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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青春的敌人-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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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习惯要顺应,有些习惯也可以坚持。比如我们这一代人比之长辈差异越来越大的睡眠习惯。那种早睡早起的习惯,始于原始状态的乡野生活,由于晨鸡早鸣,夜无盏灯,这种积习从静养和时间的利用上考虑,便有充足的道理,但是城市化的发展已把那种时代改变得面目全非,而且医学也已证明,黎明前的片刻,是人体活力最低的时候。这种活力是渐渐增加的,到深夜时达到神合的高潮状态。这就是许多发明和杰作大多诞生在子夜前后的原因,也是英国国会通常傍晚才开始,以及世界各国重要的审议机构没有一个是在中午十一点之前处理国际事务的原因。依据这个理由,我们当然可以把创造的时间,坚持定在深夜。

  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二十六岁时有些因为性格而形成的习惯,已不可能强行改变,但顺应它又是绝路一条。这时,无视其恶劣的特征或者想当然地打算革除它,都是错误的。此时,习惯业已根深蒂固。对于那些不良的习惯不如因势利导,利用它,将恶从善。我的早年朋友梁,多年来一事无成,他所有的朋友和他自己一致同意问题出在他的习惯性的大话上。他张口就吹,浮躁得很。大家都认为假如他不把这个致命弱点改掉,将来的一切都完了。我倒不这样认为。梁此时已年逾二十七岁,大话讲了多少年,有时连他自己都会被欺骗了。他最擅长就是大话,改变它不仅极其困难,而且未免可惜,不如顺着这条危险的道路找一个成功的突破口。我想起了另一位同学,他的大话在北大是出了名的,毕业时他觉得我的建议对,去了北京广告公司,挑起一摊业务,后来往返与中美之间,活得也不赖。于是,我支持梁投身广告业,施展自己的本领。广告,需要的正是大话。

  二十六岁,重要的不是改变盘根错节的性格习惯,而是利用它。

  《青春的敌人》第四部分5 
  

    发表日期:2004年11月18日


  继续反对父母,还是招安和好?


  我们已不再像前几年那样天天与父母生气。自己已经是一个十足的成年人了,完全可以压制自己的怒火。我们的精神也因为工作而变得疲于应战,我们的神经已不再那样敏感。少年时,当我们用肺腑之言发问时,他们曾用陈词滥调来反问。久而久之,我们便打消了梦想有一天他们会像朋友一样懂得我们的心思。我们也深知,父母只有有了与我们同样的感受时,才会具备和我们谈同一件事情的资格。然而,他们已经越来越不具备。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了自己这一代人的不足,并对长辈愧疚,抱以歉意,看一看西方社会学家为之惊呼的“社会四大危机”——失业、吸毒、犯罪、学生骚动——我们已应有尽有。

  年龄的增长,又使我们多少与长辈有了某种沟通感,在许多事情上达成了一致意见。看到十九岁的孩子与父母发生冲突,我们竟会有一种去调解的冲动。看见自己一岁的女儿喁喁私语,艰难地学习表达和行路,我们对父母的看法又有了一些更为明显的变化。这时候,时而与父母短兵相接,只是由于坏情绪在兴妖作怪。

  对于代沟问题最现实最省事的解决办法,就是到一个远离父母的地方去生活,隔离开习惯、性格、观念信仰的冲突,并让长久的别离轻托着时而涌动的思念。不过,住房是中国的一大问题,上辈人的陋室状况仍然是巨大的包袱,压在建设者的肩头。于是,绝大多数的二十六岁人没有自己的住房。而这时,我们的婚姻却又在家里增加了一个大活人,也许不久还要添了一个小生命。如果增大了的家庭还是不能改变剑拔弩张的对立,那这个大家庭的集体生活就未免太难过了。

  因而在坚持自己,还是服从父母这个问题上,抉择是必须柔和的。如果我们想作个窝囊废,逆来顺受便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但如果想继续在风格上与父母保持不同,我们只能选择抵抗作为暗流,潜藏在柔顺的方式之下。我们的选择,实际上,不是在剑拔弩张和逆来顺受之间,而是在明波暗流和窝囊废之间。

  假如我们还寄居在父母大人的房间里,理想的方法,就是避免在大问题上以及其他跟生活无关的事上与父母发生争论。至于生活问题,企图说服父母理解自己,那是白日作梦。我的睡眠时间是凌晨两点到次日上午九点,每天共七个小时,不比常人多,我常向父母解释:“这不是懒惰,而是一种与你们不一样的规律性的习惯。”可是这笔简单的算术帐,直到今天他们还是没有算清,总认为大多数时间被我睡掉了。此类问题,如果不想屈从于他们,最多也只能是求得他们的宽恕,使他们别总是每天批评自己一遍。这样,我们也就该知足了。

  认为和自己不一样就是堕落,不合规律,应该改变,这是父辈从封建家教中得来的思想传统,是很难改变的。而且,在他们的观念里,始终认为小事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大节,因此他们更愿意把目力放在小事上,所谓“防微杜渐”。他们也常常是从一些琐碎小事中寻找可以否定我们整个人生的结论。这与西方评断人才时着眼于大业而很少吹毛求疵的传统,截然不同,实际上也违背了中国历史上那些开明时代的祖训,比如《史记》里说的“大行不顾细谨”,曹操奉行的“重才轻德”。不过,父母能缄口不言,甚至看不惯我们还忍气吞声,已经相当难得了。实际上,两代人的愉快和个人的新生活准则都是重要的。我们要维持这种愉快,就必须要牺牲掉一些自己的东西,在形式上作出让步,并且不要把家外的东西带回家里来培养。  
  《青春的敌人》第四部分6 
  

    发表日期:2004年11月18日


  结婚,还是独身?


  婚姻在每个年龄段上有着不同的味道和颜色。如果十八岁能有婚姻,该是阳光明媚的。而二十三岁的婚姻属于理所当然,但婚后不久便会发现平淡。二十六岁的婚姻是仓促的,婚前就已经觉得后悔,但并不因此而毁约。三十岁的婚姻是艰难而多桀的,条件也要得现实,好收入,稳定的工作,初具规模的社会地位。三十五岁的婚姻是迟桂花,温馨得很,缠绵得厉害。四十岁以上的婚姻,按钱钟书的说法,是着了火的老屋,扑也扑不灭。

  从生理上以及从促进心理成熟的角度而言,十八岁应该是婚配的最佳年龄。如果从心理成熟度、责任感、经济能力上讲,二十五岁结婚最合适。而如果想体尝到青春婚约的滋味,二十六岁已是最后一站。错过了这个机会,漫漫的等待和变了调子的颜色就会与我们的心理不相适应。如果这个年龄时我们还在结婚还是独身的问题上犹犹豫豫,那么弊端就会出现,一些人后来终于捱不过岁月的消耗,匆忙寻一个配偶,将就终身,另一些人不得不过着独身生活,而内心里却渴望家庭,还有一些人,灵魂在街头昏暗的灯下流落,六神无主地不知去向。

  渴望家庭温暖而结婚和酷爱自由而独处,都是健康的。但是如果渴望家庭而又不能拥有,乐于独居却被迫婚配,那么这种勉强的生活则是不健康的。

  如果我们不是一个独立性很强的人,忍受不了长时间的孤独,需要拥抱,凡事总须有人帮助商讨,如果我们不能对身边走过的对对伴侣所传达出的诱惑漠然处之,不能抵抗住适龄而婚的传统的催促,同时又发现了一个被自己爱慕的人出现在生活中,那么,我们就应该结婚,并以家庭的形式滋润自己的灵魂。不论我们多么不喜欢热恋过去后的平淡、夫妻纠纷的麻烦、家务负担,但至少对自己的寂寞,家庭的建立是一种最好的安慰。

  假如是处在这样的心态下,独身状态便不是我们主动的选择,而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我们被迫所采取的一种生活方式。那么,我们就该静静地想想看,为什么我们那样期待家庭,但却没能实现这个心愿,不妨翻翻这本书的前面一些章节,检讨一下自己的性格和爱情方式。

  否则,今后的日子将苦不堪言。

  不得已独居的男人,往往在花费上为追求轻薄的快乐,不得不付出高昂代价和大量无可收益的时间,他们大多数人在中年时期便出现了时断时续的阳痿。女性的反应就更为恶劣,会变得异常怪僻,神神道道,善变不定而易冲动,恋爱中疑神疑鬼,惧怕失败,手淫使声音变粗,并且早早处在了更年期心态。

  大凡独身者,都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种类型——


  A.   失意型:包括暂时或永远没能找到适合的配偶的人。

  B.   缺陷型:包括粗心大意的人,无性趣或过分胆怯的心理障碍者,生理缺憾者。

  C.   变态型:包括纵欲者和同性恋者。

  D.  信念型:包括新生活论者,禁欲主义者,婚姻坟墓论者,奋斗者。


  实际上,失意型的人都应该努力寻找归宿,去过婚姻生活。

  缺陷型的人,生理和心理不甚健全。对异性同性都没有兴趣的人,缺乏作人的灵犀和柔情,反感性的人则怀有仇恨注视着世人,胆小如鼠的人实际上对性与婚姻有着强烈的欲望,但他们却让这种正大光明的愿望,躲在黑夜里。

  变态型对于中国的公众生活来说,已经越来越不陌生。在中国,露阴癖患者和由于精神问题而导致的极端纵欲者,会被关进拘留所和监狱,而不是被交给医生。实际上,这些人在日常生活中大多为人谦和而本份,甚至是社团的模范人物。同性恋问题是个棘手而复杂的课题,一言难尽,我们很难断定这种天性对他们自己而言是不是真的有害,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们常常被议论为令人恐怖的怪人,在别人的戳戳点点下过着偷偷摸摸的生活,因而他们的心情是阴郁的。

  在信念型中,禁欲主义者在花一般的世上,却抱着吸引自己和其他人过那种所谓的“纯洁生活”,因而婚俗在他们眼里是一件罪孽的事情,他们看不到家庭的任何积极意义,也不认为夫妻情爱是一种美和有价值的东西。他们仅仅认为,婚姻是一种发泄性欲的合法出路。把婚姻视为爱情的坟墓的人,对于婚约有一种颇为浅薄的批判意识,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多半是因为自私和轻浮,在一段浪荡的独身生活过后,他们会发现,自己的鱼尾纹比别人出现得早,皮肤也失去了水分和光泽。而那些为了伟业而远离人爱的君子,成功之后自有一番得意,但在日夜奔忙的竞争中,他们就像独臂将军,一只手要充当两只手的用场。

  看来,只有一种人堪称健康的独身者了,即,新生活论者。他们作好了独自挑起生活重担的准备,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他们自己面对疾病,自己作三餐,换煤气罐,交水电费,清洗衣物。他们和自己钟爱的异性伙伴们过着自由自主的理想生活。

  他们建立起单身家庭,并努力着,欲与传统的夫妻家庭平起平坐。以此,他们求得了家庭中的个人自由和社会生活的广泛性。他们拥有自己的性伴侣,并认为这种若即若离的方式,更利于长久相爱。

  对于一个生命力旺盛的人来说,爱和孤独都是享受。对于健康的独身者而言,能够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无论多少风雨都一肩担当,这是一种英雄主义的幸福观。但是,由于独身主义有悖于千百年来的婚姻传统,因而呈现出了特殊的复杂性(此问题将在第五部分细论,这里不作更多的阐述)。

  一九九一年早春,我在李银河博士组织的一次独身者调查中,结识了二十三岁的高和十九岁的马,她们都决计要过独身生活。高认为婚姻是坟墓,马觉得自己秉性多变,不可能专注在丈夫一个人身上。为了不使她们反感,我曾小心翼翼地告诉她们,因为没有面临社会习惯和父母催促的真切压力,没有感受到活生生的性的热烈,没有成年人那种找不到听自己说话的人的孤独,这样的时候谈独身,未免太早了。应该到二十六岁,当情感经历已迈过一道门槛,过去的都已化为经验,未来的已可以眺望,那时再决定自己是不是该独身。而二十六岁之前,很多人都曾有过不结婚的打算,但跨过这个年龄,却纷纷一笑打消了那些少年的呓语。

  当然,高和马都没等到二十六岁,而是在二十五岁那年先后结了婚。

  二十六岁真是转折的一年。这一年,唯美主义已不再是择偶的首要要求。年龄告诉我们,闪光的不全是金子。我们还悟出,脚踏两只船实际上并不会鸡飞蛋打,它的结果有害于他人,却对自己有利。我们已不热衷于了解配偶的一切,以便保存心底的安静和对美丽假象的钟爱。突如其来的爱已再不可能像十八岁时那样,迷乱我们的心房,我们可以放下它去作工,回家之后再拣起来亲昵。

  二十六岁,工作、性格、婚姻,都应该是某种终结。由于翻开了新的一页,岁月便开始了一个新的篇章。我们去领略新的局面,用笔在上面圈圈点点,勾勾画画,筹划未来的日子。

  二十六岁,我们见到老朋友,常常叹息说:老矣,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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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说:“人对快乐的感受有逊于对痛苦的感受。”这是真的,尤其是在二十六岁。我们从少年时代就一直盼望的青春壮举,我们痴情地一等再等,却始终没有到来。我们还发现,走得最快的,都是最美好的时光。我们对着镜子,再也找不到过去那个满脸童稚的自己。除了想把眼皮底下的事情办好,我们都企图发现点什么,总结点什么,许多汉字认不到两千的人竟打算写自己的传记。这是悲观的年纪,既是感受丰富的一年,又是青春梦灭的时节。在二十多年虚幻景象的结尾,明亮的阳光把生命途中的景观以真实的形式映衬出来,结束了我们最后一个残梦。我们坐在床头,第一次睁开眼睛,看清了世界。为了先把这个世界看个究竟,然后再去劳动和钻营,我们二十六岁的生活,驻足观察的时候比卷起袖子大干一番的时候要多。

  这时,许多永恒的人生课题一同出现了——

  《青春的敌人》第四部分7 
  

    发表日期:2004年12月6日


  我是个多余的人


  没有人注意我们,也没有人特别需要我们!这是在尝试性的岁月里,由于没有在走上社会时马上找到工作而微微触发的伤感。今天,这种伤感已变得参天蔽日。我们被卷入浩荡的劳动大军,提着公文包和菜篮子,沉浮在人海中。可是,这个世界离开了我们,照常运行。有时我们在想,假使我们把身份证扔到一旁的草丛里,然后大胆地撞出人行道,被一辆桑塔纳撞死,或许谁也弄不清我们是谁。没有人会为我们垂泪:一方面人情太淡薄,人死如同一只鸡被抓去砍头,其他鸡照旧不动声色地吃食一样;另一方面,大地上充满了人,不因损失一个人而显得少了什么。

  如果我们是给政府机关打杂的人,在送完文件后想在哪个办公室里多逗留一会儿,可嘴上挽留我们的人却和进进出出的人一样,无暇多看我们一眼。如果我们碰巧在这个年龄上失了业,或者没人愿意与我们结婚,连父母也认为生我们是养了一个累赘,这时,多余人的感觉便会油然而生,而且越来越难以忍受。

  罗斯福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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