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有时徒有虚名-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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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罗染爱我,并不完全只因为我美丽,就如我愿意嫁他,亦不完全只因为他能给我无虞生活。
当然多数人会不信。这世界习惯将一切公式演算,杜绝情感。那么我只笑,不多提。
往事都如前尘。些微愧疚,是对锦帆。我知道以他清傲心性,他不会原谅我,亦不会饶恕他自己。
不是不希望他能好好生活,虽然临走时候,只留给他一封信。不是不想当面与他细说,只是怕结局失控。知道那个晚上他烂醉如泥,只能托付向晚,替我好好照看。
锦帆,他比任何人都像个小孩。他需要全然为爱付出的忍耐宽容的女子,我并不合适。若他是小王子,我却不是他的那朵玫瑰。可惜,他不知道。
流年换转,一去便已经数年。我不曾想到我还能见着向晚。
依然还记得那个面孔亮晶晶的孩子,她对着我说,姐姐,你怎么可以这么漂亮。如今,她已经是26岁的女子。
我忍不住上前拥抱她,如今换成我说:向晚,你真是漂亮。
简单利落白色衬衣,卡其裤子,刘海掠到耳边,依然是那样亮晶晶眸子。我当初一直喜爱,便是她周身温暖生命气息。似乎抛弃至沙漠,依然可以如仙人掌一般存活,然后开出倔强美丽的花朵。
而我,罗染说过,我是只适合开放在温室中的人,只需要穿细致绸缎为他生一堆孩子。
那锦帆,锦帆又如何?至今已是临近而立的男子,我从来不曾怀疑,他能让他所爱的女人幸福。他如今可爱上了人,他可幸福?オ
G锦帆我第一个爱过的女人,名字叫做叶阑珊。那还是一个小王子和玫瑰的年纪。我爱阑珊,因为她的闲散。她是盛开在空谷的一朵幽兰,看不到她身上的尘烟。许多时候,为学业前途奔波,为琐碎得失介怀,回来看见阑珊美丽的脸,会觉得艳羡。很多人看见阑珊的美丽,却忽略了她的聪明。自小优渥家庭,让她弹的一手好钢琴,并且精通三国外语。但是阑珊的身上看不到任何娇纵。她是我真正的一个偶像,即便无数依偎的时刻,我依然觉得她遥不可及。其实她抛掷两年时光在我身上,我知道我已经应该感激。偶像是该用来崇拜和远观,并非用来伤害和爱。这是很多年后我才明白的道理。
30岁的生日即将来临。当初离职开办自己公司,一路打拼,如今已经三年。根基渐定,是众人眼里意气风发的男子,但是无人知晓我的遗憾。
不曾告诉阑珊,我从来不相信她为着钱才跟随罗染。她离去的那个夜晚,酒精摧毁我神志,年少被摧毁的自信,让我口不择言。还有向晚,其实我不曾忘记那日是她奔过来照看我,她的眼泪打在我的手上。是那么狠狠一口,我咬上她的手臂,疼痛无处发泄。我不曾忘记她哽咽的声音:锦帆,阑珊离开,依然还有我在爱你,一直爱你,永远爱你,陪在你身边,不离开你。只是第二日醒来,她离去,我不提。就这样过去,那一夜仿佛只是梦境。向晚从此换上长袖,对我云淡风轻,我顺水推舟,片段失忆。就这样逃避,看着她陪在我身边七年。由起初那个莽撞丫头成为商场游刃有余的女子,为我收拾居屋,洗手做羹汤;陪我出席应酬场合,辗转醉酒。看我身边换尽女友,毫无怨尤。原来一个女子甘心付出,世上男子是乐于糊涂,逃避里宁愿长久。那一日,那个叫家安的小子一拳打上我的鼻头。他口口声声骂着我说:聂锦帆,你应该为你的自私去死!彼时,他刚刚送完向晚的飞机。
又一个女人,奔向彼岸,离开我的身边。我并未大恸失色。我已经不是当初的校园少年,可以为着阑珊将自己埋入酒缸。我已经是拥有一家蒸蒸日上公司的男人,懂得如常处理公事,为着出差奔波各地灯红酒绿。但是许多夜晚,我知道自己的落寞。再也看不到的身影,那个在我对面微笑着的萧瑟的女子,我终于跑去家安所说的社区去看那么多向晚写的文字,我想象无数夜晚她在无声的疼痛里抚摩自己的手指,她说生命是一场恢弘的等待,唯一的结果是成为腐烂。她说一个女人会有多少个七年,或许心志还愿意,但是青春已经不能坚持。我看到她最后一天的日记,她说没有人知道我的父母在我大一那年已经移民,此后的一直催促,直到如今我才终于愿意成行。第七个夏天,青春是一本写完的书,从头到尾依然只有这一个名字,或许没有人愿意相信。
潮水涌上我的眼睛,我听到胸腔里回荡的空洞的声音。一根肋骨被抽去的疼痛,原来时光早已经植向晚入我的骨血。我看到她写的最后一行字,她说,多么可惜,这么多年,只有那一夜,我能够亲口念出他的名字——苏向晚爱聂锦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