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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文学新书评(书屋2004~书屋2005)-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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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也许可以将它粗略地分为三种不同的形态:一是曾经活生生地存在过却不再重现、后人也不可能进入的历史原态,二是基于各种不同理由试图保存上述历史原态的文献,而它已经是有选择和变形的,三是通过考索史料而重新描述出的“历史”,人们希望它能够恢复历史的原态,而事实上它总是现实因素与历史因素的结合。描述历史这一行为必有意义指向、包含价值判断,而“意义”和“价值”是一种非常现实的东西,所谓“文学史的权力”也是一种现世对于历史的权力。所以无论人们怎样标榜和力求还原历史,其所作的描述总是带有建构的成分,我们也不难预想这种描述和建构还将进行下去。
  但即使我们承认被描述出来的历史只能是描述者所看到样相而描述者的眼光又必然受一个具体时代的知识体系和价值标准的制约,也并不意味着对历史的任意描述是可以接受的。克罗齐的名言是“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但尼采的一句话也许很合适拿来配对:“只有站在历史的巅峰上才能看清历史。”由此说来,百年来文学史编撰的过程,也是人们澄清自己的文学意识,力求获得更为宏大、透彻的历史眼光的过程。举一个方面的例子来说,在文学史编撰开始走向成熟的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强调文学表现情感、反映人性内涵的价值,曾经为多数人所赞同,经过50至70年代的“阶级斗争”学说对它的否定,至80年代中期以后一系列新的文学史著作问世,尽管重视程度有所不同,但就承认上述原则而言,则甚少异议。这表明在现代的眼光里,文学史的描述对某些基本价值的确认有其牢实的基础;而且,这并非转了一圈又回到出发点上,新出著作在对文学的情感表现的认可方面,实比50年代以前的著作具有更大的宽容度,像齐梁文学的所谓“轻艳”风格乃至宫体诗的情欲色彩,现在也很少被加以苛酷的指斥;对于平民文学与贵族文学,现在也很少简单地将之对立看待,无条件地认为前者必定优于后者。
  这里牵涉到长期以来难以深入探究的所谓“文学史的规律”问题。有人也许会将这类讨论讥为浮廓之谈;但“历史”如果不被视为纯粹是纷杂的事物在时间流程中的此起彼伏,人们必然要对人类某些基本价值观的形成及其如何在历史进程中获得实现作出解释;而文学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发生作用并构成自身特殊的历史形态,文学史编撰者也不能不加以关心。以前这一问题之所以不能得到深入的探究,则有多种原因。政治权力的影响是一个显著因素。上世纪50至70年代,文学史研究虽然在许多方面有可观的进步,但由于“意识形态亢奋症”的流行,编撰者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代言人,刘大杰先生的《中国文学发展史》从一部公认的杰作被修改成对“儒法斗争史”的特殊阐释,常被引为极端的例子(但过分指责刘先生本人却是没有道理的。记得朱东润先生说过:“别人要他这么写,他又能怎么样?”须知这个“别人”非同小可)。另一种重大因素,则是特殊的历史环境中现实问题的压迫给中国文学史的编撰增加了沉重的额外任务。如黄人的《中国文学史》是最早以世界性眼光来看待中国文学的史著,但他在确认某些西方文化价值为普适性价值的同时,又竭力证明这种价值在中国历史传统中早已存在。譬如他认为墨子“以和平人道为第一义”,反对以强权相吞并,就与托尔斯泰主义相一致。从这类论述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清末文化人在接受西方文化的同时又唯恐中国文化传统被它压倒乃至淹没的特殊心态。还不仅是黄人,在“走向世界”、“与世界接轨”的过程里,中国文化的弱势状态一直是人们的心病,所以长期以来几乎没有一个学科较之中国文学史研究承担了更多的宣扬爱国主义和民族文化传统的责任。当然,文学史根本上也可以说是一种民族精神史,带有某种爱国主义色彩是可以理解的,但过于沉重的非学术目标却会使它因受压而严重变形。所幸近年来上述情况正在得到改变,不仅意识形态的影响逐渐淡化,而且可以指望随着中国的发展,人们将不再以夸张的语态来表达对本民族文学的喜爱。而《中国文学史学史》的问世,“文学史学”作为一个新学科的成立,就正是这一进步的标志。
  文学史究竟应该把哪些内容纳入自己的范围,这也是从上世纪初开始人们就为之苦恼,而至今也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了的问题。“文学”一词在中国来源古老,长期以来形成了多重歧义。简单地以《世说新语·文学》篇为例,我们看到它先是说儒学的事情,继而说玄学的事情,这都是从“学问”的意义上说的;但后面也有不少关于诗文的事情,如:“孙子荆除妇服,作诗以示王武子。王曰:‘未知文生于情,情生于文,览之凄然,增伉俪之重。’”这用在文学史或文学批评史中可以是不错的材料。据此可以认为南朝时“文学”一词已包容有现在所说文学的部分内涵。但这只是它多重歧义中的一种而已,并菲一个单纯韵专门概念。而“文”或“文章”这些概念,同样也只有部分涵义与现在所说的“文学”相重。由于“文学”在现代被用为英文Literature的译语,按什么尺度来使用这一概念令人觉得不好把握。问题到底在哪里呢?其实,一个古词语在现代完全改变了意义,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譬如“民主”一词,资格之老不下于“文学”,《尚书》中就有,直到清朝皇帝也一直喜欢用,是“万民之主”的意思,而现代的用法正好与它相反。而且,研究者也早已指出,就是英文的Literature一词,其原义倒是与中文“文学”的原义相似,有颇浓的“学问”意义。用它专指重抒情和虚构、想象的语言艺术,也是近代以来的事情。说到底,“文学”的内涵不好把握,不在于这一名词由于历史原因而积淀了太多的歧义,而在于人们不情愿让它变得单纯化,却宁肯在麻烦的语境中踌躇着,斟酌着,一方面不得不对“文学”的现代概念逐步退让,同时又尽可能在文学史的领域中为中国古代泛义上的文学作品多留下一些“保留地”。而退让和保留的选择与分寸,也就构成了中国的文学史研究者们把握“文学”概念的过程。
  《中国文学史学史》为我们描述了这一过程。简要而言,最初的著作如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面貌非常混杂,内容广涉传统文史范畴的各个门类,却不列戏曲、小说,几乎很难说是“文学史”;稍迟如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也还在勉强地把中国传统的泛文学观与西洋文学原理相对接。就在中国文学史研究中确立现代观念与现代范型而言;胡适与刘大杰所作的工作或许是最有代表性的,其特点主要就是重视文学的情感特征,重视语言的美,提高戏曲、小说的地位,注意文学变化与社会生活及文化的相互关系。自《中国文学发展史》问世以后,文学史著作似乎形成了一种大概的模式,所涉重要的经典作家及作品彼此间出入不是很大。现在的大学生在教材中读到中国文学史的基本脉络,大概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但原来中国人所说的“文”或“文学”,却首先是指经史诸子之类,虽包容诗赋,戏曲小说则根本不相干。在现代描述中国文学史面貌的形成,实际是运用西方文学理论的结果,只是像“浪漫主义”、“现实主义”之类在西方文学具体的创作中产生的概念套用在中国古代文人头上未必合适,近年来人们已经有意识地避免使用它们。
  但并不是说什么是文学史的应有内容久已不再是问题。在多数文学史著作中均占相当大比例的“散文”一类,仍然存在概念含糊、面貌混杂的现象。它到底是与韵文相对的文类,还是与骈文相对的文类,常常说不清楚。这还在其次,更大的问题是:“文”是中国古代泛义文学中的大宗,但它特别受文人的重视的原因首先在实用性功能,很多文章讲究修辞乃至声调音节之美,目的也是为了让人接受文中的道理,这和现代文学概念以抒情、想象、虚构为文学的基本特质的标准实不相符。其实在文学史学科形成不久,就有人注意到:唐宋八家之古文,历来为文章正宗,而以西洋标准衡量,却大多不入“文学”之列(蒋鉴璋《文学范围略论》)。而文学史不要说摈除唐宋八家,即使只认可他们的少数作品,对很多人来说也是不可接受的。但文学史既为“文学”之“史”,究竟要不要较为严格地区分文学性散文与非文学性散文呢?这不是一个用西洋文学概念能否解释中国古代文学实际状况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如何划定文学之界域的问题。《中国文学史学史》通过对百年来文学史编撰的系统梳理,令我们从历来的争论中注意到文学史研究实际上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澄清。如其书第二卷第二编第四章中谈及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时,提问:“古代散文有许多名篇是奏疏、上书,连‘宣传品’都不是,只是官方文件,在这部《中国文学史》中是不是都不算‘艺术性’的?”我想这不是“这部”《中国文学史》的问题。凡编撰文学史的人都需要对怎样处理“只是官方文件”的古代散文名篇,对其有无“艺术性”的问题加以具体的考虑。当然,即使其中绝大部分被确认与文学史无关,也不会因此而丧失其本来的价值,因为那仍然是很好的富于“文学”意味的“官方文件”。
  中国文学源远流长,变化繁复,作品数量庞大,而自近代以来,由于西方文化的冲击,西方文学观念的输入,又发生了激烈的变异,对文学的性质、价值标准的认识也因时而变。因而,文学史研究和文学史著作的编撰成为一种十分费力的工作。这种研究若想取得新的突破,开创新的局面,对过往研究的系统总结和理论上的提高是必不可少的。因而,《中国文学史学史》的问世是一桩值得庆贺的事情,由此为开端,相信作为一个新学科出现的“中国文学史学”将会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并有力地促进文学史研究的发展。因而,尽管不如人意之处在所难免,此书的主编和作者们仍然值得我们对之表示敬意。
  (原载《文学评论》2004年第4期)


第50节 评叶舒宪《文学与人类学》


  蒋济永
  当人们还在争论文化研究(包括文学研究)如何回应知识全球化这一世纪浪潮的时候,叶舒宪的《文学与人类学——知识全球化时代的文学研究》一书,已经在文学研究领域率先给出了一个明确的方向,那就是文学人类学的研究道路。
  知识全球化时代的文学研究为什么要走文学人类学的研究道路?文学人类学研究如何可能?这一研究方向对我们当下的价值和意义何在?带着这三个问题我想与其他读者一起分享叶舒宪先生在该书所贡献出来的一系列思考。
  一
  面对知识的全球化趋势,文学研究为什么要走文学人类学研究道路?该书从“知识全球化”时代趋势、人类学视野和20世纪文学人类学本身取得的成绩三个大方面做了由外及内的全面而深入的阐述。
  首先从知识全球化的时代趋势看,20世纪末由经济和信息全球化所带来的全社会的文化观念、知识形态的变化,大大改变了我们对文化、知识形态的认识和把握方式。这具体表现为文化观念上,文化上的我族主义、民族主义、欧洲中心主义、自我中心主义逐渐被相对主义、多元主义、文化整体论所审视和改变;在把握方式上,由过去的以自我为中心、“党同伐异”转变为容忍差异、欣赏他者。这种文化观念和把握方式的变化自然会对我们当前的文学研究和文学文化知识生产的观念和形式产生根本性的影响。而在这一方面,人类学作为关注文化他者的学科从19世纪后期就已经出现,并在20世纪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这对文学学科发展有直接的借鉴意义。
  二是人类学作为一门以整个人类为对象的学科,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正“成为反对新老种族主义和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的理论基石,也成为批判和解构殖民主义与西方文化霸权的学术先锋”。它不仅为整个文化研究提供了一整套诸如文化多元、价值平等、客观尊重等观察问题的方法和评判标准,而且为我们在知识全球化、跨文化生存与地方性知识、本土文化之间如何互动提供了可贵的思路,从而打消了“全球化就是欧洲中心化”、“文化全球化就是取消自我,丧失本民族文化”等论调带来的顾虑。
  三是从已有文学与人类学的实际结合成绩看,20世纪文学中的超现实主义、魔幻现实主义、女性主义、后现代文化等都呈现出不同程度上的原始倾向,使文学与人类学在思维方法和叙述方式上走到了一起,出现了许多相似和相互融通。再就是文学批评在20世纪实现了与人类学的互动;这集中体现在原型批评、神话学上;此外,新历史主义、人类学诗学、民族志诗学和西方伊瑟尔、波亚托司斯等主张的“文学人类学”都从不同的侧面用人类学方法对文学进行了批评和研究,这种文学、文学批评与人类学的结合既发生在文学家和文学批评家身上,也有人类学家的直接参与,从而使文学与人类学的互补和结合成为一种可能。
  二
  “文学与人类学结合如何可能”?《文学与人类学》一书做了极为细致的、也是最有价值的理论成果梳理和实际应用的案例分析,为文学与人类学结合提供了明晰的发展思路和多方面的启示。
  首先,人类学对文学的直接影响表现为:(1)现代文学艺术的价值取向方面,早期的人类学者发明的图腾主义、母权制、原始社会等观念极大地刺激了文学艺术家们的寻根意识和原始复归心理,如超现实主义者布列东、萨尔瓦多、达利等人的艺术作品就体现了一种原始主义的追求;此后,人类学家对民族学的探险、对美洲巫术思维和神话的关注,以及通过印第安文化的道具和仪式进行“滋养灵魂”的“新时代”活动所代表的价值取向:寻找文化他者,反叛现代资本主义的压迫,与文学家们的精神探索有着惊人的相似。《文学与人类学》一书,通过对英国小说家约瑟夫·康拉德的小说《青春》、《黑暗的心》,拉美作家阿格达斯的《深沉的河流》,博尔赫斯的《神的文字》、《种族志学者》等文学作品的分析,指出了作者们所具有的多重文化身份,使得他们的文学作品也持有与人类学一样的多元文化观和对本土文化反思的价值取向。(2)无论是超现实主义文学还是从美洲印第安的巫术和神话幻觉中吸取灵感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其思维方式和所表现的内容基本上与原始梦幻、巫术相关,这跟人类学家们探讨原住民生活、思维方式和仪式的志趣相一致。(3)在文学发展观方面,以弗莱的《批评的解剖》为代表的“文学人类学”,借助于人类学的整体进化观和历史循环论提出了总体文学观,把文学的发展视为从神话到传奇,再到高模仿、低模仿及反讽,最后回归神话的有机生命循环模式,使以往文学批评执着于个别作家作品,忽视单个作品与文学整体、文学与已有文学关系的弊端得以纠正。(4)神话学研究的种种开拓为神话研究和文学起源研究提供了广阔的视野和研究手段,如神话仪式学派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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