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的佛教-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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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也在否定第八识,唯有否定了由烦恼无明接连而假现的第八识之后,才是彻底的解脱。不过,第八识被否定之后,并非等于没有,乃是非空非有的智体的显照,而不是无明烦恼的缠绕不清。
§佛教崇拜神鬼吗?
很明显的,一个正信的佛教徒,唯有崇拜佛、法、僧──三宝,绝不崇拜神鬼,但是,正信的佛教并不否认神鬼的存在,因为神鬼也是六道轮回的两大流类。所以,佛教所说的神不是神教所说的上帝,佛教所说的鬼,也不是神教所说的魔鬼。佛教所说的神也是凡界的众生,佛教所说的魔是在欲界的第六天,所以佛教的魔是魔、鬼是鬼。佛教的魔,也有四种:天魔、五蕴魔、烦恼魔、死魔,除了天魔,其余三魔也都出于各人自我的生理及心理。
佛教的神,通常是在天与鬼之间,大福的鬼便是神,天的扈从往往是神。鬼有多财鬼、少财鬼、饿鬼,多财大福鬼,虽在鬼道,也享天福,民间一般所崇拜的神,多半就是大福的鬼。神有天神、空神、地神,又可分天神、畜神、鬼神,民间一般所崇拜的牛鬼蛇神、草木精灵、山川等神,多是地神、畜神和鬼神。在佛经中通常提到的是八部鬼神,那就是:天神、龙神、夜叉(飞空鬼)神、乾闼婆(天音乐)神、阿修罗(悲天)神、迦楼罗(金翅鸟)神、紧那罗(天歌唱)神、摩侯罗迦(大蟒)神。这八部鬼神,有善的也有恶的,善的通常是受佛教的感化而来为佛教作护法的。因此,正信的佛教徒,并不崇拜神鬼,仅对神鬼保持若干程度的礼遇,假如一个正信的佛教徒崇拜了神鬼,在原则上是有罪的。同时,善神都会自动地护持皈依了三宝的人,故也不敢接受三宝弟子的崇拜;正因为有了善神的护持,恶神恶鬼也不敢作弄或侵犯已经皈依了三宝的佛教信徒。转载注:「摩侯罗迦」的「侯」应为左「目」右「侯」
§佛教徒相信祈祷的功能吗?
是的,佛教深信祈祷的功能。事实上,从灵验的程度及灵验的比例上考察,佛教远比其他神教的祈祷功能,更显著、更有力、更可靠。
祈祷的原理,是以祈祷者的心力──由强烈的信念所产生的一种超自然的精神统一的定力,去感应被祈祷者(如诸佛菩萨)的大悲愿力,自己的定力与佛菩萨的愿力相应相接,便会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神力,那就是祈祷所得的经验或灵验。在大乘佛教的中国地区,祈祷观音菩萨的灵验,最为卓著。再说,一个虔敬的三宝弟子,本来就有善神的护持,只要信念坚强,若遇到特发的变故,虽不临时祈祷,也会逢凶化吉。因为祈祷的功能,是由坚强的信念中产生,所以,凡是信念坚强的人,也就等于时刻都在祈祷的功能之中。
不过,佛教虽然深信祈祷的功能,但也并不强调祈祷的万能。比如佛教徒生了病,祈祷是要紧的,如果病人有自信的把握,能够凭他虔诚的祈祷,便可感应痊愈。所以,说法闻法也能医病(增一阿含卷六及杂阿含卷五等);如果病人没有自信和把握,也缺乏祈祷的经验(是指效验),那就应该延医诊治了,所以,虽在释迦世尊的当时,比丘们患了病,通常也多用医药治疗。(注四)
因此,一般相信:佛法,主要是医众生生死的心病;医药,能治血肉之躯的身病。有了病痛,祈祷是应该的,诊疗也是必须的──这是正信佛教徒的见解。注 四:「佛如医王,能治一切诸烦恼病,能救一切生死大苦。」(华严经入法界
品三十九之十六)
§佛教是主张焚烧纸库锡箔的吗?
不,佛教中没有这一项迷信的规定。
中国人用纸钱焚烧的习俗,是自汉朝以后开始,比如唐朝的太常博士王屿说:「汉以来,丧葬瘗钱,后世以纸寓钱为鬼事。」这是说从汉朝开始,人死之后,丧葬之时,要用钱币与死人同葬。因为中国自古以来,都以为人死之后便是鬼,所以说文解字也说「人所归为鬼」,人死既为鬼,拟想鬼的世界也同人间一样,只是阴阳两界不同而已,故以为鬼也需要生活,也需要用钱,所以就用钱币殉葬。后来有人觉得用真的钱币太可惜了,便用纸来剪成钱的形状,以火烧了给鬼用。到近代,由于纸币的流通,「冥国银行」的冥币,也大量发行了!(注五)
这种低级的迷信,几乎是各原始民族宗教的共同信仰,以物器、钱财、珠宝、布帛,乃至还有用人及畜生来殉葬的。
至于用火焚烧,可能与拜火教有关,相信火神能将所烧的东西传达给鬼神。印度教梨俱吠陀中的阿耆尼(火神),就有如此的功能。
中国民间,用纸钱、用锡箔,当做钱币、当做金银,又有用纸糊篾扎的家俱杂物房屋乃至现代的汽车飞机轮船等等,以为焚烧之后,就被鬼去受用了。
事实上,佛教不以为人死之后即是鬼,做鬼仅有六分之一的可能。佛教更不相信经过焚烧之后的纸库锡箔能够供鬼受用。佛教只相信死人的亲属可以用布施、供佛、斋僧的功德,回向亡灵、超度亡灵。其他的一切,都是毫无用途的迷信。佛教不唯不主张以物品殉葬,佛教更主张人死之后,不可用贵重的棺木、不可穿高价的衣服、不可动用过多的人力与物力;应该换上日常所穿的乾净旧衣服,将好的新的衣物全部布施给贫苦人家,如果有钱,应该多做布施贫穷及供奉三宝的功德。唯有如此,亡灵才能得到真正的益处。否则把好好的东西埋了烧了,那是最愚痴的行为,更不是一个正信佛教徒的作为。
可惜的是,今日的许多僧尼,并不懂得这一层道理,甚至从大陆到了台湾的佛教徒,还发明了另一种叫做往生钱的纸钱,在一小张的黄纸上,用红水印上梵文字母的往生咒,就当做鬼用的钱了。其实诵咒的功效,与烧纸的作用,根本是两回事。如果根据佛经来说,印好的经是烧不得的,烧了是有罪的。
再有,现时的僧尼们为人家诵经、拜忏、放口乃至打水陆,都要写文疏,宣读之后,即予焚化,这是学了符□派的道教向其所崇奉的神只们奏疏及化符驱鬼等的迷信,于佛教教理毫无根据。佛教一切都主张虔诚心的感应,如果心力到了,不用焚疏,必然有用,否则的话,纵然焚化了千百张的字纸,又有什么用处?注 五:参阅佛祖统纪卷三十三法门光显志「寓钱」条(大正藏四十九册三二三页
)。
§佛教深信因果定律的正确性吗?
是的,佛教相信因果定律的正确性,正像大家相信吃饭可使胃囊满足那样的正确。
一般人怀疑因果律的可靠性,是因为仅仅站在当下一生的立足点上,来看善恶报应的不公平:有人吃苦行善一辈子,不但没有好报,甚至还不得好死!有人贪赃枉法、为非作歹,却在法律的漏洞里逍遥自在,福寿双全。
其实,佛教的因果律是通看三世的,人,除了现在一生,已有过去的无量数生,尚有未来的无量数生,现在这一生,若将过去及未来的生命之流连贯起来看,实在还不及石火光影那样的短促渺小。善恶因果是贯通了三世渐次受报的,业力的大小轻重,便决定了受报的先后等次。今生的修善作恶,未必即生受报;今生的祸福苦乐,未必是由于即生的因素;今生多半的遭遇,是由于往世业力的果报;今生的所作所为,多半尚待到后世感报。若把三世看通了,心里也就平服了。
再说,佛教所讲的因果律,也不是像一般人所误解的宿命论或定命论。佛教相信,唯有重大的业力不能转变而被称为定业之外,人是可以凭后天的努力而来改善先天的业因的。比如前世只造了穷人的业因,今世果然也感生为穷人的业果,但是,生为穷人不要紧,只要自己肯努力,穷困的生活环境是可以改造的。这是将过去的因加上现生的因,综合起来,就是当下的果。所以,佛教的因果律,不是宿命论也不是定命论,而是不折不扣的努力论。佛教如果落于宿命论或定命论的泥沼,众生成佛的理论,也就不能成立,既然一切命运都是前世决定了的,人生的修善,岂不等于白费?
可见,佛教的因果定律,也是不离缘生法则的。从过去世的业因到现在世的业果,中间尚须加入许多的外缘,方能成为业果的事实,这些外缘,就是现世的努力与懈怠、作善与作恶。正像一杯糖水的本质是甜的,假若加入了柠檬或咖啡,便会改变那杯糖水的味道一样。
总之,佛教的因果律是贯通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而又连结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现世承受先世的业因,成为现世的业果,现世的行为造作,既然即是后世的业因,也可加入先世的业因,成为现世的业果。
因果的道理听来简单,说来并不简单。佛教,就是这么一个看似简单而实际并不简单的宗教。
§佛教徒都愿往生极乐世界吗?
凡是正信的佛教徒,不会希望以生天为最终的目的,这是很明确的,因为除了五净居天及弥勒的兜率内院,生天尚在轮回生死的凡界。
凡是正信的佛教徒,都愿解脱生死,这也是很明确的,因为唯有脱离了生死的轮回,才会得到永恒的安乐。
极乐世界,是由阿弥陀佛愿力所成的佛国净土,但在十方法界之内,有著十方的诸佛净土,西方的极乐世界,只是无量佛国净土中的一个。所以,佛教徒之中也有不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而愿往生其他世界的,比如东晋时代的道安大师,唐代的玄奘大师及窥基大师,以及近代的太虚大师,都愿往生本界(大千世界)兜率内院的弥勒净土。
如果是悲愿宏深而信心坚强的佛教徒们,也有不愿往生他方的佛土,而愿生生世世在人间度化的。
至于南传上座部佛教区域的佛教徒,根本不知道有极乐世界的存在,那里的出家人,最高的期望是即生修证阿罗汉果而解脱生死,如果一生不成,期待转生继续修证,他们不知极乐世界,也不相信极乐世界,如果大乘佛教告诉他们有个极乐世界,他们或可相信,但相信是在天上。(见海潮音四五卷四月号二一页)
不过,极乐世界的存在,对于真常唯心一系的大乘佛教而言,乃是深信不疑的。由于阿弥陀佛的慈悲愿力,极乐净土的莲池之中,莲华分为九品,即使造了五逆十恶的人,若能于临命终时,至心称念阿弥陀佛,令声不绝而具足十念者,便可带业往生极乐世界下品下生的莲华之中,过了十二大劫之后,莲华开放,得见观音势至二大菩萨为之说法,开示诸法实相即缘生性空的道理(观无量寿经)。一旦悟透了诸法实相,实证了诸法实相──诸法缘生,体性本空,便可破除一切的善恶观念,一切的善业恶业也就一时抖落。那就叫做业障消除,那就不再受到业力的牵制,不再糊涂地沉沦生死,唯有乘著各自的悲愿,再来人间,自主生死,行菩萨道,称为「不违安养入娑婆」。所以,弥陀净土的安立,确是最最安全最最方便也最最可靠的一种信仰,这也正是许多没有自主把握者的最佳安慰与最大恩德。
可是,弥陀经说,不可能以微少的善根之因及微少的福德之缘,往生极乐世界,所以弥陀的愿力虽大,仍要依靠各自在平日的修善积福。否则,到了临命终时,恐怕连念佛的能力都没有了,那时候,阿弥陀佛虽愿伸手救济,也是爱莫能助了。
§佛教重视神迹吗?
神迹,在佛教称为神通。
佛教承认神通的事实,也承认神通的功用,并且,佛教的神通境界,远在其他的一切宗教之上。
佛教将神通分为六大类,那就是:神足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尽通。
佛教相信一切神鬼多有由果报而得的神通,一切凡夫仙人,也可以有由修禅定而得到神通(耶教的祈祷,至其心力完全统一集中时,也是定)。但是,凡夫及神鬼,只有或多或少或深或浅的前五通,唯有佛教已经解脱了生死的大小乘圣者,才能另加一通,称为漏尽通,那就是六通具足了。
可是,佛教并不以为神通是万能的,在因果律的原则下,众生的生死祸福,都是出于善恶业力的自作自受,神通的功用虽大,却不可能破坏因果的律则,凡是决定性的重大业报,纵然以佛陀的神通,也不能把局势全部扭转,否则,因果业报的理论,便将无从成立。因此佛陀在世,虽曾现过不少的神通,但不轻易现神通;佛陀座下的许多罗汉大弟子,也多有相当神通的,佛陀却不许他们当著俗人现神通(根本杂事卷二及律摄卷九)。因为佛陀知道,神通虽可使人轰动一时,如果现得不能恰到好处,便会招致相反的恶果!
对于神通的问题,如有兴趣,可以参阅另一篇拙作「神通的境界与功用」。(按:此文今收于「学佛知津」一书中──本社出版)
§佛教是崇拜偶像的吗?
是的,佛教徒对于佛菩萨的圣像,有著崇高的敬意。
不过,佛教徒对于佛菩萨圣像的崇敬与顶礼,并不像基督徒所以为的那样幼稚、那样罪恶!
凡是正信的佛教徒,并不会把塑画雕刻的圣像,当做就是佛菩萨的本身(增一阿含卷二八以观空为礼佛),所以也绝不同于低级信仰的庶物崇拜。
正信的佛教徒,对于圣像的崇拜,目的是在藉著圣像的崇拜而将信仰的力量感通佛菩萨的悲愿。正像靶场的射手,将视线由瞄准口通向准星,再对准靶子的红心,射击的目标虽在靶子的红心,要想射中靶子的红心,却须首先通过瞄准口及瞄准星。当然第一流的射手,并不需要按照瞄准基本动作瞄准;同样的,一个已经悟透了佛法的佛教徒,便会发觉佛的本身是遍满虚空而充塞法界的,那就根本用不著偶像来作为感通感应的媒介。所以唐朝禅宗的丹霞祖师(西元七三八至八二四年),曾把木雕的佛像,取来烧火烤手的公案(五灯会元)。但在尚未证悟的佛教徒来说,岂能不敬佛菩萨的圣像?正像一个国家的国民,岂能不敬国家元首的肖像?
§佛教徒是反对自杀的吗?
是的,在戒律之中有著明确的规定,佛教徒不可以自杀,如果自杀,那是有罪的。(见四分律调部之二及律摄卷二)
此所谓自杀,是指为了厌恶此一生命的存在,误以为自杀之后,便可得到解脱而言。
因为佛教徒主张因果定律,若不证悟诸法实相,若不以修持的工夫解脱生死,自杀是没有用的,业报未尽,即使自杀,也将再接受另一期的生死,正像一个欠了债的人,为了躲避债主的追讨而将户口从甲地迁到乙地,那是不中用的,迟早一些债主仍会找到他的。所以,佛教徒反对自杀,佛教鼓励人生的建设,利用这一生的存在而做修善的努力,以改造现实的乃至未来的命运。
然而,佛教不是鼓励自私的宗教。如果为了救济众生,在必要时可以舍身,如果为了维护神圣的信仰,在必要时可以殉教;并且,一个真正的菩萨道的实行者,应该是头目身肉,无一不能施舍的,比如释迦世尊在往昔生中的菩萨阶段时,曾经屡屡舍身,如法华经中说:「未有一微尘如芥子许非菩萨舍身命处」,便是最好的说明。其实杂阿含卷三九及四七,就有三位罗汉自杀,佛陀倒是赞成的。
§佛教是厌世与出世的宗教吗?
这个问题,可以有两种答案:一是肯定的,一是否定的;从表面看,应该是肯定的,从通体看,应该是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