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桔者言-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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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极大化”。我们不能接受自私的假设,而希望没有盗窃的行为;也不能要求人不自私,而又希望自私的贡献仍然存在。
在最近10年来的公司原理的发展中,有不少论调是基于自私所引起的交易费用过大,使市场难以运行,因而有公司的形成。在市场买卖,各种欺骗或不忠实的行为会增加交易费用——因为承诺难有保障,合约也能反悔。若每个人都言而有信,律师的生意会大量减少。雇请工人,偷懒的行为也会增加交易费用;若工人不偷懒,管工的费用可大为减少。不忠实是自私的行为,跟制造货品出售的行为是有着同一的假设。我们是不能接受或反对自私的假设,而不容许这两种行为的并存。
假如我们能用一个“人生下来就会遵守圣经十诫”的假设,社会是会更富有的——有益的自私行为存在,有害的自私行为除去。但这个假设对解释行为一无是处。但我们倒可以问,圣经为甚么会有十戒?中国为甚么会有传统的道德观念?我们为甚么会教自己的孩子不要偷懒,不要说谎,要言而有信,究其因,就是社会要减低交易费用。我们希望在社会上有忠厚的声望,能够获得多人信任,因而增加自己的收入。但这并不等于不忠实的行为就会除掉。
在这个自私有利也有害的世界中,经济发展的快慢,生活水准的高低,就是要藉一个制度能将自私所能带来的利益“极大化”,同时又能将自私所能带来的损害“极小化”。问题就真的是这么简单。在分析高斯定律的文章里,我解释了私有产权为甚么会将损人利己的行为带来最高的总净值。在“自私对社会的贡献”一文内,我解释了因为有了私产,“比较优胜定律”鼓励以低成本去专业,使自私的行为带来奇迹。
这篇文章里,我强调了因自私而增加的交易费用是有害的。但因自私而起的交易费用,虽然不能除去,却可因自利的企图而减少。私有产权容许多种不同的合约安排与选择,是能使交易费用减少的最主要因素。这是近代经济学的可以肯定的结论中比较重要的一个。
人若是自私的,废除私产的效果就是民不聊生。在这一点上,用三个不同的角度去分析自私问题,结果是相同的。
1984年2月17日
四、知识资产(8篇)
新劳力经济学
一位新相识的朋友,见我屡次为文谈及产权的问题,认为我过于着重物质资产,忽略了人类知识资产的重要。但屈指一算,我起码已有五篇用中文写的文章是提及了知识资产的。我也曾指出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比起文革期间中国对知识的破坏,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不可相提并论。可能因为我从来未用“知识资产”为主题,我要强调的就不够明显了。
在“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吗?”这本小书里,我指出知识贫乏是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指出目前在中国,人力资源——包括知识资产——并非私有。但舒尔兹(T。W。Schultz)阅读这论文后,竟来信说:“为甚么你不提及那最重要的知识资产?为甚么你说中国没有多量的私有产权,人力在中国就不是私产吗?”这指责令我莫名其妙!
舒尔兹是因鼓吹知识资产(Human Capital)的重要性而获诺贝尔奖的。我若在文章内不是每段都提及这种资产,他就可能认为我轻视了它!但舒尔兹怎可以认为人力资产——这包括知识——在中国是私有的资产呢?他曾到中国讲学,怎会连中国人民没有自由选择工作或没有自由转换工作的权利也不知道?私有产权的定义,是包括自由转让,自由选择合约的权利。在人力及知识的资产上,这些权利在中国是没有的。所以这些资产在中国不能算是私产。
缺乏了人力资产的自由转让或自由买卖的权利,知识的发展或增长就一定有极大的障碍。单就是这一点,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就言之过早了。这个重要的问题我会稍后向读者详加解释。
马歇尔(A。Marshall)是第一个经济学名家认为知识是资产中最重要的。我同意这观点,且准备在下一篇文章以自己的见解加以分析。人力及知识到了费沙的手上,就被一般性地归纳为资产。以费沙之见,任何可以引致有收入的东西都是资产,而这些资产的市值就是资本。这个一般性的概念,比起马克思的资本论,相去甚远。而马克思的各种矛盾,到费沙以后就渐变成为历史了。可惜费沙的经典之作“利率理论”(The Theory of Interest )至今还未见有中译本。
近20年来,劳力经济学(Labour Economics)渐被称为新劳力经济学。究竟“新”在何处呢?主要的就是加多了知识资产的投资(Investment in Human Capital)。除舒尔兹以外,这门学问的高手包括贝加(G。Becker)、铭沙(J。Mincer)、路易士(G。Lewis )、雷斯(A。Rees),及他们的多个得意弟子。在近20多年来新崛起的重要经济学说中,新劳力经济及产权经济(后者包括交易费用)之所以能大行其道,就是因为它们有很强的解释能力。
既然远在19世纪末期,马歇尔就认为知识资产最重要,为甚么“新”劳力经济学要到近20多年来才盛行呢?我自己的答案是,知识及科技的进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突飞猛进,令人瞩目。有人认为近30多年来在科技上的进展,要比过去的3000年的总和还要大。姑勿论这观点是对或是错,近30多年进展的惊人是无可否认的。马歇尔有先见之明,但新劳力经济学的盛行,似乎是受了事实说服力的影响。
在知识科技发展最快的30多年中,中国不仅闭关自守;更为甚者,就是中国执政者在这期间内将知识加以惨无人道的摧残!这是中国的不幸。又因为中国有世界上1/4的以天赋驰名的人口,这摧残是全人类的不幸!
过去的毕竟是过去了,希望还在将来。在知识的问题上我应写些甚么呢?我还是重施故技,写点知识资产与产权的关系吧。中国的经济困难是制度上的问题(这点中国执政者似乎是不同意的);经济制度是产权的问题(这点中国执政者可能不同意):知识是一种资产(这点中国执政者似乎是同意的):知识科技对中国现代化是极其重要的(这点中国执政者显然同意)。且让我在下一篇文章,先从“同意了”的一方面说起。
1984年3月30日
重要的知识资产
在自由市场的制度里,专业人士靠知识而得可观收入的例子,比比皆是。纵使被一般人认为是极平凡的专业,在香港要有安定可靠的收入并非难事;没有专长而有良好普通常识的人,只要肯干、有信用,何愁找不到雇主或想不出可以谋生的小生意。知识帮助生产,市场于是就奖励知识,这是浅显不过的道理。话虽如此,几个古老相传的谬误却把知识的价值大大地低估了。
在19世纪初期,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T。Malthus)的人口论就大幅度地低估了知识对生产的贡献。马尔萨斯认为,土地及其他天然资源有限,而人口日益增加,长此下去,僧多粥少,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是必然的事。这个见解,在20多年前的经济发展学说中,仍是存在的。尽管今天还有小部分食古不化的学者继续在做梦,但反证的事实却甚为明显。30年前世界的人口是24亿,现在是40多亿。比起马尔萨斯的时代,现在的人口总量增加了好几倍,但同期内人民的生活水准却大大地提高了。主要的原因,就是土地及天然资产虽然增长不多,但知识资产却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我不是说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永远是错的,因我不敢肯定知识及科技会永无止境地增长。但马尔萨斯低估了知识的增长率,低估了知识对生产的贡献,却是无可否认的。
自18世纪中期的英国工业革命以至现在的200多年中,支持劳工的人都有一个科技的神话。这就是科技的发展会使失业增加,所以科技对社会是有害的。这见解也早被事实推翻了。多了知识,就多了产品的种类,也就因而增加了劳力的需求。另一方面,因为缺乏知识而要每星期工作60小时才足以糊口的人,若能增加知识,工作时间可以减半而生活水准仍可提高。
当然,知识科技的增长对某些人在比较上是有所不利的。那些选择了以时间劳力去争取加薪而不将时间投资在知识的增长,或那些向劳工收费的工会主使人,都会因社会知识的增加而受到比较上的不利,甚至可能受损。跟任何投资一样,知识的投资是要竞争的。不参加这种竞争的人,在一个因为竞争而增加知识的社会里,怎会不相形见绌?靠罢工或游行示威来增加收入,在自由市场中实非善策。
有些人认为知识——尤其是书院里所学的知识——不重要,因为往往学非所用。这见解也是错了的。读化学,却去做生意,可算是学非所用了。但有了学识,思考比较灵活、文字比较流畅、待人接物比较得体,不是资产是甚么?十年窗下,要“一举成名”固不容易,但“无人问”却是不愁的。我能从事教育工作,算是学有所用;但若要转工,又何愁没有雇主?这不是夸大之辞,而是我从来不相信会做而又肯做的人,在自由市场内会找不到对所学稍有关系的工作。因薪酬不理想而不干是另一回事。
以上提及的关于知识的几个谬误的产生,是因为知识资产有几个特征是常被人忽略了。
第一、知识资产不仅可以因累积而增加,有了知识差不多是驱之不去的。我不是指个人的知识不会因脑子有了毛病而破产。我指的是知识若在社会上遗留下来,就很难像一座大厦可以被火烧精光。那就是说,知识是有着极顽固的存在性。爱迪生的发明,我们现在还在享用,还在改进。知识不像土地,其增长供应,其积少成多,可以快得惊人。撇开电子业不谈,单是音乐唱片,以激光发音这回事是爱迪生做梦也想不到的。但激光发音之有成,就是因为爱迪生的“原始”录音的思想驱之不去!
第二、知识是一种“共用品”。发明了的科技,是可以给无数的人一起共用的。当然,有专利权的科技是要付使用费的,但这使用费往往比发明者的投资成本低很多。另一方面,要保存一个发明的专利权并不容易,而法律的保障最多是17年。在大致上而言,有价值的知识或科技,因为可以共用,对社会的贡献就往往大得惊人。撇开科技不谈,一首好的乐曲,一本好的小说,都是可以多人共赏的——这些都是“知识”的一部分。其他知识如服装设计及科学原理,都是共用品。
第三、任何一种知识或一个发明,都有很广泛的用途。我们知道一块地可用以种植多种不同的植物,或饲养多种不同的动物,或建造多种不同的楼宇。知识又何尝不然?单就以半导体(Semi…Conductor)为例,从它而引起的工业产品就数以千计。但一块地若用以种麦,就不能再用以养牛;若用以建工厂,就不能用以建酒店。知识却没有这种约束。同是一个半导体的发明,不仅可被无数人共用,也可被多种产品共用。
人的富庶、生活的享受,若真的只是靠土地及其他所谓天然资产,马尔萨斯早就会被认定是天才。但若没有建造房子或农业的知识,土地的价值何在?没有各种科技的发明,原油的价值何在,苏联地大物博,原油及黄金的产量着实不少,但人民的生活就远不及人烟稠密,“地无三尺平”的香港。这可见知识资产的经济价值,可能要比所有其他资产的总值还要大!
读者不妨用自己的观察,去考证本文提出的观点。有了升降机,大厦的高层比低层值钱。在读者自己的房子内,有电灯、电话、电视及各种电器用品;制造衣服的各种化学纤维,均是知识累积的成果:墙上的油漆、浴室里的搪瓷器皿;其他日用品中的玻璃纤维、电镀、不锈钢……都是知识的产品。我敢跟读者打赌,只要你是小康之家,你不可能在客厅内找到一件常用的产品不是基于一个或多个曾经是重要的发明的。
人类最有价值的资产就是人。而在人之中,除了劳力及相貌以外,其他有价值的都是知识。问题是,为甚么只有在自由市场下知识才增长得那么快?
1984年4月3日
从中国要批准“专利权”说起
无巧不成书。正当我写好了几篇关于知识资产的文章——3月27日的信报就刊出以“中国专利代理今在港开业”为标题的新闻报导。报导提及为了解决中国与外国交流的“不少困难”,中共就派了柳谷书先生来港,设立中国专利注册代理,意图对某种知识、技术秘密及商标加以保障。文中指出:“纵然明年4月1日中国才正式实行专利法,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已未雨绸缪,因而在港设立这家专门代理专利及商标注册公司。”
对有关发明的专利权及科技租用合约的调查研究,我曾下过几年工夫。说来惭愧,我花去美国科学基金会不少钱,劳师动众,但结果所知实在不多。这题材的问题实在是太多、太复杂。比起其他我曾作研究的题材,发明专利及租用的困难程度自成一家。我从不轻易放弃一个研究,但对这题材我却自感力不从心。有一点值得提及的,就是目前在这题材上我还拥有可能是最详尽的资料。柳谷书先生若有兴趣我是很乐意借用的。(这些包括有关专利与技术秘密的书籍80多本,及科技的租用合约5000余份。)
中国在香港设立科技专利权代理的消息,并没有受到一般的重视,因为香港近日有关97的经济新闻已把这消息遮盖了。但我认为,将来研究中国经济历史的学者,是决不会将这发展摒诸门外的。中国要批准科技专利权是一个里程碑——这是30多年来中国第一次正式公布要在国内承认及保障私产。虽然这新发展所涉及的只是知识资产的一小部分,但要引进科技,中国执政者显然是体会到私产对知识的重要。我衷心希望这点体会能逐渐扩大,逐渐一般化。
中文“专利权”这一词,是很容易引起混淆的。垄断(Monopoly )也是叫作专利权。因发明而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权(Patent),中译又称专卖权,也是会引起市场垄断的;但市场的垄断专利权(Monopoly )并不一定有发明专利权(Patent)的保障。在最新经济学的范畴内,垄断或专利并不意味着没有竞争的存在——只是竞争形式有所不同。这是研究院里的分析问题(大学课本是不会提及的),但我仍希望将来有机会向读者解释。
发明专利权(Patent,又称Patent Grant),是政府特许的。但因为这专利权可能引起市场垄断,因为发明是一种“共用品”,又因为在发明知识上收取费用不易,所以这种专利权应否批准,应否界定为私有,是经济学上的一个纷争甚大的题目。我个人的研究所得,就是在某种程度上的专利保障,对发明研究是大有鼓励的;困难的所在就是我们不知道这专利保障程度的高低应从何而定。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另写文章向读者解释,虽然我自己对这重要的问题是没有答案的。
另一种保障发明专利的办法,是商业秘密(Trade Secret),亦即柳谷书先生所指的技术秘密。大体而言,中国要保障商业秘密,在目前来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是因为有关秘密的多种法律,中国现在仍付阙如。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