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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送你一匹马1-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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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两家的芙蓉都再开谢了好多年,我们仍不说话。“白先勇——”我大喊起他的名字。 
  这里不是松江路,也不是当年我们生长的地方。在惨白的日光灯下,过去的洪荒,只不过化为一声呼唤。 
  小时候,白家的孩子,是我悄悄注意的几个邻居,他们家人多,进进出出,热闹非凡。而我,只觉得,我们的距离长到一个小孩子孱弱的脚步,走不到那扇门口。 
  十年过去了,我们慢慢的长大。当时建国北路,没有拓宽,长春路的漫漫荒草,对一个自闭的少年而言,已是天涯海角,再远便不能了。 
  就是那个年纪,我念到了《玉卿嫂》。 
  黄昏,是我今生里最爱的时刻,饭后的夏日,便只是在家的附近散步,那儿住往不见人迹,这使我的心,比较安然。 
  那时候,在这片衰草斜阳的寂静里,总有另一个人,偶尔从远远的地方悠然的晃过来——那必是白先勇。又写了《谪仙记》的他。 
  我怕他,怕一个自小便眼熟的人。看到这人迎面来了,一转身,跑几步,便藏进了大水泥筒里去。不然,根本是拔脚便逃,绕了一个大圈子,跑回家去。 
  散步的人,不只是白先勇,也有我最爱的二堂哥懋良,他学的是作曲,也常在那片荒草地上闲闲的走。堂哥和我,是谁也不约谁的,偶尔遇见了,就笑笑。 
  过不久,恩师顾福生将我的文章转到白先勇那儿去,平平淡淡的交给了他,说是:“有一个怪怪的学生,在跟我学画,你看看她的文字。”这经过,是上星期白先勇才对我说的。 
  我的文章,上了《现代文学》。 
  对别人,这是一件小事,对当年的我,却无意间种下了一生执着写作的那颗种子。 
  刊了文章,并没有去认白先勇,那时候,比邻却天涯,我不敢自动找他说话,告诉他,写那篇《惑》的人,就是黄昏里的我。 
  恩师离开台湾的时候,我去送,因为情怯,去时顾福生老师已经走了,留下的白先勇,终于面对面的打了一个招呼。正是最艰难的那一刹,他来了。 
  再来就是跳舞了,《现代文学》的那批作家们说要开舞会,又加了一群画家们。白先勇特别跑到我们家来叫我参加。又因心里实在是太怕了,鼓足勇气进去的时候,已近曲终人散,不知有谁在嚷:“跳舞不好玩,我们来打桥牌!”我默立在一角,心里很慌张,不知所措。 
  那群好朋友们便围起来各成几组去分牌,叫的全是英文,也听不懂。过了一会儿,我便回家去了。 
  那一别,各自天涯,没有再见面。这一别,也是二十年了。 
  跟白先勇讲完电话的第二天,终于又碰到了。要再看到他,使我心里慌张,恨不能从此不要见面,只在书本上彼此知道就好。一个这么内向的人,别人总当我是说说而已。 
  跳舞那次,白先勇回忆起来,说我穿的是一件秋香绿的衣裙,缎子的腰带上,居然还别了一大朵绒做的兰花。他穿的是什么,他没有说。 
  那件衣服的颜色,正是一枚青涩的果子。而当年的白先勇,在我记忆中,却是那么的鲜明。 
  那时候的我,爱的是《红楼梦》里的黛玉,而今的我,爱看的却是现实、明亮、泼辣,一个真真实实现世里的王熙凤。 
  我也跟着白先勇的文章长大,爱他文字中每一个、每一种梦境下活生生的人物,爱那一场场繁华落尽之后的曲终人散,更迷惑他文字里那份超越了一般时空的极致的艳美。 
  这半生,承恩的人很多,顾福生是一个转折点,改变了我的少年时代。白先勇,又无意间拉了我很重要的一把。直到现在,对每一位受恩的人,都记在心中,默默祝福。又得走了,走的时候,台北的剧场,正在热闹《游园》,而下面两个字,请先勇留给我,海的那边空了一年多的房子,开锁进去的一刹那,是逃不掉的“惊梦”。 
  三十年前与白先勇结缘,三十年后的今天,多少沧海桑田都成了过去,回想起来,怎么就只那一树盛开的芙蓉花,明亮亮的开在一个七岁小孩子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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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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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我初识一个已婚的女友,总是自然而然的会问她:“娘家哪里?” 
  要是对方告诉我娘家在某个大城市或就在当时住的地方时,我总有些替她惋惜,忍不住就会笑着叹口气,嗳一声拖得长长的。 
  别人听了总是反问我:“叹什么气呢?” 
  “那有什么好玩?夏天回娘家又是在一幢公寓里,那份心情就跟下乡不同!”我说。 
  当别人反问起我的娘家来时,还不等我答话,就会先说:“你的更是远了,嫁到我们西班牙来——” 
  有时我心情好,想发发疯,就会那么讲起来——“在台湾,我的爸爸妈妈住在靠海不远的乡下,四周不是花田就是水稻田,我的娘家是中国式的老房子,房子就在田中间,没有围墙,只在一丛丛竹子将我们隐在里面,虽然有自来水,可是后院那口井仍是活的,夏天西瓜都冰镇在井里浮着。“每当我回娘家时,早先下计程车,再走细细长长的泥巴路回去,我妈妈就站在晒谷场上喊我的小名,她的背后是袅袅的炊烟,总是黄昏才能到家,因为路远——” 
  这种话题有时竟会说了一顿饭那么长,直到我什么也讲尽了,包括夏夜娘家的竹子床搬到大榕树下去睡觉,清早去林中挖竹笋,午间到附近的小河去放水牛,还在手绢里包着萤火虫跟侄女们静听蛙鸣的夜声,白色的花香总在黑暗中淡淡的飘过来—— 
  那些没有来过台湾的朋友被我骗痴了过去,我才笑喊起来:“没有的事,是假的啦!中文书里看了拿来哄人的,你们真相信我会有那样真实的美梦——” 
  农业社会里的女儿看妈妈,就是我所说的那一幅美景。可惜我的娘家在台北,住在一幢灰色的公寓里,当然没有小河也没有什么大榕树了。 
  我所憧憬的乡下娘家,除了那份悠闲平和之外,自然也包括了对于生活全然释放的渴望和向往。妈妈在的乡下,女儿好似比较有安全感,家事即使完全不做,吃饭时照样自在得很,这便是娘家和婆家的不同了。 
  我最要好的女朋友巴洛玛已经结婚十二年了,她无论跟着先生居住在什么地方,夏天一定带了孩子回西班牙北部的乡下去会妈妈。那个地方,满是森林、果树及鲜花,邻居还养了牛和马。夏天也不热的,一家人总是在好大的一棵苹果树下吃午饭。 
  有一年我也跟了去度假,住在巴洛玛妈妈的大房子里,那幢屋顶用石片当瓦的老屋。那儿再好,也总是做客,没几天自己先跑回了马德里,只因那儿不是我真正的娘家。又去过西班牙南部的舅舅家,舅舅是婚后才认的亲戚,却最是偏爱我。他们一家住在安塔露西亚盛产橄榄的夏恩县。舅舅的田,一望无际,都是橄榄树,农忙收成的时候,工人们在前面收果子,不当心落在地上未收的,就由表妹跟我弯着腰一颗一颗的捡。有时候不想那么腰酸背痛去辛苦,表妹就坐在树荫下绣花,我去数点收来的大麻袋已有多少包给运上了卡车。 
  田里疯累了一天回去,舅妈总有最好的菜、自酿的酒拿出来喂孩子,我们呢,电影画面似的抱一大把野花回家,粗粗心心的全给啪一下插在大水瓶里就不再管了。凉凉的夜间,坐在院子里听舅舅讲故事,他最会吹牛,同样的往事,每回讲来都是不同。有时讲忘了。我们还在一旁提醒他。等两老睡下了,表妹才给我讲讲女孩子的心事,两人低低细语,不到深夜不肯上楼去睡觉。 
  第二日清晨,舅舅一叫:“起床呀!田里去!”表妹和我草帽一拿,又假装去田上管事去了。事实上那只是虚张声势,在那些老工人面前,我们是尊敬得紧呢! 
  回忆起来,要说在异国我也有过回娘家的快乐和自在,也只有那么两次在舅舅家的日子。 
  后来我变成一个人生活了,舅舅家中人口少,一再邀我去与他们同住,诚心要将就当做女儿一般看待,只是我怕相处久了难免增加别人的负担。再说,以我的个性,依靠他人生活亦是不能快乐平安的。舅舅家就再也不去了。 
  既然真正的父母住得那么远,西班牙离我居住的岛上又有两千八百里的距离。每当我独自一个人飞去马德里时,公婆家小住几日自然是可以,万一停留的日子多了,我仍是心虚的想搬出去。 
  女友玛丽莎虽然没比我大两岁,只是她嫁的先生年纪大些了,环境又是极好的人家。我去了马德里,他们夫妇两个就来公婆家抢人,我呢,倒也真喜欢跟了玛丽莎回家,她的家大得可以捉迷藏,又有游泳池和菜园,在市郊住着。这个生死之交的女友,不但自己存心想对我尽情发挥母爱,便是那位丈夫,对待我也是百般疼爱,两个小孩并不喊我的名字,而是自自然然叫“阿姨”的,这种情形在没有亲属称呼的国外并不多见,我们是一个例外。 
  在玛丽莎的家里,最是自由,常常睡到中午也不起床,醒了还叫小孩子把衣服拿来给阿姨换,而那边,午饭的香味早已传来了。 
  这也是一种回娘家的心情,如果当年与玛丽莎没有共过一大场坎坷,这份交情也不可能那么深厚了。 
  可是那仍不是我的娘家,住上一阵便是吵着要走,原因是什么自己也不明白。 
  在西班牙,每见我皮箱装上车便要泪湿的人,也只有玛丽莎。她不爱哭,可是每见我去,她必红眼睛,我走又是一趟伤感,这种地方倒是像我妈妈。 
  过去在西德南部我也有个家,三次下雪的耶诞节,就算人在西班牙,也一定赶去跟这家德国家庭过上十天半月才回来。当然,那是许多年前做学生时的事情了。 
  那位住在德国南部的老太太也如我后来的婆婆一样叫马利亚,我当时也是喊她马利亚妈妈。有一年我在西柏林念书,讲好雪太大,不去德国南部度节了,电话那边十分失望,仍是盼着我去,这家人一共有四个孩子,两男两女,都是我的朋友。当时家中的小妹要结婚,一定等着我去做伴娘,其实最疼我的还是马利亚妈妈,我坚持机票难买,是不去的了。 
  结果街上耶诞歌声一唱,我在雪地里走也走不散那份失乡的怅然。二十三号决定开车经过东德境内,冒雪长途去西德南部。到的时候已是二十四日深夜,马利亚妈妈全家人还在等着我共进晚餐。更令我感动的是,一入西德境内,尚在汉诺瓦城的加油站打了长途电话去,喊着:“过来了,人平安,雪太大,要慢慢开!”并没有算计抵达南部小镇的时间,车停下来,深夜里的街道上,马利亚妈妈的丈夫,竟然穿了厚大衣就在那儿淋着雪踱来踱去的等着我。 
  我车一停,跑着向他怀内扑去,叫了一声:“累死了!车你去停!”便往那幢房子奔去。房间内,一墙的炉火暖和了我冻僵了的手脚,一张张笑脸迎我回家,一件件礼物心急的乱拆。那当然也是回娘家的感觉,可惜我没有顺着马利亚妈妈的心意做他们家庭的媳妇。没有几年,马利亚妈妈死了。当那个印着黑边的信封寄到了我的手中时,我已自组家庭两年了。 
  跟那一家德国家庭,一直到现在都仍是朋友,只是妈妈走了,温暖也散了,在德国,我自是没有了娘家可回。 
  飘流在外那么多年了,回台的路途遥远,在国外,总有那么一份缘,有人要我把他们的家当成自己的家,这当然是别人的爱心,而我,却是有选择的。 
  去年搬了一次房子,仍在我居住的岛上,搬过去了,才发觉紧邻是一对瑞典老夫妇,过去都是做医生的,现在退休到迪纳利群岛来长住了。 
  搬家的那一阵,邻居看我一个人由清早忙到深夜,日日不停的工作,便对孤零零的我大发同情,他们每天站在窗口张望我,直到那位老医生跑来哀求:“Echo,你要休息,这样日也做,夜也做,身体吃不消了,不能慢慢来吗?”我摇摇头,也不肯理他的好意。后来便是那位太太来了,强拉我去一同吃饭,我因自己实在是又脏又忙又累,谢绝了他们。从那时候起,这一对老夫妇便是反复一句话:“你当我们家是娘家,每天来一次,给你量血压。” 
  起初我尚忍着他们,后来他们认真来照顾我,更是不答应了。 
  最靠近的邻居,硬要我当作娘家,那累不累人?再说,我也是成年人,自己母亲都不肯去靠着长住,不太喜欢的邻居当然不能过分接近。也只有这一次,可能是没有缘分吧,我不回什么近在咫尺的假娘家。 
  写着这篇文字的时候,我正在台北,突然回来的,久不回来的娘家。 
  妈妈在桃园机场等着我时,看见我推着行李车出来,她走出人群,便在大厅里喊起我的小名来,我向她奔去,她不说一句话,只是趴在我的手臂上眼泪狂流。我本是早已不哭的人了,一声:“姆妈!”喊出来,全家人都在一旁跟着擦泪。这时候比我还高的妈妈,在我的手臂中显得很小很弱。妈妈老了,我也变了,怎么突然母女都已生白发。 
  十四年的岁月恍如一梦,十四年来,只回过三次娘家的我,对于国外的种种假想的娘家,都能说出一些经过来。而我的心,仍是柔软,回到真正的娘家来,是什么滋味,还是不要细细分析和品味吧!这仍是我心深处不能碰触的一环,碰了我会痛,即使在幸福中,我仍有哀愁。在妈妈的荫庇下,我没有了年龄,也丧失了保护自己的能力,毕竟这份情,这份母爱,这份家的安全,解除了我一切对外及对己的防卫。 
  有时候,人生不要那么多情反倒没有牵绊,没有苦痛,可是对着我的亲人,我却是情不自禁啊! 
  本是畸零人,偶回娘家,滋味是那么复杂。掷笔叹息,不再说什么心里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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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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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替朋友的太太去上坟的。 
  朋友坐轮椅,到了墓园的大门口,汽车便不能开进去,我得先将朋友的轮椅从车厢内拖出来,打开,再用力将他移上椅子,然后慢慢的推着他。他的膝上放着一大束血红的玫瑰花,一边讲着闲话,一边往露斯的墓穴走去。 
  那时荷西在奈及利亚工作,我一个人住在岛上。 
  我的朋友尼哥拉斯死了妻子,每隔两星期便要我开车带了他去放花。 
  我也很喜欢去墓园,好似郊游一般。 
  那是一个很大的墓园,名字叫做——圣拉撒路。 
  拉撒路是圣经上耶稣使他死而复活的那个信徒,墓园用这样的名字也是很合适的。 
  露斯生前是基督徒,那个公墓里特别围出了一个小院落,是给不同宗教信仰的外国死者安眠的。其他广大的地方,便全是西班牙人的了,因为在西班牙不是天主教的人很少。 
  在那个小小的隔离的院落里,有的死者睡公寓似的墓穴一层一层的,有的是睡一块土地。露斯便是住公寓。在露斯安睡的左下方,躺着另外一个先去了的朋友加里,两个人又在做邻居。 
  每一次将尼哥拉斯推到他太太的面前时,他静坐在椅上,我便踮着脚,将大理石墓穴两边放着的花瓶拿下来,枯残的花梗要拿去很远的垃圾桶里丢掉,再将花瓶注满清水。这才跑回来,坐在别人的墓地边一枝一枝插花。 
  尼哥拉斯给我买花的钱很多,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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