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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2004[1].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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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光不顾一切地叫起来,“她不是疯狗,你们才是疯狗呢!”这句话让高大的黑人警察虎起脸手往腰间挂着的警棍摸去。道光的心咚咚狂跳起来,他面对的可是警察呢。他额头上的汗又下来了。可是倒像有鬼推着他,他胸腔内的火气对他清醒过来的理智不理不睬,嘴里继续说着,声音甚至更大了,“她不是疯狗,也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她是一条顶呱呱的好狗!她是上过报纸的英雄……她在马路上不要命地救另一条狗的时候,连你们警察都对她刮目相看。” 道光一句追着一句把鲍蓓上了报纸的事迹夹七夹八都说了出来。 
  “嗨!嗨!嗨!”那个黑人警察把摸着警棍的手放下了,“看看,我们碰上谁了?”他扭头对拿长枪的警察说,“哎,记得吗?你也看过那篇报道的,不是吗?” 
  “杰米!这是在值勤!” 
  “值勤怎么啦,值勤就不能说说人话,谁规定的,操!”黑人警察一边说着,一边走近鲍蓓,可鲍蓓却冲着他毫不客气地汪汪大叫。黑人警察笑眯眯地用手电筒对它上下照了照,问道光: “这么说你就是那个画家了?” 
  道光点头不迭,以为警察可以就此放开他们了。不料黑人警察竟说:“我说画家,你和你的鲍蓓得上车跟我们走一趟。” 
  “这是为什么?”道光抖着声音问,“我们什么都没有做,我只是晚间带狗散步,一时走散了。我们并没有妨碍谁,为什么要跟你们走?” 
  这时那个端长枪的警察冷冷地告诉道光,因为他被那家有两条狗的主人起诉了,告他半夜闯入私人领地。既是被起诉,就得照了法律程序办,道光得先到警察局再说。 
  道光一听“被起诉”,“法律程序”,又委屈又惊慌,锐声叫起来,鲍蓓在一边更加吠叫起来。那个拿长枪的警察立刻把枪又端了起来,鲍蓓见状拚命朝道光的腿间钻,它的颤抖通过道光的腿直传到他心里。 
  道光也惊恐到无可处置,那个黑人警察上前一步,凑近了道光小声说:“你闯入私人住宅,别人打死你都白打,现在连狗都没咬到你,算你走运。跟警察打交道,服从是最聪明的办法,你和你的狗不会有事的,走吧。” 
  道光听得出这个黑人警察话语中的善意,况且他已经累得无法思考,拿不出一点力气为自己分辩了——听天由命吧。 
  道光和鲍蓓被带到本地的警察局。两个警察叫道光先待在一间空房子里,天亮了再说,却又要牵了鲍蓓离开。鲍蓓挣扎大叫,拿长枪的警察取出一个袋子套上鲍蓓的头。道光急得用变了调的声音追问:“好好的,我们听话跟来了,为什么要带走我的狗?你们究竟要拿她怎么样?” 
  “画家,我说,你安静点,我们不会拿她怎么样的,尤其她又是上了报的英雄,我们只是得照了规定办,她得通过检查,看看有没有狂犬病——不然她为什么要深夜跑出去?只要没事,我们会把她好好地还到你手里。眼下,安静对你最为有利。明白了?” 
  听了黑人警察这么说,道光靠了墙颓然瘫坐下,他知道在美国的法律机器前个人是完全无能为力的,它的合理和它的荒谬一股脑儿全得接受,因此他只能眼睁睁地看警察把挣扎嚎叫的鲍蓓带走了。 
  第二天上午,来了一个胖胖的脸色极其红润的警官。他非常客气地问道光,他是愿意自己花钱请律师,还是由警察替他叫一名政府的免费律师。道光问,自己请怎么样,政府请又怎么样?他耸耸肩,摊了摊手,答非所问地说:“你自己看着办好了。”道光哪里经见过这个事,又如何“自己看着办”,他只能取其容易的做—— 让警察去请政府的律师。警官走了之后,头天夜里那个黑人警察来告诉道光鲍蓓没有事,在 “可靠的手里”。道光就问他政府的免费律师和自己请的律师有什么不同。警察一听他已经请了政府免费律师,便跺着脚说道光不懂,美国哪里有不花钱的午餐。自己请的律师可以为他争到自由,而政府的律师就难说了。道光一听急了,待要反悔,可是免费律师已经进门。黑人警察转身出去前对道光使了个眼神说:“提一提鲍蓓,鲍蓓!” 
  那位受雇于政府的律师眼睛长得非常小,看起人来一带而过,仿佛懒得睁大眼睛把对方看清楚。他跟道光的握手也是敷衍潦草的。可道光见了他,依然当成救命稻草,忙不迭地向他讲述昨夜事情的始末,表明自己的无辜。小眼睛律师眯着眼睛,一张脸上完全免去了眼睛的位置,那张不带眼睛的脸听一句,就张一张嘴说:知道了,知道了。他根本不耐烦把道光的话听完,就叫道光填一张表格。道光看着这个小眼睛的律师,真想上去踢他一脚——他怎么可能指望这个白痴帮他辩护成功。他就是再有理,这位律师的尊容也能很容易让他输了官司。小眼睛律师等道光填好表格,什么也没有表示,扬长走了。道光丧气极了,连黑人警察关照的话都忘了,但他即使记得也完全没有兴致开口。鲍蓓又怎么样,鲍蓓照样也得蹲号子。在美国就是总统犯了事,也钉是钉铆是铆的!这真是个伟大无比的国家啊。事到如今,他简直想不出这事还能再怎样继续荒唐下去,要是真送去蹲监狱……那可是……太他妈的滑稽了……他的脑子乱成了一锅粥,不能相信眼下的一切是实景真事,只疑惑自己是在一个最无理性的梦境里。 
  到了下午出庭时,道光被累和沮丧弄得昏头涨脑。整个人像悬在半空,律师说什么,法庭说什么他全都听不懂了。前后不到半个小时,也就散了庭,道光连结论都不曾听明白。只见律师转身和他握一握手,这一次小眼睛却完全睁出来,大刺刺地说:“瞧,你该谢谢我的,没事了,回家吧。不过,记住了,珍惜你的狗!”道光木木的,对律师的话摸头不着,也不知道高兴,也不知道言谢,只管呆头呆脑望着律师转身去了。 
  末了,还是那个黑人警察来开车送他回家,路上告诉他,那位律师挺够意思,一知道了鲍蓓的事迹就存心帮忙了,因此法院只算他一个“秩序干扰”,这在美国的法律里算个最轻微的罪行,甚至不会被记录在案,跟没有也差不多,只是对起诉者有个交代。道光渐渐回过神来,奇怪说,他并没有对那个律师提鲍蓓的光荣历史,他都准备破罐破摔了,他没准还真有兴趣尝尝在美国蹲监狱的滋味。黑人警察一听,就用一只乌木也似的大手拍一拍道光的肩头,说:“胡说,你这人怎么这样,你若进去蹲着,你的狗怎么办?连我都替你急,你怎么不为了你的狗争一争?幸亏我多事,是我到局子里特地把两个月前报道鲍蓓和你的报纸找出来——真是上帝帮忙,报纸居然没有扔掉。我怕律师不信你,就把报纸塞给律师了。瞧瞧我干得多么漂亮!你的鲍蓓得认我作个干爹。” 道光听得张口结舌。黑人警察斜睨着他,笑起来,说:“告诉你实话,昨天夜里见你为你的 
 
狗跟我们警察回嘴,就让我瞧得起你。我喜欢天不怕地不怕的好汉,当然也喜欢赤胆忠心的好狗。这年头,好汉和好狗都不容易碰得到。” 
  道光听了他这一席话,振奋起来,也伸出手去拍一拍黑人警察的肩头,说:“我叫DAWN,我们这就是朋友了,我要送一幅画给你,真的。” 
  “哈,真的?我叫杰夫。没错,我们就是朋友了。” 
  
  
   十二 
  道光回了家,可鲍蓓还在警察手里。它要经过五天的检查观察期之后才能领回家。没有的蓓的那几天,道光过得丧魂落魄。他天天打电话向杰夫打听鲍蓓的情况。在第三天上,杰夫告诉他,情况不大好,连着这几天鲍蓓一直拒绝合作,不肯吃任何东西。杰夫拿了那篇报道替鲍蓓作宣扬,结果警察局同意让道光提前把它领回去——怕它饿死。只要道光保证让鲍蓓回家后三天不出门,他们再来从狗身上取一次血样就可以了。 
  道光飞车赶过去,由杰夫陪他进了一个院子。那院子很大,院子的一边有不少铁丝的笼子,里面圈着狗,想是警察饲养他们警犬的地方。道光看到他们从远处角落一个孤零零的笼子里放出了鲍蓓,鲍蓓出了笼子,并没有如他期待的那样欢天喜地地朝他跑来。它垂着脑袋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毛皮凌乱,精神萎顿,看上去简直猥琐。道光愣愣地站下了,不能相信那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鲍蓓。它那副没精打采、缓慢迟钝的窝囊样子,简直让道光的脸丢得一千二净,而且它居然迟钝到没有发现远远站着的主人。 
  道光满心不快地朝它走过去,想把它赶紧牵走了事。他刚走了两步,却见鲍蓓突然像煞车一般站定了,身体猛地直了起来,一对耳朵也支了起来,鼻孔大大地张开,贪婪地吸着,吸着,身上的毛凛然一竖,随即又垂下来,身体却像发了寒颤似地抖起来。 
  道光想,是它发现自己了,他朝它试探地叫了一声:“鲍蓓!” 
  随着他这一叫声,鲍蓓显然认出他了,但它非但没有冲过来,反而后退了一步,定睛注视了道光十几秒钟,弯曲起后腿,伸直身体,鼻子朝向空中,从胸腔深处发出了一声凄厉的长嗥。院子里的警察们都被这狼一般的长嗥惊呆了,不等他们缓过神来,只见一道黑色的闪电朝前一窜,一下子就把道光扑倒了。 
  警察都被吓白了脸,一个手快的已经迅速拔出枪来,对准了鲍蓓嚷道:“天!这根本是条疯狗,谁说她不是!打死她?” 
  离道光最近的杰夫忙举起双手摇着喊: “别,别开枪,这狗只是太高兴了。没有事。” 
  鲍蓓想不到自己的冲力太大,把道光一下子就撞倒了,但它已经顾不上抱歉,它完全被狂风暴雨般的喜悦主宰了,它在那一声凄厉长嗥中把它这几天里经历的委屈辛酸宣泄一空。它把两只前爪搭在道光的肩上,把他裸露的每一寸皮肤都舔到了,包括耳廓里面。道光身上的衣服几乎被它性急慌乱的前爪撕破了。它边舔,边抓,边叫,高兴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道光满脸通红,当着那么多警察的面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就一任她舔着。 
  警察们全在四周站着,没有一个人开口,也没有一个人动弹,只是齐刷刷地看着他们。一位警官对那个拔出枪来的小子低喝道:“还不把枪收起来,你眼珠子掉地下啦?!” 
  道光最后总算可以推开鲍蓓,从地上站了起来,整了整身上的衣服,对周围的警察解嘲地笑笑,故意用轻描淡写的口吻说:“这家伙,它高兴疯了。” 
  两三年过去了,一个画家领着一条狗四处漫游作画,已经成为怀特小镇一道不变的风景。 
  道光现在除了画动物肖像也画风景,他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他和鲍蓓遭遇恶狗和警察的那个地点。原来,那里有一道非常美丽的峡谷,称为“印第安谷”,里面有奇石异树,地貌非同寻常。石缝里冒出的清洌泉水,潺潺汇成溪流,流出峡谷,一直流进哈得孙河,沿溪流的风景美不胜收。道光明白了,那天夜里鲍蓓跑了那么远,就是要带他到这个山谷里来嘛。如今,道光带了鲍蓓常来,一呆就能呆一天,他画下了这个峡谷中春夏秋冬四季的风景,年年画却也画不够。当他支着画架写生时,鲍蓓则在峡谷中行猎撒欢打滚,一到了这地方,两个都觉得是在天堂里。道光送给杰夫的就是一幅峡谷里的风景画。所有在峡谷中画下的油画写生风景给道光带来了新的声誉,纽约有一家画廊每年定期给道光办画展,搞得美国油画界某个莽撞的评论家甚至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否美国在十九世纪曾赫赫有名的哈得孙风景画派竟在一个
  
  
  画家与狗 
  
  
  王瑞芸 
  
  
   一 
   画家张道光第一眼看见那条狗时,非常讨厌它。 
  那是他刚搬到纽约上州怀特小镇的第七天。他又通宵失眠,天麻麻亮就躁得爬起来,拖着脚到厨房去煮咖啡,不意从对着后院的窗口一眼瞥见了那条狗。 
  显然这是条野狗,中等大小,黑色,正蹑足潜行穿越他的后院,直跑向东边的篱笆门前,从木门扉的一处缺口纵身钻丁出去。 
  这狗从哪里来,是路过,还是竟住在他后院?张道光顾不得细想,火已经上来了,他把刚拿起的咖啡杯往靠着窗口的水池里狠命一顿,讷讷地骂出声来:“混账畜生!”美国人只说看见黑猫晦气,看见黑狗就不晦气?多讨厌的东西,瞧它那副慌慌张张、贼头贼脑的样子! 
  还真不能说那个黑色的畜生完全无辜,它根本是用那副落魄失魂的样子提醒他,他的处境和它一个样:丧家之犬。 
  张道光六年前从北京到了纽约,那时他刚满三十岁,却已经是一个成名了好几年的当红画家。他实在是画得好极了,尤其肖像,去掉那张纸或者画布,那个人像根本就是活的。他还是在美术学院做学生时,就因一张逼真而细致的写实油画肖像在一个全国画展上一炮而红了。此后一发不可收拾,他的作品到处被杂志转载,他的习作到处被人临摹,他所到之处总是被无数的青年围着……在中国做艺术家,十分了得,那相当于焰火升空——惊动并照亮四方,惹天下人仰头瞻看(在美国,当艺术家是往河里投石子——沉底,却是后话)。因此,他一路春风,毕业分配时全国一流的美院、画院争抢不说,他而且也成为异性仰慕者争抢的对象。不消说,他自然从中挑了个最好的——也就是最漂亮的,于是,一个才子一个佳人,拱璧也似的一对,慕煞了好多人。 
  却是奇怪,到纽约后,他的运气仿佛被上帝倏然收走,事前一声招呼都不打。在纽约的六年漫说成功,他连小小的得意都不曾有过。这得怪他胃口太大,没有老实守着他写实艺术的地盘,却受了先锋前卫艺术的影响,弄起了实验性的观念艺术。因为这路艺术在现今的西方艺术中坐着头把交椅,张道光想一步到位。可是他把好几年工夫投了进去,像打了个水漂一般,他的那些实验性的作品根本没有人看,更加没有人买,给了他的大志雄心当头一棒。 
  紧跟着,另一棒也落了下来:他的老婆离开了他。前面说了,她是个漂亮女人,她过去一向是他的贵重饰物——就她的相貌而言。巧了,她也正爱世间的珠宝。说起来她也是个弄美术的人呢,但她对美术最出色的表现全在自身的打扮上,她的发式,她的衣裙,她的饰物不只是头挑的,而且是能领导潮流的。在那个时候,国内没有时装,没有美容,没有首饰,因此她身上的一切全出自她有眼光的选择、搭配和创造。到美国后,天!美国的美容、时装、首饰天生是为她这样有品位的美艳女人准备的,她(它)们简直彼此相见恨晚。出于天然的亲近,她几乎想都不用想,一到纽约就进了一家珠宝店去打工,开头只做售货员,后来发展到设计首饰。她的设计让美国人都吃惊。美国对她简直就不是块新大陆,根本是熟门熟路的自家庭院。她不假思索,抬腿就走,轻轻松松就到了自己的目的地。可她的顺利没有助成他,反而加速地摧毁他。她离开他简直称得上是理由充分的。他献身他的艺术,她也有理由献身她的“艺术”—— 她自己。他在街头画像来养活他的艺术试验,可他也能用街头画像的钱养着她这个“艺术晶” 吗?她这件艺术品可是成本越来越高。她从先头戴的假珠宝,到真珠宝,这个质的飞跃非等闲之辈可以支持。可她爱的就是这个,就像他爱的是艺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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