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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智慧品释.澄清宝珠论+索达吉堪布译-第7章

小说: 智慧品释.澄清宝珠论+索达吉堪布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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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若谓:“声衣等法即是乐等之因性故,无此过耶。”答曰:在胜义中衣等诸法,岂非破身等之时已经究讫矣?

颂云:

汝因为三德,从彼不生布。

若布生乐等,无布则无乐,

故乐等常性,毕竟布可得。

若名言中则自许相违,因为汝宗许为布等之因为乐等三德,布等之果亦许为乐故,布等既是能生之因,布等亦是所生果,使人所笑之处,如同说此人既为父,又同时为子也。若有众多乐等,则应失坏一性也。现量亦成相违,因为从彼等乐中永时亦不见生出布匹,若布匹檀珠等生出乐等则无有成立布等,即是布等极小微尘未能成立故,则就无有彼中所生之乐等。是故乐等常性独立者,毕竟不可获得也。

颂云:

乐等恒存者,时终无所缘,

若有乐等明,为何不领受?

若谓彼变细,云何有粗细?

舍粗而变细,粗细应无常。

如是何不许,一切法非常。

若谓:“乐等不必依靠布等,即主体自性恒常耶。”答曰:若乐等恒存者,则应成恒时能见彼,因为乐等既使可见之故;乐等又是不变前性之故。然而时终无有恒常之所缘故不应理也。若谓:“乐等虽恒时存在,然有明不明差别故,不一定恒时能见耶。”答曰:若乐等毕竟不明,则谁亦不可了知故,说彼有亦非理,如是汝宗亦不承认。若有乐等有时明显,则为何恒时于领受彼乐?因为乐等不仅是所缘,而且汝宗所许为彼境周遍恒常而住故,犹如有眼者之前之灯火也。若谓:“乐等明显粗者彼等已变成细微而不明之功能性故,彼者虽有亦不能领受耶。”答曰:此乐等常有一性者,云何有不同相违之粗细二时?若谓:“已舍前时之粗相而变成细微故,无此过耶。”答曰:则乐等为各粗细之性故,应成立无常也。若承认已舍前时乐等之明而变余法,如是,则为何不许为一切二十五所知法皆为非常欤?无有恒时唯一现相之所缘故。

颂云:

粗既不异乐,显然乐非常。

若许因位无,无则终不生。

则纵汝不许,无显生亦在,

因时若有果,食成食不净。

汝应以布值。购穿棉花种。

谓愚不见此,然知真所立,

世间亦应知,何故不见果?

世见若非量,所见亦非真。

若谓:“虽变粗细,然不舍乐性故,不坏恒常耶。”则问:“此粗者与乐性是异体?或是一体?”若许一者,则粗者虽灭,而乐性明者不灭并恒时应成感受也。若许粗者既然不异乐体,则显然成立彼乐非常有也。于彼若谓:“此乐虽变不明显,而于主体中以功能随眠性而存在,又复彼中如前显现而已,否则,若许前因位时无有,无有之故,则时终亦不应生出,如泥中不生兔角也。是故凡是能见之一切显现,皆为必定存在于主体之中,如是因位承认有果耶。”则问:“既然因位时存在一切果,则为何恒时不能见彼?”彼等谓:“前时不明显,次后见明显,犹如灯火照明暗室中之瓶也。”答曰:则与汝宗根本理相违,纵然汝等不许因时无有明显,而皆为新生,但亦存在有如是过失。若因位有明显,则安立明不明之差别不应理,应最初皆成明显也。是故此乃自宗内部相违也。又以理观亦相违,因为于因位时若有真实之果,则食用食物亦岂不已成食不净粪便矣?并汝宗应该以买布之值去购买棉花种子来穿上,方能成立汝宗也。波等谓:“实际上因为有果,然世人以愚痴眼翳所染故,不见此等耶。”答曰:然了知真如之数论祖师所安立之因位有果之理,世间人亦应该了知,何故不见因时有果?真实承认因位有果之数论外道者,岂非见彼等亦只吃食物而不食粪便,欲衣之时,亦只买布匹而未求棉花之种子?无论何时何处皆无见汝宗所说而实行故,汝宗有害也。若谓“世间人所见非量故,无有彼害耶。”答曰:则世人所明见之果亦成非真虚假。若彼虚假,则谓因位有果,次后明显之说法亦成无义也。

颂云:

若量皆非量,量果岂非假。

故汝修空性,亦应成错谬。

若谓:“设使能量是假便所量亦成假,则汝皆中现宗,于胜义中不成能量故识既非量,由此彼识所衡量之果或宗派亦岂非成虚假矣?是故汝等假识非量抉择胜义后,修习彼空性亦应该是成错谬耶。”

颂云:

不依所察实,不取彼无实。

所破实既假,无实亦然假,

如于梦子死,知无梦中子,

能遮有子想,彼遮亦是假。

我等不许量果为成实空性之所缘境,若彼云何故?因为若不依靠所观察之瓶等有实法,则不能单独执着或领取彼无瓶等无实,是故无瓶或瓶空等皆是相似空性,亦是破遮一法之一分故,如此所破有实,既然是虚假,则此无实亦显然许为虚假也。若谓:“云何修诸法无实有?因为有事无事二者皆相等虚假并此二非真故。”答曰:以从无始以来串习实执来束缚于轮回故,要对治彼等,暂时必须修无实空性究竟而言,有实无实皆为假,譬如:有人于梦中见生子后彼又死亡,其心痛苦,此时去了知无有梦中生子,则此念能遮梦中有子之想法,然彼能遮之念亦是虚假。又如二木摩擦可生火,此后木亦烧尽,如是能观察诸法无实之智慧火,烧尽一切有实无实诸所缘之茂林已,住于灭尽诸戏论之智慧时,即是远离一切承认之大中观也。如是经中云:“行者菩萨智慧明,断欲为众无贪行,日离罗睺明然住,如火烧尽草木林,诸法性净皆清净,菩萨已至智慧度,不缘作者无诸法,此行即乃智慧度。”中观论亦云:“谓有执常有,谓无执断见,是故于有无,智者不应住。”如是所说也。

四摄义者颂云:

如是究诸法,则知非无因,

亦非住各别,或合集诸缘,

亦非从他来,非住非趋行。

是故如是推究一切诸法,则有了知非无因生,亦非常因生,因为诸外法即从种芽等依各自因缘而生,诸内法即从无明至老死,皆依自因而不断生出,彼果亦并非住于各别之缘上,或亦非住于合集诸缘上,各自—一无法能生果,彼等合集亦除诸因外,无有余者也。现果此时,彼果亦非从因缘以外之他处而来,既非住留异性之果,也非灭尽时趋行他处,是故如云:“诸法自性因即空性。”如是所说也。有云:“此各别者,破自生他生。合集者,破二生故,已破四边也。”二观察自性之大缘起因者,颂云:

因愚所执谛,何异于幻物?

幻物及众因,所变诸事物,

应详观察彼,何来去何处?

缘合见诸物,无因则不见。

虚伪如影像,其中岂有真?

因为愚痴者虽所执着内外诸法为谛实,然云何异于无实幻物?幻师所变之象马等幻物及众因所变之诸事物,应当详细观等彼等从何处来?后去向何处?则定能见此幻物事物二者实即相等也。然而,若能生之因缘聚合,则能见诸物之果显现,若无有因缘,则不见彼等现象,是故此等皆是虚伪如同影像,其中岂有真实自性耶?是故皆为缘起性生,离一切常断有无来去之诸边,应知幻化八喻之理也。如汇集经云:“菩萨何者缘起生,无生无灭知此智,离云日光除黑暗,摧毁无明得本智”如是所说也。

三以有无生灭因观察果者,颂云:

若法已有成,其因何所需?

若法本无者,彼因复何需?

纵以亿万因,无不能成有。

无时怎成有,成有者为何?

无时若无有,何时方成有?

于有杀生时,是则杀离无。

倘若杀离无,是则无有时。

有亦不成无,应成二性故。

观察所生之果,是生有者或无者?若说果法已经有成立,则其因云何所需要?是因彼二互为不能作用也。若谓:“本来无果,而因使生彼果耶?”答曰:若是果法之性本来无有者,则纵使有彼因亦复何需?因为无者本来就无因,并彼住于无性故。若思:“此因不是生无者,而是此因使无果者转为有果耶。”答曰:纵然以用亿万因缘聚合,本来无有之法。不能使彼转变成为有者,如聚何种因缘,亦不能兔角变有者。无者不观待任何法也。无实不能转变有实之主要理由有二种,即是无实不舍自体而转变有实亦不应理,舍自体而转变亦不应理之故。此因为无有之正时,怎能成为有实?此二互绝相违故,非有实也。舍弃无实而重新变成有实者亦为何应理?所谓无有自性者,无有之时若无有,则云何时方能成为有?时终无有有实之际。由于有实乃至尚未生起之时,是则亦未脱离无实。倘若未离开无实之状或法相,是则亦永无出现有实之时机故,无实怎能变有实?实则不应理也。由此无实正时不会变有实故,所谓无实变有实者,亦是凭口所说而已,是因为若是无实,则定断除有实之故,彼不可变彼者也。虽无变彼,若尚执着有变,则此芽等亦应观变成为石女儿!是故无实不可变有实,如是有实亦不会变成无实,因彼二互绝相违故。此理证法,前说无实时所说而可类推。若有实变无实,则应成有无二种性质故。

颂云:

自性不成灭,有法性亦无。

此等诸众生,毕竟不生灭。

众生如梦幻,究时同芭蕉。

涅槃不涅槃,其性皆无别。

如是于真实性中诸自性不成立而灭之,一切有法之性亦无实有。是故此等一切诸众生,皆于三时中毕竟或恒时不生亦不灭也。然而,种种世间之诸众生,皆为现而实性,犹如梦幻,若以理加以分析推究时,如同芭蕉一般均无坚实。是故涅槃与不涅槃二者,其在本性上皆无有任何差别,因为彼等住于无解无缚及恒常平等之性故也。

二者证空性之作用分二:利自平息世间八法,利他无勤生起仁慈。初者颂云:

故于诸空法,何有得与失?

谁人恭敬我?谁人轻蔑我?

苦乐由何生?何有喜与忧?

若于性中觅,孰为爱所爱?

细究此世人,谁将逝于此?

孰生孰当生?何为亲与友?

如我当受持,一切如虚空。

是故,于一切诸空性之法中,云何有衣食等获得及与失去?有谁人恭敬我?或有谁人又复轻蔑侮辱我?感受痛苦或安乐亦由何处生?云何有喜欢与忧愁?若于真实性中以理寻觅,孰人为贪爱者?何者为所爱者?若加以详细探究此等世人,谁者将逝亡于此世,孰人已生?孰当来生?何者为亲人与朋友?犹如我者,具有能观察实相之智慧,(余众)亦应当受持一切诸如同虚空,及平息世间八法也。

二者颂云:

诸欲求乐者,由争爱诸因,

引生烦乱喜。勤求忧苦诤,

互砍相杀刺,因罪艰苦活。

虽数至善趣,频享众欢乐,

死已堕恶趣,久历难忍苦。

三有多险地,迷真即同缚。

迷悟复相违,世无等此真。

此等诸众欲求自乐者,由于斗争怨敌及热爱亲友等诸种种原因,而引起产生自心烦乱和欢喜勤求欲妙,求不得生忧苦,与他诤论,自他互相砍杀刺身;因三门造罪,于艰困之中生活,心受无义今世财富所引惑,虚度时光而住也。此等诸众生以造福力,虽然多数至上善趣中,频繁享受众多欢乐,又以造罪之果报力,死已堕落三恶趣中,长久经历难以忍受之苦,并不定高低苦乐,连续漂泊于世间。如是在三有中有众多颠倒欲痴贪等险地.此世我见者,颠倒迷惑未知真谛,即同受缚,再者,迷惑与证悟,复彼相违故,要对治迷乱,世上无有等上此证悟真性之慧,彼如暗中之日也。

颂云:

难忍无法喻,苦海无边际,

如是善力微,寿命亦短促。

为活及无病,强忍饥疲苦,

睡眠受他害,愚伴行无义。

无义命速逝,观慧极难得。

此生有何法,除灭散乱因?

愚昧此世即难以忍受而无法比喻,此苦海无有时,方之边际,如是众生惑业强力之故,行善之力极微薄,修善此身之寿命亦即短促。少许住世之时,亦为长期活命而种种劳累,及为无病而治疗,强忍饥饿,疲劳苦,以及睡眠内外他害常和愚伴交道等行持无义之生活,虚渡人生也。无有意义而此寿命迅速逝去,从世中解脱之因,即能观察真实性之智慧是极为难得,在轮回此生中有何方法,才能除灭剧烈如瀑流之散乱因?

颂云:

此时魔亦勤,诱堕于恶趣。

彼复邪道多,难踰正法疑。

暇满难再得,难遇佛出世,

不易断惑流,呜呼苦相续!

如是虽极苦,因痴不觉苦。

众生住苦流,呜呼应悲愍!

如人数沐浴,或数入火中,

如是虽极苦,然自以为乐。

此时诸天魔等邪恶众亦精勤努力,诱使众生堕于恶趣中,彼等又复受常见断见等邪道众多,而且难以踰过对正法生定解之怀疑,因为极难得断疑之内外缘故。若如是未得正法而死亡,则暇满人身难以再次获得,又难以相遇佛陀出世,亦不容易修学佛法而断除自相续之惑流,呜呼唉!痛苦将相续不断而生也!如是虽然极为痛苦不堪,但因愚痴众生自己不觉得受苦,反而贪着世间,此等众生住留于痛苦河流之中,呜呼!对此应该心生悲愍呀!譬如,有人为得清凉所触,数数沐浴,或又欲得炽热所触,数次趣入火中,若见如此轮番者,则心应生悲愍,如是虽住于极端之痛苦中,然被贪欲所引,自己尚以为安乐也。

颂云:

如是诸众生,度日若无死,

先遭拭杀已,后堕恶趣苦。

何时吾能降,自集福德云,

所出安乐雨,为众息苦火,

何时方无缘,诚敬集福德。

于执有众生,开示空性理。

如是此等诸众生,安闲度日,好若无有衰老死亡一般而过生活,然而,先遭受被死主无情地拭杀已,次后堕入恶趣感受难忍之苦也。何时吾能降下自己集累之无量福德云中所出之资具衣食等安乐雨来为息除愚昧众生之世间苦火?如是思维即暂得安乐。又以定胜而言,我何时方能通达三轮无缘,以诚敬之欢喜心来为众生积集无量福德资粮,自己现前诸法之真实义,于有实执所缘之轮回众生前,开示诸法无缘空性理?如是当发大悲心也。自己若见诸法无实空性,则于众生自然生起大悲心,并具实执者,不舍使彼堕恶趣,真实证悟空性者,能发如是之心,此乃自然规律也。

此云:

措辞完美义深沉,虽有智者众善说,

难解声律有何用,浅显易懂此宣说。

随说回声心满意,四依倒时虽此说,

印度智者诸论式,然今谁耳生欢喜?

智力充沛观慧者,证悟此义无疑故,

如同食盐融水体,如从污泥中沌金,

充满业惑我口中,所述善说所得善,

愿除诸众之痴暗,并将自得正法日。

此论是由善知识思嘎玛再三请求为助缘,自五明大班智达华智仁波切前善得传授后,既阅藏地所有之印度论疏,又阅藏人智者所造之众多善说,心中能善现彼等之义者——文殊胜者(降阳南。巴加瓦)造于自戊寅年孟秋初一开始,修间时写之,至本月十三日圆满也。谁见亦愿彼离于胜乘中观之疑,复愿得对此生起定解。增吉祥。

译于色达喇荣五明佛学院国际学经堂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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