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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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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八亿农民再苦三十年?可是在精英们的脑子里,这设想顺理成章:他们是文明的编剧和主角,别人都只能是配角,农民就更是只有“再苦三十年”之后,才可能忝列“正面角色”之末。面对这样的精英和他们的威权,我的态度是:如果威权是已经存在的现实,我就接受,因为人家又有威,又有权,我就只能是威权下的臣民,在我有勇气造反之前,我只能臣服;但如果威权还要理论成“主义”,我就坚决反对,我不能承认强加于我头上的威权再获得文明意义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我得让自己知道,当我与“威权”发生冲突时,我面对的是打着文明旗号的强权,却决不是文明本身;我可以被强行剥夺反抗的能力,却至少要在理论上保有反抗的权利。一定会有人将这样的态度看作知识分子的酸臭毛病,但知识分子理应具有这样的毛病,否则就只好改叫别的。
  出于上述的惧怕和警惕,又鉴于除了能写点文章之外没有任何威权的自身条件,我给自己定的准则是:为了拒绝别人打着文明或别的高尚旗号来编排我,我首先做到不编排别人。我知道这标准太低而且未必管用——我能够做到不编排那些我能够编排的别人,却无法拒绝那些能够编排我的别人来编排我,尤其当别人的背后有威权撑腰的时候。但我目前只能做到这些,算是一个底限。
  如果在这底限之上还能说点别的,我想说的是:任何人都不应该以文明和社会主人的身份,打着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旗号,对另外一些人下判断、定身份,并进而判断“他们”如何如何,“我们”又该对他们如何如何。毛先生说当年毛泽东写《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时“很客观、很冷静”,并没有多说穷人的好话,是文化人自己把穷人捧上了天。按这样的说法,后来文化人被穷人造反打翻在地,大概就有点自作自受的意思。但毛先生好像忘了,毛泽东还在另外的文章中说过“痞子运动好得很”,还说过“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文化人的“穷人颂歌”,不过是在这个定好的调子上奉旨合唱而已。文化人与“穷人”之间的这一段恩怨中,谁都没能逃脱被人编排的命运,不过是在不同的时期扮演不同的角色而已。中国历史上,身为“民”者——不仅限于穷人,也包括如毛先生这样自认为不再是穷人,却也未必会被接纳为“富人”的文化人——从来都是被当作异己者和统治的对象来对待,听话时是顺民,反抗时就是暴民;忽而又成了“人民”,据说是社会的主人,被赋予打翻一切、占有一切的权力……这样的翻来覆去,确实给中国社会的文明进程带来太多不必要的波折和灾难。但改变的方法不是如毛先生一样将“颠倒的历史重新颠倒过来”,剥夺曾经给予穷人的权力,重新打回到“反面”的位置上去。“臣民”是有责无权的奴隶;“人民”又曾经被抬举为有权无责的、以“夺取”为占有手段的“主人”——我总觉得毛先生真正要批评的正是这种“人民心态”,而不仅仅是他所说的穷人恶行——所以中国缺少的或者说从来没有的,是真正以社会主人自居的、有主人责任感的、有权有责的“公民”。现代的社会、文明的社会、民主的社会,必然是公民的社会,而不再是臣民或人民的社会。同为公民,毛先生该如何对待“穷人”,他自己应该知道。
  我知道这又是理想主义的想法,不但有“威权主义”在,还有毛先生这样的文化人在,中国离公民社会还十分遥远。但即使着眼于现实,毛先生也还是小心为妙:如果在无视穷人权利和命运的基础上(这样的倾向已经十分明显),再如毛先生似的以主人的身份将穷人判作文明和社会的异己和“反面角色”,那么当有一天穷人们只好以异己的身份来认真扮演一下“反面角色”的时候,毛先生也只好无话可说。

  偷懒是错误的邻居

  ? 张金耀偷懒是错误的邻居,错误是位不速之客,往往在人心存侥幸地偷懒时见缝插针地钻过来串门。
  语言学界的“王海”伍铁平教授最近在《“三人成虎”新版》一文(刊于《学术界》2000年第2期)中讲到,英国学者埃德蒙·利奇(EdmundLeach)在其所著学术评传《列维—斯特劳斯》中介绍传主的《野蛮人的思想》时指出,只要人们一越过多佛尔海峡(DoverStrait),便可看出英国人给狗命名的方式不同于法国,以此来说明传主“法国式的广义概括站不住脚”。但大约因为“海峡”(strait)与“街道”(street)的英文形近,中文译者遂将“多佛尔海峡”误译为“多佛街道”(王庆仁中译本,页107)。这就导致一些学者在引用利奇的看法时,也沿袭了这一误译。外文原版书在大陆是虽不名贵但却稀有的东西,要征引者在引用译文时核查原文,虽是正当的要求,却有困难的事实。不过,当所引文字涉及到一些极其常见的材料时,可以毫不费力地复按,却侥幸地偷懒,但常常不幸地犯错。
  手边就有几个现成的例子。范文澜先生的《文心雕龙注》自其梓行,即驰誉学林,现已成为研治“龙学”之经典著作,然亦间有错讹之处,杨明照、王利器、牟世金、张立斋、李曰刚、斯波六郎诸家已多有匡正。
  《文心雕龙》第三篇《宗经》中自“夫易惟谈天”至“表里之异体者也”一段文字,范先生在注中称其师陈汉章先生说此段文字本于王粲《荆州文学志》,他自己又加案语称王粲文见《艺文类聚》卷三十八和《太平御览》卷六百零八。查《艺文类聚》卷三十八引《荆州文学记官志》并无此段文字,《太平御览》(涵芬楼影宋本)卷六○八有此段文字,但出处明确标为《文心雕龙》,卷六○七引《荆州文学官志》(《太平御览》全书引《荆州文学官志》仅此一处)亦无此段文字。陈先生之言及范先生所注出处可能是由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卷九十一而来,此卷所辑《荆州文学记官志》即录有此段文字,出处与范先生所说相同。杨明照、王利器两位先生又努力追根溯源,指出严氏系袭清康熙时张英等人纂修《渊鉴类函》卷一百九十二及卷一百九十三误引(参杨著《学不已斋杂著》页525、王著《文心雕龙校证》页14)。杨先生后来又进一步考明严氏之误乃由明铜活字本及倪焕刻本《太平御览》错简所致(参《文心雕龙校注拾遗》页20),此说更为探本得要,因为《渊鉴类函》征引上述文字,散在五处(《周易》、《尚书》、《毛诗》、《春秋》、《礼记》之一、增补部分),且未全引,严氏之误不大可能是沿袭此书而来。更令人信服的结论应是张英等人和严氏都使用了前述有错简版本的《太平御览》,因而导致产生了相同的错误。
  林岗先生《论明清之际小说评点的文学自觉》一文(刊于《文学遗产》一九九八年第四期,后又稍作修改收入其著《明清之际小说评点学之研究》一书)在说明“晚明迄清季的小说话语状况”时举例道:清顾亭林《日知录》卷十三“重厚”条引钱氏语,大发感慨指斥小说,比之汉宋诸儒有过之而无不及:“古有儒释道三教,自明以来又多一教曰小说。小说演义之书,士大夫、农工、商贾无不习闻之,以至儿童、妇女、不识字者亦皆闻而如见之。是其教较之儒释道而更广也。释道犹劝人以善,小说专导人从恶,奸邪淫盗之事,儒释道书所不忍斥言者,彼必尽相穷形,津津乐道。以杀人为好汉,以渔色为风流,丧心病狂,无所忌惮。子弟之逸居无教者多矣,又有此等书以诱之,曷怪其近于禽兽乎!”
  读书细致的傅杰先生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傅文刊于《文学遗产》2000年第2期),指出上文中的“钱氏”乃钱大昕,“古有儒释道三教”云云见于钱氏所著《潜研堂文集》卷十七《正俗》条。钱氏在顾炎武卒后四十余年才出生,顾氏如何能预引钱氏语?其实,这段钱氏语本是黄汝成在《日知录集释》中拿来参证顾氏语的。黄氏在道光年间综引九十六位学者的言论并加上自己的案语分置于《日知录》中相关各条,是曰“集释”。这九十六位学者的名单附于黄氏叙末,其中第五位即“钱氏大昕”。《日知录集释》的释文,各种版本皆以小字印出,顾氏自己的释文标为“原注”排在最前,随后才罗列各家的相关说法。阅书时稍加注意,就不会产生林岗先生那样的误解。
  无独有偶,王学泰先生也接连重蹈覆辙,他在其著《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一书第三四二页和《〈发现另一个中国〉序》一文(刊于《博览群书》二○○○年第三期)中称“顾炎武在《日知录·厚重》中说”,接下来的引文却是前述钱氏语。王先生不仅将绕嘴的“重厚”颠倒成顺口的“厚重”,而且干脆让“钱氏”消失,把这段话直接变为了顾氏的言论。
  顾炎武虽然鄙视纯粹的文学与文人,主张文章应经世致用,须“有益于天下,有益于将来”(《日知录》卷十九“文须有益于天下”条),以“养其器识而不堕于文人”律己劝人(《与友人书》),并在前揭《重厚》条中痛诋“淫辞艳曲”,不过他对小说尚无明确的意见。以考据名家的钱大昕则一贯对小说大加挞伐,态度比顾氏对淫辞艳曲更为决绝,除前述引文外,他还说:唐士大夫多浮薄轻佻,所作小说,无非奇诡妖艳之事,任意编造,诳惑后辈。……宋元以后,士之能自立者,皆耻而不为矣。而市井无赖,别有说书一家,演义盲词,日增月益,诲淫劝杀,为风俗人心之害,较之唐人小说,殆有甚焉。(《十驾斋养新录》卷18《文人浮薄》条)范、林、王三位先生各自在案语和引文之后发表议论:范先生引《文史通义·说林》来说明刘勰“袭用”王粲成文,是不同于“考证之体”的“著作之体”,“不标所出,非为掠美,体势有所不暇及也”;林、王二先生则以顾炎武取代钱大昕,称顾氏的说法“保守而渺无新意”,对小说给予民众的影响“完全持否定态度”。可是他们立论的证据却源于误解,因而议论犹如沙上之塔,全无根柢,尽成凭虚,而且钻之弥深,失之愈远了。

  透过她人的欲望看自己

  
  ? 刘小枫
  我认识张旭东和汪静时,他们都是北大学生艺术团的艺员。旭东在乐队,汪静跳芭蕾,一奏一和。
  一到暑期,北大学生艺术团就去外地演出。有一次,在复兴桥镇演出,观看的人太多,秩序突然大乱——可能有不良份子捣乱。维持秩序的公社民兵收拾不住局面,不得已鸣枪弹压。一时间,几乎所有人都趴在了稀脏的泥土地上。枪子横飞,好几个搞事的人都吃了法治的子弹,旭东冲到汪静身边,要拉她趴下,她偏不,仅仅蹲着,说会把跳芭蕾的裙子搞脏。
  这事过去十几年了,记得当时旭东对我说这事,我也不免惊恐。不仅惊恐没有眼的枪子伤到汪静,也惊恐汪静的唯美主义到了不沾地的地步,今后在实际生活中怎么得了?
  他们结婚后得一子,命名我为“教父”,我却只见过“教子”半岁在盆里洗澡的照片就去欧洲“插队”,旭东和汪静不久去美国,音讯就断了。
  两年前——也就是分别近十年以后,我突然收到汪静寄来一包稿子,打开一看,是几篇美国女作家小说的翻译稿。我早知道,旭东已经在美国名牌大学当了教授,我一直惦记的是,怕跳芭蕾的裙子弄脏而不怕枪子的汪静怎样了。在北大中文系念书时,汪静就特别喜欢西方现代小说,不像旭东,虽在中文系,不太务正业,总是读些前卫的哲学书,常跑到研究生楼找我等习西哲的打嘴仗。
  汪静来信说,她这些年都在读当代美国女作家的短篇小说,读了五百多篇,从中选出比较喜欢的译成了中文。这唯美主义者希望我看看她的译文是否要得,她大概只记得我在北大时念的是美学专业,不晓得我早就改行了。再说,美学与唯美主义有什么相干!
  如今有那么多女作家,倒让我吃了一惊。
  自我拯救中的她者
  我想起三十年代的一位女作家阿莱丝·玲(Anais Nin)。
  玲生在巴黎,父亲是西班牙作曲家,算个现代艺人。玲十三岁随家人到美国,开始写日记,那时她极为崇拜的父亲离弃了家庭。自己对自己说心里话,是好多女孩子的习惯。
  两年后,玲已经没有钱继续在学校念书了,但她偏偏喜欢看小说、读诗歌,于是每天跑图书馆。她不知道,喜欢上文字的女人,迟早要被会玩文字的男人把身体拐走。二十岁那年,玲嫁给了金融家Hugh
  Guiler,不是因为他有钱,而是因为他也酷爱文学。Guiler有钱,又喜欢文学,他们在巴黎的家成了当时名作家的聚会所。
  玲一直想当作家,写过一些小说,好像一直没有什么名气。一九六六年,玲已经六十三岁了。她将自己年轻时的一段日记改写成小说,马上博得名作家的声誉——文坛称之为“本世纪最有价值的忏悔录”。
  小说名为《亨利、茱莉和我》。亨利是谁,茱莉又是谁?原来,玲二十八岁那年与具有小说界的尼采之称的德国作家米勒(Henry
  Muller)有过一段情。当时,玲已经与Guiler结婚八年——也就是刚到婚姻出问题的时段(中西方的阴阳家都说,七年为时限)。米勒有一个令人神魂颠倒的绝美妻子,名叫茱莉(June)。玲不仅讲述了与米勒的事,还讲了与茱莉的事。用当今的话说,不仅是异性恋情,还有同性恋情。
  茱莉已经懂得自己是一个女人,所以与作家米勒过着若及若离的生活。玲这时还不懂得自己是女人,还没有做女人的感觉。
  什么叫做女人的感觉?
  米勒写了很多小说,都与千篇一律的性有关,不仅讲色情故事,连文字也真正色情,不愧为二十世纪的萨德(Sade)。但据说米勒并非流俗的、而是哲理的色情作家——国内已经有中译本全集,记得罗兰、巴特等法国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人曾合伙写过一本解释米勒的文集,德国人也出版过一部米勒语录,全是从他的小说中摘下来的色情哲学大白话。这种哲学据说出自米勒的人生信念:他要用亲身的性经历和性叙事“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等一切的裤裆里踹上一脚”(《北回归线》)。据米勒全集的中译者说:“一个个被米勒征服并拖上床的异性是他确认自我的道具,有如猎物之于猎人,鱼虾之于渔人”。
  照此说来,无论米勒的妻子,还是玲,都是米勒“自我拯救”的性经历中的“猎物”或“鱼虾”。当情爱中的“猎物”或“鱼虾”,也许是女人心甘情愿、甚至求之不得的生命激情。不过,玲的日记体小说写的是“我由此成为一个女人的痛苦经历”,并没有把自己看成“鱼虾”,米勒也没有把玲当“猎物”。玲喜欢文字的色情,米勒喜欢色情的身体、同时又具有书写色情的文字能力,于是两人一见就不得了。
  刚才说过,茱莉已经成为女人——是否成为女人,不是由年龄、而是由生命感觉来确定的。茱莉懂得,男人喜欢的只是自己的身体,而她迷恋的是文字中的自己。遗憾的是,茱莉没有叙述自己身体经历的能力,那时,能叙述身体经历的仍然大多是男人。除非在男人的文字中出现了自己的身体,茱莉是不会相信男人嘴里“爱”之类的鬼话的。当茱莉发现米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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