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_2009年合订本-第2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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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鸟在对我笑呢。
有种语言在弥漫,在小女孩与小鸟之间。
我相信,那一定是灵魂的暗语。
三
故事是在无意中看到的。说某地有个退休老人,多少年如一日,用自己的退休金,买了鸟食,去一广场上喂鸟。
为了那些鸟,老人对自己的生活,近乎苛刻,衣服都是穿旧的,饭食都是吃最简单的,出门舍不得打车,都是步行。
鸟对老人也亲。只要老人一出现,一群鸟就飞下来,围着老人翩翩起舞,宛转鸣唱。成当地一奇观。
然流年暗换,老人一日一日老去,一天,他倒在去送鸟食的路上。
当地政府,为弘扬老人精神,给老人塑了一铜像,安置在广场上。铜像安放那天,奇迹出现了,一群一群的鸟,飞过来,绕着老人的铜像哀鸣,久久不肯离去。
我轻易不落的泪,掉下来。鸟知道谁对它们好,鸟是感恩的。
四
有一段时间,我在植物园内住。是参加省作家读书班学习的。
两个人一间房,木头的房。房在密林深深处。推开木质窗,窗外就是树,浓密着,如烟地堆开去。
有树就有鸟。那鸟不是一只两只,而是一群一群。我们每天在鸟叫声中醒过来,在鸟叫声中洗脸、吃饭、读书、听课,在鸟叫声中散步。物我两忘,只觉得自己做了神仙。
有女作家带了六岁的孩子来,那孩子每天大清早起床,就伏到窗台上,手握母亲的手机,对着窗外,神情专注。我问他,干吗呢,给小鸟打电话啊?他轻轻对我“嘘”了声,一脸神秘地笑了。转过头去,继续专注地握着手机。后来他告诉我,他在给小鸟录音呢。阿姨,你听你听,小鸟每天唱的歌都不一样。他举着手机让我听,一脸的兴奋。手机里小鸟的叫声,铺天盖地灌进我的耳里来,如仙乐飘飘。
小鸟每天唱的歌都不一样,这句话,我铭记了。
夜莺
◎'西班牙'麦斯特勒思 ○孙用译
当年轻的夜莺们学会了“爱之歌”,他们就四散在杨柳枝间飞来飞去,大家都对自己的爱人唱着——在认识之前就恋爱了的爱人。
大家都唱给自己的爱人听,除了一只夜莺,他抬起了头,凝望着天空,并默默地过了一整夜。
“他还不曾懂得那‘爱之歌’哩!”——其余的夜莺们互相说着。——他们就用了轻快的声音欢乐地杂乱地唱着讥讽的歌。
他其实是知道那“爱之歌”的,然而,唉,这不幸的夜莺却在上面,在群星运行着的青青的天空看见了一颗星,她眨着眼睛望着他。
她望着他,慢慢地、慢慢地向下沉着,在黎明之前不见了。这不幸的夜莺望着她,目不转睛地望着——当那颗星下去了之后,他仍是出神地、悲哀地等到夜间。
黑夜来了,这夜莺就歌唱着,用了低低的声音——极低的——向着那颗星;歌声一天一天地响了起来,到盛夏的时候,他已经用响响的声音歌唱着了,很响的——他整夜地唱着,并不望一眼旁边。而天上呢,那颗星眨着眼,永远地望着他,似乎是很快乐地听着他唱。
等到这爱情的季节一过去,夜莺们都静下来了,离开了杨柳树,今天这一只,明天那一只。这不幸的夜莺却永远地停在最高的枝头,向着那颗星歌唱。
许多的夏季过去了,新爱情赶走了旧爱情,而那“爱之歌”却永远是新鲜的,每一只夜莺都向着自己的新爱人歌唱着……但是这不幸的夜莺还是向那颗星唱着。
在夜里,并不注意的,在他的周围,已经有比他更年青的声音歌唱着了。在夜里,简直并不想到他的兄弟们是全都死掉了;这向天上望着的、向那颗星歌唱着的夜莺,从最高的枝头跌下来死了。
那时候,那些年轻的夜莺们——每夜每夜向着他们的新爱人唱着歌的那些——不再唱了,他们用杨柳叶掩盖了他,说他是一切夜莺中最伟大的诗人。可是他们却永远不曾知道,他正是在杨柳叶间的一切夜莺中受了最多的苦难的。
新兵上阵
◎(美国)格雷戈里?克里斯蒂亚诺 ○孙开元 译
1942年秋,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将军的一支部队开始在新几内亚和日军作战。日军装备精良,飞机、大炮、坦克,应有尽有。而组成美军这支部队的却都是刚入伍还从未参加过战斗的新兵!像第三班班长——中士拉里?塔克这样的职业军人,心里都明白,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战斗,带着这支队伍打仗只能是锻炼队伍。
第三班在丛林深处遭遇到了日军的先头部队,他们被迫要与日军近距离交战。
黑夜对这些初到战场的新兵来说是最恐怖的时刻,他们只受过很少的训练就被派上了战场。
班长提醒着他的士兵们,不时地警告他们注意不要暴露自己。然后他让一个士兵去准备好重机枪。
“你要一步不停地跑过去,索尼,”中士对他说。“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停下来!我们会用火力掩护你!”他拍了拍他后背,“现在——跑!”
索尼跑了没多远,就向前扑倒在地上。中士知道,要是不把索尼救出来,他就会被子弹打成筛子。于是,他转向下士艾伦:“艾伦下士,如果我死了,你就带领全班!”
说完,塔克就跑向了索尼,他倒在了重机枪的左侧。趁日本兵正要向索尼开枪扫射之际,中士冲到他们的侧翼,向敌人扔出了一枚手榴弹。两个日本兵被炸死了,可机枪也被炸坏。而正在这时,一名日本军官用手枪紧紧顶住了塔克中士!
班长成了俘虏,艾伦下士掌管了全班人马,一直等到哈兹少尉顺着枪声寻找到了他们。
“失去了拉里?塔克对全班来说是个灾难。现在……保持警惕,日本人有坦克,如果他们向我们冲过来,那就用火箭筒!”哈兹少尉转向艾伦。“谁是你们的火箭手?”
“弗洛伊德,长官,”艾伦回答,“但我们至今还一直没用过火箭筒。”
少尉说:“我们的战地医院和弹药库就在身后!要是让日本人的坦克开过去,那可就糟了!无论如何也要挡住他们。”
“是的,长官!”艾伦结结巴巴地回答。少尉离开了他们,去和B连进行联络。过了一会儿,他们听到日本人的坦克轰轰隆隆地穿过丛林,向他们这边开了过来,更近一些后,还能听到哗啦哗啦的声音……
“听着,”弗洛伊德扛着上了膛的火箭筒说,“我可一次也没打过坦克。”
“别忘了,我们的战地医院和弹药库……瞄准了打。”汤姆喊着。
敌人的主坦克嘎吱嘎吱地碾过地上的树枝,赫然出现在了一等兵弗洛伊德前方不远处。
“开火,弗洛伊德!”艾伦命令道。
“我——不能!”弗洛伊德叫道。
借着皎洁的月光,他们看到塔克中士上身赤裸,手脚伸开,被铁链锁在敌人主坦克的前端!
“开火,弗洛伊德!这是命令!”塔克中士大喊着。
“但——但您也会一起被炸死的!”
弗洛伊德瞄好准星开了火。他的火箭弹呼啸着从坦克炮塔露出的指挥官的头上飞了过去,指挥官吓得缩进了坦克。弗洛伊德立刻放下火箭筒,冲向了隆隆向前的坦克。他从坦克的一侧跳了上去,在敌人指挥官关好顶盖之前的一瞬,向炮塔里扔进了一枚手榴弹。“轰”的一声,坦克里的敌人全部报销,这个庞然大物停止了前进。
班上的士兵冲过去给塔克中士解开了锁链。
中士赞扬着弗洛伊德,“你真棒!这是个绝妙的战术手段,在近处佯装射击,乘机扔进手榴弹干掉敌人。我还以为你会直接对着坦克开火!”
“噢,长官!我确实是对着坦克开的火!”弗洛伊德说,“我不能违抗命令,您说是吧?”
弗洛伊德龇牙笑着,塔克中士脸上的冷汗顺着下巴流了下来!
雨之恋
◎王玉芬
余光中有诗曾说:“看看那冷雨,听听那冷雨,嗅嗅那冷雨,舔舔那冷雨……”真把雨的灵气描写得淋淳尽致。
不管那雨是要淅沥沥的下,或是哗啦啦地下;也不管是瓢泼大雨,或者绵绵细雨,春雨、梅雨、淫雨……它总带给大地无限生机,滋润万物。
许仙和白娘子是因雨而结缘,富兰克林是因雨中放风筝而发现了电。霸桥折柳催人别的烟雨,清明时节的断魂雨,它不管是淋在古人的身上,或者洒在今人的脸孔。无论降落在任何地方——中国、欧美,它总是满含着博爱的精神和诗情画意的情调。
在雨中,可以怀忆古人,也可以独自漫步,更可以真实的感悟造物者的神奇;当然也可以淋得一身落汤鸡之后,再喝那两大碗甜辣的姜水汤。
在雨中,如果能和知已好友共撑一把小伞,紧紧地靠在一起,谈古论今、谈情说爱,漫步在古道斜阳下的伞外世界,是一片迷蒙;伞内是尽情的畅谈,那该是人生一个最大的享受了。
不论是窗外的雨,林中的雨,它总像一个爱跳舞的少女。每当看到它的跳跃,又叫我如何不想与他共舞一曲华尔兹,迪斯科或探戈呢?它总是在时时的挑逗着我的心。
我最喜欢那雨的潇洒,说来就来,要去就去,从不留恋什么,也不放弃什么;我更爱那雨的豪迈奔放,和那有时的委婉和轻愁。就如何欣赏一件巧夺天工的艺术品,也如同面对着人世间的千奇百怪。
“下雨天,留客天……”“梧桐更兼 雨,到黄昏……”“小雨来的正是时候……”因为雨,曾发生了多少趣事,轶闻、诗情、画意,不胜枚举;因为雨,在文学上产生了不朽的巨著,带给人们的财富并不逊于阳光。
但是,最美的是“风雨故人归”了,想想看,那是多么感人的一幕啊!
因此,我最爱雨——为什么?只因为我喜欢那雨给予我的所有享受。
官
◎臧克家
我欣幸有机会看到许许多多的“官”:大的,小的,老的,少的,肥的,瘦的,南的,北的,形形色色,各人有自己的一份“丰采”。但是,当你看得深一点,换言之,就是不仅仅以貌取人的时候,你就会恍然悟到一个真理:他们是一样的,完完全全的一样,像从一个模子里“磕”出来的。他们有同样的“腰”,他们的“腰”是两用的,在上司面前则鞠躬如也,到了自己居于上司地位时,则挺得笔直,显得有威可畏,尊严而伟大。他们有同样的“脸”,他们的“脸”像六月的天空,变幻不居,有时,温馨晴朗,笑云飘忽;有时阴霾深黑,若狂风暴雨之将至,这全得看对着什么人,在什么样的场合。他们有同样的“腿”,他们的“腿”非常之长,奔走上官,一趟又一趟;结交同僚,往返如风,从来不知道疲乏。但当卑微的人们来求见,或穷困的亲友来有所告贷时,则往往迟疑又迟疑,迟疑又迟疑,最后才拖着两条像刚刚长途跋涉过来的“腿”,慢悠悠的走出来。“口将言而嗫嚅,足将进而趑趄”,这是一副样相;对象不同了,则又换上另一副英雄面具:叱咤,怒骂,为了助一助声势,无妨大拍几下桌子,然后方方正正的落坐在沙发上,带一点余愠,鉴赏部属们那份觳觫的可怜相。
干什么的就得有干什么的那一套,做官的就得有个官样子。在前清,做了官,就得迈“四方步”,开“厅房腔”,这一套不练习好,官味就不够,官做得再好,总不能不算是缺陷的美。于今时代虽然不同了,但这一套也还没有落伍,“厅房腔”进化成了新式“官腔”,因为“官”要是和平常人一样的说“人”话,打“人腔”,就失其所以为“官”了。“四方步”,因为没有粉底靴,迈起来不大方便,但官总是有官的步子,疾徐中节,恰合身份。此外类如:会客要按时间,志在寸阴必惜;开会必迟到早退,表示公务繁忙;非要公来会的友人,以不在为名,请他多跑几趟,证明无暇及私。在办公室里,庄严肃穆,不苟言笑,一劲在如山的公文上唰唰的划着“行”字,表现为国劬劳的伟大牺牲精神,等等。
中国的官,向来有所谓“官箴”的,如果把这“官箴”一条条详细排列起来,足以成一本书,至少可以作成一张挂表,悬诸案头。我们现在就举其大者来赏识一下吧。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官是人民的公仆。”孟老夫子在两千多年前就说过“民为贵,君为轻”的话,于今是“中华民国”,人民更是国家的“主人翁”了,何况,又到了所谓“人民的世纪”,这还有什么可说的?但是,话虽如此说,说起来也很堂皇动听,而事实却有点“不然”,而至于“大谬不然”,而甚至于“大谬不然”得叫人“糊涂”,而甚甚至于叫人“糊涂”得不可“开交”!人民既然是“主人”了,为什么从来没听说过这“主人”拿起鞭子来向一些失职的,渎职的,贪赃枉法的“公仆”的身上抽过一次?
正正相反,太阿倒持,“主人”被强捐,被勒索,被拉丁,被侮辱,被抽打,被砍头的时候,倒年年有,月月有,日日有,时时有。
难道:只有在完粮纳税的场合上,在供驱使,供利用的场合上,在被假借名义的场合上,人民才是“主人”吗?
到底是“官”为贵呢?还是“民”为贵?我糊涂了三十五年,就是到了今天,我依然在糊涂中。
第二条应该轮到“清廉”了。“文不爱钱,武不惜死,”这是主人对文武“公仆”,“公仆”对自己,最低限度的要求了。打“国仗”打了八年多,不惜死的武官——将军,不能说没有,然而没有弃城失地的多。而真真死了的,倒是小兵们,小兵就是“主人”穿上了军装。文官,清廉的也许有,但我没有见过;因赈灾救济而暴富的,则所在多有,因贪污在报纸上广播“臭名”的则多如牛毛——大而至于署长,小而至于押运员,仓库管理员。“清廉”是名,“贪污”是实,名实之不相符,已经是自古而然了。官是直接或间接(包括请客费,活动费,送礼费)用钱弄到手的,这样年头,官,也不过“五日京兆”,不赶快狠狠的捞一下子,就要折血本了。捞的技巧高的,还可以得奖,升官,就是不幸被发觉了,顶顶厉害的大贪污案,一审再审,一判再判,起死回生,结果也不过是一个“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也可以翻译做“长期休养”,过一些时候,一年二年,也许三载五载,便会落得身广体胖,精神焕发,重新走进自由世界里来,大活动而特活动起来。
第三条:为国家选人才,这些“人才”全是从亲戚朋友圈子里提拔出来的。你要是问:这个圈子以外就没有一个“人才”吗?他可以回答你“那我全不认识呀!”如此,“奴才”变成了“人才”,而真正“人才”便永远被埋没在无缘的角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