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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世界古代中期哲学思想史-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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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达到涅槃,不仅摆脱外在客观事物,而且也摆脱了人的主观感受、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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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在“寂灭”中得到快乐和幸福。而现实世界中的一切东西都是变化无常、 

 “皆假非真、乐少苦乐”。可见,原始佛教认为唯有涅槃这种精神境界才是 

唯一真实的存在,这就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倾向。 

     无常与无我。“无常”是佛陀关于事物运动变化的学说,“无我”则是 

有关灵魂的学说。 

     佛陀认为,世界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处在运动变化之中,没有常住不变的 

东西,即所谓:“诸法无常”,“诸行无常”。据《杂阿含经》(卷十)记 

载,佛陀曾用奔流不息的河水来比喻现实世界物质东西的运动变化,“世尊 

告诸比丘,譬如恒河大小暴起,随流聚沫,无所有、无牢、无实、无有坚固, 

所以者何?彼聚沫中无坚实故。如是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 

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比丘!谛观思维分别, 

无所有、无牢、无实、无有坚固。”佛陀指出,物质东西(诸色)因其“无 

坚实”即非牢固存在的原因,所以在时间、空间和形态上都是变动不息的。 

汉译《那先比丘经》所载比丘那先的话,也表达了这种思想。那先说,牛奶 

从牛身上挤出后,经过若干时间,就会变成凝乳,由凝乳又变成奶酪,再由 

奶酪变成酪油。凝乳、奶酪、酪油和牛奶并不是同一种东西,但都是从牛奶 

变化而来的。佛陀的“无常”说把事物的存在看作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 

程,否认有永恒不变的东西存在,具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但是,佛陀的辩证法思想也有其局限性。他重视事物运动变化的过程, 

对其原因则分析不够。在他看来,事物是由于其互为因缘即因果联系才得以 

生灭变化的,“若生此则生彼,若灭此则灭彼”(《中阿含经》卷21)。比 

丘那先也说:“人和事物的持续变化也就是这样,一种产生了,另一种就死 

亡了,(死亡)和再生乃是同时发生的”(汉译《那先比丘经》)。佛陀仅 

从事物外部寻找运动变化原因,而忽视了事物内部对立面的矛盾和斗争。此 

外,佛陀虽然肯定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变化和发展的,但又认为在涅槃中则是 

一切静止、永恒和无变的。这就说明,他们的学说既有辩证法思想,也有形 

而上学的倾向。 

     佛陀认为世界上不存在永恒不变的东西,这种理论必然会导致对我 (灵 

魂)或神的否定。他提出“诸法无我”,即对客观世界来说不存在着一个主 

宰者(“法无我”);对主观的人来说也不存在一个起主宰作用的灵魂(“人 

无我”)。《中阿含经》(卷二十)说:“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 

是神……我当无我,当无有,彼一切非我有”。这段话明确否定了神我的存 

在。 

     在神我问题上,印度思想界其他学派的看法大体可归为两类:婆罗门教、 

耆那教、生命派主“常见”说,即认为存在着永恒的精神原理或灵魂,虽然 

他们对灵魂有不同的理解。顺世论主“断见”说,认为人由物质“四大”构 

成,人死一切皆灭。佛陀的“无常”说否定神我的存在,但在这方面并没有 

顺世论那样彻底。因为佛陀仍主张业极轮回,人死后业力能重聚集五蕴,形 

成新的生命转世。他也没有否定自在天 (按,婆罗门教主神)的存在,虽然 

他把自在天贬低为是受自己业力支配的生命体,并没有创业的力量。佛陀的 

 “无常”理论取“断见”说与“常见”说之“中道”,是对这两种对立思想 

妥协的表现。 

     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静寂在佛教教义中被称为三法印。印即印信, 

意思是合乎这三种学说的就是佛法。只要掌握了它们,就好像有印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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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判断一切。 

     佛陀逝世后约一百年间,他的弟子基本上遵循他所创立的教理和戒律。 

大约在公元前4世纪,佛教内部对教理和戒律的理解上开始发生分歧,逐渐 

形成许多派别。佛教进入所谓“部派佛教”时期。 



      (2)部派佛教的宗教哲学思想 

     公元前4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是印度奴隶制鼎盛时期。公元前326年, 

摩诃帕德摩·难陀夺取摩揭陀国王位,统一印度北部地区,建立难陀王朝。 

公元前326年,难陀王朝为其部将旃陀罗笈多 (公元前336—前323年)推 

翻。旃陀罗笈多建立孔雀王朝,进而征服印度中、西部地区,至其孙子阿育 

王时(公元前266—前232年)时,除南部一些地区,印度全境基本统一。 

政治上的统一,促进了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当时奴隶人数大大增加。一些农 

庄中已使用较多的奴隶劳动。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发达,国内许多地区兴建 

了大型水利工程,对外贸易远达希腊、埃及等地。社会分化更加剧烈,以国 

王为首的刹帝利种姓控制着政治、经济大权。吠舍中的上层商人、高利贷者 

在社会上越来越占有重要地位。社会最下层的首陀罗和奴隶,则过着极为悲 

惨的生活。 

     佛教由于得到刹帝利统治阶层的支持,有了很大的发展。在阿育王时期, 

取得了相当于国教的地位。佛教在其发展过程中,内部也发生分裂,形成许 

多部派,进入部派佛教时期。 

     佛教分裂及诸部派的形成。佛陀传教,主要是口头宣讲,基本上没留下 

文字资料。因此在他逝世后,教徒对教理和戒律的理解发生分歧。为了解决 

这方面的问题,佛教僧团组织结集,即召开教徒大会,从比丘 (即和尚)中 

选出有学问的人为上座,在会上背诵经典,得到大众同意后,确定下来。据 

佛教史料,重要的结集有四次:佛陀逝世当年,在王舍城举行第一次结集, 

确定了“经”、“律”两藏。佛陀逝世后约一百至二百年,在毗舍离城举行 

第二次结集。孔雀王朝阿育王在位时,在王舍城举行第三次结集。据南传佛 

教史料,会上编纂《论事》一书(此事北传佛教史料未载)。贵霜帝国迦腻 

色加王 (约公元78—102年)时,佛教僧团举行了第四次结集。 

     佛教的最初分裂是在第二次结集后发生的。南传和北传史料对分裂原因 

的记载有所不同。据南传史料,主要是对戒律的看法不同。当时以毗舍离为 

中心的东方跋耆族的比丘对戒律采取了较自由的行动,并将这些行动归结为 

 “十事”(即十类事),如“住处净”,在同一地方住宿,可以分开举行诵 

戒忏悔仪式;“所习净”,出家前学习的东西在出家后仍可学习;“金银净”, 

可接受施舍的金银等等。在第二次结集时,他们要求重新解释戒律承认“十 

事”为合法。以耶舍为首的西方(以摩吒罗城市为中心,西北及于印度河流 

域)比丘坚持原始佛教的戒律,认为“十事”为非法。于是赞同“十事”的 

比丘,另举行结集。佛教分裂为两派。耶舍一派组成上座部,意为以长老为 

中心的正统派。跋耆一派人数众多,组成大众部,是非正统派。 

     据北传史料,佛教分裂的原因是由于对教理中的阿罗汉的看法不同。阿 

罗汉是佛教徒修行的果位,指经过修行,达到断绝生死轮回的一种境界。未 

土罗地方一个叫大天的比丘对阿罗汉果位提出异议。他认为阿罗汉仍有五种 

局限性:第一,有常人的生理机能,如情欲,大小便等;第二,有“无知” 

之处,对自己的修行果位不明;第三,对接受佛教教义,如“四谛”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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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犹豫;第四,对自己的修行果位,仍需别人指点;第五,仍有痛苦的感觉。 

他认为,只有佛陀的修行果位才是完美无缺的最高果位。大天的看法遭到佛 

教僧团内长老们的反对,但大多数教徒则支持他。这样,前者组成上座部, 

后者组成大众部。 

     佛教的分裂除以上原因外,实际上还有深刻的社会根源。佛教形成后, 

得到刹帝利和吠舍上层的大力支持。如摩揭陀国的频婆娑罗 (影坚)王给佛 

陀提供竹园精舍,作为传教场所。另一方面,佛教宣扬脱世出世,对广大下 

层群众也有很大的吸引力。因此佛教发展迅速,至公元前4世纪时,不仅在 

恒河流域,而且在印度河流域、西北等地也拥有众多信徒。当时印度各地社 

会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西北地区比较落后,而恒河流域已有了较为发达 

的商品经济,私有财产被认为是不可侵犯。因此,原始佛教的某些教理和戒 

律,如“四方僧物”(僧团财产共有)、“沙门释子不应蓄金银”等自然难 

以实行。此外,各地的历史、文化背景也有不同,佛教的传播不能不受到当 

地的宗教信仰、社会风俗等的影响。这样必然会导致教徒对教理和戒律理解 

上的分歧。 

     佛教最初分裂为上座和大众两部,以后又从这两部分裂为18部或20部。 

南北传史料对部派分裂的部名、时间、地点等的记载差异较大。据南传史料 

 《岛史》,佛陀死后一百至二百年,从大众部和上座部中先后分出16个部派。 

大众部系统分出牛家部 (鸡胤部)、一说部、制多山部、多闻部和说假部。 

上座部系统分出化地部,犊子部、说一切有部、法藏部、饮光部、说转部、 

经量部、法上部、贤胄部、长城部和正量部。据北传史料《异部宗轮论》, 

部派佛教有20部。大众部系统先后分出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灰山住 

部)、多闻部、说假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上座部系统在佛 

陀死后二百年,才发生分裂,分出说一切有部、犊子部、法上部、贤胄部、 

正量部、密林山部、化地部、法藏部、饮光部和经量部。 

     部派佛教宗教哲学思想在近四百年的部派佛教发展时期,各派对教理和 

戒律的许多方面都存在着争议。古代印度学者诃犁泼摩(约公元3世纪)在 

其著作《成实论》中将这些问题概括为“十论”,即二世有无?一切有无? 

中阴(轮回的中介)有无?琐悟或渐悟?罗汉是否有退?随眠与心是否相应? 

心性是否本净?未受报业是否存在?佛是否在僧数 (佛是否与普通僧侣一 

样)?有无“人我”(参见黄心川《印度哲学史》,第205页,商务印书馆 

1980年版)?但从哲学上看,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有神与无神问题 

     在神是否存的问题上,原始佛教反对婆罗门教神 (梵天)创世说,否定 

神或其他超自然力的东西。据佛典记载,佛陀逝世前,还告戒弟子要遵守教 

义和戒律,“依法不依他外”。佛陀死后,对他是人还是神发生争议。大众 

部认为佛陀是神。他们把佛陀描绘成大智大慧、全知全能、不生不灭的神。 

他讲的每句话都是利益众生,摧伏“邪见”的真理。他们认为,历史上存在 

的佛陀,那只是佛(神)的化身,是为了在人间传教方便而设置的。大众部 

的这种观点,表明原始佛教的教理已发生重大变化。他们神化佛陀的目的是 

为了树立一个供人们顶礼膜拜的偶象,从而扩大佛教影响,吸引更多的信徒。 

大众部的这种观点被以后大乘佛教各派所继承。 

     上座部坚持原始佛教对佛陀的看法,认为佛陀是人。他们指出,佛陀也 

是由于前世的业而降临人世的。他的寿命有限,生身也曾有苦乐情感。他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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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不同之处在于他有高超的智慧和纯洁的精神。他摆脱了一切情欲,悟出 

人生真谛,并引导人们进入涅槃。在大乘佛教流行时,上座部的一些派别仍 

坚持这一观点。 

     第二,“法”实有还是假有问题。原始佛教认为“法”即宇宙万有由五 

蕴依缘结合而成。五蕴分名 (精神因素)和色(物质因素)两大类。从法的 

构成来看,又可分名法和色法。部派佛教基本上继承了这种看法,但对名法 

和色法作了更细致的论证和分类。 

     部派佛教一般将法分为有为法和无为法两大类。有为法指一切依条件而 

生灭的事物和现象。无为法指不依条件,本来不生不灭的事物和现象。他们 

又将有为法和无为法分析为若干种。各派对“法”实有与否的看法,大体上 

可归纳为以下六类。 

     第一,从上座部分化出来的犊子部、法上部、贤胄部、正量部、密林山 

部等,认为有为法和无为法都是实有,它们都是真实的存在。 

     第二,说一切有部、多闻部、雪山部、饮光部等,认为有为法和无为法 

都是实有。他们将有为法分为过去、现在和未来三种。这三种法都是真实存 

在。因为法体是永恒存在的。在各部派中,说一切有部对法的分析最为细致。 

他们将有为法分为四种:色法,包括各种物质现象;心法,包括眼识、耳识、 

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种精神现象;心所法,包括感情、意志等各种心 

理作用;心不相应法,包括不属色法和心法,又有生灭的各种现象(如获得, 

非得等)。无为法分为三种:择灭无为,通过智慧选择断灭烦恼所达到的精 

神境界,即涅槃;非择灭无为,并非通过智慧,而因缺乏条件致使不生的精 

神境界;虚空,无形状,犹如虚空的一种精神境界。非择灭无为和虚空是非 

人力所能及的,择灭无为则可以通过严格修行而达到。说一切有部所说的八 

类法,还是属于物质和精神两类因素。他们认为两者都是真实的存在。在分 

析色法时,说一切有部提出极微 (原子)的概念。他们认为,物质世界是由 

极微构成的,极微是不可见,不可分的物质微粒。极微有地、水、风、火四 

大种。它们的性质和作用不同。地性坚,起着互相抵持的作用;水性湿,起 

着相互结合、吸引的作用;火性暖,起着使事物成熟的作用;风性动,起着 

使事物运动、生长的作用。四大种相互结合而形成世界万物。组成事物的四 

大种的比例不同,事物的性质是由数量上占优势的种所决定的。说一切有部 

的极微说,对原始佛教的事物由五蕴依缘和合而成的思想作了重大改变,具 

有明显的唯物论思想因素。 

     第三,大众、鸡胤、化地、制多山、西山、北山等部,认为无为法实有。 

有为法的现在法是实体。而过去法和未来法则无实体。因为过去法已经消失, 

将来法则未产生,不可能是真实的存在。 

     第四,说假部认为,五蕴是真实的东西。由五蕴组成的感官和感觉的对 

象 (客观事物)则是不真实的。因为“以依积聚、缘亦积聚、积聚之法、皆 

是假故”。(《异部宗轮论述记》)在他们看来,事物由五蕴依缘积聚而成, 

而积聚而成的东西不可能是实体。 

     第五,大众部系的说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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