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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24重人格-第35章

小说: 24重人格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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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溅出来,我的头颅碰撞到车顶。我恨不得把躺在马路上的这个该死的警察碾死。嘎吱!车轮碾过去。他身上那一套笔挺的白制服登时变成血红,钮扣全都脱落了;他那张笑眯眯的牙买加脸孔,显露出诧异的神色。别大惊小怪哦!这只不过是多重人格路上的几道路障而已。别担心……放轻松,快乐一点嘛!
  
  不,我没再拿刀子割伤自己的胳臂,也没再用铁锤砸烂自己的手掌。利夫不再逼我做功课。大伙儿轮流写日记,通过这种方式沟通。每天早晨凯尔上学后,我的每一位分身都有机会出来透透气。我们从“金毛猎犬救助基金会”那儿弄来一只2岁大的金毛猎犬,取名为贝莱。每天,我带它跑4英里,有时还带它到代阿布洛原野公园散步。表面上,我的生活过得挺惬意的。
  
  唔,我每天跑步,偶尔到山中散步,效果还真不错。我的身体变得非常结实、健康。每天有贝莱陪伴在身边,多少可以排遣心中的寂寞。它根本不在乎我是不是一个疯子。如果不是我收养它,如今它肯定还在阴暗的车库里,搜寻人家丢弃的食物呢。贝莱的命比我好多了。
  
  我救了贝莱,但却没有人救我。没有人在园子里摘葡萄给我吃。如今,瑞琪准许我那群分身每天出来活动,然而,我并没有因此变得更加快乐。事实上,他们的出现让我觉得烦死了。我一天到晚赶功课,忙得晕头转向,他们干嘛还要纠缠着我呢?我不得不想办法甩开他们。就像一只麋鹿,我吃力地、一步一步地攀爬上山丘,朝我的目标——博士学位——前进。我快要抵达峰顶了。感觉真好!但我也开始担忧,拿到博士学位后我能干什么呢?
  
  珍娜和瑞琪都知道(我自己也晓得),成为韦斯特博士并不会让我更瞧得起我自己,对我的病情也不会有什么帮助——尽管“韦斯特博士”这个衔头比“韦斯特公民”响亮得多。韦斯特公民让我联想到电影人物公民凯恩、甘蔗、拳击手休格·雷·鲁宾孙、《鲁宾孙漂流记》的主人公、鲁宾孙味噌汤、味噌汤、黑黑黏黏的汤、黑黑黏黏的我。没错,我就是一个黑黑黏黏的人。内心深处,我依旧是一具溃烂的、腐臭的尸体,依旧沉溺在羞愧中,依旧憎恨我自己。我有能力撰写一篇长达86页的论文,比较“边缘型人格障碍”(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和“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的特征,但却弄不清楚今天是几月、几号。我的分身尘儿从杂货店出来时,我常常忘记车子停在哪里。我不敢照镜子,因为我害怕我会看到我不想看到的东西——或人。
  
  瑞琪、凯尔和我一家三口偶尔出门度假——我们去过迪士尼乐园和圣地亚哥动物园——每次我都尽力打起精神,陪他们母子俩游玩,但每次总会莫名其妙出现差错。我的分身安娜、特露蒂、克莱、怀亚特和莫扎特会突然从我心里冒出来,让凯尔吓了一大跳,“妈妈,爸爸又‘灵魂出窍’了!”接着他就会开始召唤我:“卡姆,回来哟!”瑞琪赶紧安慰他,哄他说,这儿游客太多了,爸爸受不了这种热闹才会偶尔失常,不要紧的。然后她就伸出手肘撞了我下:“卡姆!”她那冷冰冰的眼神登时把我震醒,可没多久我的老毛病又犯了。
  
  瑞琪依旧跟安迪约会,但不像以前那么频繁了——对我来说,这简直就是上帝差遣天使送来的福音。我和瑞琪都绝口不提安迪(这件事毕竟太敏感,我们得小心处理,如履薄冰)。至于我们夫妻之间的亲热……唔,打个比方来说,它不像夏威夷毛伊岛的芒果树,反而比较像明斯克的羊毛袜。这对我的自尊,当然没什么帮助。同样让我感到羞愧的是,每次带凯尔到录像带租售店租带子,我都得让他到柜台付账,因为我老是算不清楚价钱。有时,凯尔不在身边,我的分身克莱就会越俎代庖,但他不会签我的名字,常常愣在那儿,害得店员和柜台前长长一排等待结账的顾客也僵在那儿,直瞪着我瞧。
  
  在珍娜的诊所进行的治疗,感觉就像花40分钟时间把衣服弄皱,再花10分钟把衣服烫平——要么是我的衣服太皱,要么就是她的熨斗不够热。我的心灵就像一件皱巴巴的衬衫,永远烫不平。追根究底,完全是因为我不肯面对事实。
  
  这阵子当我带着贝莱跑步时,我常常会无缘无故地撞到电线杆或邮筒,仿佛一阵狂风迎面刮过来似的,但今天天气非常晴朗啊,一点风都没有,而贝莱亦步亦趋跟随在我身后,并没有冲撞我。每次开车,我那双握住方向盘的手总是颤抖不停。我只觉得我那两只脚很沉重。立交桥横在我眼前,殡仪馆幽然浮现在我心中。我需要一个性能良好的“煞车”,而且马上就需要。
  
  居住在里弗市,我们常常出乱子,日子过得并不顺心。这个城市英文名称的最后一个字母是“Y”,而Y和英文字die押韵,意思就是“死亡”。
        
  
  第三部 打破障碍
  
  第三十九章
  
  应该再回到医院接受进一步的治疗了,可是,由于我在德尔·阿莫医院待得很不愉快,这回我死都不肯回到那儿去。我跟这家医院无缘。于是,我的治疗专家珍娜就替我安排,让我转到达拉斯查特医院的“罗斯心理创伤研究中心”。
  
  我告诉凯尔,爸爸得出门一阵子,“到得克萨斯州的一家精神病医院从事研究工作”。凯尔还天真地以为,这趟得克萨斯州之旅是我研究生院课程的一部分呢。离家前夕,我们一家3口——瑞琪、凯尔和我——聚在一起,为我举行一个小小的送行聚会。我们先到托尼·罗马餐馆吃一顿排骨大餐,然后在回家的路上转到一家名叫TCBY的店,进去吃冷甜点。凯尔一口气叫了3种他最爱吃的冷甜点:底部装饰着好几只玲珑可爱的、黏黏的小熊的冻糕;冰冻巧克力酸乳,上面铺着一层焦糖浆;冰冻香草酸乳,上面洒着巧克力粉。这3份冷甜点一端上桌,天哪,我的那群分身都忍不住流下口水,恨不得立刻跑出来吃一口。瑞琪叫了一客加热的软糖圣代。至于我——凯尔心目中的“指挥官卡姆”——却只叫了一小杯香草冰淇淋。
  
  你会以为,住进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打破心理障碍勇敢地面对现实的前夕,我会让分身们好好吃一顿他们想吃得要死的冷甜点,搞赏他们一番。你想错了。那些东西不适合你们吃!唉,拜托,让我们吃一口好不好嘛?不行!我们的身体需要补充营养哦。别那么小气嘛。这句话我听到了。对不起。你这个人实在是够小气的!巴特,谢谢你的赞美。拜托,卡姆,咱们今天晚上不是在这儿举行聚会,为你送行吗?你们不要烦我!别忘了,明天到医院去受苦受难的人是我啊。你们帮个忙,别再烦我好不好?好吧,好吧。卡姆怎么这么小气呢。我敢打赌,当年老罗斯福率领他的部队,纵马驰骋上圣胡安山前,肯定先让大伙儿享受一客冰淇淋呢。
  
  大伙儿在我内心中吵嚷不休,但并不影响我今晚的兴致。我和瑞琪、凯尔母子俩玩得很开心。回家后,我们三人一起玩大富翁游戏,然后,凯尔带着他那群玩具兵到浴室洗澡,把我的刮胡膏当成机关枪,跟他们打水仗,玩得不亦乐乎,而我则躺在床上,大声朗读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瑞琪拿几个垫子垫在身体下面,紧紧依偎在我身旁。
  
  对一个马上就要被送上绞刑架的人来说,我今晚的心情还算平静,跟家人共度一段美好时光。临睡前,我把凯尔楼进怀里,向他说声晚安。凯尔哭了——在他看来,2个星期可真是一段漫长的日子——但一听到我告诉他说,这次出门回来,我也许会给他带一件礼物,这小子就立刻破涕为笑,高高兴兴上床去了。每次我出远门,凯尔都好想跟我一起去。他以为,跟我旅行,一路上他就可以吃糖果(从自动售货机购买的),看有线电视节目,在旅馆的套房里睡大觉,快乐死了。
  
  入睡前,我和瑞琪手握手、肩并肩静静地躺在床上,好一会儿谁也没吭声。对我来说,这就已经足够了,可是那天晚上我却做了个噩梦。梦中,我发现自己被禁锢在一只牙膏内,一个披头散发、身上穿着条纹睡衣的巨人手里正握着这支牙膏,准备刷牙。我吓死了,因为我不知道他那只手会从哪里捏下去。就这样,我陷身在一座黏答答、密不通风的牢笼中,茫然失措,只好把双手伸到头顶,硬着头皮,准备迎接这致命的一刻。我知道,这一捏肯定会把我整个人捏得粉身碎骨。
  
  第二天早晨,我吻别家人,登上8点15分的班机,飞往达拉斯市。在机舱内熬过了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我们终于平安地降落在得克萨斯州。在机场等待我的并不是一座黏答答、弥漫着薄荷气味的牢笼,也不是一个妖魔鬼怪,而是一位来自“精英客车服务公司”、鼻梁旁边长着一颗小肉瘤的女士。她的名字叫弗罗,年纪至少60岁。尽管她脸上有一颗肉瘤,但一看见她举起上面写着我的姓名的牌子,站在入境大厅门口迎接我,我心里还是十分高兴,就像看到亲人一般。
  
  从机场到查特医院的45分钟车程中,一路上都是弗罗在说话,而我则坐在一旁静静地聆听,假装成正常人。她把我送到医院门口,让我下车。我在大厅中等了三个半钟头,才有人来帮我办理入院手续。大厅中挤满了人。看来,若不是今天有人在医院发放救济金,就是得克萨斯州北部小镇普莱诺的疯子今天忽然全都冒出来了,争相赶到查特医院,等候办理入院手续。我等了半天,却不见有人拿钱给我。显然,挤在大厅里的一伙人全都是疯子,而我自己就是其中之一。
  
  好不容易,我终于见到一位外表看起来大约只有20岁的精神科大夫。他跟我面谈几句,就把我送进多重人格患者病房。一位护士带领我走下长廊,朝那个地方走去。一路上,我只觉得有一架小飞机在我脑子里嗡嗡嗡不停地盘旋飞翔,机尾喷出一股臭烘烘的绿色烟雾,在空中不知书写什么文字。哦,天哪,我在想什么呀?我怎会把我们这一伙带进这个乱七八楷的地方?我们干嘛要待在这家医院呢?我们能不能搭乘今天最后一班飞机,离开这个鬼地方?现在回家还来得及。太晚了,来不及了!!
  
  这个时候,大约有9个人——8女1男——待在护士办公室附近小小的活动室里,有些在看电视,大多数则在等候一位名叫艾丽斯的护士前来,把他们带到门廊上吸烟。看见我走过来,大伙纷纷睁大眼睛或乜起眼眸,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一番——显然,他们心里都担心,我带着我那群分身突然闯进来,搞不好会把这个地方搞得天翻地覆,鸡飞狗跳。
  
  我坐在护士办公室旁边的一张椅子里,面对大伙愣愣的眼光,让一位名叫露辛达的护士帮我量体温和血压。一位身材高瘦、头发发白、鼻梁上戴着一枚指环的妇人,趑趑趄趄走过来,站在我跟前,脸上绽露出开朗亲切的笑容,告诉我她的名字叫莱斯利。我告诉她我的名字、来自哪一州。她伸出手来跟我握个手:“卡姆,欢迎!第一天晚上总是很难熬的,但以后的日子也不见得好过。”说着她就格格笑起来,“开玩笑的!”她又伸出手来拍拍我的背,然后走开去,站在门廊上抽烟。
  
  接着,一位身材矮小、头发短短、脸庞布满风霜、身上却穿着一件名牌女用背心的妇人走过来,告诉我她的名字叫伊迪。这位女士看起来也是一脸紧张兮兮的模样。一走到我跟前,她就向我哀哀诉说:她丈夫把他们夫妻俩的退休金全都提出来了,昨天把她送到这儿来,如果查特医院治不好她的病,她就只好躺在太平间了。太平间固然有点阴森可怖,但不知怎的,我却总觉得这个女人很亲切——她使我想起乡下一间老店铺中的木梯:坚实、古旧,中间部分被无数个脚印碾磨成一条深深的痕迹。
  
  伊迪一直陪伴在我身边,让我感到很安心,因为当护士露辛达小姐帮我量完血压,解开缠绕在我胳臂上的臂带时,那刺耳的、撕裂的声音把栖息在我心中的那群分身吓了一跳,纷纷探出头来又立刻低下头去,活像打靶场上供人射击的一群假鸭子。伊迪伸出手来握住我的手。一如我预期的,她那双手非常粗糙,就像皮革一样,但她那两只直直瞅住我的绿色眼睛,却是我生平见过的一双最哀伤、最温柔、最体恤的眼睛。这会儿,坐在护士办公室旁那张椅子上,我心中依旧想着昨晚那个噩梦、今早搭乘的那架旧飞机和弗罗女士脸上的那颗肉瘤,而眼中看到的,则是一屋子呆呆地打量着我、把我当作量贩店出售的一件西装的疯子。若不是伊迪陪伴在我身边,我早就撑不下去了。谢谢她。
  
  护士帮我量完体温,回头召唤来一个身材魁梧、名字叫朗尼的家伙,叫他带我去我的房间。伊迪向我说声再见,自己跑到门廊上抽烟。朗尼把我带到病房,帮我整理行李,安顿下来。这个房间就像德尔·阿莫医院的病房,里头的家具全都是固定的,地板上铺着可以吸纳一切呕吐物的地毯。这儿并没有卖糖果的自动售货机,也没有电视。凯尔肯定会讨厌这个地方。
  
  大块头朗尼一走出病房,就开始吹起口哨来。他使我想起德尔·阿莫医院那个名叫安吉尔的男护工——恍惚间,我们似乎又回到了那家医院。我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看看外头有没有一座庭院。没有。天已经黑了,但我还是看得出来,窗外并没有一个院子。那儿只有一块空地,上面竖立着两三根很高的木杆,乍看就像马戏团的高空秋千;远处,夜色茫茫中,依稀可见几幢公寓楼房。我放下窗帘,只听得嗖嗖两声,帘子甩动两下,就停在那儿纹丝不动。这一来我就可以确定,我和我那群分身并没有回到德尔·阿莫医院。那我们这会儿在什么地方呢?在得克萨斯州呀。真讨厌!那个朗尼还在吹口哨。这家伙吹起口哨来真难听。
  
  我走出房间,到走廊上打电话给瑞琪。电话铃只响了两声,她就拿起话筒。
  
  “嗨!瑞琪。”
  
  “卡姆,我急死了,以为你出了什么事。”
  
  “我在医院大厅苦等了近4个钟头,才有人过来帮我办理入院手续。”
  
  “开什么玩笑嘛!你现在住进去了吧?感觉怎样?”
  
  “瑞琪,我真的很害怕。大家都很害怕啊。”
  
  “我晓得。我知道这次住院你心里很不好过,但我相信你会熬过来的。听我说,既然已经住进去了,你就静下心来好好待在那儿,把病给治好。”
  
  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干枯的嘴唇。“瑞琪,我不知道我到底撑不撑得下去。”
  
  “你撑得下去!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办到。”
  
  我竖起耳朵,凝神倾听瑞琪的话,就像一个失足坠落悬崖的人伸出一根小指头,勾住崖边一块岩石。“你说得对!我一定可以办到。我和我那群分身都可以办到。”
  
  “这就对了!”瑞琪说。“卡姆,你的意志非常坚强。只要你下定决心,任何事情你都可以办到。”
  
  “任何事情我都可以办到。”我喃喃地说,心里却觉得这句话很空洞,没什么意义。
  
  “我感觉得出来,你现在心情很糟。”
  
  “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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