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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025-本草求真-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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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寒盛而渴。盖以人身阳胜则阴微。阴胜则阳弱。阳气既微于中。阴气复增于内。则身中外 
皆寒而气不温。犹之坚冰既至。滴点全无。而渴应有。是谓阴渴。(寒渴。)有谓食滞中宫而 
渴。盖以人身上下。本贵通活。一有物滞。则上不克下。下不克上。津液断绝。两不相接。 
(滞渴。)犹之谷食在釜。内有物闭。气实不空。津不克上。而渴应生。是为滞渴。有谓津 
藉 
精生。精虚则津无由而布。犹之天雨不降。地无醴泉。而渴以成。是谓水衰而渴。有谓津赖 
火充。火衰而气不化。精不附气。犹之釜里无薪。锅盖干灼。而渴应见。是谓火衰而渴。有 
谓津藉气布。气实则气充而津生。气衰则气馁而津竭。犹之天气既降。地气不升。而渴应有 
。是谓气衰而渴。凡此火不外于三黄石膏知母。热不外于大黄朴硝花粉贝母。寒不越乎麻桂 
升葛姜附丁桂。滞不越乎香附川朴枳壳。至于渴属精虚。则六味有不可离。渴属火衰。则八 
味必不可弃。渴属气薄。则参耆白术自必见用。毋谓渴皆属实。虚症全无。而悉可用苦寒之 
味也。 
〔火渴〕 
大黄 黄柏 黄芩 黄连 石膏 知母 
〔热渴〕 
大黄 朴硝 花粉 石膏 知母 
〔寒渴〕 
麻黄(外寒) 桂枝(外风) 升麻(外寒) 干葛(外寒) 干姜(内寒) 附子(内 
寒) 
丁香(内寒) 肉桂(内寒) 
〔滞渴〕 
香附 川朴 枳壳 木香 
〔虚渴〕 
人参 白术 黄 当归 山药 熟地 附子 肉桂 

下编
卷十总义
内容:药有五味 
张元素曰。凡药酸入肝。苦入心。甘入脾。辛入肺。咸入肾。(此明五味之义。)辛主散。 
酸 
主收。甘主缓。苦主坚。咸主软。(统论五味之用。)辛能散结润燥。致津液通气。酸能收缓 
敛散。甘能缓急调中。苦能燥湿坚软。咸能软坚。淡能利窍。(复明五味之用。) 
药有阴阳阴阳之气平则无病不平则病生 
阴阳应象论曰。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清阳发腠理。(清之清者。)浊阴走五脏。(浊之 
清者。)清阳实四肢。(清之浊者。)浊阴归六腑。(浊之浊者。)味浓者为阴。薄者为阴中之 
阳。气浓者为阳。薄者为阳中之阴。味浓则泄。(降泻。)薄则疏通。(渗利。)气薄则发泄。 
(发散。)浓则发热。(温燥。)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通泄为阴。淡味渗泄为 
阳 
。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润或燥。或软或坚。以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之平也。( 
此明阴阳之义。宗 曰。生物者气也。成之者味也。寒气坚。故其味可用以软。热气软。故 
其味可用以坚。风气散。故其味可用以收。燥气收。故其味可用以散。土者冲气之所生。冲 
气则无所不和。故其味可用以缓。气坚则壮。故苦可以养气。脉软则和。故咸可以养脉。骨 
收则强。故收可以养骨。筋散则不挛。故辛可以养筋。肉缓则不壅。故甘可以养肉。坚之而 
后可以软。收之而后可以散。故缓则用甘。不欲则弗用。用之太过。亦病矣!古之养生治疾 
者。必先通乎此。否则能愈人之疾者。鲜矣!) 
药有气味升降浮沉 
李杲曰。味薄者升而生。(象春。如甘平辛平辛微温微苦平之药是也。)气薄者降而收。 
(象 
秋。如甘寒甘凉甘淡寒凉酸温酸平咸平之药是也。)气浓者。浮而长。(象夏。如甘热辛热之 
药是也。)味浓者。沉而长。(象冬。如苦寒咸寒之药是也。)气味平者。化而成。(象土。如 
甘平甘温甘凉甘辛平甘微苦平之药是也。) 
汪昂曰。气浓味薄者。浮而升。味浓气薄者。沉而降。气味俱浓者。能浮能沉。气味俱 
薄 
者。可升可降。 
李时珍曰。酸咸无升。辛甘无降。寒无浮。热无沉。其性然也。而升者引之以咸寒。则 
沉而 
直达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则浮而上至巅顶。一物之中。有根升梢降。生升熟降者。是升降 
在物。亦在人也。(此统明升降浮沉之义。) 
药有根梢上中下 
元素曰。凡药根之在土中者。中半以上。气脉之上行也。以生苗者为根。中半以下。气 
脉之 
下行也。以入土者为梢。病在中焦与上焦者。用根。在下焦者。用梢。根升梢降。人之身半 
以上。天之阳也。用头。中焦用身。身半已下。地之阴也。用梢。乃述类象形者。 
汪昂曰。凡药之为枝者。达四肢。为皮者。达皮肤。为心为干者。内行脏腑。质之轻者。 
上 
入心肺。重者。下入肝肾。中空者。发表。内实者。攻里。枯燥者。入气分。润泽者。入血 
分。此上下内外各以其类相从也。 
药有五伤 
五伤篇曰。酸伤筋。辛胜酸。苦伤气。咸胜苦。甘伤肉。酸胜甘。辛伤皮毛。苦胜辛。 
咸伤 
血。甘胜咸。(此五行相克之义。) 
药有五走 
五走篇曰。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多食令人癃。酸气涩收。胞得酸而缩绻。故水道不 
通也 
。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多食令人变呕。苦入下脘。三焦皆闭。故变呕也。甘走肉。肉病 
毋多食甘。多食令人 心。甘气柔润。胃柔则缓。缓则虫动。故 心也。辛走气。气病毋多 
食辛。多食令人洞心。辛走上焦。与气俱行。久留心下。故洞心也。咸走血。血病毋多食咸 
。多食令人渴。血与咸相得则凝。凝则胃汁注之。故咽路焦而舌本干。(此五病之所禁。) 
药有五过 
五过篇曰。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肉胝伤 而唇揭。味过于苦。脾气不濡。 
胃气 
乃浓。皮槁而毛拔。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平。骨痛而发落。味过于辛。筋脉 
阻绝。精神乃失。筋急而爪枯。味过于咸。大骨气劳。肌短。心气抑。脉凝涩而变色。(此 
五味之所伤。) 
药有子母相生 
汪昂曰。人之五脏。应五行金木水火土。子母相生。经曰。虚则补母。实则泻子。又曰。 
子 
能令母实。如肾为肝母。心为肝子。故入肝者并入肾与心。肝为心母。脾为心子。故入心者 
并入肝与脾。心为脾母。肺为脾子。故入脾者并入心与肺。脾为肺母。肾为肺子。故入肺者 
并入脾与肾。肺为肾母。肝为肾子。故入肾者并入肺与肝。此五行相生。子母相应之义也! 
药有形性气质 
汪昂曰。药之为物。各有形性气质。其入诸经。有因形而相类者。(如连翘似心而入心。 
荔 
枝核似睾丸而入肾之类。)有因性相从者。(如属木者入肝。属水者入肾。润者走血分。燥者 
入气分。本天者亲上。本地者亲下之类。)有因气相求者。(如气香入脾。气焦入心之类。) 
有因质相同者。(如药之头入头。干入身。枝入肢。皮行皮。红花苏汁似血而入血之类。)又 
药有以形名者。(如人参狗脊之类。)有以色名者。(如黄连黑参之类。)有以气名者。(如 
香薷之类。)有以味名者。(如甘草苦参之类。)有以质名者。(如石膏石脂归身归尾之类。 
)有以时名者。(如夏枯草款冬花之类。)有以能名者。(如何首乌骨碎补之类。)此自然之理 
。可以意会也。 
药有佐使恶畏反杀 
时珍曰。药有七情。独行者单方。不用辅也。相需者同类。不可离也。(如人参甘草黄 
柏知 
母之类。)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恶者。夺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两 
不相合也。相杀者。制彼之毒也。古方多有用相恶相反者。盖相须相使同用者。帝道也!相 
畏相杀同用者。王道也。相恶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经有权。用者识悟耳。 
制药贵适中 
嘉谟曰。制药贵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火制四。 炮炙炒也。水制 
三。 
渍泡洗也。水火共制。蒸煮二者焉。酒制升提。姜制发散。入盐走肾而软坚。用醋注肝而住 
痛。童便制。除劣性而降下。米泔制。去燥性而和中。乳制润枯生血。蜜制甘缓益元。陈壁 
土制。藉土气以补中州。面煨面制。抑酷性勿伤上膈。乌豆汤甘草汤渍瀑。并解毒致令平和 
。羊酥油猪脂油涂烧。咸渗骨容易脆断。去穣者免胀。抽心者除烦。大概具陈。初学熟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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