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体育电子书 > 617-古今医统大全 >

第21章

617-古今医统大全-第21章

小说: 617-古今医统大全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徽州府】九百四十九斤八两。 
【宁国府】四千九百九十四斤一十两二钱,乌烂虫蛀下木瓜二十个。 
【太平府】一百八十一斤七两六钱。 
【池州府】六百一十三斤。 
【凤阳府】二千七斤。 
【扬州府】七百四十五斤三两二钱。 
【淮安府】三千一百二十七斤八两。 
【庐州府】八十五斤一十二两五钱九分。 
【安庆府】四百五十八斤。 
【广德州】六百三十斤。 
【滁州】一千五百九十二斤一十一两二钱五分。 
【徐州】六十三斤。 
【和州】二百二十三斤一十四两。 
【永平府】二百一十五斤。 
【庆州】七百斤。 
【保安州】七百斤。 
【大名府】一千五十斤。 
【河间府】二千一百七十七斤。 
【保定府】五十斤。 
【真定府】七百六十五斤。 
凡天下解纳药材,俱贮本院生药库,以御医二员与大使一员辨验收放,礼部仍委官一员监收。 
至年终照例造册二本,一留本院备照,一送礼部查考。 
凡药材如丹砂、鹿茸等项,先因在外镇守等官额外进贡,沿途害人,成化二十三年诏禁止勿进。 
凡军中马病,本院给与药饵。 
凡天下府州县举到医士,堪任医官者,俱从礼部送本院考试,仍委该司官一员会考。中者送 
吏部选用;不中者发回原籍为民,原保官吏治罪。 
凡本院合用纸札,俱令府州县举到医士考中者量纳应用,后不行,成化十八年奏准仍照旧例。 

卷之三翼医通考(上)
大明会典医政官制
属性:凡本院药饵,俱南京礼部收到湖广等布政司解来药制造。 
凡南京各营该用药饵,俱拨医士随病供应。 
凡医士、医生,俱以世业子弟习学,考选分拨各科。 
凡医士、医生月粮,照北太医院例。 

卷之三翼医通考(上)
神农尝百草论
属性:《淮南子》云∶神农尝百草,一日遇七十毒。予尝诵其书,每至于此,未始不叹夫孟子所谓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夫神农,立极之大圣也,悯生民之不能以无疾,故察夫物性之可以愈疾者 
以贻后人,固不待乎物物必尝而始知。如待必尝而始知,则不足谓之生知之圣也;以生知之圣言 
之,则虽不尝亦可知矣。设使其所知果有待乎必尝,则愈疾之功,非疾不能以知之,其神农众疾 
俱备而历试之乎?况秽污之药不可尝者,其亦尝乎?且味固可以尝而知,其气、其性、其分经主 
治,及畏恶反忌之类,亦可以尝而知乎?苟尝其所可尝,而不尝其所不可尝,不可尝者既可知, 
而可尝者亦不必待乎尝之而后知矣。谓其不尝不可也,谓其悉尝亦不可也。然经于诸药名下,不 
着气性等字,独以味字冠之者,由药入口唯味为先故也。又药中虽有玉石 
虫兽之类,其至众者惟草为然,故遂曰尝百草耳,岂独尝草哉!夫物之有毒,尝而毒焉有矣,其 
中毒者日必七十乎!设以其七十毒偶见于一日而记之,则毒之小也,固不死而可解;毒之大也, 
则死矣,孰能解之?亦孰能复生之乎?先正谓淮南子之书多寓言,夫岂不信!(《溯洄集》) 

卷之三翼医通考(上)
亢则害承乃制论
属性:予读《内经·六微旨论》,至于亢则害,承乃制,喟然叹曰∶至矣哉,其造化之枢纽乎! 
王太仆发之于前,刘河间阐之于后,圣人之蕴殆靡遗矣。然学人尚不能释然,得不犹有未悉之旨也欤? 
谨按《内经》,帝曰∶愿闻地理之应六节气位何如?岐伯曰∶显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 
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复行一步,土气治之;复行一步,金气治之;复行一步,水气治之; 
复行一步,木气治之;复行一步,君火治之。相火之下,水气承之;水位之下,土气承之;土位 
之下,风气承之;风位之下,金气承之;金位之下,火气承之;君火之下,阴精承之。帝曰∶何 
也?岐伯曰∶亢则害,承乃制,制生则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尝观夫阴阳五行之 
在天地间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强者折之,弱者济之。盖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也。不如 
是,则高者愈高,下者愈下;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而乖乱之政日以极矣,天地岂能位乎!虽然, 
高也,下也,弱与强也,亦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也。故易也者,造化之不可常也。惟其不可常, 
故神化莫能以测。莫测,故不息也;可常,则息矣。亢则害,承乃制者,其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 
然者欤? 
夫太仆、河间已发挥者,兹不赘及。其未悉之旨,请推而陈之。夫自显明之右,止君火治之 
十五句,言六节所治之位也。自相火之下,止阴精承之十二句,言地理之应乎岁气也。亢则害, 
承乃制二句,言抑其过也。制生则化,止生化大病四句。言有制之常与无制之变也。承,犹随也。 
然不言随而曰承者,以下言之,则有承奉之象,故曰承。虽谓之承,而有防之之义存焉。亢者, 
过极也。害者,害物也。制者,克胜之也。然所承也, 
其不亢,则随之而己,故虽承而不见;既亢,则克胜以平之,承斯见矣。然而迎之不知其所来, 
迹之不知其所止,固若有不可必者。然可必者,常存杳冥恍惚之中,而莫之或欺也。 
河间曰∶己亢过极,则反似胜己之化。似也者,其可以形质求哉?故后篇厥阴所至为风生, 
终为湿;少阴所至为热生,终为寒之类,其为风生为热生者,亢也;其为湿为寒者,制也。又水 
发而为雹雪,土发而为飘骤之类,其水发土发者,亢也;其雹雪飘骤者,制也。若然者,盖造化 
之常,不能以无亢,亦不能以无制焉耳。 
夫前后二篇,所主虽有岁气、运气之殊,然亢则害,承乃制之道,盖无往而不然也。惟其无 
往而不然,故求之于人,则五脏更相平也,一脏不平,所不胜平之。五脏更相平,非不亢而防之 
乎?一脏不平,所不胜平之,非既亢而克胜之乎?姑以心火而言,其不亢,则肾水虽心火之所畏, 
亦不过防之而已;一或有亢,则起而克胜之,余脏皆然。 
制生则化,当作制则生化,盖传泻之误,而释之读之者不觉,求之不通,遂并遗四句而弗取。 
殊不知上二句言亢而害,害而制耳,此四句乃害与制之外之余意也。苟或遗之,则无以见经旨之 
周悉矣。制则生化,正与下文害则败乱相对,辞理俱顺,不劳曲说而自通。制则生化者,言有所 
制,则六气不至于亢而为平,平则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矣。化为生之盛,故生先于化也。外列盛 
衰者,言六气分布主治,迭为盛衰,昭然可见,故曰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者,言既亢 
为害而无所制,则败坏乖乱之政作矣,败坏乖乱之政行,则其变极矣,其灾甚矣,万物其有不病 
乎?生化,指所生所化言,谓万物也。以变极而灾甚,故曰大病。上生化, 
以造化之用言;下生化,以万物言。以人论之,制则生化,犹元气周流,滋荣一身,凡五脏六腑 
四肢百骸九窍,皆藉焉以为动静云为之主。生化大病,犹邪气恣横,正气耗散,凡五脏六腑四肢 
百骸九窍,举不能遂其运用之常也。 
或以害为自害,或以承为承袭,或以生为自无而有,化为自有而无,或以二生化为一意,或 
以大病为喻或者造化之机息。此数者,皆非也。且夫人之气也,固亦有亢而自制者,苟亢而不能自制, 
则汤液针石导引之法以为之助。若天地之气,其亢而自制者,固复于平;亢而不制者,其孰助哉? 
虽然,造化之道,苟变至于极,则亦终必自反而复其常矣。学人能本之太仆、河间,而参之此论, 
则造化枢纽之详亦庶矣乎。 
然张戴人《治法心要》曰∶假令水为母,木为子,当春旺之时,冬令犹在,即水亢也。水亢 
极则木令不至矣。木者,继冬而承水也。水既亢则害其所承矣,所以木无权也。木无权则无以制 
土,土既旺则水乃受制也。土者,继长夏之令也。水受土制,热克其寒也。变而为湿,此其权也。 
又如火为母,土为子,当长夏之时,暄令犹在,即火亢也。火既亢极,则湿令不至矣。湿者,继 
夏而承火也。火既亢则害其所承矣,所以湿无权也。湿无权则无以制水,水既旺则火乃受制也。 
水者,严冬之令也,火受水制,寒克其热也,变而为土湿,土斯得其权也。斯言也,推之愈详而 
违经愈远矣。或曰∶《心要》者,他人成之,盖得于所闻之讹耳。(《溯洄集》) 
支秉中曰∶昔孔子谓诗三百,以思无邪一言足以蔽之。愚读亢则害承乃制之论,亦欲以一 
平字蔽之。夫天之六气以平为主。平则生生化化将无穷矣。故岐伯曰∶制则生化,害则败乱。其 
意谓亢则过而至于害,必承之乃可以制之。盖承之一字,如承继相承,又承上之意。谓以所可胜 
者承之于后,乃能制之,使归于平也。以下文相火之下水气承之一语推之,则其义自明矣。 

卷之三翼医通考(上)
四气所伤论
属性:《素问·生气通天论篇》曰∶春伤于风,邪气留连,乃为洞泻;夏伤于暑,秋为 疟;秋伤 
于湿,上逆而咳, 
发为痿厥;冬伤于寒,春必病温。阴阳应象论篇曰∶春伤于风,夏生飧泄;夏伤于暑,秋必 疟; 
秋伤于湿,冬生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王启玄注云∶风中于表,则内应于肝。肝气乘脾, 
故洞泄或飧泄。夏暑已甚,秋热复收,两热相攻则为 疟。秋湿既胜,冬水复旺,水湿相得,肺 
气又衰,故乘肺而为咳嗽。其发为痿厥者,盖湿气内攻于脏腑则咳逆,外散于筋脉故痿弱也。厥 
谓逆气也。冬寒且凝,春阳气发,寒不为释,阳怫于中,寒怫相持,故为温病。《伤寒》引《素 
问》后篇八句,成无己注云∶当春之时,风气大行。春伤于风,风气通于肝,肝以春适旺,风虽 
入之,不能即发。至夏肝衰,然后始动。风淫末疾,则当发于四肢。夏以阳气外盛,风不能外发, 
故攻内而为飧泄。当秋之时,湿气大行。秋伤于湿,湿则干于肺。肺以秋适旺,湿虽入之,不能 
即发。至冬肺衰,然后湿始动也。雨淫腹疾,则当发为下痢。冬以阳气内固,湿气不能下行,故 
上逆而为咳嗽。当夏之时,暑气大行,夏伤于暑。夏以阴为主内,暑虽入之,势未能动,及秋阴 
出而阳为内主,然后暑动搏阴而为 疟。当冬之时,寒气大行,冬伤于寒。冬以阳为主内,寒虽 
入之,势未能动,及春阳出而阴为内主,然后寒动搏阳而为温病。 
王海藏曰∶木在时为春,在人为肝,在天为风。当春之时,发为温令,反为寒折,是三春之 
月,行三冬之令也。以是知水太过矣。水既太过,金肃愈严,是所胜者乘之而妄行也。所胜者乘 
之,则木虚明矣。木气既虚,火令不及,是所生者受病也,故所不胜者侮之。是以土乘木之分, 
变而为飧泄也。所以病发于夏者,以木绝于夏,而土旺于夏,湿本有下行之体故也。不病于春者, 
以春时风虽有伤,木实当权故也。暑,季夏也。季夏者,湿土也。君火持权,不与之子,暑湿之 
令不行也,湿令不行则土亏矣。所胜妄行,木气太过,少阳旺也。所生者受病,则肺金不足。所 
不胜者侮之,故水得以乘土之分。土者,坤也,坤在申之分,申为相火。水入 
于土,则水火相干;水火相干则阴阳交急,故为寒热。兼木气终见三焦,是少阳相火合也。少阳 
在湿土之分,故为寒热。肺金不足,洒淅寒热,此皆往来未定之气也,故为 疟。不发于夏而发 
于秋者,以湿热在酉之分,方得其权故也。秋者,清肃之气,收敛下行之体也。为湿所伤,是长 
夏之气不与秋令也。秋令不及,所胜妄行,故火得以炎上而克金。心火既刑于肺,故肺气逆而为 
咳。所不胜者侮之,木气上行,与火同德,动而不息者也。所生者受病,故肾水亏也。长夏已亢, 
三焦之气盛也。命门者,三焦之合也,故迫肾水上行,与脾土湿热相合为疾,因咳而动于脾之湿, 
是以咳嗽有声有涎。不发于秋而发于冬者,以其六阴之极肃杀始得其气故也。冬伤于寒者,是冬 
行春令也,当寒而温,火胜而水亏矣。水既已亏,则所胜妄行,土有余也;所生受病,水不足也; 
所不胜者侮之,火太过也。火土合德,湿热相助,故为温病。不病于冬而病于春者,以其寒水居 
卯之分,方得其权,大寒之令复行于春,腠理开泄,少阴不藏,房室劳伤,辛苦之人阳气泄于外, 
肾水亏于内。当春之月,时强木长,无以滋生化之源,故为温病耳。夫春伤于风,夏伤于暑,冬 
伤于寒,辞理皆顺,时字伤令字也。独秋伤于湿,说作令字伤时字,读者不可疑也。此四说皆母 
所亢而害其所承之子也。若说秋字伤湿字,其文与上三句相通,其理与法不得相通矣。大抵理与 
法通,不必拘于文也。或谓春伤于风是人为风所伤,非也。若是,则止当头痛、恶风、自汗,何 
以言夏为飧泄哉?今言春伤于风,即是时伤令也明矣。 
愚按∶此四伤诸家注释皆不得经旨者,盖由推求太过故也。孟子曰∶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 
易而求诸难,此之谓欤?但在轻轻平易说去,则经旨自明,而无穿凿之患矣。何以言之?夫风暑 
湿寒者,天地之四气也。其伤于人,岂能于未发之前须知其客于何经络、何脏腑、何部分而成何 
病乎?及其既发病,然后可以诊候,始知其客于某经络、某脏腑、某部分,成某病耳。注释者苟 
悟因病始知其原之理,则于此四伤,不劳余力自迎刃而解矣。 
夫洞泄也、 疟也、咳与痿厥也、温病也,皆是因其发动之时,形诊昭着,乃逆推之而知其 
昔日致病之原 
为伤风、伤暑、伤湿、伤寒耳,非是初受伤之时能预定其今日必为此病也。且夫伤于四气,有当 
时发病者,有过时发病者,有久而后发病者,有过时之久自消散而不成病者,何哉?盖由邪气之 
传变聚散不常,及正气之虚实不等故也。且以伤风言之,其当时而发,则为恶风、发热、头痛、 
自汗、咳嗽、喘促等病;其过时与久而发,则为疠风、热中、寒中、偏枯、五脏之风等病。是则 
洞泄、飧泄者,乃过时而发之中之一病耳。因洞泄、飧泄之病生,以形诊推之,则知其为春伤风, 
藏蓄不散而致此也。苟洞泄、飧泄之病未生,孰能知其已伤风于前,将发病于后耶?假如过时之 
久,自消散而不成病者,人亦能知乎?世有太素脉法,虽或预知死亡之期,然亦是因诊之昭着而 
始能知耳。夏伤暑为 疟,冬伤寒为温病,意亦类此。但秋伤湿上逆为咳嗽,为痿厥,其因病知 
原,则与三者同;其令行于时,则与三者异。夫春之风、夏之暑、冬之寒,皆是本时之令也。湿 
乃长夏之令,何于秋言之?盖春夏冬每一时各有三月,故其令亦各就其本时而行也,若长夏则寄 
旺于六月之一月耳。秋虽亦有三月,然长夏之湿令每侵过于秋而行,故曰秋伤于湿。 
请陈四气所伤所病之义。夫风者,春之令也。春感之,偶不即病而至夏,邪既不散,则必为 
疾。其所以为洞泄者,风盖天地浩荡之气,飞扬鼓舞,神速不恒。人身有此,肠胃之职岂能从容 
传化泌别而得其常乎?故水谷不及分别而并趋下以泄出也。其为飧泄亦类此义。暑者,夏之令也。 
夏感之,偶不即发而至秋,又伤于风与寒,故为 疟也。寒者,冬之令也。冬感之,偶不即发而 
至春,其身中之阳,虽始为寒邪所郁,不得顺其渐升之性,然亦必欲应时而出,故发为温病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