、宋都汴京。
在官民服饰上,元昊为了体现封建等级关系,元昊采用法律的形式
确定官民的服装式样,规定文官戴幞头,着靴,穿紫色、红色衣服。武
官戴金帖起云镂冠、银帖间金镂冠、黑漆冠和间起云的金帖、银帖纸冠,
等等。其服饰穿紫色旋襴衫,下垂金涂银束带。无官的庶民百姓,只准
穿青绿色衣服,贵贱等级分明。至于元昊自己的服饰则是“衣白窄衫,
毡冠红里,冠顶后垂红结绶”③。
公元1037 年(夏大庆元年),元昊为了增强民族意识,巩固民族语
言,命大臣野利仁荣搜集、整理西夏文字,使它系统化、规范化,编撰
成12 卷。这就是史书上说的“蕃书”,一般人称它为西夏文字。
同年,元昊还设立蕃字院和汉字院。但对其中的蕃字院尤为重视,
由野利仁荣负责主持。汉字用于同宋朝往来的文书,同时与“蕃字”并
列,由“汉字院”官员负责撰写;蕃字用于吐蕃、回鹘、张掖、交河,
同时与汉字并列,由“蕃字院”官员负责撰写。蕃汉二字院的设立,扩
大了西夏文的使用范围,对于西夏同邻国的经济文化的交流,起了重要
的作用。
与此同时,元昊又命野利仁荣主持建立“蕃学”,用西夏文翻译《孝
经》、《尔雅》、《四言杂学》等书,选拔党项和汉官子弟入校学习,
学成之后,经过考试,量才录用。
在礼乐方面,元昊认为唐宋礼乐制度过于繁琐,为了适应当时的政
② 《长编》卷132,庆历元年五月甲戌。
③ 欧阳修:《上英宗论河西可攻四事》,载《诸臣奏议》卷35,《边防门》。
① 《长编》卷115,景祐元年十月丁卯。
② 宁夏回族自治区展览馆:《宁夏石咀山市西夏城址试掘》,载《考古》1981 年第1 期。
③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治需要,一反德明采用唐宋礼乐的作法,“令国中悉用胡礼”。在“吉
凶嘉宾、宗祀、燕享”各种场合里,“裁礼之九拜为三拜,革乐之五音
为一音”①。他在对野利仁荣解释改革礼乐的理由时指出:
“王者制礼作乐,道在宜民。蕃俗以忠实为先,战斗为务,若
唐宋之缛节繁音,吾无取焉”②。
这种从本国的实际出发,大胆简化礼乐制度,充分体现了元昊的务实精
神。
以上是元昊称帝建国前所做的准备工作。从这些准备工作看,尽管
元昊在恢复党项民族传统,提倡民族意识方面,做了种种努力,而且衣
冠文物、礼乐器用等方面有许多标新立异之处,一些典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