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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演讲论辩技巧-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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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囚犯?”郭被驳得哑口无言,再也不干砍树的蠢事了。

徐稚正是利用一种似是而非的诡辩驳倒了郭林宗。他先由郭那里“借来”
一个虚假前提:物体名称符号决定它们的内容与本质,进而构造出另一个虚
假联系:“人住进‘口’形房屋等于囚犯”,而天下人皆住房屋却无人因此
为“囚”,那么结论不言自明,庭中之树自然也无法为“困”了。对徐稚的
辩驳我们只能叹服地称之为巧辩。

强辩

强辩之“强”,有勉强、硬要之意。强辩与诡辩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


“拿着不是当理讲”。二者的不同,一般来说,胡搅蛮缠、强辞夺理为强辩;
与此相对的,多多少少运用一点逻辑或常识愚弄对方为诡辩。若把诡辩比做
是虚张声势的骗子,那么强辩便是明火执仗的强盗:诡辩往往有迷人的外表,
强辩则是赤裸裸的。

报上登载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人到医院看病,医生客气地让坐,病人
说:“为什么要我坐呢?难道你要剥夺我的不坐权吗?”医生无法,便倒了
一杯水:“请喝水吧。”病人说:“这样谈问题是片面的,不是所有的水都
能喝,例如,你如果在水里掺上氯化钾,就绝对不能喝。”医生说:“我这
里并没有放毒药嘛,你放心!”病人说:“谁说你放了毒药?难道我诬告你
放了毒药?难道检察院起诉上说我说你放了毒药?你这才是放了比毒药还毒
的毒药!”医生无可奈何,换了个话题:“今天天气不错。”病人都说:“纯
粹胡说八道!你这里天气不错,并不等于全世界在今天是好天气,例如北极,
今天天气就很坏。。”医生哭笑不得,忍不住反驳道:“我们这里不是北极
嘛。”病人说:“但你不应否认北极的存在,否则就是歪曲事实真相,就是
别是用心。”医生只好说:“你走吧!”病人说:“你无权命令我走,这是
医院,你不可能逮捕我,你不可能枪毙我。”

这位病人的言论,就是一番典型的胡搅蛮缠、强辞夺理的强辩。

综上所述,雄辩、诡辩、巧辩、强辩都是谈话、争论中的不同论辩形态。
怎样进一步认识这些论辩形态,不断增长我们的“辩才”呢?

首先,应充分利用和争取各种说话、讨论机会,养成动脑动口习惯,在
说的实践中,锻炼自己思维敏捷,唇舌如剑。

还要有比较丰富的知识,一面可作为自己雄辩、巧辩的坚强基础,一面
利于识破诡辩。因为诡辩者常常借用一星半点的知识蒙蔽、混淆视听。

也要掌握一点语法的逻辑。诡辩和强辩都是违背语法或逻辑的,我们不
懂一点语法、逻辑,有时即使发现不对头,也说不出道理,甚至连自己也无
法避免陷入诡辩与强辩。

最后,对待那些毫无意义的诡辩、强辩,既于解决问题无望,又可能引
起吵架的危险,那么,沉默,将是最成功的“辩术”。

(张燕)


撩开诡辩的面纱

柏拉图的著作中曾写了一位名叫尤里贝蒂的人与一位少年的对话:

尤问:“想要学习的人是贤明的人还是愚蠢的人呢?”

少答:“是贤明的人!”

尤问:“那么,要学习的时候,他是懂得了他要学习的东西,才来学习
的吗?”

少答:“不!他是不晓得他要学习的事,才来学习的!”

尤问:“那么,不懂得事理的人,可以说是贤明的人吗?”

少答:“不是贤明的人!”

尤问:“不是贤明的人,就是愚蠢的人了!”

少答:“是的!”

尤总结说:“可见,想要学习的人,不是贤明的人,而是愚蠢的人!你
最先回答的是错误的!”

这位尤里蒂在谈话中悄悄地将“缺少知识的人”和“不明事理的人”这
两个概念给偷换了,结果使得出了“想要学习的人是愚蠢的人”的荒谬的结
论。

人们往往把似是而非的论证以及似是而非的强辩称作为诡辩。黑格尔
说:“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着虚假的证据,或者将一个
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好听,好像真的一样;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给否定了,
弄得动摇了。”这也许是对诡辩的最简要精确的注释。

诡辩论者,他们的共同之处就是玩弄语言的戏法,从主观的愿望出发,
或者将次要的夸大为主要的,或者将现象说成是本质,或者将偶然的说成为
必然,或者将支流说成是主流。。进行似是而非的论证或者进行似是而非的
强辩。

在日常生活中,有意用诡辩来糊弄人的虽属少数,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而
跌入诡辩的泥潭的却屡见不鲜。为了净化我们的思维,提高人们的识别力,
应该撩去诡辩的面纱,让它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使人们掌握反驳诡辩的几
种基本的方法:

第一、事实胜于雄辩

诡辨,之所以有一定的迷惑性,是因为诡辩论者进行论证或强辩时,一
味地玩弄词藻、概念,并诱使对方也跟他一起闭眼不看活生生的事实,到概
念世界里去兜圈子,最后得出离奇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反驳诡辩的最有
利的武器就是首先指出众所周知的、连诡辩者本人都无法否定的事实。

据说,战国时期宋国的诡辩家兜说是“白马非马论”的创始人,他坚持
这一诡辩命题,并且参与了齐国稷下学官的学术大辩论,用滔滔不绝的宏论
居然战胜了所有论敌。但是,当他开完会得胜回朝经过边境关卡时,被守关
的士兵拦住,要纳马税。于是他又施展他的浑身解数,大谈“白马非马”的
高论。可是在场的士兵和百姓根本不吃他这一套,谁也不相信眼前这匹白马
不是马,坚持不交马税就不予放行,他只好无可奈何地掏了腰包,虽然心里
很舍不得。

无独有偶,在差不多与“白马非马”论创立的同时,古希腊的一位哲学
家芝诺,也发明了一个怪论。其中一个最著名的怪论是:运动是不可能的。
他并且口若悬河,在众多的学者面前进行论证:任何物体的运动都是不可能


的。

正当众人瞠目结舌之际,一位名叫第欧根尼的哲学家走到得意洋洋的芝
诺面前,并不说话,只是倒背着双手,从这一端走到那一端,又从那一头走
回到这一头。他的用意是很明显的,“你不是说运动是不可能的吗?我‘运
动’一下给你看看。”运动不可能的结论,在铁的事实面前便不攻自破了。

第二、剥去伪装,还其本来面目

第欧根尼对芝诺的反驳虽不乏机智,但毕竟缺乏理论的力量,这也难怪,
因为当时还是人类理论思维的萌芽阶段。要从理论上驳倒诡辩,必须具备一
定的逻辑学的知识。

诡辩学者在逻辑上常犯的错误之一,就是偷换概念,其表现形式,大体
有以下几种:

1。任意改变某个概念的内涵并把它偷偷换成另一个相似的概念。在现实
生活中,有意无意地偷换概念的事屡屡发生。
有位老工人到书店里买书,售货员却态度粗暴。这位老工人便批评她说:
“你这位姑娘呀,应当好好学习才是。”没想到那位服务员却反唇相讥:“我
天天守着书,学习的事,用不着你操心。”

这里,老工人讲的“学习”,指的是加强职业道德的修养,而营业员所
说的“天天守着书”指的却是文化知识的学习。这样,营业员为了替自己服
务态度辩护,“急中生智”,把顾客所提的意见中的“学习”的概念偷换了。

2。将音同、语言形式不同、含义也不同的几个概念混为一谈。
一个赶路的青年人向一位老大爷问路:“喂,老头子,到张家屯还有多
远!”“还有500 拐杖!”老人用拐杖点了点地说。“路只有论里的,哪有
论拐的?”青年人不解地问。“要论(礼),你就不应该叫我老头子。”

这里,老人家利用“礼”和“里”同音的巧合,将“里”偷换成“礼”,
其目的倒并不是有什么恶意,而是用诙谐的言语来教训那个没有礼貌的青年
人。

3。把表示集合的概念偷换成表示个体的概念
十年动乱期间,一位造反派的头头在群众大会上振振有词地说:“我是
工人阶级,工人阶级领导一切。”似乎经这一说,他便可以天马行空,独往
独来,调动一切和指挥一切了。但好景不长,“四人帮”一倒台,他的黄梁
美梦也就成为泡影,灰溜溜地下台了。但他仍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哎,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我现在不也是一位英雄吗?”

这位头头两次使用“工人阶级”,两次使用“英雄”,先是指集体,后
是指其中一员,把表示集合的概念偷换成表示个体的概念,狂妄已极,荒唐
可笑。

对于偷换概念的诡辩,只有一针见血地指出其错误,对方建立在偷换过
的概念的基础上的整个论证,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第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不能完全象上逻辑课那样一一指出对方的逻辑错
误。也没有必要那样做,因为如果都这样说话,我们的语言就会黯然失色,
枯燥无味。如果我们在反驳对方的诡辩的时候,能够将逻辑与机智融为一体,
便会使我们的反驳更加有力,更加有趣。

我们想起了《韩非子》中所记录的“矛盾”的寓言。这便叫做“以其人
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是一个极好的反驳诡辩的方法。


文学家欧伦期庇格有一天到饭店里去吃饭,店主的肉还没有烤好,于是。
他便走到一边,吃了不少干面包,吃饱之后,他坐到火边,转动烤肉叉,一
直把肉烤熟。当烤肉端上餐桌的时候,店主请他上桌就餐,他随意答道:“烤
肉的时候,我闻味儿都闻饱了。”说完之后便坐在炉边打盹儿。

客人们吃完饭后,店主便拿着托盘向他收肉钱,他道:“我并没有吃肉,
为什么要付钱?”店主皮笑肉不笑地说:“掏钱吧!你不是说你闻肉味都闻
饱了吗?所以你也应该付出与在座的吃肉的人一样多的钱。”

欧伦斯庇格听店主这么说,也不和他辩解。只是掏出一枚银币,“砰”
的一声扔到长凳上。笑着对店主说:“你听到钱声了吗?我的银币的声音正
好够付我闻了你肉味的钱。”

在这个故事中,作家没有直接从逻辑学的角度去揭露店主的诡辩,而是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随机应变,根据店主诡辩的思路,编造了
同样荒谬的诡辩,逼得店主进退维谷。

当然,诡辩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但是,不论是多么巧妙的诡辩,都经
不起事实的检验和科学的分忻。因此,为了撩开诡辩的面纱,我们自己应该
用丰富的知识武装起来。

(田乃吉吴绿星)


诡辩术举隅

我们愿现代交际的国度,尽是真善美的乐土。应象阳春般温暖、和谐,象
水晶般明丽、不俗。但在实际的生活中,往往会有人以似是而非的诡辩混淆
视听,贬损真理,使得诸多质朴无邪的人们堕入五里雾中。因此,我们有必
要借助逻辑科学的“金睛”,识破诡辩那重重的迷雾——

一曰玩弄语词

从逻辑学上来说,一般是一个语词只表示一个概念,一个概念只用一个
语词来表示。但是有时一个概念可以用几个语词来表示,如“土
豆”、“马铃薯”、“山药蛋”等语词都指同一事物;也有时一个语
词可以表示几个概念,“杜鹃”的含义就有两个:即指一种鸟,又可指一种
花。玩弄语词就是偷换概念。例如:“老郑出差住在一家旅馆里,半夜被一
群打牌人的哄笑惊醒,便善意地说:“你们大吵大闹,影响别人休息。”“影
响别人,又不影响你。”打牌人吵闹得更厉害了。老郑话中的“别人”,显
然是指相对于打牌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老郑自己在内),但打牌人故意把
“别人”换成相对于“你”(老郑)而言了,从而恣意玩弄了老郑所说的“别
人”这一语词,偷换了概念。

二曰前提虚假

形式逻辑推理是以三段论为基本形式的,即:第一步大前提,第二步小
前提,第三步结论。其中一个前提虚假,结论也就站不住脚了。例如鲁迅笔
下的阿Q,在偷萝卜被主人发现后狡辩说:“这萝卜不是你的。”理由是“你
不能叫它答应你。”这显然是荒唐的,我们不妨把它还原为三段论的完整式:

①谁叫不答应萝卜谁就不是它的主人,(大前提)
②“你不能叫得它答应你”,(小前提)
③所以“这萝卜不是你的”。(结论)
这里的大前提就是虚假的,因而结论自然是荒谬的。
三曰简单概括

这是在由个别认识推出一般性的认识归纳推理过程中,仅依据部分情况
或偶然的联系,就推出所谓无可怀疑的一般性结论的逻辑错误,又叫“以偏
概全”。有人在到过河南的安阳、驻马店等地后就结论说:“河南人舌前舌
后音分不清,说不好普通话。”这个结论显然是轻率的,因为河南郑州、开
封等地的群众舌前舌后音分得是很清楚的,普通话说得也较好。

四曰机械类比

机械类比是把两个(或两类)不同的事物简单等同的逻辑错误。诗人刘
征曾经对机械类比给以如下嘲讽:“施行此法要巧于强拉硬扯,随心所欲地
作荒唐的类比。你长胡须,耗子也长胡须,你就是耗子作家;你在床上睡觉,


臭虫也在床上睡觉,你就是臭虫的同伙;你咳嗽,刺猬也咳嗽,你就是刺猬
的应声虫;你为了杀鸡在磨刀,十万八千里外爪哇国的一座古庙里有个强盗
也在磨刀,你就与强盗狼狈为奸,你也是一个汪洋大盗。如若不然,何其相
似乃尔!”

五曰以人为据

在论辩中不以客观为标准,而以某某人(往往是名人、权威等)的言论、
行为为依据,这在逻辑上叫做“以人为据”的错误。例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
期间,第二国际的一些叛徒就曾以此法互相恭维,互为开脱。马尔托夫说,
“请问,象。。考茨基这样的人。。怎么会是机会主义的呢!”考茨基则说:
“我不为自己辩护,但是瓦扬和盖得、海德门和普列汉诺夫怎么会是。。”
列宁对此引用克雷洛夫寓言讥讽说:“杜鹃恭维雄鸡是因为雄鸡恭维了杜
鹃。”他斥责考茨基的话毫无实际意义,他们“唯一关心的,就是蒙蔽群众,
用权威人士的鼎鼎大名来震聋群众的耳朵,不让他们明确地提出所争论的问
题和全面地研究这个问题”。

六曰节外生枝

先看这样一个镜头:一个摩登女郎下了公共汽车,售票员问:“票?”
女郎边掏边走,边走边掏,售票员发觉她可能没买票,就喊住她,车上乘客
也纷纷喊道:“坐车为啥不买票?”女郎回头说:“嚷嚷什么,还讲不讲文
明礼貌?”这样,女郎始终不去正面回答售票员提出的买没买票的问题,而
是故意节外生枝,以攻为守,反问别人。这又叫做转移论题。有人在进行某
一问题的论辩时,转而谩骂、诽谤别人,这种人身攻击,更是转移论题中尤
为恶劣的一种。

七曰自相矛盾

有人在同一思维和论辩过程中,对同一对象既肯定了它是什
么,继而又否定了它是什么(这种否定往往是隐含的),这就造成了自相矛
盾。林彪说,“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所以理解的要执行,
不理解的也要坚决执行。”但是不设国家主席的主张,毛泽东讲了六次,林
彪仍说:“不设国家主席不行。”毛泽东就抓住了林彪的自相矛盾进行了批
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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