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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17、18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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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翰林院学士甚属紧要,自揆叙没后,朕再四思维,并不得称此职之人。。。揆叙学问甚好,为人甚是谨慎敦厚,殊属可惜。。。大学士马齐奏曰:揆叙年少老成,不但学问好,九卿及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15。
  ① 《清圣祖实录》卷107,页10。
  议政之事亦甚好。伊记性远胜臣等,不惟皇上深惜,举朝满汉大臣官员俱为惜之,一闻其殁,俱往吊唁”。后来胤禛因揆叙曾推举贝勒允禩为储君,对其十分嫉恨,责其为“不忠不孝阴险柔佞”之奸臣,故其时撰修的《清圣祖实录》,不载上述君臣评议。
  《清实录》《清实录》为又一研究清史的基本资料。清代历朝实录,均由皇帝设立实录馆,指派军国重臣,一般是大学士领衔,主持编写上一代或上几代皇帝实录。例如,《清世宗实录》是其子弘历谕派大学士鄂尔泰等臣主持编修的,监修总裁为大学士、三等伯鄂尔泰,四位总裁是大学士、三等伯张廷玉、大学士福敏、徐本、协办大学士三泰,五位副总裁是尚书任兰枝、班第、纳延泰、左都御史杭奕禄、侍郎张廷琢,纂修有刘纶、嵇璜、蔡新等四十余人,另有满文蒙古翻译、收掌、誊录一百七十余人。
  《清实录》数量很大,从太祖至德宗的十二朝实录,共计四千三百六十三卷,比《明实录》多一千四百余卷,其中以《清高宗实录》最多,达一千五百卷。
  《清实录》虽然由于政治原因,在一些问题上,作了一些修改,其史料价值受到一些影响,但总的来说,仍是清史的基本资料之一,具有其他任何种类资料未有的价值,这就是内容丰富,包罗万象,通贯始终,全貌清晰。清代各朝实录,记事项目虽然多寡不一,但其主要内容和类别,却是大体相同。《清高宗实录》的“修纂凡例”载其应录的事情项目共有两百多项,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民族、对外关系、自然现象等等各方面的内容,无所不包。比如:登极、传位等典礼;天、地、社、稷、堂子、山陵等祭祀;帝后诞辰忌辰;册立皇后、太子;封妃、皇子、王妃、公主;巡视河之海塘;谒陵、行围、巡幸;有关文教、武功、民生之诏敕、谕、旨;宗室、异姓王公侯伯子男爵位的袭替封授升降;外藩王贝勒贝子公封授袭替;九卿布按总兵及其以上文武官员除授;地方军政要员陛见;军政大计;大臣病卒、老疾乞休;文武官制及其修改;开拓疆土、设立边镇;每岁人丁户口、田地税粮数量;开垦军屯、丈量地亩、圈拨土地、编审人丁;蠲除赋税;漕运、盐法、关榷;乡试、会议、御试;命将出征、调兵筹饷、指示方略、奏捷献俘纳降;出征官将赏罚;文武大臣犯罪及处置;官民犯法惩治;河工、水利、建筑城垣宫殿;等等。
  虽然军国要务多有专门记录,如《平定朔漠方略》等专记某一大的战争之事,但其主要史料皆可从实录中找到,而且放在当时全国总的政治、经济、军事背景之中,更有利于读者对这一战争的全面了解。
  例如,乾隆十二年至十四年的一征金川,实录详细载录了川陕总督张广泗、经略讷亲、经略傅恒历次奏报军情及皇帝弘历的系列指示,提供了此役的全面情况。张广泗连连失利,致“士无斗志”,“一遇贼徒,辄鸟兽散,将领皆所不顾”。有一次,金川兵数十人呐喊迎战,进攻之清兵“三千余众拥挤奔回,多有伤损”,“自相蹂躏”。皇帝本来要捣穴擒渠,彻底踏平金川,绝不许允降了结,但他经过一年多的用兵,逐渐知道金川“坚碉林立”,“险峻逾常”,“人心坚固,至死不移”,“万无可望成功之理”,且耗银巨量,“势将难继,今各省拨协钱粮,已动及留备,而部库所存,通计仅二千七百余万”,万难继续下去,故从乾隆十四年正月初二至二月初十这四十天里,连续下了近二十道命令停征和撤军回师的上谕。《实录》还载录了好些兵马钱粮数字材料,尤其是此战所用军费总数,其他文献皆未提到,实录却摘录了“钦差户部尚书舒赫德”的一份奏折:“川省旧管新收,共军需银七十七万二千九百余两,部拨及外省协济银八百七十九万一千一百余两,现存一百五十万三千余两,军兴以来,用司库及府厅州县酌留存贮银五十七万一千余两。”①又如,乾隆四十三年发现甘肃“捐监冒赈”大案,通省官员伙同贪污“捐监粮银”,陕甘总督勒尔谨、甘肃布政使升任浙江巡抚王亶望等官诛戮发戍。此案的全过程,只有《实录》记载最为详细、系统、全面,如:开捐之情;贪污之法,王亶望等官不收本色粮米,只收折色银两,然后捏称干旱赈济,“开销监粮六百余万石”及常平仓粮一百三十余万石;共约侵吞帑银一千万两;全省大小官员通同作弊,被查处治罪的总督、布政使、知府、知州、同知、通判、知县、署知县、县丞有一百余员,斩五十六人,发遣四十六人;各官贪婪侵吞之银两数目及个别官员家产,王亶望资财多达三百余万两,侵吞二万两以上的官员有经方等二十一人,哈密通判经方一人赃款便多达十五万余两;乾隆帝首先发现此案并陆续指授方略,得以彻查此案。乾隆四十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他下达长谕,讲述全案经过,训示内外大小官员应以此为鉴、廉洁守法:“甘省收捐监生,本欲藉积贮监粮,为备荒赈恤之用。。至乾隆三十九年,该省奏请开例,彼时大学士于敏中管理户部,即行议准,又以若准开捐,将来可省部拨之烦,巧词饰奏,朕误听其言,遂尔允行,至今引以为过。其时王亶望为藩司,恃有于敏中为之庇护,公然私收折色,将通省各属灾赈,历年捏开分数,以为侵冒监粮之地。。。盖自此次开捐监粮以后,甘省上下,勾通一气,竟以朕惠养黎元之政,为若辈肥身利己之图,侵帑殃民,毫无忌惮。。此案陆续正法者,前后共五十六犯,免死发遣者共四十六犯。似此通省捏灾冒赈,藐法营私,案情重大。。经此番惩创之后,(内外大小臣工)务须各凛冰渊,共矢小廉大法之诚。”①若无此实录的记载,这一清代历史上空前绝后的通省官员伙同贪污大案的详细情形,以及乾隆帝之善破疑案严惩墨员,便难以知晓了。
  ① 《清高宗实录》卷335,页20、21。
  ① 《清高宗实录》卷1167,页18、19、20、21。
  《清实录》的最大缺陷是受政局影响,被皇帝干预,因而在一些涉及最高统治集团内部斗争和满明关系等问题上,常常删改失实或过分简略有意含混,使读者难知其实。《清太祖实录》、《清太宗实录》便曾三次撰修,《清世祖实录》修了两次,其他小修小改,次数更多,致使一些事件失实。例如,《清太宗实录》始修于顺治,康熙时再修,雍正帝又命鄂尔泰等主持改定,乾隆四年完成。这个乾隆初改定的《太宗实录》,比顺治帝钦定修成的《清太宗实录》,在皇太极继位等问题上,便作了一些修改,姑举一例。
  乾隆初修之《清太宗实录》卷一载:皇太极自幼即受努尔哈赤钟爱,“甫三龄,颖悟过人,七龄以后,太祖委以一切家政,不烦指示,即能赞理,巨细悉当,及长,益加器重。太祖以上为大贝勒,与代善、阿敏、莽古尔泰共理机务,多所赞画,统军征讨,辄侍太祖偕行,运筹帷幄,奋武戎行,诛携及叛,所向奏功,诸贝勒皆不能及,又善抚亿众,体恤将卒,无论疏戚,一皆开诚布公以待之,自国中暨藩服,莫不钦仰。上凡遇劲敌,辄亲冒矢石,而太祖深加爱护,每谕勿前往。时帝业肇兴,大勋将集,圣心默注,人望攸归。”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努尔哈赤去世,岳托、萨哈廉贝勒告其父代善:“国不可一日无君,宜早定大计,四大贝勒才德冠世,深契先帝圣心,众皆悦服,当速继大位。代善曰:此吾夙心也,汝等之言,天人允协,其谁不从”,遂与诸贝勒议定立皇太极为君。而顺治《清太宗实录》对此却记为:“三岁时辄能记忆,至七岁,太祖托以内事,不烦太祖规画,自能料理。”太祖卒后,姚托、查哈量“告其父大贝勒曰:国不可一日无君,此大事,宜早定,今皇太极贝勒才德冠世,深得人心,众皆悦服,即可继立大位。大贝勒云:吾亦思及于此,汝等之意,正合我意。”遂议立皇太极。两相比较,乾隆之《清太宗实录》确有不少失实之处。另外,由于《清实录》分量太大,在编写缮录过程中,难免有误书,读时亦需注意。
  《东华录》和《清史稿》蒋良骐编的《东华录》,叙事自天命起,至雍正止,三十二卷。王先谦编的《东华录》和《东华续录》,起于天命,止于同治,俗称《九朝东华录》,共六百二十四卷,亦是必读史料。民国初年,由汉军旗人原进士、东三省总督、遗老赵尔巽,原进士、编修、京师大学堂总监督柯绍忞相继任馆长,主持编写的《清史稿》,于1928 年出齐,共五百二十九卷。《清史稿》汇集了大量资料,对一些史事作了初步整理,叙述了一些事件的始末、制度的源起和演变、人物的梗概,一些传记也写得比较好。但是,作者中不少人还站在清王朝的立场,故政治观和史观较为反动,竟将太平天国等群众的反抗斗争,一律书为“盗贼”、“土匪”,不承认辛亥民主革命,对武昌首义记为“革命党谋乱于武昌”,又对清朝统治者歌功颂德,且其书繁简失当,一人两传,不少史实错误,还有重要疏漏。因此,《清史稿》不是一部好的史料书籍,但因其是第一部大部头清代通史著作,也有一些参考价值。
  第二节政书政书,是政府各部门规章制度本身的记录,是关于各项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文化政策及其实行情形的著作,较为集中地提供了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文化资料。清代的政书比过去任何朝代更多,更发展,史料相当丰富。政书的体裁,基本上是纪传体中的“志”,但比其更为扩大和发展。
  清代的政书,大体上可以分为通制、铨选、科举、军机处、军政、法律、财政、礼制和诏令奏议等七类。通制类的政书的特点是“通”和“全”,所叙述的是全面的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民族、文化制度,而且延续绵延。这方面的主要著作是清三通和清会典。
  清三通清三通是指《皇朝文献通考》三百卷、《皇朝通典》一百卷、《皇朝通志》一百二十六卷,成于乾隆五十一、五十二年(1786、1787)。乾隆帝特设三通馆,授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嵇璜、吏部尚书刘墉、兵部尚书王杰(乾隆二十六年状元)、户部尚书曹文埴为总裁,翰林院侍讲学士曹仁虎等七人为纂修兼总校,翰林院侍讲学士陆伯焜等三十四人为纂修兼校对官,理藩院主事巴达尔呼等四人为满纂修官。“三通”叙事皆起于努尔哈赤,止于乾隆五十年,个别地方包括了五十一年,内容有些重复。
  清三通中,以《文献通考》史料最多,价值最大。三百卷中分为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榷、市籴、土贡、国用、选举、学校、职官、郊社、群祀、宗庙、群庙、王礼、乐、兵、刑、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舆地、四裔等二十六类。《通典》分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门,其下再分列细目。《通志》分氏族、六书、七音、天文、地理、都邑、礼、乐、谥法、器服、职官、选举、刑法、食货、艺文、校雠、图谱、金石、灾祥、昆草虫目二十类。这三部书着重详细介绍了清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是清史必读史料之一。
  清末进士刘锦藻撰有《清续文献通考》四百卷,记事起于乾隆五十一年,止于宣统三年,材料亦很丰富,很有参考价值。
  清会典会典记载政府各部门的职掌、百官奉行的政令,以及职官、礼仪等制度。乾隆帝认为:会典是“凡职方、官制、郡县、营戍、屯堡、觐享、贡赋、钱币诸大政于六曹庶令之掌,无所不隶。”①会典的体例是“以官统事,以事隶官”,即以政府机构为纲,隶以各样政事。如光绪《大清会典》分有宗人府、内阁、军机处、吏部、户部等等纲目,在每一官衙下,叙其内部构成、官员、职掌,以及各自的变化。
  由于法令因社会情况的变化而相应修改、增添、删并,故会典也必须适应这一变化来改写重写,清会典便先后五次纂修。康熙《大清会典》,成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一百六十二卷,记事起于崇德元年(1636),止于康熙二十五年。雍正《大清会典》,成于十一年(1733),记事上接康熙会典,止于雍正五年,二百五十卷。乾隆《大清会典》,成于二十八年(1763),一百卷,叙事大体上止于乾隆二十三年。嘉庆《大清会典》,成于二十三年(1818),八十卷,记事至嘉庆十七年。光绪《大清会典》,成于二十五年(1899),一百卷。
  康熙、雍正会典把具体实行的事例附载于法典条下,乾隆帝命将法典与事例分开,故又另修乾隆《大清会典事例》一百八十卷,嘉庆时另修嘉庆《大清会典事例》九百二十卷,并别立“图说”一百三十二卷。光绪《大清会典事例》有事例一千二百二十卷、图二百七十卷。
  会典、则例、事例所记载的政府机构及其职掌、施行法令,是那个时期的现行政策,反映了那个时期的行政、司法、经济、军事、文化、民族政策及其归宿,这些内容是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故是研究那个时期的必需资料。会典图,绘制了礼制器物、乐器、冠服、舆卫、武备、天文、舆地等图,附有说明,为研究清代帝王官员服装、典礼器皿、仪仗器物、武器装备、天文仪物、地理,提供了大量的详细的重要资料。
  科举和吏治则例清政府对科举及官员任免考核,作出了许多规定,据以执行。将这些规则汇辑起来,就成了专书,如《吏部则例》、《吏部铨选则例》、《吏部处分则例》、《验封司则例》、《学政全书》、《科场条例》等。雍正帝还因新任官员没有经验,命河东总督田文镜撰写了《钦定训饬州县规条》,以教臣工如何做官。此书包括了到任、交办、关防、放告、催科、弥盗、验伤、听断、慎选幕宾、待绅士、劝农桑、操守等等条目,帝命刊印,颁给县官每人一部,“俾置之几案,朝夕观览”。另一河东总督王士俊亦编有《吏治学古编》,于雍正十二年完成,两卷,性质类似。这对研究清代地方官制和吏治,很有裨益。
  《枢垣记略》、《中枢政考》和《八旗通志》① 乾隆《大清会典》卷首《御制序》。
  关于军机处的著作和军政类史料,主要有《枢垣记略》、《中枢政考》、《八旗通志》等书。《枢垣记略》作者梁章巨,嘉庆进士,道光二年(1822)任军机章京,后外任广西巡抚、署两江总督。他于道光三年写成此书,分七门,共十六卷,记叙有关军机处的上谕、军机处的规制、历任军机大臣、军机章京名单,以及有关军机处及其人员的诗文和轶事。《中枢政考》是关于八旗和绿营军政规章的书,因情况经常变化,故清政府决定每十年一修,现存较完备的是嘉庆年间《中枢政考》,共七十二卷,其中八旗三十二卷、绿营四十卷,记载了武职官员的品级、补放、铨选、考核、俸饷、漕运、营伍、牧马、驿递等方面的规定,是很好的军政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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