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02期-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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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是的,我亲妈都没给我做过。你该知道为什么,现在啥东西都是现成的……算了,你没法理解。
我看他在那儿忙乎,就对他说,不许你把眼睛从望远镜上挪开,我要换衣服了。
我要是一不留神,从望远镜里看到你了呢?我猜这玩意儿连你的毛孔都看得一清二楚。
让我教你第一课,这么高倍率的镜片,你是没法看到近距离的物体的。你个小屁孩,原来也会油腔滑调啊!
他老老实实地将炮口一般的镜筒移向窗外,我注意到他脸都红了。我转过身去开始换衣服。裙子的布料是纯棉的,手感很好,又软和又厚实。样式我从来也没见过,第一感觉挺新潮的。你为什么选白色的料子?我背着他问。
是因为你的皮肤,他在我身后说。你的皮肤很亮,很有光泽,一定要配白色的。
你错了,我说,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就应该配暗色的,那才有反差……
他不吱声了,我突然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人家好心好意送礼物给你,你还挑肥拣瘦的!便三下五除二穿好裙子,回过身来。
我换好了,你看看吧,合不合身。我说。
我吓了一跳,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转过身来了,直直地杵在那里,脸上没有一点表情,活像个傻瓜。他的眼睛紧闭着。我什么也看不清了,他喃喃地说,我的眼睛疼得厉害。我的脑袋一下子变大了,赶紧回头看我的望远镜,天哪……我……陶沙,我真的,我 当时脚都软掉了,是的……你肯定猜到了,他用它看到了太阳!这个蠢货,这个看上去要多机灵有多机灵的家伙,这个……这还是个痴情的人呢,我忘了提醒他了,不能用我的望远镜直接看太阳,而且,头天晚上为了找那颗斯威夫特一塔特尔彗星,我还刚换上高倍率镜片,他的眼睛根本无法抵挡那么强烈的光线!现在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了,对,就是他,你们这儿气象局的那个瞎子。我到这儿来,就是来跟他结婚的。等那个射电望远镜安装好,我们就结婚。我不走了,就留在这儿了。但我心里很清楚,我虽然喜欢他,但那只是喜欢,我不爱他。不!
奇
观
下午一点多的时候,陶沙趴在窗口,用一架 68Mx30的军用望远镜观望那个宽阔的草坪上密密麻麻的人群。发烧友们已经调整好了三角架,大大小小的镜筒高高仰起头,朝向太阳,远远望去,那个草坪简直就是个追击炮阵地。更远处的天边,一层黄色的雾障正在上升。不安的情绪像蜂群在阵地上空盘旋。“进去了!”终于有人迫不及待地高声喊道,于是那些懒懒散散地躺在草地上的人便一跃而起,凑到望远镜前忙碌起来。所有的人都看到了一颗小黑点如慢镜头里的子弹从容地击中太阳。在他们身后,刚刚调试完毕的射电望远镜发出不易察觉的嗡嗡的鸣响。陶沙感到有一股温暖的水从胸口流过。他再一次调整焦距,一个区域一个区域地寻找,终于找到了他们,白珠和瞎子。白珠穿着一件大红的外套,安静地站在一边,而瞎子则穿着黑色的西服,不慌不忙地安装着一架前镜口径为70毫米的双筒望远镜。他的脸正对着前方,眼睛在墨镜后深不可测,手指灵活地跳跃着。陶沙只能看到白珠的侧面。他屏住呼吸,竭力避免使光线抖动,但白珠在他的圆形视野里仍然飘摇不定。他只能看见她的嘴偶尔开合一下,好像在指点瞎子。瞎子就像一个职业杀手组装他的狙击步枪,根本不用眼睛,只一会儿工夫,望远镜就稳稳地架在了草地上。他知道,他们刚刚从婚姻登记处赶来。
“你还记得她的模样吗?”他这样问瞎子。瞎子坐在小的圆桌前,手边井井有条地摆放着各种型号的镜片、镜筒、微型支架和调节螺栓,还有保养用的绒布、棉纸和清洁剂。他的手指上五官齐全。陶沙想象着年复一年,这个年轻的瞎子坐在幽暗的吧台旁,将那些构造奇巧的望远镜拆了装装了拆,没完没了,不由得黯然神伤。
“记得记得,而且,”瞎子古怪地一笑,“我只要不摸她,她就永远是那个样子。这就是瞎子的好处,嘿嘿,不过,你要是抢不走她,我就会每天都摸她—遍!”
一双五官齐全的手,从她的头发那儿开始往下抚摸。陶沙看到皮肤相互摩挲擦出的火星,还听见哔哔剥剥的静电声。沉重的疲惫感像大锤一样砸在他的后背。“她不是我的!”他在心里大声对自己说。
“关了灯,我们都是瞎子厂他冷冷地说。
“也不必关灯,闭上眼睛就行。”瞎子乐呵呵地说。
“为什么?”他突然问。
“什么为什么?你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为什么?”瞎子不动声色。
“我这个人比较糊涂。你说,她什么时候成了一件物品,你要这么卖力地推销给我?” “我推销了吗?” “你没有吗?” “喂,摸摸你的胸口,凭良心说,是不是你先对我溯口些破事的?只要她还不是我媳妇,你就有权追求她,对吧?而且我还没权利阻止你。嗯,只要我们——你和我——还是朋友,我就有义务帮助你。”’ “得了吧,你有十足的把握,早就料到我不可能得手!你真阴险啊,简直就跟瞎子一个样!”
“我本来就是。”瞎子开心地笑了,“不过,我猜,你未必真下定了决心要把她搞到手。”
…
“……”
“我说得没错吧?”
“我不知道。”陶沙闷闷不乐地说,“瞎子都是这样的吗?”
“哪样?”
“乐意帮助别人把自己的女人搞到手!”
“谁说她是我的女人?”笑容凝固在瞎子的脸上,“你赶紧去吧,看她接不接你的鲜花。”
他将那束鲜花递给她后,转身走了。他沿着观象台前的方砖小径朝西走去。山的那边光秃秃的,得穿过一片草木茂盛的杂树林子。夜还不怎么深,可露水已经很重了。他闻到了刚刚厚起来的叶子特有的香味。他的心情一下子好起来了,仿佛杀手完成了一项艰难的使命,接下去他要做的只是悠闲地等待,等待那可以预见的结果。他成竹在胸,是的,他已经击中了目标,接下去,要么被逮着,上绞架;要么 就有人往他的秘密账户里汇进去一大笔酬金。这就是杀手生活的全部,不可能有第三种结果。它们都意味着一种结束,只不过,一个是永远的,一个是暂时的。此时,他说不清自己更喜欢哪个结果。
走到林子中央的时候,他停了下来。月光从那些高大的杨树顶上洒下来,像雨一样。南方是没有这样高大挺直的树的,因此南方的月亮也就没有这般高。他呆呆地望着树梢顶上的月亮,仿佛四年前刚来到这里时那样。他清楚地意识到,或者不如说,他算准了那结果很快就会来到。揣在裤兜里紧贴着大腿的手机麻麻地震颤起来,他算得一点儿也没错,这结果真的来了!他觉得自己真是个预言家,天生就是搞星相的。
白珠在电话里说找他有事。陶沙回到观象台下等着,没过多久,就看见一个白色的身影从小楼那边过来了。
“知道吗?你是第一个送鲜花给我的人。”她掉头朝林子深处走去,陶沙愣了下,赶紧跟上。
“你这话让我吓丁一跳。”他笑了笑说。
她突然停了下来,陶沙差点撞上她。
“你什么意思?”她严厉地问。
“什么?”
他们面对面地站着,脸凑得很近。透过树隙漏下的月光一块一块地在她的脸上晃来晃去。他们好像要透过光怪陆离的脸庞,看到彼此的内心。
“你放心,我不会自作多情,把你送花给我当作有另外别的意思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那样说,只是……”他忽然觉得很烦,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的,便说不下去了。他看到有条人们称之为代沟的东西横亘在他和她之间。不,那不是沟,而是壕沟,里面还灌满了原油,燃着熊熊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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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对我说,你有个心愿。”她粗暴地打断他,说。
“什么?”
“有人对我说,你只想亲一下我的嘴唇!”
她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前面就是那片光秃秃的山脊,月光一下子毫无遮挡地倾泻下来‘』Q同白昼。陶沙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的白裙子与月光融为一体,只有那簇绾在一起的头发,像个巨大的惊叹号,倒置在她的脑后。她停下脚步,好像踉谁有仇似的使劲摁手机按键。陶沙犹犹豫豫地也停了下来,跟她保持着一段距离,但她的话还是清晰地传到他的耳朵里。她在跟她远在南方的妈妈通话。陶沙听她说过,她跟她母亲的关系十分紧张,有时候简直是仇人!但是,她们又谁也离不开谁,有了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跟对方商量。
但这一次,陶沙听出来,她把她母亲当成了一个宜泄的渠道。她将手机紧紧贴在耳边,屏幕上射出来的蓝光映在她的面颊上。她的头仰着,好像对着夜空大声说话。她说的是他十分熟悉的家乡话,速度极快,外地人是绝对听不懂的。她肯定以为他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所以一点儿也不避讳。陶沙听见她说她十分想念妈妈,她从未这么长时间地离开过她,而且,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老家看望她。她关照她注意身体,多做户外活动,她还劝她顺着点那个一辈子都沉默寡言的父亲……现在他忽然觉得,方言原来也是能表达丰富的情感的,尤其擅长表达那种十分单纯和务实的情绪。在这种务实的情绪里,人们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遵循的是另一套逻辑和规则。陶沙听着那种久违了的乡音从她的嘴里一串一串地蹦出来,感觉这个姑娘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然后她对电话那一头说,刚刚有人送给她一束鲜花,而她此前从来也没有收到过谁送的鲜花,因为在好几年以前,她就成了瞎子的人!
母女俩说起来竟然没完没了了,陶沙想,她们大概以前从来也没有这样相互表达过情感。他仰头看起了星星。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事情可以使他忘记一切,那就是星星。夜空毫无遮挡,却仍然深不可测。他听到了星光交织起来时发出的丁东声。这声音渐渐响了起来,把白珠的话音掩盖了。他看到十几个星座秩序井然地排列在头顶,寻常人很难分辨清的黄道光漫不经心地与银河十字交叉,使星汉灿烂的天幕变成一个巨大的准星,瞄准着宇宙最深处。那地方其实很小,就像人心一样,而且很脆弱,稍一不慎就会供血不足。他想起白珠跟他说起过的心脏的构造,心脏才大呢,大得都成为一个系统了,可以自我运行,组成—个宇宙。他这样想着收回目光,再看白珠。她已经不见了。四下里静悄悄的,连虫子的叫声也没有。
这么说,她终于选择嫁给一个事件,他对自己说。而我呢,就这样失去她了,他又这样对自己说。
远处那层黄色的雾障一下子升高了,那是沙尘暴。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它已将整个天际都严严 实实地笼罩住。所有的人都跑了。陶沙早就领教了它的厉害,赶紧关上窗子。这场沙尘暴显然与以前所有的沙尘暴都不一样,它甚至比当天出现的天象奇观更为罕见。天光暗下来了,陶沙觉得有混浊的洪水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让他透不过气来/d就在眼前的所有景物即将消失的一刹那,他透过玻璃窗,隐隐约约看见一红一黑两个身影仍然站在那里。那是他们。
大约一个小时后,沙尘暴退去了。陶沙看见他们也动身下山了。瞎子背着天文望远镜,白珠牵着他的手。他们从楼下走过,朝山下走去。地平线一点一点地吞噬着他们。他们在望远镜圆形的视野里只剩下两个头颅的一刹那,白珠转过脸来。他们四目相对,清楚地意识到彼此都看见了对方。
对梦魇的解释
■ 宗永平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读到《回家》时我非常吃惊。作者对叙述掌握的从容和老练以及叙事穿插的变幻莫测,让人有种如入迷宫的迷幻和诧异。但这又绝不是炫技,相反解剖刀般准确的语言具有一种富于质感的朴素,宇里行间弥漫智慧的氤氲。
《回家》是一篇“解释小说”,在场人物都力图从自己的视角和观点,去解释或者表述一件事情的经过。小说几乎从来不直接叙述或描写一件事情、一个人物,而总是让它们处于被讲述的状态中。众多讲述者的身份、修养和观念,甚至在场情绪的差异,必然使小说的叙事摇曳多变,频繁转换的视点炫人眼目,再加上作者有意构置的玄机,阅读马炜的小说对读者的心智、精力和忍耐的挑战可想而知。但这会是一次物有所值的阅读冒险,生活的弹性和艺术的分寸感,就在从容、平静而又诡秘的分掰中凸现出来。
“我”好长时间没接到别人的电话了,但谁打来的第一个电话却被那个“房间里的女人”轻易地挂断了,因为“我”顶替了乔叶的名字,而没有告诉她真实姓名(那个打电话的人正是乔叶)。就像这个女人挂掉那个倒霉蛋的电话那样轻巧,在这么轻描淡写的陈述里竟然就包含了故事展开所必需的全部因素。然后就是钟楼、表妹、乔叶的妻子、戴口罩的女店员以及“我”等人,对乔叶惨死的经过及乔叶本人的追述。乔叶这个流浪艺人、擅长用萨克斯吹奏《Gohome》曲子的优秀萨克斯手,就那么拖着一头长发、温文尔雅又有点“毛病”,在我们眼前活跃起来。所有这些人中,只有他是讲述的中心和真正的被讲述者。
《回家》向读者展示了乔叶这个人的个人魅力和他真实而奇妙的实在生活。作者在多变的叙事中始终显得游刃有余,故事进展流利而圆润,显示了出色的叙述功力和艺术感受力。
《十万个为什么》要相对单纯和透明,但这种透明看似明澈见底的溪水,却总会跃出大得远远超乎你预期的鱼:事先你根本不会猜想“说吧”酒吧里的那个瞎子,竟会是“我”的情敌,只有当事实袒露在我们眼前时才会想起,他在听“我”倾诉时所表现出来的过分的热情和专注,是多么可疑!
马炜的小说总飞扬着一种脱离生活而去的梦魇般的缥缈和神秘,它力图复述这些梦魇并对它们做出解释。
有意思的是两篇小说都安排了一个似乎游离在故事之外的角色:“我”和瞎子。这两个角色是有意设置的,这是小说讲述者之外的一个倾听者,而正是因为这个倾听者的存在,才使斑驳陆离的叙事有了条理,变得清晰起来。
求索
■ 残 雪
那段时间我常常反复琢磨“披着羊皮的狼”这个比喻的含义,并且陷入纠缠不清的困惑之中。我想,也许这是指一只被驯化的狼,是狼的主人为了防止它在城市里被害,就对它进行化装,让它披上羊皮吧。或者,是牧羊人的羊群里头有一只羊长得像狼,他就戏称它为“披着羊皮的狼”?还有一种猜想是,街上跑着一只普通的野狼,有人异想天开地认为这只狼有羊的血统,就说它是披着羊皮的狼。并且不知为什么,他一说出去,周围那些不动脑筋的听众就都认同了。那时我太年幼,这样深奥的问题实在无法理出个头绪来。我决定去向祖父求助。祖父是我们这一带的“万事通”,没有他解答不了的问题。我之所以这么久没去问他是因为内心惭愧。有好长时间了,我将自己也看作“万事通”,并且觉得自己也可以按自己的逻辑解答一切问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祖父住在厢房里,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在煤火上熬中药。祖父的中药不是为自己熬的,是为我们的邻居常叔熬的。那位常叔有肺痨病,祖父喜欢捣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