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的冒险-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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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都是经济的一部分。因为创造价值,所以获得收入,又将收入用于生活必需品的消费,而且,一旦满足了生活必需,人们又会将收入用于追求享乐。我们如何花费金钱,也决定了他人如何花费金钱。
我们在市场上销售何种商品,购买什么东西作为交换,又产生了什么样的新念头,以及发生什么结果,等等,这些长年的所作所为构成了当代经济史的一个很大的组成部分。从很多方面讲,目前,商业实际上已取代以前的战争和探险活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人们已不再试图用剑来进行统治了,”詹姆士·戈登·贝内特在1868年写道,“但是,他们发现使用金钱作为武器同样锋利且更有效,而且,原有的对权力的渴望也没有任何的丧失,他们就试图对人们建立起金钱的独裁。”
当然,贝内特的“金钱的独裁”这一词语,其实并不精确。贝内特本人是19世纪商业巨头之一,他当然从来没有把自己当做独裁者。他将其他人的观点和自己的想法融合在一起。在19世纪30年代,他创造了现代报纸,并使之成为西方文化的一种主要力量。这样做,不仅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生活,扩展了人们的生活范围,对政治和日常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也使贝内特本人成为美国巨富之一。他所拥有的事业,以前的新闻工作者闻所未闻,就是连做梦也不会想到。
商界中有很多人都有贝内特同样的市场经历。情况的确如此,并且很多商人都成为了文学艺术作品(如查尔斯·狄更斯和奥利佛·斯通的作品)中的人物原型。拉塞尔·塞奇是华尔街的天才交易商,当初如果他母亲不能按时返还抵押贷款,他也会取消她的赎回权。在20世纪之初,他的身价可能是7 000万美元,可是他小气得连出租车也不肯坐。有一次,他在跳上一辆行驶的电车时,一脚踏空,摔在人行道上(那时他已是86岁),为此他以伤害事故起诉了电车公司。后来,他长期饱受苦难的妻子继承了他的遗产(他们没有生育子女),建立了拉塞尔·塞奇慈善基金会,自此之后,那份遗产就用于慈善资金的支付。
即使最贪婪的、所谓的“强盗头子”,也可能会害少益多,从长期来看,就更是如此。在19世纪后期,约翰·D·洛克菲勒攫取了处于萌芽时期的美国石油工业的控制权。他所采取的手段,在今天看来是一种犯罪,可能会被判处长期徒刑,但他却因此成了当时的世界首富。可是,他所创立的美孚石油公司却使石油产品的价格无情地下跌了(因此,对石油产品的需求也随之狂涨)。如果没有稳定而充足的燃油供给,汽车也就不可能占据20世纪的主宰地位。安德鲁·卡内基和亨利·克莱·弗里克果断地打击了“霍姆斯泰德”罢工,但是,他们却使得美国的钢铁业成了全球最大的、最有效率的行业,开始了美国时代的新纪元。而且,这三个人在慈善事业花费的财富之大,也是以前所不能想像的。
但是,商业史中不仅有贝内特、洛克菲勒、卡内基以及弗里克这些叱咤风云的人物,同样还有塞缪尔·斯莱特,他把英国纺织机械设备的图样默记在心中,并把它带到美国,使得美国在这个行业走上了领先之路。岂不知这种行为当时在英国可能是滔天大罪。还有阿道夫·托德,他发明了优质奶酪,并在他纽约的熟食店里销售,只是后来由于完全不明智的企业决策,才使这种奶酪永远地从市场上绝迹了。还有纽约人俱乐部,这个俱乐部熟练地研究出分区制法律的复杂结构,而机智地战胜了纽约最大的一家地产开发商。还有德西·阿纳兹,他说服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将《我爱露西》搬上银屏,而不是现场表演,从而创造了影视业辛迪加,极大地提高了两代演员的收入。
所以,当我看到威廉·华兹华斯的“赚钱又花钱,(使)我们的力量一去不复返”这句话时,他认为他是绝对错误的。实际上,在“赚钱又花钱”的过程中,我们常使这些力量得以扩大,也扩大了他人的力量。亨利·福特希望能让普通人从马的主宰中摆脱出来,并且也能使他自己从中获利。他的确做到了这一点。而且,他也终止了19世纪的美国乡村那可怕的与世隔绝的历史,改变了国家的景象,使美国农村在政治生活中占有了关键地位。(同样还要注意的是,牲口运输的巨幅减少,造成了农产品的大量剩余—因为用于生产牲口饲料的土地,转而生产人的食物—这使得20世纪20年代的农产品价格下降,也助长了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
商业史,如同所有的历史一样,激发人类的豪情。而且,因为它富有人情味,所以,经济史中充满着伟大与渺小、胜利与惨败,这是人类证明自己能够成功的过程。当然,这中间也产生了很多动听的故事。非常荣幸,我能来写下这些故事,希望读者会像我在研究和写作时一样,享受其中的乐趣。
第一部分:“卖空要么赔本买进 要么不买去坐牢”市场策略通常是垄断
早期清教徒在荒原上临时创造的建城机制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他们以惊人的速度开拓了新英格兰南部和沿岸地区。这些功劳应该记在一类全新的人群身上,直到19世纪中叶人们才给予这类人一个响亮的名字:企业家(entrepreneurs)。
最让人心动—可能也是回报最丰厚的—市场策略通常是垄断。1666年,弗雷德里克·菲利普斯垄断了贝壳串珠市场,当时他实际上扮演了中央银行的角色,控制了货币的供给,他也从中发了大财。
1980年纳尔逊·邦克·亨特和他的弟弟威廉·赫伯特·亨特试图垄断白银市场,这是华尔街出现的最大垄断之一。当时,美国被迫放弃银本位制,财政部召回已发行的1美元银元,降低铸币中的含银量。邦克·亨特认为自己发现了白银市场中的机会:通货膨胀意味着美元的贬值,即便不考虑需求仍然大于供给的情形,金银的价格仍然可能上升。由于当时在美国个人持有金条是违法行为,所以亨特转而寻求白银。作为当时世界上的大富豪之一,他大量地购买白银,几乎在单枪匹马的情况下,使白银的价格翻了一番,从一盎司3。27美元上升至6。7美元。截至1979年,亨特兄弟囤积了大量的白银,估计有2 000万盎司,据说大致等于当时流通的白银总量。银价上涨使市场上白银的供应大幅上升,而亨特兄弟实际上成为惟一买主,银价最终崩溃。
英国工业革命首先以纺织工业的机械化为开端,纺织工业为英国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也使英国发展为当时的超级大国。美国等国家也想参与这场革命,可英国却决意保守这些神奇机器的秘密,英国报纸甚至不允许刊登有关“只要能在美国搭建纺织机械就有重赏”的消息,但通过秘密广告,这则消息在纺织业内广为流传。其中,在纺织工业中心,德比郡贝尔珀市的塞缪尔·斯莱特就知道了这一消息。他决定到美国去实现自己的理想。他清楚自己的天赋和技能正是美国当时所急需的。他要用英国纺织业的秘密来代替资本。斯莱特在美国成功地复制出了这些英国机器,使用的是在英国用大脑偷出来的图纸,美国的纺织业就此发端,美国第七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在访问他后,授予这位为美国工业革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美国制造业之父”的称号。
《乱世佳人》中精心塑造的南北战争之前美国南部的神话影响了人们对殖民时期南方的印象。其实,在独立战争之前,南方各殖民地的经济很不稳定,即便是最富有的居民也负有债务,向其在伦敦的代理人借债。棉花种植需要大量劳动力,且由于棉花纤维的自然粘度高,手工纺织1磅重的棉线需要12~20个工作日,这使得棉布成为极度奢侈的纺织品,直到伊莱·惠特尼发明了轧棉机,使这项原本是棉布成本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变得无足轻重,而棉花成本的下降,导致了种植棉花的增加,却进一步诞生了一种罪恶的制度—奴隶制,美国内战也由此爆发。
第一部分:“卖空要么赔本买进 要么不买去坐牢”逐利荒原(1)
与人类的很多方面相同,历史上的时尚潮流来来往往,川流不息。在19世纪,“伟人理论”颇为盛行。哥伦布确信自己沿着落日,而不是日升的方向航行能够到达遥远的东方。他说服斐迪南和伊莎贝拉(西班牙国王和王后)提供资助,接下来,正如他们所言,成为了历史中的光辉一页。
如今,这种“伟人理论”和可怜的哥伦布一样已是陈年旧事,所谓“人民的历史”则日益风行。在很多人看来,不是哥伦布,而是被他偶然发现的—同样也是偶然遭到严重摧毁的—新大陆上土著人的命运是非常重要的。而实际情况是多少有些介于两者之间。
当然,这两种历史观点都毫无例外地忽略了技术本身的重要性。除非当时全帆装备的船只幸运地获得大发展,哥伦布的航线才可能比理论上到达日本的最好的路线更好。
作为历史的推动力,组织更容易被人们忽视。在哥伦布生活的时代,全帆船只异常昂贵。要想利用探险的全部商业潜力,就需要找到一些不通过请求王室提供资助的其他一些融资新方式。西班牙没有找到这些新方式,很快就停滞不前。然而,英格兰和荷兰发明了股份公司,获得了巨大的发展。
与合伙公司中每位合伙人用全部净资产承担风险不同,股份公司成员只用其在公司的投资额承担风险。使用这种组织形式,许多资本家(这个词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两三个世纪后才被杜撰出来)可以联合在一起来追逐探险和远洋贸易的潜在的巨额利润,不必担心由于巨大风险而倾家荡产。
在16世纪末期,英格兰王室特许成立莫斯科公司和东印度公司,后来发展成规模巨大、盈利丰厚的企业。荷兰由于有东印度公司而在17世纪成为欧洲大陆上最富有的国家。
当时的股份公司是现代公司的前身,这种全国性的股份公司是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组织发明。没有它,现代的世界就不会形成。
没有这种公司,美国历史也将会重写。约翰·弗雷德里克·马丁在其撰写的迷人的著作《逐利荒原》一书中清楚地描述了股份公司的重要性及其在新英格兰开拓殖民地追求利润的故事。
最初,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和普利茅斯殖民地都被组织成股份公司。人们后来称这些公司的成员为“先驱者”。他们来到新英格兰,为公司的成功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必须承认,他们中有些人,严格地说是作为商业追求的一部分,只能在天堂寻求他们的报酬。那些在公司里投资了钱财却留在英格兰的人,后来被称为“投机家”,他们的确希望更快地获得实实在在的回报(顺便说一下,“投机家”一词实际上相当于现在的“风险投资家”)。
不论早期移民的动机是什么,他们的资助者是谁,第一批新英格兰人在美洲大陆建立的立足点马上被证明是一个避难所。当时,英格兰国王查理一世在解散议会实行个人专制统治后政治环境急剧恶化,很多英国人为了逃避政治、宗教迫害才来到这里避难。在最早横跨大西洋的移民中,从1630~1643年来到新英格兰的约有2。5万人。要想短时期内就安排他们在广袤的荒原上定居决非易事。
在人们的印象中,早期移民在美国的定居是一个漫长的边疆开拓过程。他们向西推进,砍掉挡在面前的丛林,然后筑起篱笆,搭建家宅,最后建立城镇。虽然艰辛缓慢,他们却百折不挠。
这一进程不像人们描述的那样简单,至少早期是非常艰难的。在17世纪早期,试图以个人力量为基础来开拓边疆若不是为了自杀(清教徒们无论如何也不想在这里自杀),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要想像一下,你自己若是想在一处新的地方安家时需要做哪些事情,就很清楚了。殖民政府当时不得不同意他们选择一块土地。但是,他们必须向印第安人购买土地,然后加以测量(一般由政府进行测量)。这些土地有宅基地、林地、种植场、草场、沼泽地等,在移民中间合理分配。沿河土地不得不由大家共同享有,道路要开辟,桥梁要修建。
所有这些都需要大量的组织工作和花费巨额费用。作为当时清教徒们手边惟一适合的组织模式,股份公司很快成为当时建城筑路的组织形式。这样,“进城人”便取代殖民者和冒险家在新建立的社区里永久居住,而那些提供钱财或技能的“逗留者”通常不会在这里安家定居,通常是很快就离开。
问题是,当时进城定居的人很多而那些四处流动的“逗留者”人数不多。托马斯·胡克,马萨诸塞州剑桥和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城市的创立人(也是当时最著名的教士之一),解释说所有的城镇“都需要有才华、有能力的人来管理,有财富的人来承担费用”。
由于短缺,这些人就在殖民地上到处流动,不停地参与开发建立城市,作为报酬,每建一处城镇后就分配到一块土地。他们要么将土地出售要么租给别人。很快,这些人启动了殖民地的城市建设进程,希望能够从中发达。这些人与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商具有某些相似之处。
第一部分:“卖空要么赔本买进 要么不买去坐牢”逐利荒原(2)
他们中的有些人,如150年后的丹尼尔·布恩一直与边疆为伍,建成一处拓居地后就转向开发另一处。科尼利厄斯·沃尔多,1624年生于英格兰,一开始到达马萨诸塞州伊普斯威奇。到了17世纪50年代成为切姆斯福的创立人之一,70年代又参与创立了邓斯塔布市。在随后的十年中,它投资购买了梅里马克河沿岸土地,即后来的洛威尔市。沃尔多后来在不停的迁移中,一直没有放弃在各城市中的土地和自己经营的生意。他的后代,由于他建立起的家业,比他著名得多,成为18世纪主要的土地投机商。
由于建立城市需要得到地方议会和州议会的授权同意,议会成员尤其是直接处理这些事情的委员会成员,通常授权在他们从未居住过的地方建立城市。乔舒亚·费希尔作为契约仆役来到马萨诸塞州,最后成为四个不同的城镇里13块土地的主人,主要是由于他是州议会的成员。现在这种欺骗行为,当然不会让别人知道,它被认为是不可原谅的腐败。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说这在17世纪是一种很普遍的行为。
当时,有能力与印第安人打交道的人尤其受到尊重。那些会讲印第安语的兽皮商人,在购买印第安人土地的谈判中通常大有用武之地。他们最后通常会得到所购买土地中的一块。约瑟夫·帕森斯是早期斯普林菲尔德的移民,他见证了1636年与印第安人签署协议购买土地的过程。很快,他便活跃于温莎和哈特福德等地。在17世纪50年代,他频繁地与印第安人交易,并成为北安普敦的开创者之一。他向新建的城市哈德利出售一些自己从印第安人那里购买的土地,与印第安人谈判购买后来诺斯菲尔德市所在地。
在近50年的时间内,约瑟夫·帕森斯一共积极参与建立了康涅狄格河峡谷的5块殖民地。在这一过程中,他把自己与印第安人打交道的才华转变为巨大的财富。1683年他去世时,其财产价值为2 088英镑,是17世纪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