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_2009年合订本-第2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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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禁有些生气,问: “李梅子,你昨天没与同学对过正确答案吗”
李梅子紧张地低着头,低声回答说: “我……对过了。”
“别人的正确答案是什么”
“是A。”
“你知道正确答案,为什么还要选C”
“我……”
“你说,一车煤的重量能是1千克吗”我加重语气问。
“老师。”李梅子忽然抬起头来,倔强地望着我,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里竞有泪光闪动, “一车煤就是1千克嘛。”
“不对。”我拿着粉笔要改她写在黑板上的答案, “正确答案应该是A。” “不,就是C。”小家伙站到黑板前挡住我,一张小脸蛋涨得通红,忽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边哭边撇着小嘴说, “就是1千克,就是1千克嘛。”
这大出我的意料。我瞧着这个平时胆小害羞得连大声说话也不敢、这时却敢在课堂土顶撞老师的小女生,心里又好气又好笑,说: “好了,别哭了,这道题老师现在不讲了,下午叫你家长来学校一趟吧。”
她见我放下粉笔不再改写她的答案,这才擦着眼泪回到座位土。
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我正在办公室备课,忽听门口传来一阵咳嗽声,抬头一看,只见门口站着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模样有点猥琐,正在大门边磨磨蹭蹭,不知该不该进来。
我有些奇怪,起身问有事吗”
他一脸赔笑地说: “我找叶老师。”
我说: “我就是, 您是……”
他说: “我姓李,是李梅子的爸爸。”
我想起上午的事,急忙把他让进屋。这时我才发现,他左腿有点残疾,走路一跛一跛的,脚上穿着一双旧胶鞋,鞋上沾满了黑乎乎的煤灰。我心里一动,给他倒了杯热荼,然后问他: “您现在在哪儿工作呢”
他嗫嚅着说: “我下岗都好几年了,前年在建筑工地打工时摔断了腿,梅子她妈又跟我离了婚,现在靠给煤厂拉煤出来卖过日子。”
我一怔,忽然明白过来,李梅子为什么要让一车煤等于1千克,那里面包含着一位不谙世事的女儿对辛劳的父亲最深最纯真的爱呀!
想起李梅子今天在课堂上对我的“顶撞”,我的眼睛不禁有些湿润,对于这个胆小害羞的小女生来说,这得鼓足多大勇气才能做到呀。
“您有一个好女儿。”我由衷地对他说, “李梅子同学在学校很听话, 学习成绩十分优秀
“真的那大感谢老师了。”李梅子的爸爸站起身高兴地搓着手,不知说什么才好,最后竟朝我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许群航摘自《青春》2007年第9期)
爱情麻雀
●刘国芳
我经常在公园里看见一个男孩,男孩在公园里摆了个照相的摊子,为过往的游人照大头照。但这个公园游人很少,我总看见男孩寂寞地坐在那儿。男孩很黑,也瘦,但不难看。大概是职业的缘故,我总是看见他冲过往的游人笑,有点儿傻的样子。
没想到,这个男孩居然会跟我牵扯到一起。
有一天,我阿姨给我打电话,说要给我介绍对象。在这个问题上,我阿姨好像比我父母还急,总说我年龄不小了,要帮我找对象。这天阿姨让我去见一个男孩。我没什么兴趣,说不去。阿姨听了,在电话那边说,是一个好男孩,你不要错过。我还是不同意。阿姨便说,要不你自己先去看一下吧,他在公园里摆了个照相的摊子。我一听笑了,说这个人我早见过了。阿姨说,你觉得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说完,我放下了电话。
再见到男孩,心里忍不住就想笑,也就笑了出来。男孩见了,也笑,傻傻的样子,还说:“照张大头照吧。”
我摇摇头,从他跟前走过去。
这后来的一天,我在公园的小树林里捉到一只麻雀。我一走进小树林,就看见那只麻雀。显然,这是一只学飞的小麻雀,它飞不高,只能一扑一扑地跳着飞几米远。我赶紧扑过去,追了十几米远,把麻雀捉到了。我捧着麻雀,正要离开公园。但走过那个男孩的照相摊时,他喊住我,说:“你刚捉到的”
我点点头。
男孩又说:“你要带回家吗”
我仍点头,还说:“带回家养起来。”
男孩说:“小麻雀是养不活的,它不会吃不会喝,会饿死的。”
我没理睬他,要走。但男孩又说话了:“把你的麻雀给我,好吗”
我说:“给你,这怎么可能呢”说着,我又要走。男孩见了,急起来,说:“把麻雀卖给我吧,我给你十块钱。”
我说:“二十块钱,就卖给你。”我这样说,是不想卖。男孩不可能会用二十块钱买一只小小的麻雀。但我错了,他真拿出二十块钱。这时我又不想卖了,男孩看出我的犹豫,急忙把二十块钱塞进我手里,然后从我手里把麻雀“抢”了过去。
拿过麻雀后,男孩又问起我来:“你这只麻雀是从哪里捉到的”
我说:“你怎么这么啰唆。”
男孩说:“请你告诉我。”
我只好往那边小树林指了男孩便往那儿去了。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于是在后面跟着他。很快,我明白了,男孩走近小树林,然后双手一放。我听到麻雀“叽”的一声叫过后,飞到树上去这一刻,我的脸忽地红随后我匆匆离开了。当然,在经过男孩的照相摊时,我把二十块钱放下了。
也就在这天,我阿姨又给我打了电话,她说:“我又认识一个男孩,很优秀的,你去见一面吧。”
我回答得很干脆,我说:“不需要了,我已经看上了一个男孩。”阿姨说:“谁呀”我说:“我不告诉你。”谁都知道我看上的男孩是谁。
不错,一个连麻雀都不忍伤害的人,我无论如何也不会错过。
(刘菲摘自《芒种》2007年9月上)
蚊虫叮咬的爱情
●周海亮
他知道她听施特劳斯,吃肯德基,喝巴西现磨咖啡,穿着得体的灰色套裙在写字楼里自在地忙碌。但那只是以前,后来,她与他结婚,这一切便消失了。
那是1997年。那一年,他开始了自己所谓的创业,她跟着他,义无反顾。那个夏天来得特别早,花儿染得整个城市红彤彤的。他们住在市郊,一个属于非法建筑的小屋,四壁透风。那是他们暂时的家。
为了省钱,他们每天步行至市区的店铺,中午买两份一块五一碗的粉皮,晚上再步行回来,累得骨头散架。好像整整一年,他们都是那样熬过来的。
那是一段艰苦而辛酸的日子。那时,事业是他的图腾,爱情是她的信仰。那是支撑他们没有倒下去的全部力量。
有一次,很晚了,他们回到临时的家。她坐在床沿洗脚,他去房东那里讨开水泡面。当他提着暖水瓶返回时,他发现,她已经睡着了。
她保持着一种疲劳至极的姿势,两只脚仍在塑料盆里泡着,人却已斜倒在床上。她的身体压着自己的一只胳膊,随后,有了轻微的鼾声。
他轻轻地走过去,想翻动一下她的身躯,让她睡得更舒服一些。他盯着她的脸看,那是一张年轻美丽的脸,此时却写满了疲惫。
在这张脸上,他发现一只蚊子。
那个夏天,城市像个巨大的蒸笼。为了省钱,他们一天天向后推着买蚊帐的时间。他知道屋里到处都是蚊子,但他好似感觉不到。那样劳累的身体,睡下了,别说蚊子,就是被切下一块肉来,他都怀疑自己醒不来。
蚊子趴在她的额头,贪婪地吸食着她的鲜血。她睡得很香,毫无察觉,也许正做着生意好转的梦。
他的心猛地抽搐一下,伸出手,挥动着,蚊子却仍然吸得高兴,对他的恐吓并不理睬。他想用手拍死它,手扬着,却不忍拍下去。他怕惊醒了她——她已经那般疲惫。
他站在那里,就那样扬着手,愣着、矛盾着、心焦着,看蚊子的腹部慢慢地凸起。他与蚊子对峙的结果,竟是蚊子将他打败。突然间,他对自己产生了深深的厌恶。
蚊子飞走了,似乎还打了一个饱嗝。他想,也许此时,它的伴侣也在焦急地期待它的归去。他原谅了蚊子,却不能够原谅自己。仅仅是一只蚊虫在伤害着你的爱人,你在旁边看着,心如刀绞,却无能为力。
其实那天白天经过一个小摊,他注意到了一顶粉色蚊帐的标签:16元。这16元对当时的他们而言,是好几天的生活费,于是他犹豫了一下没有买下来。
那天晚上他一夜没睡,拿着一个硬纸板挥动着,像一名士兵,不再让蚊虫靠近她的身体。他成了她临时的蚊帐。后来她醒了,醒后的她痴痴地盯着他看,十分钟后,他看见她泪流满面。
第二天,小屋里挂上了粉色的蚊帐。挂蚊帐时,他们一直没有说话。
他是把蚊帐当成礼物送给她的。但他没说。他觉得那像一朵盛开的玫瑰,算是对爱情的一点补偿。但他又觉得,其实他什么也补偿不了。这天,是她的生日。
后来他抽烟时,不小心把蚊帐烧了一个洞,虽然她没有责怪他,但他后悔不迭,从此戒了烟。他暗自希望乘虚而人的蚊子,叮咬的是他的身体。
再后来,他们赚到了很多很多钱,买了很多东西,却没有再买一顶蚊帐。他们已经不再需要蚊帐了,装修严密的房间,已经飞不进一只蚊虫。
可是,他总觉得,这些钱,这些东西,远不如那顶16元钱的蚊帐对她有价值,或者说,对他们的爱情有价值。
(肖 扬摘自《今日女报》2007年9月14日)
青春,是冰做的风铃
◎张曼娟
青春,是冰做的风铃。当夜深了以后,四周寂静下来,我听见一阵风吹过,撩拨起来的串串铃声,丁零零,丁零零,一种冰凉湿冷的脆响声音。不知道是谁家阳台上悬挂着的,宛如一个计时器。我的第一个风铃是生日礼物,附着一张小卡,上面写着这句话: “青春是冰做的风铃。”那时我22岁,刚开始读硕士,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青春。可能是因为大学时怕跟不上同学的进度,我一直都那么紧张着,把青春都修剪干净了。
把自己修剪干净的我,随即开始参加大学毕业之后的相亲活动。突然之间,许多阿姨、伯父都出现了,他们带着从国外回来的硕士、博士、事业有成的年轻人,来到我的面前。而我必须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我的兴趣啊,看看电影啦,去郊外走一走啦。”于是,我和不同的男生去看电影,去郊外走来走去,但,心里没有一点期待或者雀跃,只有着隐隐的焦虑。那时候我是个急着走进婚姻的女孩,因为我以为那是人生必经的道路。直到终于可以投入研究所的课程,我才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我一点也没有看见自己的青春,不知道青春其实是无法修剪拔除的。
读博士二年级时,我很尊敬的金老师,为我在文化大学文艺创作组开了小说习作这门课。那时我已经出版了两本畅销书,开始在校园里演讲,但我仍感到惶恐。对于教书这件事,长久的梦想,竟然真能实现金老师为我打气,教我安心,就在我鼓起勇气接受之后,老师语重心长地说: “只是你太年轻,许多教授都担心你太年轻了,我想,你在穿着打扮上可以稍微……成熟一点。”年轻我已经26岁了还年轻站在镜子前,我看着自己垂直如瀑的长发,镶荷叶边的白色衬衫,棉质碎花裙,原来我是年轻的。为了将青春修剪得更干净,我到服装店里买了好几件从来不曾穿过的颜色与款式的衣服,一律是宽肩窄臀,黑色压金丝的、朴蓝偏藏青的、墨绿色浮着印花的。为了加强成熟的效果,干脆将长发烫成麻花卷,或者全部盘成髻。一不做,二不休,我又买了许多当下流行的大耳环,十年后的自己忽然走到镜子里,与我面对面。
站在讲台上的我,纵使努力让学生知道我是他们的教师而不是学姐,学生眼中却仍疑惑重重。比较熟悉以后,有学生质疑我的用心: “为什么你要装得那么老啊”我有口难言,一切都是因为青春啊。
即将迈进30岁时,我特别喜欢在文章里提到“我已经老了,我只想活得好而不是活得美了”这样的话。在课堂上说故事给学生听的时候,我也总是这么开始的: “当我年轻的时候……”学生们笑起来,觉得这个教师挺夸张的,年轻的时候也不过就是前几年的事,干吗说得像前朝旧事似的。有一回我的另一位老师含笑对我说,她和她的朋友都在读我的文章。她们有一个共同的想法,明明是这样年轻的人,为什么总要说自己老啊老啊。我已经30岁了还年轻 “是啊,比起40岁,比起我们这样的年纪,你当然是很年轻的啊。看见你口口声声说老,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从那以后,我不再轻易言老,我对自己说,我从来没有放心地青春过,这应该是时候了。
于是,我从30岁开始青春。
我修完学位,腾出大段大段时间发呆;我去旅行,长时间流浪在异国,而不只是去郊外走一走;我参加舞台剧的演出,在众人瞩目的台上又哭又笑,而不只是看看电影。我剪短头发,换上牛仔裤或是短裙,穿着平底鞋或者长靴,我和一群很青春的朋友,到大草原去等待月亮升起,守候破晓天明。我们一起到绿岛泡温泉,看他们像鱼一样裸泳。当太阳跃出海平面的时候,他们也如海豚般一跃而起……这才是我的青春。
在那些缀满星星的夜空下,弥漫着晨雾的乡间,永远也不会有天明的KTV包厢里,我都曾经听见冰做的风铃透亮悦耳的声响,几乎忘记了它同时也在风中迅速消融。
渐渐地,当我对学生说起年轻时候的事,他们不再笑,反而显露出聆听前朝旧事的兴味。
有一天,我们在课堂上读朱自清的《背影》,许多学生是因为读大学才离乡背井的,特别有感触,所以那次的发言大家相当踊跃。学生们热烈地说起对父母亲的思念与愧疚:有个女孩子说母亲结婚早,从来没过上一天好日子,家里小孩又多,她每次回家看见母亲操持家务,很心疼母亲的年老与辛劳.只希望将来能报答母亲。我微笑着,随意问起,年老的母亲多大年纪啦女孩想了想,差不多40岁了吧。我的笑意忽然僵在唇边,她母亲原来是同我差不多的年纪。然而,对这个18岁的女孩来说,40岁是够老的了。
这两年开始,我在教授休息室里,会看见一些年轻的讲师,也投入语文课的教学工作,有些甚至是上过我的课的。冬天的休息室里,我敲过门之后走进去,两个年轻人正在聊天,其中一个男孩子是博士班的学生,我们原本就认识的,另一个女孩,脸上有着不能修剪的青春的光芒,那光芒是难以逼视的。男孩告诉我,女孩也在教语文,是新进的老师。我站立着,错愕地,迟迟不能对她颔首。不是的,她不是应该坐在教室里的年龄吗光洁的面容上,纯粹晶亮的眼眸,她此刻坐在休息室阳光充足的座位上,那正是多年前我最喜欢的座位。不畏怯太阳的照射,以一种好奇的眼光注视着走进来的每位老师,想象着自己将来的模样,想象着每一天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我几乎是惊惶地走进了洗手间,双手扶着脸盆边缘,我想,我被青春吓了一跳。
我在已经模糊了的陈旧的镜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