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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修行资料汇编(真实)-第2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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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他在逝多林听到比丘们念经:“若人作恶业,修善而能灭,彼能照世间,如日出云翳。”他心想:“我现在应当出家修种种善业来灭除罪业。”他便向比丘请求出家,受了近圆戒。从此以后,他精勤读诵教典,通达三藏,辩才无碍。别人问他为什么如此精进苦行,他说是为了净除杀母的重罪。比丘们把这件事禀告佛陀,佛告诉比丘们,为了不坏佛法,杀母者应当立即摈出僧团。

    比丘被摈弃之后,并没有还俗。他前往边境定居下来,而且收弟子、讲经说法。弟子中有许多证了阿罗汉果。后来,他身患重病,知道自己即将死亡,就叫弟子为他建造浴室,供比丘洗浴。死后,他堕入无间地狱,在地狱中被猛火逼身,他误以为是在所造的浴室中。狱卒用杵击打他头部,当时他发起了善心,随即转生到四天王天的天宫。天人生天时都能了知宿命,同样,他也见到自己因凭借建造浴室供比丘洗浴的福德力而得以从无间地狱超升天宫。想到自己是因世尊的善巧方便才得以升天,他便前去拜见世尊,以报谢恩德。于是,他来到佛前,听佛说法而证初果。(详见《毗奈耶经》。)

    娑嚩迦以因位思造了杀母的恶业,在还没有转为异熟果时,就获得了所余的善思之力,以猛利追悔心推动而精进苦行、讲经说法,命终之前又修浴室供僧。虽然他造下了严重的无间罪业,但是依靠不可思议的佛法僧对境,他在堕入地狱之后,又无间生天并且证果。所以,由因位忏悔具足四力,就可以永尽罪业。

    “杀父”也是一个童子,他想和一女人做不净行,父亲知道后便把他关起来,他因此杀了自己的父亲。后来,他发露忏悔,净除了罪障。(详见《律本事》。)

    “无忧”就是阿育王,他统一了全印度。最初,他奉行婆罗门教,非常残暴,杀戮兄弟、大臣、妇女,而且建造牢狱残害无数人民。后来,他改信佛教,成为大护法,大兴慈悲,施行仁政,在国内建立了八万四千大寺院和八万四千宝塔,而且派传教师到四方传法,使佛教在国外宏传。

    以上事例都说明,通过修对治可以清净罪业、获得见道等成就。

    丁七、驳斥以过去公案不决定之理

    上面说,在因位时获得所余思差别力,能使恶业永尽。对此,以反例发问:

    “设作是云:未生怨王及杀母等,若已生起所余善思,何故其业未得永尽,生无间耶?”

    “假使这样问:既然未生怨王和杀母等已经生起了其余善思,为什么他们的罪业不能永尽,还须生在无间地狱呢?”

    “是为令于所有业果发信解故,现示感生诸无间等,非是未能无余永尽所有诸业。如击彩球随击而跃,生彼即脱,虽那洛迦火焰等事,亦未能触。由是则成,最极拔除诸恶根本,亦非诸业全无果报。”

    “现示”,就是以如是因产生如是果的无欺缘起表示,对此也可以理解为,是证果之后在凡夫前有意示现。

    回答:这是为了使人们对所有业果发生信解,因而显示感生无间地狱等等果报之相,并非不能彻底消尽所有恶业。就像拍彩球,彩球落地之时立即反弹而起一样,他们感生地狱也是随即脱离,对地狱的火焰等苦事,连触都没触到。由此成立彻底拔除了诸恶业的根本,同时由感生地狱等,说明不是恶业全无果报。

    换句话说,因为对治力串习坚固,则即使罪业再深重也能从根本拔除,这是完全成立的。同时,因诸业已作不失坏,因此也不是全无果报。

    丁八、针对某些不决定亦无过失之理

    问:是不是由对治力串习坚固,一切大罪都能从根本清净呢?

    回答:对个别补特伽罗而言,并不决定。论中说:

    补特伽罗差别一类不决定者,《三摩地王经》说:“勇授大王杀华月严,遂起追悔为建塔庙,经九十五俱胝千岁,广兴供养,一日三时悔除罪恶、善护尸罗。然寿没后,生无间中,经六十二阿庾他俱胝劫,受盲目等无边众苦。”

    由于补特伽罗的某些差别而不决定的情况,比如《三摩地王经》中说:“勇授大王杀害了大乘菩萨华月严后,便生起了追悔心而为菩萨建造塔庙,经过九十五俱胝千岁的漫长时间,广大地作供养,坚持每天三时悔除罪恶、善护戒律。但是,他寿终之后,仍然生在无间地狱,经过六十二阿庾他俱胝劫,感受盲眼等无边的众苦。”此教证说明,某些补特伽罗虽然长期励力悔除、防护,但罪业却未能从根本清净,而仍须在地狱中长劫受苦。

    按照这一说法,忏悔是否成为无意义呢?也不是,论中说:

    虽则如是,然其悔罪非为唐捐。若不悔除,须受极重恒常大苦,尤过彼故。

    虽然仍须如此受报,但忏悔罪业并不是徒劳无义。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如果不加以忏除,则须感受较前者更为深重、恒常的极大痛苦。也就是说,勇授大王忏悔罪业之后,已经使得受报程度转轻、时间缩短,并不是毫无作用。否则,应成建立塔庙、供养、悔罪、防护等,不具有对治罪业功能的过失。

    总之,关于以四力清净罪业的问题,虽然有从根本清净、有使重报转轻、有使长期受报转为短期受报等等多种情况,但有两个方面可以决定,即:通过忏悔已经清净的一分,决定就像种子被火烧焦一样,即使遇缘也不会感果;其余尚未忏净的部分,决定须成熟果报。所以,已忏净不遇果,未忏净果不亡,业力丝毫不爽。

    以上“有关恶净之理的难问”已经讲完。

    丙五、最初即须精勤防护令不犯

    首先,通过教证证成两种清净有差别,再教诫应当励力最初不犯。“两种清净”是指最初无染清净和犯后悔除清净。

    又由悔护清净无余,然从最初无罪染之清净,及由悔除清净之二,有大差殊。

    虽然通过悔除和防护能使罪业清净无余,但是从一开始就不被罪业染污的清净和通过悔除而清净这两者,仍然有很大的差别。

    犹如《菩萨地》中所说,犯根本罪,虽可重受菩萨律仪而能还出,然于此生,决定不能获得初地。

    比如《菩萨地》中说,犯了根本罪之后,虽然可以重受菩萨律仪而使罪业还出,但是在今生中决定不可能获得初地。

    《摄研磨经》亦云:“世尊,设若有一,由近恶友增上力故,造作如此诽谤正法。世尊,尔时如何能脱此罪?作是请已,世尊告妙吉祥童子云:曼殊室利,设七年中,一日三时于罪悔罪,后乃清净,其后至少须经十劫,始能得忍。”

    《摄研磨经》中,文殊菩萨请问世尊:假如有人因为亲近恶友而造了此种诽谤正法的恶业。世尊,此人何时、如何才能解脱此罪业?

    这样请问之后,世尊告诉文殊菩萨:假如七年之中,每天三时忏悔罪业,然后才得以清净。在这之后至少须经过十劫才能获得加行道的忍位。”

    以上教证显示了两种清净在修道证果上有快速和缓慢的差别。

    此说诸恶虽已清净,然得忍位,任如何速,须经十劫。是故无余清净之义,谓是能感非悦意果无余永净,起道证等极为遥远,故应励力令初无犯。是故圣者于微小罪,虽为命故,不故知转 ,若忏悔净与初无犯二无差别,是则无须如是行故。

    以上教证是说:虽然罪业已经清净,但是要获得忍位,无论如何快速,也须经过十劫。因此“无余清净”的意义,是指能感召不悦意果报的罪业无余清净,但从修道来看,要发起道证等功德却极为遥远。换句话说,依靠悔除这一分虽然能使过患清净,但以最初违犯这一分却会推迟道证的进程。因此,应当努力使自己最初就不违犯。所以,圣者对于微小的罪业,即使舍弃生命也不会明知故犯。如果忏悔清净与最初无犯没有差别,那么圣者就没有必要这样严密防护。这样,从反面也能成立,否则就有圣者修行不如理的过失。

    下面举世间比喻说明:

    即如世间,亦可现见伤手足等,虽可治疗,然终不如初未伤损。

    世间人也能现量见到,手脚等受伤之后,虽然可以治疗,但终究不如最初没有受伤时那样完好。所以,与其伤后治疗,不如最初即善加保养,不令受伤。

    诸如邪见、谤法、对上师菩萨毁谤生嗔、缘僧众造恶等恶业,能极大摧毁善根,可怖甚于狮子虎狼。所以,最初就须谨慎防护不造,非常重要。

    丙六、凡所了知的,须以不放逸修行之比喻

    如是励力,如《集**》云:“若作诸恶未修福,误失正法得非法,具恶业人死怖畏,如于大海散朽船。”

    “如是励力”是连接语,指对于微细罪业最初便励力不犯,其结果将如《集**》所说,犹如乘坐坚固的航船,能安稳抵达彼岸。

    就像《集**》中所说:“如果在生之时造作各种恶业而不能修福,误失了正法而获得非法,那么这个相续中具有恶业的人,死时将充满怖畏,就像海中破散、腐朽的船只一样,随时都有破散、沉没的危险。”“散朽船”比喻以恶业毁坏相续。

    “若已修福未作恶,行诸善士妙法轨,此则终无死亡怖,如乘固船登彼岸。”

    “如果一生中已经勤修福德而未造恶业,所行都是善士们的妙法正轨,那么,依靠这样的妙业之力,无论何时也不会有死亡的恐怖,就像乘坐坚固的航船,将会安稳地登上彼岸一样。”

    以上两段对照起来观察,因上“作恶未修福”和“修福未作恶”相反,“误失正法得非法”和“行诸善士妙法轨”相反,因此结果也相反,即:前者死时会充满怖畏,后者终无死亡怖畏。我们想要死时安乐,就应当远离前者,按后者不放逸而勤修。所以,论中说:

    莫依前作,应如后行。

    按《集**》所说,以放逸会毁坏身心,以不放逸将成就坚实,所以,不可依前者的作法,而应如后者行持。“如后行”,就是励力修福、持戒,行持善士法轨。

    丙七、凡所了知的须实修之义

    此复若说众多应理言辞而放逸转,义利微劣。若有仅知微少法义,然随所知正行取舍,义利殊大。

    这一句指明言行不一和言行一致的功过差别:

    论中说:如果口头上宣说许多应理的言辞,而实际行为却是放逸而转,这样学法的义利就很微小。如果只知少量的法义,但能随顺所知的正行而努力取舍,这样所得的义利就特别大。《**句经》说:“虽诵千言,不行何益,不如一闻,勤修得益。”《大智度论》说:“能行说为正,不行何所说,若说不修行,不名为智者。故如说行,方得佛法,不以口言而可清净也。”(能说不能行,不叫作智者,所以如说修行,才能真正得到佛法,并非单以口头言辞就可以清净相续。)

    下面佛语有一段缘起。一般人不知道提婆达多造了三个无间罪,即:除了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外,他还杀阿罗汉尼。提婆达多的力量很大,他在王舍城用拳头打死了莲花色比丘尼,另外还做了各种非法行为。此后,他又前往他处对眷属宣讲种种法。这时,附近有一位牧人正在点牦牛数目。世尊看见这个情景,便宣说了下面的教言:

    《集法句》云:“若人宣多如理语,放逸而不如是行,譬如牧人数他畜,彼非能得沙门分。设虽少说如理语,然能正行法随法,及能远离贪嗔痴,此等能得沙门分 。”

    如果一个人,比如提婆达多,虽然宣说了很多如理的语言,但是身心放逸不如是行持,这就像牧人只是数他家的牲畜,除了得到少许工钱之外,自己得不到一点牛和牛奶。同样,这个能说不能行的人,只能获得一些赞叹而已,真正沙门四果等的功德是得不到的。相反,虽然很少宣说如理之语,但能真正法随法行、能远离贪嗔痴,这个人决定能获得沙门果位。

    “苾刍乐防慎,深畏诸放逸,自导出恶趣,如象出淤泥。苾刍乐防慎,深畏诸放逸,能抖一切恶,如风吹树叶。”

    “比丘喜欢谨慎防护三门,对于各种放逸的行为深怀恐惧,因此努力地引导自己走出恶趣,就像大象走出淤泥一样。比丘喜欢谨慎防护三门,对于各种放逸之行深怀恐惧,因此能抖落身心的一切罪恶,就如大风吹落树叶一般。”

    以上两颂指出了两个阶段的修行情况,即:初修时因恶习力强盛,必须非常注意防护,丝毫也不能放逸,因此,须如大象出淤泥般地努力。久而久之,串习力加强,就能自在而转,所以说如风吹树叶自然脱离一般,非常轻松。因此,修行始难而终易,开始困难一点,度过难关之后,一切就会变得自在。

    丙八、赞叹正见、教诫珍惜业果之法

    如是《亲友书》亦云:“若希善趣诸解脱,愿多修习于正见,若人邪见虽妙行,一切皆具苦异熟。”

    此处引《亲友书》一颂,是为下文“正见是一切义利依处”作张本。颂中第一句说果,第二句说因,三四两句说理由。

    “若希善趣诸解脱”,就是如果希求暂时获得善趣、究竟获得解脱。是否得果,全赖修因,因地不真,果遭迂曲,所以“愿多修习于正见”,即:龙树菩萨教诫乐行王,应当好好串习业果正见,对善恶业及其果报产生信解。所谓世间正见,《宝鬘论》说:“略则无见者,谓拨无业果,非福恶趣因,经说名邪见。略则正见者,谓信有业果,福是乐趣因,经说名正见。”

    必须多修正见的理由是:“若人邪见虽妙行,一切皆具苦异熟”,即如果产生邪见,则虽作上供、下施等妙行,但由于善根力被邪见摧毁,一切都只能感召痛苦的异熟。

    此于缘起二业因果正观见者,乃是能成一切诸乘及办一切士夫义利,必不容少根本依处。故应多阅前文所说,及《念住经》、《贤愚因缘》、《百业》、《百喻》及《毗奈耶》、《阿笈摩》中诸多因缘,并诸余典,令起猛利恒常定解,应当持为极扼要义。

    这一段先赞叹正见的功德,然后教示应多阅教典令起定解。

    “对于缘起黑白二业的因果如理观见”,就是因果正见。“是能成就一切诸乘及成办一切士夫义利必不可少的根本依处”,是赞叹正见的功德。“故应”:因为正见是白法的根本,故应勤修之。

    修习方法:反复阅读本论前文所说业果道理,即《正法念住经》、《贤愚因缘经》、《百业经》、《百喻经》、《毗奈耶经》、《阿笈摩》等中所说诸多因缘,以及其它教典中的相关内容,通过数数思惟“令起猛利恒常的定解”。“数数思惟业果教典”是因,“对因果之理生起猛利、恒常定解”是果。

    “应当持为极扼要义”,就是对此方法应当持为极其扼要之义,好好珍惜。因为获得此定解,便成为一切白法的根本,若不获得,诸乘功德都难以发生,就像《宝鬘论》所说:“无见堕恶趣,有见生善道。”所以,对这个关要应当实修。

    以我们学院来说,大恩上师非常重视业果。上师曾为我们传讲《百业经》、《贤愚经》,**时也经常引用《正法念住经》、《毗奈耶经》、《阿笈摩》等等教证,还为我们讲授释迦牟尼佛因地的传记,这些都是引导我们谨慎取舍因果。我们只有依靠教典对业果反复地思惟熏习,才能发起定解;以定解摄持,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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