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旧唐书(上)-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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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备国用。丞为之贰。凡亲征及大田巡狩,以羝羊、猳猪、雄鸡衅鼓。若太子亲征及大将出师,则用猳 。凡有赦,则先建金鸡,兼置鼓于宫城门之右。视大理及府县囚徒至,则挝其鼓。
武器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从九品下。 府二人,史六人,监事一人, 从九品下。 典事二人,掌固四人。令掌在外戎器,辨其名物,会其出入。丞为之贰。凡大祭祀大朝会及巡幸,则纳于武库,供其卤簿。若王公百官婚葬之礼,应给卤簿,亦供之。
守宫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正九品下。 府二人,史四人,监事二人,掌设六人,幕士一千六百人。令掌邦国供帐之属,辨其名物,会其出入。丞为之贰。凡大祭祀大朝会及巡幸,则设王公百官位于正殿南门外。
宗正寺 《星经》有宗正星,在帝座之东南。秦置宗正,掌宗属。梁置十二卿,宗正为一,署加“寺”字。隋品第二。光宅改为司属,神龙复之也。
卿一员, 从三品上。 少卿二员。 从四品上。 丞二人, 从六品上。
主簿一人, 从七品上。 录事一人, 从九品上。 府五人,史九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卿之职,掌九族六亲之属籍,以别昭穆之序,并领崇玄署。少卿为之贰。九庙之子孙,继统为宗,馀曰族。凡大祭祀及册命朝会之礼,皇亲诸亲应陪位预会者,则为之簿书,以申司封。若皇亲为三公子孙应袭封者,亦如之。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及勾检稽失。录事掌受事发辰。
崇玄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府二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二人。令掌京都诸观之名数、道士之帐籍,与其斋醮之事。丞为之贰。
太仆寺 太仆,古官。梁置十二卿,署加“寺”字,后因之。龙朔改为司驭寺,光宅为司仆寺,神龙复也。
卿一员。 从三品。古有太仆正,即其名也。后无正字,唯名太仆。梁置为列卿,隋品第三。龙朔为司驭正卿,光宅曰司仆卿,神龙复也。 少卿二人。 从四品上。
卿之职,掌邦国厩牧、车舆之政令,总乘黄、典车之属。凡监牧羊马所通籍帐,每岁则受而会之,以上尚书驾部,以议其官吏之考课。凡四仲之月,祭马祖、马步、先牧、马社。
丞四人, 从六品上。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兽医六百人,兽医博士四人,学生一百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勾检稽失,省署抄目。录事掌受事发辰。
乘黄署:令一人, 从七品下。 丞一人, 从八品下。 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八人,驾士一百四十人,羊车小吏十四人,掌固六人。令掌天子车辂,辨其名数与驯驭之法。丞为之贰。凡乘舆五辂, 事具《舆服志》也。
皆有副车,又有十二车, 曰指南车、曰记里鼓车、白鹭车、銮旗车、辟恶车、皮轩车、耕根车、安车、四望车、羊车、黄钺车、豹尾车,其车饰见《舆服志》也。
属车一十有二。 古者属车八十一乘,皇朝置十二乘也。
乘舆有大驾、法驾、小驾,车服各有名数之差。若有大礼,则以所御之辂进内。既事,则受而藏之。凡将有事,先期四十日,尚乘供马如辂色,率驾士预调习指南等十二车。
典厩署:令二人, 从七品下。 丞四人, 从八品下。 府二人,史六人。主乘六人, 正九品下。 典事八人,执驭一百人,驾士八百人,掌固六人。令掌系饲马牛,给养杂畜之事。丞为之贰。
典牧署:令二人, 正八品下。 丞四人, 正九品下。 府四人,史八人,监事八人,典事十六人, 从九品下。 主酪五十人。令掌牧杂畜,造酥酪脯腊给纳之事。丞为之贰。凡群牧所送羊犊,皆受之,而供廪牺、尚食之用。诸司合供者,亦如之。
车府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四人,掌固六人。令掌王公已下车辂,辨其名数及驯驭之法。丞为之贰。凡公已下,四轺车。 一象辂,二革轺,三木辂,四轺辂。视其品秩而给之。兼给驭士也。
上牧监一人, 从五品下。牧监,皆皇朝置也。 副监二人, 正六品下。 丞二人, 正八品上。 主簿一人, 正八品下。 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四人。
中牧监一人, 正六品下。 副监一人, 从六品下。 丞一人, 从八品下。
主簿一人, 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
下牧监一人, 从六品下。 副监一人, 正七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上。
主簿一人, 从九品下。 诸牧监掌群牧孳课之事。凡马五千匹为上监,三千匹已上为中监,一千匹已上为下监,凡马之群,有牧长尉。凡马,有左、右监,以别其粗良,以数纪名,著之簿籍。细马称左,粗马称右。凡诸群牧,立南北东西四使以分统之,其马皆印。每年终,监牧使巡按孳数,以功过相除,为之考课。
沙苑监一人, 从六品下。 副监一人, 正七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主簿二人, 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四人,掌固二人。沙苑监,掌牧养陇右诸牧牛羊,以供其宴会祭祀及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分月以供之。丞为之贰。若百司应供者,则四时皆供。凡羊毛及杂畜毛皮角,皆具数申有司。
大理寺 古谓掌刑为士,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后汉后,改为廷尉,魏复为大理。南朝又名廷尉,梁改名秋卿,北齐、隋为大理,加“寺”字。龙朔改为详刑寺,光宅为司刑,神龙复改。
卿一员, 从三品。古或名廷尉,北齐加“寺”字。隋品第三。龙朔为详刑正卿,光宅为司刑卿,神龙复为大理卿。 少卿二员。 从四品上。 卿之职,掌邦国折狱详刑之事。少卿为之贰。凡犯至流死,皆详而质之,以申刑部。仍于中书、门下详覆。凡吏曹补署法官,则与刑部尚书、侍郎议其人可否,然后注拟。
正二人, 从五品下。 丞六人, 从六品上。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正掌参议刑辟,详正科条之事。凡六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丞掌分判寺事。主簿掌印,省署抄目,勾检稽失。录事掌受事发辰。狱丞四人,掌率狱吏,检校囚徒,及枷杖之事。狱史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八人。问事一百四十八人,掌决罪人。司直六人, 从六品上。
评事十二人, 从八品下。 掌出使推核。评事史十四人。 其刑法科目,已载于刑部。
鸿胪寺 周曰大行人,秦曰典客,汉景帝曰大行,武帝曰大鸿胪。梁置十二卿,鸿胪为冬卿,去“大”字,署为寺。后周曰宾部,隋曰鸿胪寺。龙朔改为同文寺,光宅曰司宾寺,神龙复也。
卿一员, 从三品。 少卿二人。 从四品上。 卿之职,掌宾客及凶仪之事,领典客、司仪二署,以率其官属,供其职务。少卿为之贰。凡四方夷狄君长朝见者,辨其等位,以宾待之。凡二王后及夷狄君长之子袭官爵者,皆辨其嫡庶,详其可否。若诸蕃人酋渠有封礼命,则受册而往其国。凡天下寺观三纲,及京都大德,皆取其道德高妙、为众所推者补充,申尚书祠部。皇帝太子为五服之亲及大臣发哀临沛,则赞相焉。凡诏葬大臣,一品则卿护其丧事,二品则少卿,三品丞一人往。皆命司仪,以示礼制。
丞二人, 从六品上。 主簿一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府五人,史十一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勾检稽失。录事掌受事发辰。
典客署:令一人, 从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掌客十五人, 正九品上。 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宾仆十八人,掌固二人。典客令掌二王后之版籍及四夷归化在蕃者之名数。丞为之贰。凡朝贡、宴享、送迎,皆预焉。辨其等位,供其职事。凡酋渠首领朝见者,皆馆供之。如疾病死丧,量事给之。还蕃,则佐其辞谢之节。
司仪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司仪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设十八人,斋郎三十三人,掌因四人,幕士六十人。司仪令掌凶礼之仪式及丧葬之具。丞为之贰。凡京官职事三品已上、散官二品已上、京官四品已上,如遭丧薨卒,量品赠祭葬,皆供给之。
司农寺 汉初治粟内史,景帝改为大农,武帝加“司”字。梁置十二卿,以署为寺,以官为卿,隋为司农卿,龙朔二年改为司稼卿,咸亨复也。
卿一员, 从三品上。 少卿二员。 从四品上。 卿之职,掌邦国仓储委积之事,总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四署与诸监之官属,谨其出纳。少卿为之贰。凡京百司官吏禄给及常料,皆仰给之。孟春藉田祭先农,则进耒耜,季冬藏冰,仲春颁冰,皆祭司寒。
丞六人, 从六品上。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府二十分人,史七十六人,计史三人,亭长九人,掌固七人。丞掌判寺事。凡天下租及折造转运于京都,皆阅而纳之,以供国用,以禄百官。主簿掌印,署抄目,勾检稽失。凡置木契二十只,应须出纳,与署合之。录事掌受事发辰。
上林署:令二人, 从七品下。 丞四人, 从八品下。 府七人,史十四人,监事十九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令掌苑囿园池之事。丞为之贰。凡植果树蔬,以供朝会祭祀。其尚食所进,及诸司常料,季冬藏冰,皆主之。
太仓署:令三人, 从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府十人,史二十人,监事十人。 从九品下。 令掌九谷廪藏。丞为之贰。凡凿窖置屋,皆铭砖
为庾斛 之数,与其年月日,受领粟官吏姓名。又立牌如其铭。
钩盾署:令二人, 正八品上。 丞四人, 正九品上。 府七人,史十四人,监事十人, 从九品下。 典事十九人,掌固五人。令掌供邦国薪刍之事。丞为之贰。凡祭祀、朝会、宾客享宴,随差降给之。
导官署:令二人, 正八品上。 丞四人, 正九品上。 府八人,史十六人,监事十人。 从九品上。 令掌导择米麦之事。丞为之贰。凡九谷之用,随其精粗、差其耗损而供之。
太原、永丰、龙门诸仓:每仓监一人, 正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上。
录事一人,典事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固四人。仓监掌仓窖储积之事。丞为之贰。凡出纳帐纸,岁终上于寺司。
司竹监:监一人, 正七品下。 副监一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上。 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司竹监掌植养园竹。副监为之贰。岁终,以竹功之多少为考课。
温泉监: 泉在京兆府昭应县之西。 监一人, 正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上, 录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掌固四人。温泉监掌汤池宫禁之事。丞为之贰。凡王公已下至于庶人,汤泉馆有差,别其贵贱,而禁其逾越。凡近汤之地,润泽所及,瓜果之属先时而毓者,必苞匭而进之,以荐陵庙。
京、都苑总监:监各一人, 从五品下。 副监一人, 从六品下, 丞二人, 从七品下。 主簿一人, 从九品上。 录事各三人,府八人,史十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苑总监掌宫苑内馆园池之事。副监为之贰。凡禽鱼果木,皆总而司之。凡给总监及苑内官属,人畜出入,皆为差降之数。
京、都苑四面监;监各一人, 从六品下。 副监一人, 从七品下。 丞二人, 正八品下。 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四人。四面监掌所管面苑内宫馆园池,与其种植修葺之事。副监为之贰。丞掌判监事。
诸屯:监一人, 从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诸屯监各掌其屯稼穑。丞为之贰。凡每年定课有差。
九成宫总监:监一人, 从五品下。 副监一人, 从六品下, 丞一人,从七品下。主簿一人, 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宫监掌检校宫树,供进炼饵之事。副监为之贰。
太府寺 《周官》有太府下士,掌财赋。秦、汉已后,财赋属司农少府。梁始置太府卿,掌帑藏。龙朔改为外府,光宅改为司府,神龙复为太府寺也。
卿一员, 从三品。即后周太府中大夫。 少卿二员。 从四品上。 卿掌邦国财货,总京师四市、平准、左右藏、常平八署之官属,举其纲目,修其职务。少卿为之贰。以二法平物。一曰度量,二曰权衡。凡四方之贡赋,百官之俸秩,谨其出纳,而为之节制焉。凡祭祀,则供其币。
丞四人, 从六品上。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府十五人,史五十人,计史四人,亭长七人,掌固七人。丞掌判寺事。凡正、至大朝所贡方物,应陈于殿廷者,受而进之。
两京都市署: 京师有东西两市,东都有南北两市。 令一人, 从六品上。
丞各二人, 正八品上。 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京、都市令掌百族交易之事。丞为之贰。凡建标立候,陈肆辨物,以二物平市, 谓秤以格,斗以概。以三贾均市。 贾有上、中、下之差。
平准署:令二人, 从七品下。 丞四人, 从八品下。录事一人,府六人,史十三人,监事二人, 从九品下。 典事二人,价人十人,掌固十人。平准令掌供官市易之事。丞为之贰。凡百司不任用之物,则以时出货。其没官物,亦如之。
左藏署: 左右藏令,晋始有之,后代因之。皇家左藏,有东库、西库、朝堂库。又有东都库。各木契一,与太府主簿合也。 令三人, 从七品下。 丞五人, 从八品下。 府九人,史十八人,监事九人, 从九品下。
典事一人,掌固八人。左藏令掌邦国库藏。丞为之贰。凡天下赋调,先于输场简其合尺度斤两者,卿及御史监阅,然后纳于库藏,皆题以州县年月,所以别粗良,辨新旧。凡出给,先勘木契,然后录其名数,请人姓名,署印送监门,乃听出。若外给者,以墨印印之。凡藏院之内,禁人燃火,及无故入院者。昼则外四面常持仗为之防守,夜则击柝,而分更以巡警之。
右藏署:令二人, 正八品上。 丞三人, 正九品上。 府五人,史十人,监事四人, 从九品下。 典事七人,掌固十人。右藏令掌国宝货。丞为之贰。凡四方所献金玉、珠贝、玩好之物,皆藏之。出纳禁令,如左藏。
常平署: 汉宣帝时,始置常平仓,以平岁之凶穰。后汉改为常满仓,晋曰常平,后魏曰邸阁仓。隋于卫州置黎阳仓,洛州置河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置广运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