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眼-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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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祈祷,而且怀疑这是上帝对他们的试探,指望有那么一天在天国里遇到威利时,他会痊愈的。与此同时,他需要有一份工作。
①基要派(Fundamentalist Religious Group):指基督教内部在神学上持保守态度的会派。20世纪20年代英国一些新教教派中发生分歧,一部分人终于分裂出去,自称基要派,宣称保卫正统准则,反对所谓自由派或现代派。二次大战以后,基要派改称福音派。他们虽不强调禁欲,却有一些禁忌。他们大多禁绝烟酒,不跳舞,不看电影和戏剧。
八岁的孩子就能放牛,无论怎么说,放牛也是一份工作。因此,这个傻威利就当了个牛娃。正是在放牛的时候,他第一个见到了小汽车。
他以为车子里有情人。
威利知道情人是怎么一回事。换句话说,他知道世界上存在着情人,他们待在暗处,像灌木丛、电影院和小汽车里,干一些说不出口的事,别人也不提。因此,他把牛匆忙赶过那片灌木丛,就在丛林旁边停着一辆1924年造的莫利斯·考利小汽车——就是“公牛鼻子”,两个座位(正如任何八岁的孩子一样,他也能识别汽车)。他尽量回避,不往车里面张望,因为那样是有罪的。
他把一小群牛赶进了牛棚挤奶,自己绕着道回了家。吃过晚饭以后,他为父亲读了《圣经·利未记》中的一章——声音很大,也很吃力,然后就上床,做着情人的梦了。
第二天傍晚时分,小汽车仍然停在那儿。
威利虽然天真无邪,但是也知道:情人干那种事,怎么说也不大可能连续干24个小时。这一次他便径直往小车那边走,朝里面看看,原来车子里没有人。靠发动机那儿,下面黏糊糊地积了一层黑油。威利有了新解释:车子坏了,开车的把它扔了。至于车子为什么半藏半露在灌木丛里,他可没有想到。
回到牛棚时,他把看到的情况报告给牧场主:“有一辆破车扔在公路旁边的小道上。”
牧场主身材高大,两道浓眉黄中泛红,考虑问题时眉头紧锁。“周围可有人?”
“没有——车子昨天就在那儿。”
“昨天怎么不告诉我呢?”
威利挺难为情的。“我以为,可能是……你知道……里面有情人。”
牧场主这才明白:威利并不是不告诉他,确实是因为羞于启齿。他在孩子的肩膀上拍拍,对他说:“行了,你回家吧,就让我来处理吧。”
牧场主挤过牛奶,亲自跑过去看看。他倒的确产生了怀疑;小车为什么半隐半露?伦敦的那个持匕首杀人的凶手,他已经听说过,但是他还不能做出结论:弃车的就是那个杀人凶手。不过他还是想到,小车可能与某种犯罪活动有牵连。因此,他吃过晚饭以后,就叫大儿子骑马到村子里,打电话向斯特林警方报告。
儿子打电话还没有回来,警察已经到了,来了至少有十几位,个个接连不断地喝茶,显然都有饮茶癖。牧场主和妻子在照应他们,一直忙到半夜。
他们把傻威利叫来,要他把经过再说一遍。他把前天晚上看到汽车的情况又说了一遍。在提到他以为车子里有情人时,他又感到很难为情。
不过怎么说,在战争期间,他们度过了一个最激动人心的夜晚。
那天是珀西瓦尔·戈德利曼连续住在办公室里的第四个夜晚。他想回家去洗个澡,换换衣服,还要装捡一只手提箱。
在切尔西那里,他有一套公寓房问。面积不大,但一个人住绰绰有余。公寓里干净整洁,只是书房例外——他不允许清洁女工进去,结果里面书籍和文件弄得满地都是。家具当然都是战前用的,但经过了精心挑选。房间有一种令人舒畅的气氛。起居室里有低背皮安乐椅,一架留声机,厨房里摆的满是节省人力的用具,但几乎没怎么用过。
他一面往浴盆放水,一边抽香烟——他近来已开始抽香烟,抽烟斗太烦。他的目光停留在那件最值钱的财产上:一幅很古怪的中世纪荒诞画,可能是希尔奥尼莫斯·博斯①的作品。这是一件传家宝,戈德利曼即使在最需要钱的时候也没有出售它。
①希尔奥尼莫斯·博斯(Bosch,Hieronymous,约1450…1561):荷兰画家,在当时的文献中,被公认为“独特的画家”,其作品主要为复杂而独具风格的圣像画。
在浴盆里,他想着巴巴拉·狄肯斯和她的儿子彼得。关于她的情况,他没有同任何人谈过,连对布洛格斯也没有说过。虽然有一次他俩在谈到再婚问题时他准备谈起,可是因特里上校而打断了。她现在寡居着,丈夫在战争开始时就牺牲了。戈德利曼不知道她的年龄,看上去她有40岁左右。作为一个22岁男孩的母亲,她还很年轻。她在搞破译敌人密码的工作,人很聪明,也很风趣,相貌很美。她还很富有。戈德利曼曾带她吃过三次饭,后来发生了目前的这一紧急情况。他认为:她是爱他的。
她曾为戈德利曼和她那当了上尉的儿子安排了一次会面。他喜欢那孩子,可是他知道的事连巴巴拉和她儿子都不知道:彼得要参加D日盟军在法国的登陆进攻。
德国人会不会在那儿等待他,就取决于他们能不能把“针”抓住。
他洗过澡开始修面,刮得很仔细,时间也很长,他还在问自己:我是不是爱上了她?他不清楚人到中年对爱情该是什么样的感受。但可以肯定,不会是年轻人那火一般的热情。是不是爱慕、钦佩、脉脉温情以及不太明显的一缕情欲?如果这些可以解释为爱情,那么他也就爱上了她。
现在,他的生活需要有人做伴。多少年来,他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从事研究。目前,军事情报部门同志之间的情谊吸引了他:各种会议、有重大任务时夜以继日的工作、对业余工作的献身精神,以及那些离死神很近而又根本不知死神何时降临的人,仍然对生活有着狂热的追求——这一切已经深深影响了他。他知道,战争结束以后,这一切将不复存在,但是有的东西将不会消失:当你高兴或失望的时候,你需要有个人聊聊;夜晚,你需要有人可以亲近;你还需要同人说:“哟!快看!多漂亮啊!”
战争令人紧张,令人烦闷,令人困惑,也令人不快;但是人们在其中得到了朋友。战争以后的和平带来的如果是孤单,戈德利曼认为他不能再忍受下去。
此刻,他穿着干净的内衣,衬衫熨得挺而舒适,这是一种超级的享受。他把别的一些干净衣服放进手提箱,然后准备坐下来喝杯威士忌再回办公室去。军队司机在征用的戴姆勒汽车里,可以在外面多待一会儿等他。
他在往烟斗里装烟丝,就听到电话铃响。他放下烟斗,点燃了一支烟。
他的电话直通作战部总机。电话员对他说,达尔基斯警长从斯特林打电话找他。
他等着听到接通电话的咔哒声。接通后他就答话:“我是戈德利曼。”
“你要的那辆莫利斯·考利汽车,我们已经找到了。”达尔基斯开门见山地说。
“在哪儿?”
“就在斯特林南面A80号公路上。”
“空车吗?”
“是空的,已坏了。车子弃在那儿至少有24个小时,扔在离公路儿码远的地方,隐藏在丛林里。一个智力迟钝的牧场小伙子发现的。”
“现场附近,在步行的范围内,有没有可到达的汽车站或是火车站?”
“没有。”
“我们搜查的这个人弃车以后,很可能要步行,或者是搭便车。”
“说得对。”
“情况如果是这样,请你在周围查问——”
“我们正在尽力查问,有没有当地人看见过他,或者让他搭了车。”
“很好。一旦有情况就告诉我……与此同时,我要把这个情况报告给警察厅。谢谢你,达尔基斯。”
“我们保持联系。阁下,再见。”
戈德利曼把电话挂回钩子上,进了书房。他坐在那儿,打开地图,看看英国北部的公路交通情况。伦敦、利物浦、卡莱尔、斯特林……费伯正往苏格兰东北方向去。
戈德利曼本来推测,费伯想要逃出境外。对于这种推测他不知道是否要重新考虑。出境的最好途径是走西线经过中立国爱尔兰。而苏格兰东海岸一带军事活动十分频繁,费伯明明知道MI5在追查他,他有那个胆量继续搞间谍活动吗?戈德利曼认为,费伯有勇气铤而走险——但总有点不大可能,因为在苏格兰那里获得的任何情报都不可能比他已经掌握的情报更重要。
那么假设费伯通过东海岸出逃,戈德利曼很快就想到这个间谍出逃的种种路线:用一架轻型飞机降落在荒凉的沼泽地带;偷一艘船单枪匹马渡过北海;如同布洛格斯曾经推测过的,与德国潜艇在海岸联络;乘商船经过某个中立国到波罗的海,在瑞典下船,越过边界到达被占领的挪威……途径很多。
无论是哪种可能,警察厅那边一定要了解这一最新动态。他们会动用苏格兰的所有警方力量,尽快查出有没有人在斯特林郊外让一位乘客搭过车。戈德利曼回到起居室去打电话,没想到这时电话铃响了。他拿起了话筒。
“我是戈德利曼。”
“有个叫理查德·波特的先生,从阿伯丁那儿打电话来找你。”
“啊!”戈德利曼一直在等待布洛格斯从卡莱尔那里向他报告情况。“请接过来。喂,我是戈德利曼。”
“哎,我是理查德·波特。我现在在当地市镇委员会给你打电话。”
“啊,有什么事?”
“唉,老伙计,说出来真是太难为情了。”
戈德利曼竭力控制住自己的烦躁情绪。“请说吧。”
“你们眼下搜查的那家伙——用匕首杀人什么的。我可以肯定,那混账是我让他搭了车。”
戈德利曼把话筒抓得更紧了。“什么时间?”
“前天晚上。就在斯特林郊外的A80号公路上,我的车子出了故障。半夜三更的,那家伙走过来,他是步行的。帮我修好了车。我当然——”
“在什么地方下的车?”
“就在阿伯丁这儿。他说要去班夫。可是我昨天大部分时间在睡觉,一直到今天下午才——”
“波特先生,你不要责怪自己。谢谢你打的电话。”
“好吧,再见。”
戈德利曼轻轻摇了摇话筒,又传来作战部话务员的声音。
戈德利曼说:“请接布洛格斯先生好吗?他在卡莱尔。”
“长官,他正在等着和你说话呢。”
“很好!”
“喂,珀西,有什么消息?”
“弗雷德,我们又有他的线索了。在卡莱尔的一家汽车修配厂,有人认出了他。他乘的那辆莫利斯,被扔到了斯特林郊外,然后他搭便车到了阿伯丁。”
“到阿伯丁!”
“他想出境,一定要经过东大门。”
“他什么时间到了阿伯丁?”
“大概是昨天清晨。”
“如果是这样,除非他是神速,否则他还没来得及逃走。这里遇到了一场几十年不见的大风暴。风暴从昨天晚上开始,现在还没有停。任何船都没有出海,也不可能有飞机降落。”
“那好,尽快赶到那儿。同时,我要叫当地警察采取行动。到了阿伯丁就给我打电话。”
“我马上启程。”
第二十一章
费伯睡醒过来,天已差不多黑了。透过卧室的窗户,他看到最后一层暮雹正被渐渐加深的夜色吞噬。风暴没有停,雨像鼓点似的敲打着屋顶,阴沟的水也溢了出来,狂风不知疲倦地怒吼着。
他把床旁的一盏小灯拧亮。稍稍一动就感到很困乏,他又沉重地倒在枕头上。他身子这么虚弱,心里非常惊怕。相信力量就是胜利的人必须始终保持有力量。费伯对干自己道德标准的内涵完全清楚。在他的情绪中,表面上总是有一种担心,也许正因此他才长期幸存下来。很长时间以来,他不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一个人处在那种茫然的境界里,他有时也能看清自己最本质的东西。费伯懂得:他的不安全感是他选择间谍作为自己的职业的原因。只有当间谍才能立刻干掉对自己哪怕是稍微有点威胁的人。现在身体虚弱就感到惊怕,这是一种综合症的表现,其他症状还有鬼使神差般的自行其事、不安定感以及蔑视上级军官的倾向。
在粉红色墙壁环绕的卧室中,他躺在孩子的床上,仔细地把自己全身查看了一番。身上似乎到处是擦伤的地方,但很明显并没有哪儿骨折。他不发烧。船上那一夜尽管艰难,但他的体质还是抵挡住了支气管炎。现在他不过是虚弱而已。可是他怀疑自己不仅仅是筋疲力尽。他想起来当他到达斜坡顶那会儿是以为自己会死的;在他向山顶做最后的拼命冲击时,不知道是否在身上留下了永久性的创伤。
他又检点随身带的东西:照片的底片仍然紧贴在胸前;匕首系在左臂上;证件和钱都在借来的睡衣口袋里。
他掀开毯子,脚触地面,采取坐立的姿势。头晕了一会又好了。他站起身子。重要的是在心理上不能把自己看成病人。他把晨衣穿起来,往浴室走去。
出了浴室以后,他发现自己的衣服已放在床头,衣服很干净,而且熨得很平整。是他的内衣、工装裤和衬衫。他突然想到:早上什么时候他曾起来过,看到洗澡间里一个裸体的女人;当时的情景有点奇怪,他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他回想起来:她很美,这是确定无疑的。
他慢慢地穿好衣服,还想修一下面。不过,他想征得主人的同意后再用放在洗澡间架子上的刀片。有的男人占有刀片的心理犹如占有妻子一样。但是,他还是冒昧地动用了孩子的胶木梳子——那是他在衣柜顶端那个抽屉里找到的。
他对着镜子看看自己,没有得意的感觉。他不自负。他知道,有的女人以为他很有吸引力,有的则不这么看。他认为,大多数男人的情况都像他一样。当然,他曾占有过很多女人,而大多数男人却做不到。但是他认为这是因为他有那种欲望,而不是外貌的功劳。镜中的形象告诉他:他很中看,这正是他需要知道的东西。
他走出卧室,缓慢地下楼。他又感到虚弱,想再次战胜虚弱。他紧紧扶着栏杆,谨慎地一步挨着一步,终于凭着毅力坚持走到楼下。
到了起居室门口,他停了一会儿,没有听到什么动静,便往厨房那儿走。他敲了门以后走进去,就见到年轻夫妇正坐在桌旁吃晚饭,快结束了。
女人见他进来,赶忙站起身,说道:“你起来了,有必要这么做吗?”
她挽着他来到椅子旁,他顺从她的安排,说道:“谢谢。你真不该鼓励我没病装病啊。”
“我看啦,你是不知道你那一段经历多么危险。”她说。“要不要吃点什么?”
“真麻烦你——”
“没什么,别傻了。给你留了点热汤。”
费伯说:“你们真是热心肠的人。我还不知道你们叫什么名字呢。”
“戴维和露西·罗斯。”她把汤舀在碗里,放在他桌前。“戴维,切点面包好吗?”
“我叫亨利·贝克。”费伯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要报这样的姓名,他并没有那个名字的证件。警方正在搜捕的是亨利·费伯,他的证件上用的是詹姆斯·贝克,照理应该报那样的名和姓。可是不知怎的,他却希望这个女人叫他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