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9-伤寒论纲目-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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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知为阳中之枢。治宜和解。此皆治表之法也。至于病入三阴。本为在里。如太阴为阴中之阳。治
宜微温。少阴为阴中之枢。治宜半温。厥阴为阴中之阴。治宜大温。此阴症之治略也。然病虽在阴。
而有兼三阳之并病者。或其热邪已甚。自宜清火。或其表尚未解。仍当散邪。盖邪自外入。则外
为病本。拔去其本。则里病自无不愈者。此所以解表即能和中也。若表邪不甚。而里症为急。又当
先救其里。以表里之气本自相关。惟表不解。所以里病日增。惟里不和。所以表病不散。此所以治
里亦能解表也。但宜表宜里。自有缓急先后。一定不易之道。而非可以疑似出入者。要在乎知病之
薮。而独见其必胜之机耳。此又阴阳并病之治法也。惟是病既在阴。必关于脏。脏气为人之根本。
而死生系之。故凡诊阴症者。必当细察其虚实。而补泻寒热。弗至倒施。则今时之治要。莫切于此
矣。
卷七
两感伤寒
属性:【纲】仲景曰。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伤寒下之后。复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
宜四逆汤。后身体疼痛。清
便自调者。急当救表。宜桂枝汤。
【目】王叔和伤寒论例曰。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
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同病。则腹满身热。不饮食。谵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同病。
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则营卫不行。脏
腑不通而死矣。
朱肱曰。庞安常云。脉沉大者。太阳少阴。沉长者。阳明太阴。沉弦者。少阳厥阴。诸方书不
载两感脉。安常特设以示后人。素问。热病论云。两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法不过六日。
黄帝曰。有三日而死者。何也。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若三日而气绝则死矣。仲景亦
无治法。
杨士瀛曰。活人书五卷序云。伤寒惟两感不治。仲景但一说云。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张翼
说与仲景同。谓如下利清谷。身体疼痛。急当救里。四逆汤。身体疼痛。清便自调。急当救表。桂
枝汤。症治论并活人书。解仲景治有先后之说。皆云宜先救里。内才温。则可医矣。然救表亦不可
缓也。以上所论。并先救里。然后救表。愚意当消息之。如下利不止。身体疼痛。则先救里。如不
下利。身体疼痛。则先救表。此亦谓之治有先后也。然则两感亦有可治之理。而不可必其成效耳。
赵嗣真曰。仲景论两感为必死之症。而复以发表攻里之说继之者。盖不忍坐视。而欲觊其万一
之可治也。乃活人云救里以四逆。救表以桂枝。殊不知仲景云。太阳与少阳俱病。则头痛。为太阳
邪盛于表。口干而渴。为少阴邪盛于里也。阳明与太阴同病。则身热谵语。为阳明邪盛于表。不食
腹满。为太阴邪盛于里也。少阳与厥阴同病。则耳聋。为少阳邪盛于表。囊缩。为厥阴邪盛于里也。
三阳之头痛身热耳聋。救表。已自不可。三阴之腹满口干囊缩而厥。不可下乎。活人引下利身疼
虚寒救里之例。而欲施于烦渴腹满谵语囊缩热实之症。然乎否乎。盖仲景所谓发表者。葛
根、麻黄是也。仲景所谓攻里者。调胃承气是也。活人救里则四逆。救表则桂枝。若用四逆。则以
火济火。而腹满谵语囊缩等症。何由而除。脏腑何由而通。营卫何由而行。而六日死者。可立待也。
吁。两感虽为不治症。然用药之法。助正除邪。虚实实虚。补不足。损有余之理。学人不可不素有
一定之理于胸中也。
李杲曰。问。两感从何道而入。答曰。经云。两感者死不治。一日。太阳少阴俱病。太阳者腑也。
自背俞而入。人所共知之。少阴者脏也。自鼻息而入。人所不知也。鼻息通于天。故寒邪无形之气。
从鼻而入。肾为水也。水流湿。故肾受之。经曰。伤于湿者。下先受之。同气相求耳。又云天之
邪气。感则害人五脏。以是知内外两感。脏腑俱病。欲表之则有里。欲下之则有表。表里既不能一
治。故云。两感者死不治。然所禀有虚实。所感有浅深。虚而感之深者必死。实而感之浅者犹或可
治。治之而不救者有矣。未有不治而获生者也。予尝用此。间有生者。故立大羌活汤。以待好生君
子。
吴绶曰。两感必死者。乃一日传二经。阴阳俱病也。欲治阳而有阴。欲治阴而有阳。表里不可
并攻。故不治也。活人有先后之法。救里四逆。救表桂枝。此表里皆寒急救之法。非日传二经之法
也。(清划)
保命集曰。内伤于寒。外伤于风。或内伤于食。外伤于风。或先伤于湿。后伤于风。
或先伤于风。后伤于湿。或先伤于寒。后伤于风之类。此亦内外俱病。表里俱伤。(此非两感)
乃为可治。故宜大羌活汤间有生者。易老丹溪。岂真贤于仲景哉。
李 曰。两感者。半入于阳。半入于阴。阴阳两感。脏腑俱病。故为必死之症。但禀浓而感邪
浅者。或挟异气风温湿温之类。犹可救疗。所以仲景有治有先后。发表攻里之说。法当审其表里缓
急虚实何如。如表里俱急者。大羌活汤主之。如阳症阳经先受病。身体痛而不下利者。为表急。先
以葛根、麻黄发表。后以调胃承气攻里。如阴症阴经先受病。身体痛而下利不止者。为里急。先用
四逆救里。后以桂枝救表。如阴阳未分者。陶氏冲和汤探之。古法。一日太阳少阴。五苓散。头痛
加羌、防。口渴加知、柏。二日阳明太阴。大柴胡汤。三日少阳厥阴。危甚。大承气汤加芎、柴救
之。活人书
不分阴阳。专用四逆桂枝。先辈皆以为谬。大抵两感。脉从阳可治。从阴难治。
张介宾曰。病两感于寒者。固为死症。细察之。亦有缓急可辨。若三阳之头痛身热耳聋胁痛恶寒
而呕。此在表者。不得不解于外。其三阴之腹满口渴囊缩谵语。此在里者。不得不和其中。若其邪
自外入。而外甚于里者。必当以外为主。而兼调其内。若其邪因虚袭。而元气不支者。速宜单顾根
本。不可攻邪。但使元阳不败。则强敌亦将自解。其庶乎有望也。钱祯曰。两感者。本表里之同病。似若皆以外感为言。
而实有未尽然者。正以外内俱传。便是
两感。今见有少阴先溃于内。而太阳断之于外者。即纵情肆欲之两感也。太阴受伤于里。而阳明重
感于表者。即劳倦竭力饮食不调之两感也。厥阴气逆于脏。少阳复病于腑者。即七情不慎疲筋败血
之两感也。人知两感为伤寒。而不知伤寒之两感。内外俱困。病斯剧矣。但伤有重轻。医有知有不
知。则生死系之。或谓两感症不多见者。盖亦见之不广。而义有未达耳。其于治法。亦在乎知其由
而救其本也。此言最切此病。诚发人之未发。
陈士铎曰。伤寒两感。隔经相传。每每杀人。如一日宜在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四日太
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此顺传经也。今一日太阳即传阳明。二日阳明即传少阳。三日少阳即传
太阴。四日太阴即传少阴。五日少阴即传厥阴。此过经传也。更有一日太阳即传少阳。二日阳明即
传太阴。三日少阳即传少阴。四日太阴即传厥阴。此隔经传也。若一日太阳即传少阴。二日阳明即
传太阴。三日少阳即传厥阴。此两感传也。顺传者。原有生机。至七日自愈。过传者。有生有死。隔
传者。死多于生。两感传者。三日水浆不入。不知人即死。今传二方。一救过经传。一救隔经传。过
经传方。名救过起死汤。柴胡、麻黄、浓朴、知母、半夏、黄芩各一钱。石膏、青蒿、茯苓各五钱。
山栀五分。当归三钱。水煎服。一剂即生。盖过经之传。必然变症纷纭。断非初起之一二日也。
所以方中不用桂枝散太阳之邪。止用麻黄散表。伤寒至三四日。内热必甚。故以石膏、知母为君。
以泄阳明邪火。又用青蒿、山栀。柴胡以凉散肝火。使木不自焚。而各经之
邪。亦不攻自散。况又重用茯苓以健脾行湿。引火下行。尽从膀胱而出之乎。且黄芩清肺。浓朴逐
秽。半夏清痰。五脏无非生气矣。隔经传方。名救阴起死汤。青蒿一两。人参、石膏各五钱。白芍、
山栀各三钱。柴胡二钱。知母、半夏、甘草各一钱。水煎服。隔经之传。必至三日。而症乃明。
虽已过阳明。而余火未散。故少阴之火助其焰。少阳之火失其权。若不仍用石膏、知母。则阳明之
火势不退。而少阴之火势不息也。然太阴脾土。不为急救。则火气凌亢。何以能生。故用人参以助生
气。又恐厥阴太燥以克脾。故用柴、芍、栀、蒿。以凉散木中之邪。况半夏清痰。甘草和中。
起死回生。实非虚语。故一见有隔经之传。即以此方救之。必能转败为功也。至青蒿不独息肝火。
尤能泻阳明之焰。且性静而不动。更能补阴也。三日少阳与厥阴两感相传方。名救脏汤。麦冬三两。
元参、白芍各二两。人参、当归各一两。花粉三钱。荆芥二钱。水煎服。多用当归者。助肝胆以
生血也。多用麦冬者。救肺气之绝。以制肝胆之木。使火不旺而血易生。斯胃气有养。脏腑可救其
坏也。
卷七
伤寒坏病
属性:【纲】仲景曰。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
中与也。观其脉症。知犯何逆。随症治之。
【目】李 曰。伤寒病未退。重感寒。变为温疟。重感风。变为风温。重感湿热。变为温毒。
重感疫气。变为温疫。又太阳病经汗吐下温针不解。过经不解。皆名坏病。或医人不辨阴阳。差谬
汗下。使病不解。坏症乱经。久而不瘥。视其犯何逆以治之。表症多者。知母麻黄汤。半表者。小
柴胡汤。余热不解者。参胡芍药汤。危急者。夺命散。诸药不效者。则用鳖甲散救之。
柯琴曰。三日非吐下温针之时。治之不当。故病仍不解。坏病者。即变症也。若误汗。则有遂
漏不止。心下悸。脐下悸等症。妄吐。则有饥不能食。朝食暮吐。不欲近衣等症。妄下。则有结胸
痞硬。协热下利。胀满清谷等症。火逆。则有发黄亡阳。圊血奔豚等症。是桂枝症已罢。故不中与。
【纲】仲景曰。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
脉弦细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症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
治之。
【目】赵嗣真曰。仲景论中所言坏病者。以太阳病误汗吐下后。虚烦结胸痞气。吐后内烦胀满
等症是也。此正谓桂枝不中与。小柴胡症罢者。曷尝指异气之病。如活人书所谓异气为坏病之说乎。
仲景又云。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即索矩所谓二气三气杂合为病是也。以其未可定名。而非有名
四种温病之比。故以变病名之。且四种温病。仲景以为冬伤于寒。至春变为温病。温病未已。重遇
于邪。变为温疟。风温。温毒。温疫。病未尝坏。故以变名之。一曰坏病。一曰变症。名目自是不同。可见异
气。非为坏病也。审矣。假如温疟果为坏病。则仲景不言小柴胡症罢也。请人思焉而自悟乎。
王履曰。太阳外症不解。风寒从枢而入少阳矣。若见少阳诸症。尚可用柴胡治之。若误治后。
不见半表半里症而谵语。是将转入阳明而不属少阳矣。故柴胡不中与之。然亦不得以谵语即为胃实
也。当察何逆。
卷七
温病
属性:【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目】李杲曰。冬伤于寒者。冬行秋令也。当寒而温。火胜而水亏矣。水既已亏。则所胜妄行。
土有余也。所生受病。木不
足也。所不胜者侮之。火太过也。火土合德。湿热相助。故为温病。使民腠理开泄。少阴不藏。惟
房室劳伤辛苦之人得之。若此者。皆为温病。所以不病于冬而病于春者。以寒水居卯之分。方得其
权。大寒之令。复行于春。腠理开泄。少阴不藏。房窒劳伤辛苦之人。阳气泄于外。肾水亏于内。
当春之月。时强木长。无以滋生化之源。故为温病耳。故君子周密于冬。少阴得藏于内。腠理以闭拒
之。虽有大风苛毒。莫之能害。何温病之有。人肖天地而生。冬时阳气俱伏于地之下。人之阳气。
俱藏于肾之中。人能不扰乎肾。则六阳安静于内。内既得安。邪无自入矣。此伤寒之源。非天伤人。
乃人自伤也。伤于寒者。皆为病热。为伤寒乃热病之总称。故曰。伤寒为热邪。明矣。六阴用事于
冬。阳气在内。周密闭藏可矣。反劳动之而泄于外。时热已伤于水矣。至春之时。木当发生。气已外泄。
孰为鼓舞。肾水内竭。孰为滋养。此两者同为生化之源。源既已绝。水何赖以生乎。身之所存者。
独无热也。时强木长。故为温病矣。
王履曰。有病因。有病名。有病形。辨其因。正其名。察其形。三者俱当。庶可以言治。吾试
即伤寒温病热病而说之。如伤寒。以病因而为病名者也。温病热病。以天时与病形而为病名者也。
二者皆起于感寒。或者通以伤寒称之。通以伤寒称者。原其因之同耳。用药则不可一例施也。夫感
寒于冬。即发于寒冷之时。而寒邪在表。闭其腠理。故非辛甘温之剂。不足以散之。此仲景桂枝麻
黄等汤所必用也。温病热病。后发于暄热之时。怫热自内达外。郁其腠理。无寒在表。故非辛凉或
苦寒或酸苦之剂。不足以解之。此后人所制双解散、大黄汤、千金汤、防风通圣散之类。兼治内外
者之所可用也。夫即病之伤寒。有恶风恶寒之症者。风寒在表。而表气受伤故也。后发之温病热病。
有恶风恶寒之症者。重有风寒新中。而表气亦受伤故也。若无新中之风寒。则无恶风恶寒之症。
故仲景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温病如此。则知热病亦如此。是则不渴而恶寒
者。非温热病矣。然或有不因新中风寒。亦见恶风恶寒之症者。盖病患表气本虚。热达于表。又重
伤表气。故不禁风寒。非伤寒恶风恶寒也。但卫虚则恶风。营虚则恶寒耳。且
温病热病。亦有先见表症而后传里者。盖怫热自内达外。热郁腠理。不得外泄。遂复还里而成可攻
之症。非如伤寒从表而始也。或者不悟此理。乃于春夏温热病而求浮紧之脉。殊不知紧为寒脉。有
寒邪则见之。无寒邪则不见也。其温热病或见脉紧。乃重感不正之暴寒。与内伤过度之冷食也。岂
其本然哉。又或不识脉形。但见弦便呼为紧。断为寒而妄治。盖脉之盛而有力者。每每兼弦。岂可
错认为紧而断为寒。夫温病热病之脉。多在肌肉之分而不甚浮。且右手反盛于左手者。良由怫热在
内也。或左手盛或浮者。必有重感之风寒。否则非温病热病。是暴感风寒之病耳。凡温病热病。若
无重感。表症虽间见。而里病为多。故少有不渴者。当治里热为主。而兼解表。亦有治里而表自解
者。每见医治温热病。虽误攻其里。亦无大害。误发其表。变不可言。此足明其热之自内达外矣。
间有误攻里而致大害者。乃春夏暴寒所中之疫症。纯在表未入于里者。不可与温热病同论。夫惟世以
温热二病。混称伤寒。故每执寒字以求浮紧之脉。用温热之药。若此者因名乱实。戕人之生。名其
可不定乎。又方书多言四时伤寒。夫秋冬之伤寒。真伤寒也。春夏之伤寒。寒疫也。与温病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