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9-伤寒论纲目-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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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伤寒论纲目
作者:沈金鳌
朝代:清
年份:公元1644…1911年
自序
属性:内经揭伤寒之症。未详伤寒之变。自仲景创论。分阴阳。析六经。立方治。人始知伤寒之病之
大。与伤寒之病之治矣。而实未知其所以大所以治也。伤寒之病。有传经。有直中。有始终不传。
有风寒交中。千态万状。棼如乱丝。稍涉疑似。汗吐下误施。致生他变。又复误治。至再至三。其
焉有不毙者乎。乃犹语于人曰。吾固用仲景法。其如病之不治何。夫不知病之所犯。于脏腑经络轻
重、虚实之何若。而但云用仲景法。其曷有济。乃又诡言仲景但知治外感。不知治内伤。又诡言但
取仲景法。不取仲景方。夫方因法立。法就方施。仲景方果不足取。仲景之法亦非法矣。不知一百
一十三方。方方皆活。三百九十七法。法法皆通。即其法与方。融会贯通之。诚有取之无尽。用之不
竭者。人顾不此之思。欲妄言以文其谬。可慨已。廿年来。余专读伤寒书。至百余家。人各一说。
不胜繁冗驳杂之虑。倘欲学人如是以为业。恐白首不获所据。不如是以为业。又空空罔所识知。乃不
揣。着为纲目一书。循六经之次。析各款之繁。以仲景论为纲。历代诸家之语。足以阐明仲景者为
目。庶览是书者。可寻流溯源。而晓然于仲景之旨矣。
x时乾隆三十九年甲午十一月中浣沈金鳌芊录氏书x
凡例
属性:一、是书各循三阳三阴之六经。而又析六经所发之款症。不循经。但据款析言之。则如各经皆有头痛之
类。难于识别。不析款。但循经挨言之。则又根据文顺义。不能令读者一览易晓。故循经析款。是书
所由以成。
一、仲景伤寒书。自叔和窜乱后。其六经条款。凡注释家各以意为前后。讫无一定。独柯氏论注。其
分隶六经者。颇有理据。今纲目所定。皆根据柯本。
一、论者。即仲景之伤寒论。仲景有论。继仲景而言者亦为伤寒论也。
一、纲也者。以为主也。伤寒之论。创自仲景。故独主仲景而取其论以为纲。目也者。以为发明也。
仲景论后。说者无虑千百家。然或偏或驳。或浅或庸。无足取者甚多。故独采叔和以下若干家。
各摘其语之尤精且当者以为目。
一、各经各款。引仲景之论为纲。固已。或有遗而未备者。必其与逐款无关。不便夹入。或语意与
所已录者。大同小异。故亦置之。亦有条款太繁。不必备录者。阅者当为意会。毋以挂漏为咎。
一、各经条款。彼此相同。如各经俱备载。毋论已。其有详于此经。不复赘于他经者。或因候治相
同。或因所列之款相互。须彼此连及。故他经不必再详。阅者当以意会。前后参看。毋得拘泥。
一、采辑前人诸说。或由理势所及。或因仲景论之前后相附。不以世代之远近为拘。
一、诸家方论。俱系专集。择其至精至当者录之。固已骈珠刻玉。各咀其英。各撷其髓矣。癸巳春。
从邑中嵇氏假得钦定古今图书集成中艺术部。按次而详读之。不啻深入龙宫海藏。遍赏奇宝。
非复人间耳目近玩矣。私心窃喜。故特表而志之。
卷首·总论
脉症总论
属性:鳌按。仲景自序云。着伤寒杂病论十六卷。仲景原书固合伤寒杂病而为一也。迨叔和编次。始
分伤寒杂病为两书。于本论削去杂病。然论中杂病。留而未去者正多。于是仲景原书。后人不得一
见。叔和后。注释者不下什百家。又各以意颠倒。纷纭传会。更兼日久残阙。仲景之原文益失。仲
景之书益难读矣。鳌今辑伤寒论纲目。分条析款。各循六经分次。而其论有不得分属六经者。因辑脉
症总论、六经主症、阴阳、表里、传变、愈解六篇冠于前。以为卷首。又辑诸寒热症、阴阳易、劳复食复、
百合病、狐惑病、阴毒、阳毒、阴阳交、瘥后诸病、妇人伤寒十篇。次于六经之后。实不免剪缀割
裂之讥。然仲景原书。既不复睹。而苟可以发明仲景之书之旨。将质诸冥冥。仲景当亦曲恕。而不
以剪缀割裂为余首罪也。阅者其更谅之。
【纲】仲景曰。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
【目】朱肱曰。太阳、阳明、少阳。皆阳症也。桂枝汤、麻黄汤、大青龙汤。治太阳伤风寒也。
大柴胡汤、大承气、小承气、调胃承气汤。治阳明伤寒也。小柴胡汤。治少阳伤寒也。其他药。
皆发汗吐下后症也。若阳气独盛。阴气暴绝。即为阳毒。当以酸苦之药投之。令阴气复而大汗解。
如苦参、大青、葶苈、苦酒之类。皆复其阴气也。微止用苦。甚则兼用酸苦。折热
复阴。若热极发厥。阳症似阴者。当以脉别之。太阴、少阴、厥阴。皆阴症也。三阴中寒微。则理
中汤。稍厥或中寒下利。干姜甘草汤。大段重者。四逆汤。无脉者。通脉
四逆汤。若阴气独盛。阳气暴绝。则为阴毒。急灸脐下。服以辛热之药。令复阳气而大汗解。如
桂枝、甘草、干姜、附子之类。能复其阳气也。微用辛甘。甚则用辛苦。若阴极热躁。阴症似阳
者。亦当以脉别之。
戴原礼曰。凡治伤寒。须辨阴阳二候。阳经有三。阴经亦有三。经之阴阳。以脏腑言。腑阳、
脏阴也。病之阴阳。乃是外邪之阴阳。阴气阳气也。病在太阳。则热在皮肤之分。翕翕怫怫而热。便
有头疼恶寒体痛。其脉浮紧。病在阳明。则热在肌肉之分。或壮热。或 热。或蒸蒸热。便有
头额痛。或潮热自汗。其脉长大。病在少阳。则必半表半里之热。或往来寒热。便有头角痛。口苦。
呕而胸满胁痛。其脉弦数。病在太阴。则手足渐冷。脉息渐沉。或自利腹满。呕吐不渴。病在少
阴。虽发热。手足自冷。其脉沉细。病在厥阴。则手足厥冷。甚则舌卷唇青囊缩。其脉微缓。三阴
症。虽肌表有热。以手按之。则不甚热。阴甚者。则冷透手也。阴阳二气。皆能犯脏腑。故阳气犯
太阳。则为伤风。恶风而有汗。阴气犯太阳。则为伤寒。恶寒而无汗。在太阳未得解。转入阳明
少阳二经。则纯乎阳。不如太阳之易治。若阳气未能罢。以次传入阴经。则为阴中之阳。盖缘阳经
之阳气。来入阴经。虽有自利欲寐。唇青厥冷。舌卷囊缩等症。亦不可妄投热药。宜泻其阳之在阴
经也。若阳病下之太过。阳气已脱。遂变为阴。所谓害热未已。寒病复起。或初得病便是阴症。此是
阴中之阴。盖缘阴气攻阴经。阴自得传。非自阳经传来。只当以温药回其阳。故阳入阴者变阳以救
阴。阴入阳者用阳以救阳。二者不可不辨。有伤寒正病。有伤寒杂病。伤寒杂病者。难以正病治。
如病患症状不一。有冷有热。阴阳显在目前。当就其中大节先治。其余症则徐治。然亦不可用独
热独寒之剂。又如呕渴烦热。进小柴胡汤。呕渴烦热止矣。而下利不休。以小柴胡为非。则呕渴烦
热不应止。以为是。则下利不应见。吐利厥逆。进姜附汤。吐利厥逆止矣。
而热渴谵语。昏不知人。以姜附汤为非。则吐利厥逆不应止。以为是。则热渴谵语不应见。此亦伤
寒杂病。虽无前项冷热二症显然并见之迹。而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潜伏其间。未即发见。用药一
偏。此衰彼盛。医者当于有可疑之处。能反复体认。无举一废一。则尽善矣。
楼全善曰。素问云。脉从而病反。言症似阳者。脉亦从症似阳。而其病反是寒也。症似阴者。
脉亦从症似阴。而其病反是热也。故皆反其脉症施治。如身热微热。烦躁面赤。其脉沉而微者。阴
症似阳也。身热者。里寒故也。烦躁者。阴盛故也。面戴阳者。下虚故也。若不知脉。误谓实热。
反与凉药。则气消。成大病矣。外台秘要云。阴盛发躁。名曰阴躁。欲坐井中。宜以热药治之。故
仲景少阴症面赤者。四逆汤加葱白治之。
李氏杲曰。寒凉之药入腹。则周身之火得水则升走。阴躁之极。故欲坐井中。是阳已先亡。医
犹不悟。复认为热。重以寒药投之。其死何疑焉。或因吐。因呕。因嗽而发躁。蒸蒸身热。如坐
甑中。欲得去衣。居寒处。饮寒水。则便如故。振寒复至。则气短促。胸中满闷。甚则口开目瞪。
声闻于外。而涕泪涎痰大作。其发躁须臾而已如前。六脉弦细而涩。按之而虚。此大寒症也。以辛
寒甘寒。大泻南方。北方则愈。
张氏介宾曰。伤寒纲领。惟阴阳为最。有纯阳症。有纯阴症。当宜分治也。又有阴阳相半症。
如寒之即阴胜。热之即阳胜。或今日见阴。而明日见阳。或今日见阳。而明日见阴。然以阴变阳多
吉。以阳变阴多凶。凡病患开目、喜明、欲见人、多谈者。属阳。闭目、喜暗、不欲见人、懒言者。
属阴。论曰。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又曰。桂枝下咽。
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此阴阳乃以寒热为言也。阳盛阴虚。言内热有余而外寒不甚也。
夫邪必入腑。然后作热。热实于内。即阳盛也。故再用温热以汗之。则死矣。阳虚阴盛。言寒邪有
余而郁热未深也。夫邪中于表。必因风寒。寒束于外。即阴盛也。故妄用沉寒以下之。则死矣。所以阳盛者。
用桂枝则毙。阴盛者。用承气则亡也。
鳌按。三阳病。俱有不发热者。便是发于阴。三阴病。俱有反发热者。便是发于阳。
【纲】仲景曰。问曰。脉有阴阳。何谓也。答曰。凡脉浮、大、滑、动、数。此名阳也。脉沉、
弱、涩、弦、微。此名阴也。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腑。迟为在脏。凡阴病见阳
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目】张介宾曰。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此古今相传之法也。然沉脉亦有表症。此阴实阳虚。
寒胜者然也。浮脉亦有里症。此阳实阴虚。水亏者然也。故凡欲察表邪者。不宜单据浮沉。只
当以紧数与否为辨。盖寒邪在表。脉皆紧数。紧数甚者邪亦甚。紧数微者邪亦微。紧数浮洪有力
者。邪在阳分。即阳症也。紧数浮洪无力者。邪在阴分。即阴症也。以紧数之脉而兼见表症者。
其为外感无疑。即当解散。然内伤之脉。亦有紧数者。但其来有渐。外感之紧。发于陡然。以此辨之
最切当。其有似紧非紧。但较之平昔。稍见滑疾。而不甚者。亦有外感之症。此其邪之轻者。或以
初感而未甚者。亦多此脉。又不可见症而不察之也。若其和缓。而全无紧疾意。则脉虽浮大。自无
外邪之症。陶节庵曰。夫脉浮当汗。脉沉当下。固其宜也。然其脉虽浮。亦有可下者。谓邪热入腑。
大便难也。使大便不难。岂敢下乎。脉虽沉。亦有可汗者。谓少阴病。身有热也。使身不热。岂敢
汗乎。据此。可见沉有表。浮亦有里也。伤寒之邪。实无定体。或入阳经气分。则太阳为首。或入阴
经精分。则少阴为先。其脉以浮紧而有力无力。可知表之虚实。沉紧而有力无力。可知里之虚实。
中按而有力无力。可知阴阳之吉凶。所当问症以知其外。察脉以知其内。先病为本。后病为标。合
参脉症。而知缓急先后者。乃为上工。诊法曰。浮脉为在表。凡脉见浮紧而数者。即表邪也。再加头项
痛腰脊强等症。此即太阳经病。当求本经轻重为解散之。脉见洪长有力。而外兼阳明症者。即阳明
在经之邪也。宜求本经之寒热散之。脉见弦数。而兼少阳之症者。即少阳经半表半里之病。宜
和解而散之。沉脉为在里。病属三阴。但沉数有力。是即热邪传
里也。若表症深入。而内见大满大实。阳邪热结等症。当下之。沉紧无力。而外无大热。内无烦渴
等症。此阴症也。若或畏寒厥冷。及呕吐腹痛泻利者。此即阴寒直中。宜温中。脉大者。为病进。
大因邪气胜。病日甚也。脉渐缓者。为邪退。缓则胃气至。病将愈也。故以大为病进也。然亦有宜
大不宜大者。又当详辨。如脉体本大。而再加洪数。此病进之脉。不可当也。如脉体本小。服药后
渐见滑大有力者。此自阴转阳。必将汗解。乃为吉兆。盖脉至不数者。由气虚而然。无阳岂能作汗也。
柯琴曰。脉有十种。阴阳两分。即具五法。浮沉是脉体。大弱是脉势。滑涩是脉气。动弦是脉
形。迟数是脉息。总是病脉。而非平脉。二条。寸口兼两手六部言。三条。凡字不是承接语。阳脉
指胃气言。所谓二十五阳者是也。五脏之阳和发见。故生。阴脉。指真脏言。胃脘之阳。不至于手太
阴。五脏之真阴发见。故死。要知上条沉涩弱弦迟。是病脉不是死脉。其见于阳病最多。若真脏脉
至。如肝脉中外急。心脉坚而搏。肺脉大而浮。肾脉如弹石。脾脉如啄距。反见有余之象。岂可以
阳名之。若以胃脉为迟。真阴为数。岂不误人。
【纲】仲景曰。寸脉下不至关。为阳绝。尺脉上不至关。为阴绝。此皆不治。决死也。若计余
命生死之期。期以月节克之也。问曰。脉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别之。曰。寸口关上尺中三处。大
小浮沉迟数同等。虽有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为和平。虽剧。当愈。
【目】张介宾曰。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脉纯弦者死。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
脉阴阳俱盛。大汗出。热不解者死。脉沉细。手足逆冷。谵语妄言者死。脉症俱虚。而见谵妄者
死。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寸脉下不至关为阳绝。尺脉上不至
关为阴绝。此皆不治。决死。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魏荔彤曰。和而均平。在脉则无过不及。故大小浮沉迟数本皆病脉。至于三处同等则为和脉也。
曰脉病。以病时脉为问也。今见此诊。竟可以和脉答之。即或病寒。或病热。而脉已同等。阴阳和平。即病剧。亦直决
之为愈而已。此辨脉察病进退之机也。
【纲】仲景曰。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目】李 曰。三阴有中有传。故三阴最不可执。有宜下者。宜温者。自三阳气分。传入三阴。
谓之传经阴症。夫传非传入脾肾肝也。乃入三阴血分。胃与大小肠之腑也。仲景谓已入于腑。可下之
是也。若不是阳经传来。直中三阴之经。初起厥逆腹痛。自利不渴。太阴自受寒也。上症加之呕吐。
少阴自受寒也。又加小便清利。厥阴自受寒也。热药温之。犹恐或迟。阴阳一差。死生立判。虽
然。传经直中。先贤发之尽矣。然岂无传变者乎。假如传经之际。轻生者。或食生冷。或犯房欲。
或粗工猛施汗下。真气衰弱。阳症变为阴症。如俗所谓阳症归阴。仍宜直中寒症法治。故内经止言
传变而不言直中者。盖言变则包直中。局方言传阴传阳。则不是。当言传阳变阴。夫传经为里热。
直中与变为里寒。临症察脉。直中三阳。传经三阳。病在于表。脉浮长弦。传经三阴。病在于里。
脉沉数实。直中三阴。病在于经。脉沉微缓。此表里虚实大小分焉。以阳为热。阴为寒也。
柯琴曰。此是阳邪自表入里之症。阴指里言。非指三阴也。或入太阳之本。而热结膀胱。或入
阳明之本。胃中干燥。或入少阳之本。而胁下硬满。或入太阴。而暴烦下利。或入少阴。而口燥
咽干。或入厥阴。而心中疼热。皆入阴之谓。
【纲】仲景曰。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