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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70年代人记忆典藏-第12章

小说: 70年代人记忆典藏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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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不同于琼瑶,她生活在现实中,亲手扼断了自己的韶华,将美好的生命血淋淋地撕给人看,她认认真真地完成了自己,直到大限来临。如果说她是悲剧人物,那就有一丝同情的意味,然而她绝不需要同情,不屑于同情。她是把借来的人生当成了章回小说,工工整整、认认真真地拟了回目,而后冷静、娓娓地诉说,撩拨着看我们生生不息的欲望。
  张爱玲绝对是个聪明女子,在她笔下,人物的爱情是没有青春、幻想、热情和希望的,有的只是虚妄和苍凉。
  大多是不可避免却又看来极其自然的悲剧。她不敢向往未来无边的荒凉和恐怖,于是只能在眼前的一点欢乐中寻找避难所。她小说里的爱情又是极其精彩的。可是这种精彩不是可以拿来玩味的。在她这里,不能逃避人生的苍凉和爱本身的虚幻、悲苦,喜欢读张爱玲小说的女孩,读多了她的小说,也不会对爱情抱有过高的幻想,不会不对其中女主人翁的盲目引以为戒了。
  徐志摩
  徐志摩是一个不甘寂寞且永远在追寻新的兴奋热点和新奇活法的人。在他的骨子里,在他人生的词典里,无聊、平庸与缺乏鲜活生命活力的凡夫子俗子式的生活是永远地被剔除的,他就是一团鲜红跳蹦的火焰。这样的人生态度反映在他的诗中,自然是风景绚烂,奇彩无比,且耐人寻味。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他是这么悄悄地来,又这么悄悄地去了。他虽然不曾带走人间的一片云彩,却把永远的思念留给了喜欢他的人。徐志摩以其带有三分童真和充满对理想的追求、自由的向往、爱情的浪漫实践,写出了不少脍炙人口的佳作精品,读之令人神情飞驰,遐想连绵。
  正如茅盾所讲:“志摩的许多披着恋爱外衣的诗,不能够把来当作单纯的情诗看的;透过那恋爱的外衣,有他的那个对于人生的单纯信仰。”
  徐志摩对林徽因特别的感情以及后来对陆小曼的爱怜经历,本身就是一个爱情传说。初见陆小曼时,心底迸发出的火花正如他的这首诗:“多谢天!我的心又一度的跳荡,这天蓝与海青与明洁的阳光,驱净了梅雨时期无欢的踪迹,也散放了我心头的网罗与纽结,像一朵曼陀罗花英英的露爽,在空灵与自由中忘却了迷惘……”从他的诗中,我们看到了他不断追求的人生,他的自信,他的理想。他牺牲了一切平凡的安逸,牺牲了家庭的亲谊和人间的名誉,去追求,去试验一个梦想之神圣境界,他得到了自由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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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玉(2)



  他的情诗,韵律谐和、比喻新奇、想像丰富、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在90年代初的校园情书中,引用率颇高,有着一丝惬意,一丝美好!
  三毛
  三毛,这个奇情的女子,在淡淡的人间烟火中,苦苦追逐着心灵深处的爱恋。然而,在她短暂的一生里,真正的爱情却从未眷顾她。前半生里,她没有找到,后半生里,找到了却不能接受。她的爱恋,始终带着一份流浪的风尘。
  很多人对爱情的最初憧憬来源于三毛的《撒哈拉的沙漠》,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热烈缠绵,那种白手起家的婚姻令人向往。于是,有人读她的书的人偷偷地幻想着自己将来也能找到一个浪漫柔情的荷西,在沙漠中热恋一生。
  三毛一度是流浪和爱综合的化身。传奇一般的经历,传奇一般的爱情。娓娓道来的只是自己的故事,却吸引了无数少男少女的目光。
  三毛写自己的爱情能够那么尽兴,那么毫无保留,甚至能在一个喜欢得不得了的男孩面前哭了又哭,求了又求。让人知道并不是只有男孩追女孩子才那么动情,那么不舍,那么尽情。
  三毛笔下也有婚后的爱情,写她和荷西的故事,两个人心心相印、朝朝暮暮,几乎每个细节都浪漫而温馨。比如他们各自有自己的屋子,给对方留足够的空间,既可以相亲相爱,又可以相敬如宾。在一般人眼里和实际生活中,婚后的爱情基本上是种幻想,早晚被琐碎的事情摩擦得支离破碎,维系而已,哪还敢奢望激情,然而身处撒哈拉大沙漠的三毛与大胡子荷西却过着童话一般美丽的婚后生活,仿佛他们一直在热恋……在许多喜欢三毛的人心里,他们始终愿意相信爱情是如此美丽。平庸无趣的生活依旧消磨不掉对爱情的美好的幻想。
  三毛自杀了,这个神秘的精灵般的女人用一只丝袜结束了生命,但在许多喜欢三毛的人心里,他们始终愿意相信三毛的爱情就是那么美丽的。
  金庸
  和琼瑶一样,金庸笔下的爱情也是“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情之所至,鬼神可通,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只不过与琼瑶笔下的爱情相比,金庸的爱情中更多了一份豪情壮志,一份江湖侠义。
  彼此关怀对方,为了对方的幸福不惜牺牲自己,这是金庸对于爱情的基本评价。不论讲武侠,还是讲爱情,金庸都是个童话作家。他笔下的男主人公不一定很英俊,但一定豪气冲天;女主角不一定美丽,但必定内心善良。只要两情相悦,爱情决不会受阻,他们撕毁世俗的面具,失贞不是问题,残疾不是问题,容颜憔悴不是问题,年龄不是问题,万人唾骂不是问题,身处两地不是问题,生死不是问题,因为有个信念牵引着他们。
  当看到“想不到我任盈盈也跟一只大马猴绑在一起,生生世世再也分不开了”,你会不由自主地想像经历各种坎坷,多次离合后两人在一起的情景,想像盈盈的娇嗔、妩媚,还有柔情;想像他们琴瑟共鸣,携手闯天涯的浪漫与侠情。不管经历了何种磨难,爱情最终会将两个人绑在一起。
  当万念俱灰的杨过在十六年后跳下碧水寒潭,走进别梦依稀的茅屋,对镜感叹时光易逝,华发易生的时候,一只纤纤玉手搭上他的肩头:“不是你老了,是我的过儿长大了。”读到这里,小龙女的那只手搭在了多少人的心头,在一瞬间,我们都会相信“爱情永恒”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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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副包含了金庸十四部小说,读起来却浑然天成的对联大概要数70年代人念得最顺口。
  金庸小说进入中国内地适逢开放之初,以电影《少林寺》为代表,掀起了一阵功夫热。当时的这股热潮现在看来纯朴得近乎可笑,全国大批少年离家出走学功夫,成为那时的一个热点社会问题。功夫热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催生了一批武术杂志,其中以杭州《武林》杂志最为著名。1982年,《武林》杂志开始连载《射雕英雄传》,成为金庸小说在中国内地风靡一时的起点。
  金庸小说刚进入大陆的时候,并不受欢迎,被视为旁门左道,甚至是渲染暴力毒害少儿心灵的毒草,如邓丽君的歌声传入一样,起初被视为“靡靡之音”,听惯了革命歌曲,看多了革命小说的人,很难接收这种大胆的阅读内容。有的地方开展清除精神污染运动,港台流行歌曲和武侠小说都在清除之列。
  如果有哪个孩子看武侠小说被父母发现,轻则被没收,重则挨打,但书中的侠义故事让孩子们情不自禁偷偷躲着看。厚厚的一本书,不看完舍不得睡觉,吃饭时也捧在手里,不敢上桌子,就搬个半高凳,书放上面,饭碗夹点菜也放那里边看边吃。一本书能看好几遍,不少孩子的小说被老师和家长没收过。
  上中学后,读金庸小说不再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了。同学们都争相夸耀自己读得多、读得好,“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里面的人物如数家珍,对金庸的写作手法也了如指掌,不仅可以光明正大地看金庸武侠小说,更可以光明正大地切磋武功,光明正大地模仿里面人物至死不渝的爱情。
  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大众文化的勃兴,金庸小说也越来越成为娱乐大众的符号。从金庸小说的母源地香港看,武侠小说从一开始就是一种最具消费文化特征的文学形式,与电影电视相结合而成为大众娱乐的主流。在这里,金庸文化已不仅仅是武侠小说本身,它还至少包含了徐克的声光色影、黄日华的豪情才气、翁美玲的俏笑嫣然、罗文的低吟浅唱,乃至于王家卫的另类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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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摩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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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年代末、80年代初,文化大革命的动乱离我们越来越远,又迎来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和改革开放,正如我们作文中常说的“改革的春风刮遍了大江南北”。计划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变,集体所有制向承包制转变。


大步流星奔小康



  70年代末、80年代初,文化大革命的动乱离我们越来越远,又迎来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和改革开放,正如我们作文中常说的“改革的春风刮遍了大江南北”。计划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变,集体所有制向承包制转变。一切都在转变中,一部分人富了起来,另一部分人也解决了温饱问题。全民开始奔小康,干部下海、农民经商、商人出国。改革的春风刮来了一些万元户、暴发户和大款,家庭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平常百姓家庭表现为:土坯房慢慢消失,二层的小楼房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由缝纫机、自行车和手表组成的三大件由冰箱、彩电和洗衣机取代。孩子们有机会得到更好的教育条件,上中专的学生越来越少,考大学的学生越来越多;在农村,大点的孩子也不甘于待在家中,纷纷进城打工,电视剧《外来妹》正是他们生活的写照。
  这些变化最明显的体会在于我们手中的零花钱一天比一天多了。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新事物出现。零食越来越丰富,玩具越来越新奇,衣服越来越花哨,可以消遣的地方越来越多……街头出现的录像厅中播放港台武打影片或者盗版国外大片,迅速抢占国内电影市场,录像厅也大有取代电影院之势;街上到处是桌球台,连路边小吃店或小修车场都放置桌球供顾客娱乐;“卡拉OK”也登陆中国,男女老少拿着话筒,吼上几嗓子,快乐着自己的快乐,悲伤着自己的悲伤;游戏厅也由城市蔓延到乡村,开始一步一步引导孩子背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格言,放学后,溜到桌球厅、游戏厅的孩子日渐增多。
  在这个万象更新的社会,我们的反叛意识也一天一天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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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舞



  霹雳舞风靡全国时,很多男生喜欢穿高帮的运动鞋,把长裤脚系在鞋里,戴半节有小洞的摩托车手套,一下课就在走廊里交流新的舞姿。
  80年代初期,美国青年流行一种叫Breaking的舞蹈。这种舞蹈在我国叫做“霹雳舞”,曾火爆一时。顾名思义,Breaking是一种节奏非常强劲的舞蹈,跳舞的人往往兴之所至做出一些难度很高的动作。霹雳舞的流行源于美国电影《霹雳舞》在中国上映,影片播出后,片中人物“旋风”、“马达”俘虏了许多青少年的心。
  《霹雳舞》讲述黑色双煞旋风、马达两兄弟对街头舞蹈的执着及让世人多多了解街头文化的迫切愿望。旋风出场一般这样介绍自己:街头舞蹈家,旋风;而马达则是用非常炫的霹雳动作告诉别人自己的价值所在。旋风和马达凭借对霹雳舞的至爱不渝和刻苦认真,他们终于笑到了最后。
  说《霹雳舞》是20世纪80年代最震撼中国青少年的歌舞片,一点也不为过。这部歌舞片最早通过电影、录像带、内部观摩片和电台广播其配乐的方式流传。当时的观众被这种不按人体正常规律旋转的舞姿深深吸引,在霹雳舞盛行之时,很多烫着爆炸头,身着迷彩服的年轻人在大街广场上,提着录音机或者身带随身听,随着强劲的音乐跳舞,引得观者如云,严重者引起堵塞交通;学校的男生们也不放松对霹雳舞的练习,一到休息日就在家模仿蜘蛛爬墙的动作,偶尔也在公园草坪上拿几个大鼎,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音乐,身体就会跟着自己的感性神经舞动;在学校的时候恨不得把教室、操场都当作舞厅,节日舞会上肯定少不了他们的身影:身着蝙蝠衫,头绷裹布,脚踩高帮运动鞋,一遍遍模拟擦玻璃或者外星人行走动作的情景,实在是受人瞩目,他们舞动出对生活的热情和人生的理想,既能博得女生喝彩,又能博得小男生的崇拜。
  霹雳服、霹雳手套、高帮球鞋,一系列和霹雳舞有关的产品也随即开始热卖。第一批霹雳舞少年中的一部分人后来组成了摇滚乐队,田壮壮的电影《摇滚青年》就是对那段日子的真实记录。
  可惜由于当时Hip…Hop这种文化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流传,没有融入人们的生活中去,所以霹雳舞疯狂一阵后便走向低落,最终消失,成为历史。直到现在,街舞又一度流行,才让人想起了曾经风靡一时的霹雳舞,回想起曾经对霹雳舞的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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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潮流走



  80年代的服装是传统跨越于现代风格的,以至于逐渐走向个性化的阶段。在中国进行改革开放的20年中,中国服装也首次引进了无数令人眼花缭乱的流行样式,踩蹬裤、牛仔裤、直筒裤、牛筋裤、喇叭裤、老板裤、萝卜裤、夹克衫、蝙蝠衫、皮大衣、西装、晚礼服、休闲装、喇叭裙、一步裙、A字裙,甚至超短裙、迷你裙。这些时装新概念铺天盖地卷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分辨着、感知着、追踪着、模仿着、争议着,新旧杂陈,确实有点令人应接不暇。
  据说踩蹬裤最早唤醒了中国女性的审美和独立意识,它也一度大规模地泛滥流行。从学校的小女生到工厂的女工再到菜市场监工的老大妈,她们几乎人人都有一套踩蹬裤。到后来,踩蹬裤被弃置一旁,无人再去问津。但是,它的功劳不可辱没,有了它,也才有了日后的超短裙、露肩露背裙……不管怎样,它算得上是千篇一律女性服装的最初反叛。
  此外,喇叭裤几乎是最受争议的一种服装,它的大肆繁衍及迅速流行的确令人瞠目结舌。许多人对此不以为然,喇叭裤加长发戴蛤蟆镜的男青年形象几乎成了不正经、不三不四、流里流气的代号。通过关于喇叭裤的功与过、罪与罚等问题的探讨,人们不得不承认,现在已经到了一个张扬个性、尊重自我的年代。那种千人一面的现象是一去不复返了。
  但在着装方面,我们仍处于初级阶段,有句顺口溜叫做“不管多大官,都穿甲克衫;不管多大肚,都穿健美裤”。大家在选择衣服时有一种盲目的从众性和趋同性,就像风行一时的红茶菌、甩手疗法、君子兰、呼啦圈等等。
  一时间,要么街上都流行红裙子,要么都流行黄裙子、黑裙子、白裙子……大家在街头或聚会场所,经常能看到和自己穿着一样的各色人,但通常并不感到尴尬,而且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当时还有一种说法是:“里长外短一大怪,短裤穿在长裤外”。但真正怪的还不只这些。为了追求新潮前卫时髦标新立异与众不同,一些年轻人故意将新衣服作旧,或者掏个洞,或者磨破边,有的还干脆撕破裤边的侧缝线招摇过市。还有,长裙及至脚面,短裙刚好盖臀。在开始睁开朦胧睡眼看世界的同时,人们开始追求时髦,追赶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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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时髦装



  海军装
  蓝与白是小时候的基本色,最常见的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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