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体育电子书 > 纯粹理性批判 >

第42章

纯粹理性批判-第42章

小说: 纯粹理性批判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论谓甲之矛盾对立者可能,因而甲为偶然的。欲证明此种结论,应说明在运动之位置中及在运动发生之时间中,已能有静止之事。就吾人之所知者而言,静止在继运动而起之时间中实现,故亦为可能的。运动在某一时间中,静止又在别一时间中,其关系并非矛盾对立。因之“相反的规定”之继起(即变化),绝不能证明在纯粹悟性概念中所表现之一类偶然性;故不能使吾人到达——同一在纯粹直悟的意义中所思维者之——一必然的存在者之存在。变化仅证明经验的偶然性;即在缺乏“属于先一时间之原因”时,新状态绝不能由其自身发生者也。此乃因果律所制定之条件。此种原因即令视为绝对必然的,亦必为能在时间中见及之原因,因而必须属于现象系列。    
  二、注释反面主张    
  在主张绝对必然之最高原因(此乃吾人所假定为在现象系列中上升时所遇及者)存在之途径中所有之困难,决非与“普泛所谓事物之必然的存在”之纯然概念相联结时所发生之一类困难。故此等困难非本体论的,而必为与现象系列之因果联结有关者,盖对于现象系列应假定一“其自身为不受条件制限者”之条件,因之必为宇宙论的而与经验的法则相关。此必须说明:原因系列中(在感性世界中者)之追溯绝不能在经验上不受条件制限之条件中终止,以及自世界状态之偶然性(为变化所证明者)而来之宇宙论的论证,并不足以维持其系列之最初的绝对的本源原因之主张。    
  在此种二律背驰中实呈示一奇异景象。自同一根据在正面主张中由之以推论一本源的存在者之存在,而在反面主张中则由之以推论其不存在,且以同一之严密性推论之。吾人首先则主张一必然的存在者之存在,盖因全部过去时间包有一切条件之系列,因而亦包括不受条件制限者(即必然的);今则吾人主张并无必然的存在者,其理由正因全部过去时间包有一切条件之系列,盖此一切条件其自身皆为受条件制限者。自同一理由何以所得之结论不同,今说明之如下。前一论证仅注意时间中相互规定之条件系列之绝对的总体,因而到达其不受条件制限者及必然者。反之,后一论证则考虑时间系列中所规定之一切事物之偶然性(以一切事物皆有一“条件自身在其中必须仍被规定为受条件制限者”之时间在其先),自此种观点而言,则一切不受条件制限者及绝对的必然性皆完全消失矣。但在两方之论证方法皆完全与通常之人间理性相合,盖通常之人间理性因屡以两种不同观点考虑其对象,致陷于自相矛盾者也。梅伦(M.de Mairan)以二著名天文学者间所有之争论(亦由选择立场之困难而起者)为足成一特别论文之极可注意之现象。其一谓月球自转,因月球常向地球之同一方面旋转。其另一人则就此同一理由得反对之结论谓,月球非自转,因月球常向地球之同一方面旋转。就各人观察月球运动时所择之现点而言,则两方之推论皆极正确者也。    
  第三节 理性在此等矛盾中之实际利害关系    
  吾人今已将宇宙论的理念之辩证的播弄全部呈显于吾人之前矣。此等理念在任何可能的经验中绝不能有与之相合之对象授与吾人,且即在思维中理性亦不能使此等理念与普遍的自然法则相调和。但此等理念并非任意所制造者。盖在经验的综合之继续进展中,理性苟欲超脱一切条件期在其不受条件制限之总体中认知——依据经验之规律仅能规定为受条件规约者之——事物之真相时,则理性必然到达此等理念。此等辩证的主张乃期欲解决理性之必然而不可避之四种问题之种种尝试努力耳。问题之数其所以仅止于四者,实因先天的加制限于经验的综合之上者,正为此综合的所以之为前提之四种系列。    
  当理性努力扩大其领域于一切经验之限界以外时,吾人仅在——只包含彼等合法主张之根据之——干枯方式中表现理性之越权主张。以适合于先验哲学之故,此等主张尽失其经验的形态,——此等主张之美满光辉,固仅在与经验的事物联结,始能显示之者。但在此经验的使用中,及理性使用之进展的扩大中,哲学——始于经验领域,逐渐飞越至此等高贵理念——,实显示一种尊严及价值,如哲学能改善其越权主张,则此种尊严价值固能俯视其他一切之学问者也。盖哲学对于——一切理性之努力,终极所必须集中之终极目的之——吾人之最高期待,预许以巩固之基础。世界是否有时间上之起始,其空间中之延扩是否有任何限界;在任何处所,或在我所有之思维的自我中,是否有不可分割不可毁灭之统一,抑或仅有可分割者及转变无已者;我在我之行动中是否自由,抑或与其他存在者相同,为自然及运命所支配;最后是否有一世界之最高原因,抑或自然之事物及其秩序为吾人思维所终止之终极对象(此种对象即在吾人之思辨中亦绝不能超越之者)。凡此种种皆为问题,数学家极愿以其全部学问交换以解决此等问题者也。盖数学关于“与人类关系最密之最高目的”,不能使之有所满足。但数学之尊严(人类理性之所以自夸者)乃依据以下之点,即数学引导理性“在自然之秩序与规律性中(不问在自然中之大者及其小者同一如是)及在自然动力之极度统一中”,到达自然知识,是以其洞察程度升高至远超任何“以日常经验为基础之哲学”所能使吾人期待者;因而鼓励理性推广其使用于一切经验以外且与以机缘,同时又由适当的直观对理性提供最优越质料(在其研究之性质所许之限度内)以支持其研究。    
  理性在其最高期待之中,发见其自身为相反论证之矛盾所困,则为其荣誉计,为其安全计,皆不容退缩而以此等争论为儿戏,冷淡视之;且以其自身直接与所争之事实有利害关系,更不能沉默了事,此为人类之实践利益计或属幸事,但为思辨计则极不幸者也。因之,除“研究此种矛盾(由之而使其自身分裂者)之起源是否纯然起于误解”以外,理性已无事可为。在此种研究中,两方或能牺牲其自以为是之主张;但理性永久而平和支配悟性及感性之事,则由之而开始矣。    
  顾在目前吾人姑置此彻底研究不问,首宜考虑吾人如不得不在相反两派中有所选择,则究应偏袒何方。设立此种问题——即吾人若仅顾虑吾人之利害关系,而不顾及逻辑之真理标准,则吾人应如何进行之问题——关于两方所争执之权利,自绝无所决定,但具有此种利益,即此问题能使吾人了解何以参与此种争论者,虽并未因所争论之事实有任何透辟之见解受其感动而仍愿偏袒一方之故。关于许多偶然情形,此问题亦有所启发,例如一方之激越的热情,他方之冷静的坚持;且能以之说明世人何以热烈赞同一方而故挟偏见以反对他方之故。    
  比较其构成正反两方出发点者之原理,即所以使吾人能(如吾人以后所见及者)决定——此种初步的研究唯自此立场能以“所须之一贯论点”成就之者之——立场。在反面主张所有之种种主张中,吾人观察思维方法之完全一致及定理之彻底统一,即一种纯粹经验论之原理,不仅应用之于说明世界内之现象,且亦应用之于解决“关于世界自身(在其总体中)之先验的理论”。反之,正面主张所有之种种主张,在现象系列内所用之经验的说明方法以外,尚预想有直悟的起始;在此范围内,其定理乃复杂的。但以其主要及显著之特质乃以“直悟的起始”为前提,我将名之为纯粹理性之独断论。    
  在宇宙论的理念之规定中,吾人在其独断论方面即正面主张之方面所发见者如下:    
  第一,有某种实践的利益,凡一切正常思维之人,若深知彼所有之真实利益者皆热烈参与之。即世界有其起始,我之思维的自我为单纯的因而有不灭的本质,自我之有意行动实为自由而超出于自然强迫拘束之上者,以及构成世界之种种事物中所有之一切秩序皆起于一“元始存在者”,一切事物皆自此元始存在者而得统一及合乎目的之联结,等等,——凡此种种皆为道德宗教之柱石。顾反面主张则尽夺吾人所有此种柱石,至少亦似欲夺去之者。    
  第二,在正面主张方面,理性有一思辨的利益。当先验的理念以正面主张所规定之方法设定及使用时,条件之全部连锁,及受条件制限者之由来皆完全能先天的总揽之。盖斯时吾人自不受条件制限者出发。此非反面主张之所能为,因而反面主张实处不利之地。对于其综合条件之问题,反面主张之所能解答者,无一非使同一论究重复无已。依据反面主张,一切所有起始,皆迫使吾人更进至更高之起始;一切部分更剖分至更小之部分;一切事件皆有一为其原因之其他事件在其前;且普泛所谓存在之条件又常依据其他条件,永不能得不受条件制限者之止境,及以所视为元始存在者之独立自存之事物为其最后支持点也。    
  第三,正面主张又有通俗之便益;此点确为其主张受人欢迎最得力之处。盖常识在“一切综合所有不受条件制限之起始”之理念中,并不见有任何困难。且以常识下推结果较之上溯理由尤为熟习,故对于绝对的第一者之可能性,并无所疑虑;且以此种概念为得安身立足之所,同时又为常识由以引导其行动之导线所能系属之固定点。在由“受条件制限者至条件”之上溯无已中,一足常悬空中,故不能与人以满足者也。    
  在宇宙论的理念之规定中,吾人在经验论方面即反面主张之方面所见者如下:第一,并无此种(由于理性之纯粹原理而来之)实践的利益,如道德宗教对于正面主张之所提供者。反之,纯粹经验论似欲剥夺道德宗教所有之一切权能及势力。盖若无“与世界有别”之元始存在者,世界若无起始因而无创世主,吾人之意志若不自由,又若心灵如与物质相同为可分割而能消灭者,则道德理念及其原理将尽失其效力,而与“为其理论的基础之先验的理念”同其命运矣。    
  但第二,足为此种损失之报偿者,经验论对于理性之思辨的利益确大有所贡献,此种贡献实极动人,远过于独断论在理念方面之所能提供者。依据经验论之原理,悟性常在其自身固有之根据上,即常在真纯可能的经验之领域内研讨其经验之法则,且由此种法则对于悟性所提供之“确定及易能理解之知识”,使之无穷扩张。在此处,一切对象(其自身及其所有关系二者)皆能——且应——在直观中表现,或至少在——与之相应之心象能在所与之类似直观中明显清晰提供之者之——概念中表现。并无离自然秩序之连锁而求之于理念之必要,盖理念之对象乃不可知者,以其仅为思维上之存在物绝不能授与吾人。悟性实不容离其本有之职务或借口于使职务完成而突入观念化的理性及超验的概念之领域——此一领域悟性在其中已无依据自然法则以观察及研究之必要,而仅在不能为自然事实所否定之保障下思维及空想而已,盖以其不为自然事实所产生之证据所束缚,惟以为应超越之,甚或使此等事实从属一更高之权威,即从属纯粹理性之权威。    
  故经验论者绝不容许以自然之任何时期为绝对的最初之时期,或以其所洞察自然范围之任何限界为最广大之可能极度。且经验论者又不容许自“自然之对象”——此为彼由观察及数学所能分析且能在直观中综合的规定之者(延扩的)——转移至“非感官或想象所能具体的表现”之事物(单纯的)。亦不承认此种假定为正当,即假定自然自身中有任何力量能离自然法则独立作为(自由),因而侵入悟性之职务,盖悟性之职务乃依据必然的规律以研讨现象之起源者。最后经验论者并不容认“应在自然以外元始存在者中探求”之一种原因。吾人所知者仅有自然,盖唯有自然能使对象呈现于吾人,且以其法则教示吾人也。    
  经验哲学家提呈其反面主张时,如无其他目的,仅在克服——曲解理性之真实任务,在真实之洞察及知识所终止之处,乃自夸其有洞察及知识,在仅与实践的利益相关始能有效之事物,乃以为在促进思辨的利益(为彼等之便益计,切断物理的研究之线索,借口扩张知识而以之与先验的理念相连结,由此等理念吾人实际之所知者仅为吾人一无所知耳)云云人土之——粗率及僭妄;又若经验论者以此为满足,则我敢断言经验论者之原理殆为抑制吾人僭越及中和吾人主张之一种格率,但同时又为由教师(即由经验)适切所付与吾人扩大悟性之最大可能范围。吾人之进行程序如为以上云云,则吾人自不应割弃为吾人实践利益计所用之种种智性的预人假定及信仰;惟不容此等假定及信仰袭用学问及合理的洞察等之名称及尊严耳。知识(其自身本属思辨的)除经验所提供之对象以外,并无其他对象;吾人如超越此种所设置之限界,则脱离经验以求新型知识之一类综合,实缺乏“其所唯一能由以行使其综合”之直观基体。    
  但当经验论自身(此为所屡见及者)对于理念之态度成为独断的,坚决否定“在其直观的知识范围以外之一切事物”时,则亦显示其同一缺乏中庸之道;且此点因理性之实践的利益受有莫大之损害,故更宜责难之者也。    
  以上之正反两种主张实构成伊壁鸠鲁派与柏拉图派之对峙。    
  此两种类型之哲学所言者皆过于其所知者。伊壁鸠鲁在实践方面固挟持偏见,然其奖进知识之功甚巨;柏拉图提供优越之实践原理,但容许理性对于自然现象肆行观念的说明(关于此种说明实仅有思辨知识为吾人所唯一可能者),而忽视物理的研究。    
  最后关于吾人在此相反两派间预行抉择时所应考虑之第三因素,则经验论之普遍不为人所欢迎,实足令人大为惊异者也。吾人应以为通常悟性自当热烈采用“期许专由经验的知识及其所启示之合理联结以满足彼之悟性”之纲领,而不愿采用“迫彼飞越至远超越大多数实际思想家所有洞见及其推理能力之概念”之先验的独断论。但此点正所以使独断论为通常悟性所欢迎之处。盖通常悟性自觉其所处之地位,虽最有学问之人亦不能高过于彼。通常悟性对于此等独断论所主张之事项若所知甚少或绝无所知,自无一人能夸示其博学多识;顾通常悟性关于此等事项虽不能如专门人士以学术的正确形态表示其自身,但彼所能提呈之似是而非之论证则实滔滔无已,以其仅在理念中徘徊,而理念则无一人对之能有所知者,故就理念而言,一任其所欲言者畅言之;然当论究含有研究自然之事项时,则彼寂然无语而自承其无知矣。故怠惰与虚荣二者相联结,实所以使通常悟性顽强拥护此等独断论所有之原理。除此以外尚有一点,亦为拥护此等原理之理由,盖哲学家欲容受一“被所不能以正当理由确证之原理”固极困难,欲使用一“彼所不能证明其客观的实在性之概念”自更困难,顾在通常悟性则为屡见不鲜之事。通常悟性坚持有“为彼所确信之出发点”之某某事物。乃至即欲思索此“以为前提之出发点”亦感有困难之一事曾不能使之有所不安。此因通常悟性并不知思索实际为何事,绝无有反省其所假定者;凡由彼时时使用习以为常者,遂视为已知之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