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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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的确溺爱我。
母亲带我到芬威公园的露天看台去看特德·威廉姆斯为波士顿红袜队镇守左外野。她会下午早早地开车到学校来接我,带我到乡村俱乐部,这样我就可以比别的球童来得早些。作为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她总是带我到圣·托马斯使徒教堂,这样我就可以在6点的弥撒中做一名圣坛男童,而她坐在教堂左边的第一排长椅上祈祷。
母亲是我最热情的啦啦队长,她曾给当地报纸打电话,要求他们为我的一点点成功—无论是从马萨诸塞大学毕业还是获得博士学位—发消息。然后她将这些剪报贴在一个剪贴簿上。在这方面母亲一点都不感到难为情。
显然,母亲是我们家维持纪律的人。一次,我的父亲看见我在他的列车上,那次是我和几位同学逃学到南波士顿去庆祝圣派特里克节(St。 Patrick誷Day)。父亲当着我的朋友的面什么话都没有说—尽管我们当时都在喝着50美分一瓶的廉价麝香葡萄酒。
不过父亲简单地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我的母亲,母亲把我叫来,狠狠地惩罚了我。还有一次,我没有去参加圣坛的男童排练,而是去我家附近的梅克公园结冰的湖面上玩冰球。玩的过程中,我一个不小心掉到了湖里,搞得全身湿透。为了掩饰所发生的一切,我脱下我的湿衣服,将它们挂到树上,然后在下面生起一堆火烤衣服。在1月的严寒中,我一边打着哆嗦,一边等着衣服干透。
起初,我认为这是一个相当聪明的掩饰办法。不过这种想法在我一跨进家门口便荡然无存。
我母亲只用了一秒钟就闻到我衣服上的烟味。逃避圣坛男童的活动对于母亲这样一个人来说真是一件大事,她平时要将耶稣受难像挂在墙上,手持念珠祈祷,还把我们教堂的老牧师詹姆斯·克罗宁神父尊为圣徒。于是她让我坐下,逼我做忏悔,然后自行实施惩罚:把我脚上的湿鞋脱下来,用力地打我。
虽然母亲很严厉,但她同时也是一个“温和的人”。有一次,那时我还不到11岁,我在经过本城的狂欢节队伍中偷了一个球。你知道,就是那种你可以扔出去,将金属的牛奶瓶从底座上打下来赢得一个“丘比特仙童(Kewpie)”玩具娃娃的球。
没过多久,母亲就发现了这个球,并问我球是从哪儿来的。当我承认这是偷来的时候,她便坚持让我到克罗宁神父那里去,把球还给他,并忏悔我所做的一切。因为所有的牧师都认识我这个圣坛男童,所以我相信,我在忏悔室里一张嘴,他们就会认出我来。我很害怕他们。
我问母亲能否将球扔到北河(North Canal)里去,那是一条穿过城镇的混浊的小河。和她谈判了一番之后,她同意我这样做。于是母亲亲自驾车带我来到北街的桥上,看着我将球扔到了河里。
还有一次,当时我在读高中毕业班,我给肯伍德乡村俱乐部最吝啬的一个会员当球童。那时候,我在那儿已经当了差不多8年的球童—就我的个人利益来说,时间也许太长了一点。我们打到了第6洞,从球座打出的球只须飞出100码,就可以越过池塘。而今天,这家伙居然径直将他的球打到了池塘里,离岸边至少有10英尺。这时他要我脱掉鞋和袜子,跳到泥塘中去找他的球。
我拒绝了。而当他坚持的时候,我说了句见你的鬼去吧。同时我还把他的球杆也扔到了池塘里,告诉他你自己去找球和球杆吧,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是我所做过的一件蠢事,甚至比我将冰球球杆摔到场地上还要糟糕。尽管母亲非常失望,因为这件事情是以我的俱乐部球童奖金为代价的,但是她看上去好像很理解我的感受,她可以就这件事好好教训或惩罚我,可她并没有这么做。
另外一个更令人失望的事情是:我丧失了一个获取可免除四年大学学费的海军ROTC(后备军官训练队)奖学金的机会。在塞勒姆高中,我们一共有三个人通过了海军的考试:我和两位最好的朋友—乔治·赖安(George Ryan)和迈克·蒂夫南(Mike Tivnan)。我父亲为我搞到了州议员的推荐信,同时我也通过了一连串的面试。我的朋友也都通过了考试。乔治免费去了塔夫茨大学,迈克去了哥伦比亚大学。我希望能够去达特茅斯学院或者哥伦比亚大学,但是海军却拒绝了我。
我始终都不知道个中的原由。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次拒绝最终成为了一次巨大的机会。在塞勒姆高中,我是一个为了学业而勤奋学习的好学生,不过并没有人说我是出类拔萃的。所以我申请了马萨诸塞大学的阿默斯特分校。这是一所州立大学,学费每学期50美元。加上食宿费用,总共不超过1;000美元,我就可以得到学位。
除了我的一个表兄以外,我是我们家族中第一个上大学的人。我没有家庭的楷模或者榜样去仿效,只有叔叔比尔·安德鲁在塞勒姆的发电站当“工程师”。我非常喜欢“工程师”的头衔,而且发现自己对化学情有独钟,于是申请了化学工程专业。
我对大学的一些程序和要求知之甚少,我几乎都没有去过那些地方。我没有考SAT(美国大学入学考试),以为在ROTC海军考试中的成绩已经足够了。我一直到6月,也就是我高中毕业的前几天,才得到我的录取通知书。我肯定是被排在了尚待考虑的名单中—这一点不得而知。事实证明,到一个竞争不那么激烈的大学,而不是我心目中想去的达特茅斯或者哥伦比亚,到头来对我的好处可能更多。在当时的马萨诸塞大学,我所面对的竞争使我更容易脱颖而出。
虽然我从来没有缺乏过自信心,但是1953年秋天我在学校的第一个星期却并不是很好。我非常想家,以至于母亲驾车三个小时从家里到阿默斯特的校园来看我。她想给我打打气。
“看看周围的这些孩子。他们从来没有想过回家。你和他们一样优秀,而且还要出色。”
她说得对。回想在塞勒姆的时候,我打球,什么活动都参加一点,从当我们高年级学生班的司库,到当冰球队和高尔夫球队的队长,不过我从来没有真正离开过家,甚至都没有参加过一次过夜的野营活动。我本来以为自己是一条硬汉子,老于世故而且独立性强,可我完全被离家上学的感受击垮了。和其他一些同学比起来,我似乎还远没有准备好上大学。我们这里有从新英格兰大学预科班来的学生,有从久负盛名的波士顿拉丁学校来的学生,他们在数学方面都比我强。我还觉得物理非常复杂。
我的母亲却对这一切只字不提。她那些激励的话确实奏效了,不到一个星期,我便不再忧虑了。
我挣扎着度过了大学的第一年,不过在考试中我的成绩还不错,可以得到3。7的平均分(4分相当于优),在以后的四年里,我年年都出现在系主任的名单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申请加入了美国大学优等生荣誉学会,并搬到了他们在校园池塘旁的集体宿舍。我们这个集体的啤酒消耗量总是名列前茅,而且深夜纸牌游戏和派对玩得比谁都凶。
这是一群非常不错的年轻人,尽管我们遭到过一两次留校察看,但我还是能够一边玩得非常疯狂一边仍然做完作业。我喜欢这儿的氛围。
我在马萨诸塞大学的教授们,特别是化学工程系的主任厄尼·林德塞(Ernie Lindsey),一直将我作为宠儿来培养。厄尼比较喜欢我并在整个学业中指导我,就好像我是他的儿子一样。和我的母亲一样,他的支持给了我很多的信心。我曾经获得几份化学工程的暑期工作,一个是在宾夕法尼亚州斯沃斯莫尔(Swarthmore)附近的太阳石油公司(Sun Oil),一个是在俄亥俄的哥伦比亚南方公司(Columbia Southern),现在的PPG工业公司。1957年,我是大学里两名获得化学工程学位的最优秀学生之一。如果我选择去麻省理工学院,我可能只会成为一名中等生。我自豪的父母给我买了一辆崭新的大众甲壳虫汽车作为毕业礼物。
在我读大学四年级的时候,很多公司都对我表示了接收的意愿。我有很多很好的可以选择的工作。但是我的教授们都告诫我应该去研究院继续深造。我拒绝了公司的邀请,并决定到尚佩恩(Champaign)的伊利诺伊大学继续学习,因为我获得了那儿的奖学金,而且这所学校一直都稳居化学工程研究能力排名的前五位。我想对我的专业来说,这是一所很好的学校。
我来到新学校还不到两个星期,就结识了一位漂亮的女生,并约她出去玩。我们这次星期六晚上的约会太尽兴了,最后来到树林中的校园停车场旁边。我那辆大众车的车窗上蒙上了一层水雾,这时一道强光突然射了进来。那是学校的保安警察。接着,尴尬的我们就被抓了起来。我吓呆了,担心随后可能发生的一些后果。
1950年代是一个保守的年代,社会风气跟现在有很大的差别。而我正好又在更保守的中西部。警察把我们带到了校园派出所,并把我们关在那里,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四五点钟的时候才让我们回家。
我的生活出现了危机。我想我可能会失去一切:我的奖学金、获得硕士学位的机会、我的事业。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我想到了母亲,如果她知道了我所做的一切,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我的命运将在星期一见过教务长后见分晓,他将最后决定如何执行纪律。
星期日的上午,我积聚了全部的勇气给哈里·德雷克莫(Harry Drickamer)博士打电话,他是化学工程系主任。而我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他那粗暴的名声。虽然我很害怕,但我知道他是我惟一的希望。
“德雷克莫博士,”我说道,“我遇到了一个真正的问题。校园警察因为我瞎胡闹抓住了我。我现在有点不知所措,我需要帮助。”
我将所发生的一切告诉了他,当时我的裤子差不多都快湿了。
“该死的,”他回答道,“在我所有的研究生里,你是第一个做出这种事情来的。这件事交给我处理好了,不过你从现在开始最好系好自己的裤子!”
德雷克莫所做的一切将我从尴尬处境中解救出来。我仍旧需要面对与教务长的艰难交涉,但是我没有被驱逐出校。然而,这次恐怖事件之后,我和哈里走得更近了。我们之间建立了很好的关系。他同样把我当做儿子一样看待。我们为橄榄球比赛打赌。我们在新闻上发生争议。在楼道里,哈里总会无情地嘲笑我,不是因为红袜队的事揶揄我,就拿我日渐稀少的头发开玩笑。
哈里在我的生活中起到了很重要的影响作用,他在我整个研究生学习中指导了我。我需要这种帮助。在伊利诺伊,我不如布鲁克林理工、哥伦比亚或明尼苏达的同学准备充分。所以在我的第一学年里,我同样也是挣扎着通过的。我必须为我的成绩而奋斗。我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明星。
1958年,我完成了在伊利诺伊的第一学年,本来可以硕士毕业了,但当时整个国家经济不景气。我没有20份工作等着我,只得到两个工作机会:一个是在塔尔萨(Tulsa)附近的俄克拉荷马石油精炼厂,一个是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鲁日(Baton Rouge)的乙基(Ethyl)公司。在去乙基公司面试的飞机上,我和我伊利诺伊大学的伙伴在一起,这时发生了一件事情。一位空中小姐过来对我说:“韦尔奇先生,想喝点什么吗?”然后她转过去对我的同事说:“加尔特纳(Gaertner)博士,想喝点什么吗?”
我觉得加尔特纳“博士”比韦尔奇“先生”听起来悦耳多了。我需要做的只是再呆上几年罢了。所以我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决定留在校园里继续攻读我的博士学位。这样做有好处,因为市场不景气,而且我非常喜欢我在伊利诺伊的教授们,特别是德雷克莫和我的论文指导老师吉姆·威斯特沃特(Jim Westwater)博士。
在研究院,特别是攻读博士学位的时候,生活几乎都是在实验室里度过的。早上8点来,晚上11点回家。有时候我仿佛觉得人们是以你灯亮的时间来判断你的。我的论文主要是写蒸气供应系统中的凝结问题。所以我会花数小时气化水并观察气化水在一个铜盘上凝结。
日复一日,我用高速照相机拍摄表面上凝结的水滴的几何图案。我从这些实验中推导出了热传导方程。可笑的是,写一篇毕业论文让一个人完全沉迷于其中,还以为自己是在做诺贝尔奖工作哩。
在吉姆·威斯特沃特的强有力支持下,我只用了三年时间就获得了博士学位,几乎比所有人都要快,因为一般说来,一个典型的研究生需要四到五年才能获得博士学位。我根本不是攻读学位的天才人物。为了学位所要求的两门外语的达标,有一年暑假我连续三个月都在学习法语和德语。我走进考试的教室,把脑袋里的东西往外倒。我往脑子里灌输的所有东西都从脑袋的另一边倒了出来。我倒是通过了考试,但是如果一周后你再问我一个法语或德语单词,我肯定答不出来。我的“知识”在我交上考卷后,立即就被清空了。
尽管我不是最聪明的学生,但是我可以集中精力去完成工作。有很多更聪明的学生完成他们的论文有困难,他们得不出一个结论,而我,则完全是因为急躁的性格帮了我。
我一直觉得化学工程是商业职业所需要的最好的背景之一,因为课堂作业和必需的论文都教给你一个很重要的道理:许多问题都是没有限定答案的。真正重要的是你的思维过程。一道典型的考试题可能会像这个样子:一个滑冰者重150磅,在冰面上溜8字花样,冰层厚一英寸。温度每10分钟升高一度,一直到40度,同时风速是每小时20英里。那么这个滑冰者什么时候会掉进冰里?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
这对于大多数商业问题来说也是一样的。这个过程帮助你更为接近事物阴暗的一面。很少会有非白即黑的解答。而且在更多的情况下,商业中对嗅觉、感觉和触觉的要求和数字一样重要,有时甚至重于数字。如果我们一定要等待完美答案的话,则会错过整个的世界。
等到1960年我离开伊利诺伊的时候,我已经可以肯定什么是自己喜欢的,什么是自己想要做的,还有同等重要的就是,什么东西是自己不擅长的。虽然我的专业技术还算可以,但无论如何我都不是最出色的科学家。和我的很多同学相比较,我的性格比较外向,我属于那种喜欢人胜过喜欢书、喜欢运动胜过喜欢科技发展的人。我认为对于一份既涉及技术、又涉及商业的工作,这些能力和兴趣将是非常适用的。
我的这种体会有一点像昔日的一种感觉,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运动员—但远非是非常出色的。我想做的一些事情使得我和绝大多数博士有所不同。他们一般都会步入大学的课堂去授课,或者到实验室去做实验。我曾经不很认真地考虑过教书,甚至接受了锡拉丘兹大学和西弗吉尼亚大学的面试,不过最后我还是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