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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乌有之乡电子杂志103期-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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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龚刚模检举律师李庄
12月13日,“律师造假门”始作俑者李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起国内罕见的涉黑案件“律师造假门”被急速曝光。
11月下旬,重庆打黑除恶的一系列案件相继进入司法审判程序。与大多数市民一样,参与打黑除恶的民警们也在劳累之余密切关注着各项案件的审理宣判。
然而,此时在江北区,一个异常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涉黑“老大”龚刚模自从与他的辩护律师李庄等人会见后,情绪反常,心事重重,沉默寡言,尤其是12月4日与李庄第三次会面后,在看守所里一坐就是半天,不说一句话,茶饭不思。 

为弄明原因,管教民警多次与其谈心,希望他摆正心态,调整情绪,正确对待即将开始的审判。
几经辗转反侧,龚刚模终于忍受不住内心的煎熬,按响了报警铃:“我有重要的情况要说!” 
面对专案民警,龚刚模发泄般吐露几天来煎熬着他的秘密:他妻子从北京请来了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马晓军。在与李、马二人的前后3次会面中,李庄向他面授了五招“翻身秘术”:第一招是帮助他与其妻串证,变“黑老大”嫌疑为“受害者”、“慈善人士”;第二招是必须对法庭谎称被刑讯逼供,否认以前口供;第三招是向法庭提供虚假供述予以翻供;第四招是通报同案其它被告人对龚犯罪行为的供述;第五招是让他在开庭时以伤情鉴定为由,配合其扰乱庭审秩序,迫使法院休庭,拖延庭审。
李庄还例举了他在其它省市“捞人”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 
“李庄教你这样做不是为你减轻罪行吗?你怎么会检举他?”专案民警问。 
龚刚模说自己想了很久,“凭良心说,李庄为我出的这些主意就像一把双刃剑,可能是对我有好处,但他给我打官司就是为了钱,最终处理结果还得落在我身上。官司是否打得赢,他都出名了,如果被查出我作了伪证,倒霉的还是我自己!” 

龚刚模还对民警说出了他的另外一个担心:在与律师李庄的3次会面中,李庄先后叫他签了七八张白条和委托书,“如果李庄在这些有我签名的白条和委托书上乱填些东西,那我不成冤大头了吗?假如他利用这个把我的财产弄走,我找谁说去?” 

其实,在龚刚模按响报警铃之前,律师李庄等人违法操作、妨碍正常司法的行为已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巡查民警多次批评和警告,李庄仍置若罔闻,看守所依法作了详细记载。随着调查深入,一起国内罕见的“律师造假门”被层层剥开。 

三、李庄其人
李庄,48岁,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混迹律师界十余年,法易网2007年全国百强律师排行榜第二位。其所在的康达律师事务所在京城也颇有“背景”,曾为十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并使他们获得无罪释放,使近百名刑事案件被告得到从轻和减轻处罚。在重庆打黑案件中,李庄任犯罪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律师。注重“身价”的李庄此次肯来重庆打涉黑官司,除受龚刚模的生意伙伴相邀答应来“捞人”,其实更重在“捞钱”。 

1、行为嚣张 见到同行就炫耀
据2009年12月25日《现代快报》报道:
龚刚模涉黑案的原定开庭时间是12月7日。李庄代理第一被告龚刚模,朱明勇代理第二被告樊奇杭。两人是重庆打黑风暴中第一批出庭为涉黑者辩护的北京律师。
11月23日,在重庆市一中院的大厅里查询立案记录的时候,朱明勇第一次见到了李庄。第一次会面,李庄就跟朱明勇提起自己曾代理过的一桩辽阳涉黑案。这并不奇怪,不止一位接触过李庄的律师都有过这种经历,那件案子几乎成了李庄向别人介绍自己时的招牌。
24日,朱明勇和李庄在重庆市看守所二度会面。这次朱明勇更强烈地感受到了李庄的张扬个性。李庄“显得有些激动”,“说话嗓门又大”,还跑到看守所检察室去反映情况,向法院打电话。诸多细节足以让朱明勇觉得,李庄是“那种毫无顾忌的人”,他的说话方式“难免会给人不愉快的感觉”。对看守所的人,李庄可以大嗓门地责问:“你们这样搞12月7日肯定开不了庭,将来政法委怪罪下来怎么办?”他甚至私下放话给同案的其它辩护律师:“你代理的那个人死定了”。
2、对被捕早有预感
李庄对自己的被捕似乎早有预感。他被捕前的三四天,给律师尤名(化名)打过一个电话,说自己这次引起了重庆警方的注意,还说重庆警方已经专门到过北京,就他的事情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有关部门也找他了解过情况。还说他再次前往重庆,在飞机的头等舱里和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不期而遇。
3、合伙人是付洋
虽然接受采访的多名刑辩律师都表示,此前从未听说过李庄,但查看康达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主页,可以清楚发现,李庄是该律所的合伙人之一。
成立于1988年的康达律所总部设在北京,迄今已在全国设立了11个分支机构,执业律师多达二百余人。一手创办康达的律所主任付洋,1979年至1987年间历任全国人大法工委副处长、处长、经济法室副主任,参加过四十余部法律的制定工作。
2001年底离开家乡石家庄到北京发展的李庄,后来在康达律所站稳脚跟并成为合伙人。从1987年到2002年间一直担任石家庄司法局律师处处长的赵国胜说,李庄在1993年通过考试,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证。1995年,李庄开始到省司法厅直属的律所做专职律师,当时李庄的学历并不高,是河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的专科毕业,那是个成人教育学校。
4、说话夸大 自我优越感强 
从事专职律师大约两年之后,1997年李庄就在石家庄买了一栋联排别墅,算得上本地律师中最早购置高端房产的。与他共事过的崔双喜觉得,他说话有些夸大,自我优越感太强,在当事人面前很牛气。李庄有亲属在当地公安系统,所以“李庄对公安的办案程序特别了解。
李庄在法庭上的强势作派也是一种策略,他嗓门高亢、语速很快、语气激昂地指出公安证据的问题,抓住公安心理的弱点,营造出一种气场,逼得检察院让步,最后为当事人赢得轻判。这种强势而极端的辩护路数,李庄离开石家庄后,依旧一直沿用。
赵国胜很清楚李庄的毛病,“不知道含蓄、高调、很狂”,“他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子劲,不畏权势、敢于抗上,但他的表达方式有欠缺。说话不谨慎、不严密。”。赵国胜觉得李庄的张扬和他的家境有关,他父亲李悦慈曾任石家庄铁路法院副院长,还有一个妹妹在石家庄中院任职。
5、从强势到张狂
李庄离开石家庄之后,他的生活状态显然也发生了微妙的转变。他的张扬和强势,在不断放大和膨胀,2007年的两个案子,已经彰显出这种变异。
第一桩是李庄诉沙河公安局案。2007年4月,李庄在河北邢台沙河市代理一桩涉黑案,在法庭上他还是一样的路数,指出长达千余页的侦查案卷中存在的伪证、诱供等问题,措辞严厉。庭审后,他被沙河市公安局带走协助调查。李庄在沙河公安局呆了5个小时,回到北京后,到海淀区法院对沙河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警方非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此案在2007年7月和8月两次开庭。
目击了8月份庭审的一位北京律师告诉记者:他说话很直接。他要求沙河公安赔偿住宿费,因为当晚他被迫在当地住宿,住的是500多元一天的房间。沙河公安的代理人就说,我们这儿有几十元、一二百元的房间你不住,这明显有扩大损失的嫌疑,扩大的部分请求法院不予以支持。李庄来了一句:‘我这个级别的律师,住500元的是你们当地最好的,但这是我住过的很差的,5000元的我都住过。’”
第二桩是王向宁涉嫌职务侵占案。2004年,京津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向宁因离任审计,被查出侵占公司资金及售房收入共计约1000万元。公安机关经长达六个月多次侦查,检察机关认为证据确实充分,2004年8月廊坊市广阳区检察院指控王向宁构成涉嫌职务侵占罪。 

但是,蹊跷的事情发生了——王向宁的辩护律师李庄在法庭多次声称:“我在河北省委领导办公室,向省委主要领导讲本案情况,省委及政法委领导的态度很明确,表示同意我方意见,并已下达指示给廊坊政法委。”王向宁被提起公诉后,廊坊市政法委曾多次召集廊坊市公、检、法三家调度该案件,理由是“上级领导过问了本案”。 

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历时3年,历经7次开庭审理。2009年6月5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王向宁构成职务侵占的四起事实均证据不足,判决被告人王向宁无罪。 

在正义网记者的后续采访中,该案公诉人曾披露在起诉过程中一直压力很大,甚至受到辩护律师恐吓、威胁:2009年4月2日开庭审理结束后,律师李庄对公诉人李春蕾说:“你现在对我服软还来得及,将来国家赔偿时我还可以给你求情,否则我让你做不成检察官。”公诉人员走出法院后,李庄突然驾车向人行道上的李春蕾撞过来,被书记员制止后停车,然后驾车快速离开现场。 

对此,正义网记者曾私下向李春蕾了解情况。李春蕾对此经历予以确认。这位要强的女检察官说:“此案经过3年的公诉,得到这个结果,令人震惊,但又无奈。”
京津实业的现任总经理苏林旁听了7次庭审,他惊讶于李庄在法庭上的种种表现,更惊讶于最后的无罪判决。“普通话很标准,语速很快,嗓门很高,一副红了眼的样子。”“嚣张的程度太夸张。”“不像一个律师。”“就算你真的有人脉,但这些事情你自己心里有数就可以了,不用这样表现出来啊”。
6、成于朱立岩?败于龚刚模!
在职业律师行业14年的摸爬滚打后,2009年介入重庆涉黑案的李庄,显然已经形成了他强烈的个人风格,尽管连同行们对此也并不太欣赏。李庄到重庆后,对朱明勇和其它人夸耀的“辽阳的案子”,是朱立岩涉黑案。他毫不掩饰,甚至以张扬的行为展示,自己将要在重庆复制朱立岩案中的辩护策略。可惜,重庆不是辽阳,龚刚模也不是朱立岩。
2007年辽宁掀起“打黑”风暴,一度被称为“辽阳民营商业企业崛起、发展、壮大缩影”的朱立岩成了涉黑案的主犯。参与此案辩护的辽阳律师庄严告诉记者:“这是辽宁省公安厅督办的案件,第一次在中院开庭大概是2007年12月份,第一次开庭的时候,李庄还没有介入这个案件。”此案的一审判决2008年初出来,被告人上诉后,“辽宁高院发回重审。这阶段朱立岩才把沈阳的律师辞掉,换成了李庄”。
重审开庭时间是2008年5月27日,李庄在这次庭审中的表现,引起了轰动性的关注。他当时陈述的那些困境,与重庆龚刚模涉黑案中的局面如出一辙。做完这些言辞激烈的陈述后,李庄当即离去,即将走出法庭大门的时候,他又猛然回头说:“如果本案被告人不被判处死刑,你们可以继续开庭,否则,开庭属于违法!”愕然的法官们在合议后,要求朱立岩更换律师,但遭拒绝,只好中途休庭。
虽然场面充满戏剧性,但这个案子的现实结果,并没有李庄所说的“拖了一年半”那么夸张,也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案律师回忆,重审的结果2008年底出来了,被控故意伤害、诈骗、盗窃、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持有枪支等多项罪名的朱立岩,在两次判决中都是死刑。目前,这个案子还在辽宁省高院的二审阶段。李庄的自诩,显然夹杂了臆想的水分。“这种钻空子的手段一般很少见,对案件本身的判决也没有积极意义。”不止一位律师告诉记者,
如果一定要比较,重庆的龚刚模和辽阳的朱立岩,的确有诸多相似处。两者都在“打黑”的大背景下落马,而在落马前,龚刚模是重庆摩托车行业的“销售奇才”,而朱立岩则是辽阳的“成功企业家”。李庄显然发现了其中的相似性,通过目前警方展示的相关证据,有两点可以确认:第一,李庄依旧打算从刑讯逼供入手展开辩护;第二,李庄试图重演辽阳庭审中的离席,来拖延时间。
只是他构想中的经典辩护战术,这次还来不及在法庭上演,就被诸多知情人齐齐“出卖”了——当事人龚刚模、同案的律师和助手,以及龚刚模的家属,分别站出来指证:李庄在3次会见当事人期间,不仅暗示龚刚模承认刑讯逼供,还意图收买警察做伪证。从这些陈述看,李庄陆续索要的费用过多,似乎成为龚刚模“良心发现”的重要原因。
三、漩涡中的康达所
李庄被捕后,李庄所在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立即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
康达律所在全国范围内排名前十。近年来,康达所虽然承接了陈良宇、张恩照等大案要案,但鲜为外界所知。“康达所有很好的背景和资源,但他们很低调。”《中国律师》杂志前总编刘桂明对康达所相当熟悉。该所主任付洋,在创办康达所之前,曾在全国人大工作,参加过四十余部法律的制定。在刘桂明的记忆里,付为人低调,虽然其父为中央领导彭真。
康达所聚集了相当多的刑辩资深律师,合伙人李庄就是其中之一。公开资料显示,48岁的李庄毕业于中国社科院民商法硕士,1993年至2001年在河北石家庄执业,2001年来北京进入康达所。李庄曾为十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了无罪辩护,并使他们得到了无罪释放,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得到了从轻和减轻处罚。
李庄被抓的消息被媒体披露后,位于北京市工人体育馆内的康达所立刻陷入舆论的漩涡。该所主任付洋也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此案尚在侦查预审阶段,律师所不便透露。办公室主任邢军向南方周末记者称:“昨天我连央视的采访都拒绝了。”但在12月15日上午,邢军还是就李庄案向南方周末记者作了简单表态:支持重庆打黑,坚持依法办事,对内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找,并加强管理。
四、李庄造假、捞钱的经过
据2009年12月1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1、李庄的确能“装”,一手“捞人”一手“捞钱”
今年10月下旬,龚刚模亲友为“搭救老大”,往律师事务所的账上先拨付20万元,但这远远填不满李庄的胃口。 
他以要在北京召开“专家分析会”为由,又向对方索要了30万元。到重庆后,他对龚刚模的亲属龚云飞说:“这个案子有点复杂,律师费偏低哟,而且我还要去‘打通’。”迫于无奈,龚云飞又托人再次给李庄的账户“装”了100万元。 

“捞钱”到账,李庄等人便着手实施“捞人”。在三次与龚刚模会见、面授机宜后,12月3日,李庄来到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了被告人龚刚模在侦查过程中被刑讯逼供、无法正常会见当事人,以及被告人关押地点违法等一系列杜撰的问题。 

随后,李庄授意龚刚模的弟弟龚刚华,邀了当地保利夜总会主要负责人李某,在高新区奥体中心附近一茶楼大厅见面。按照李庄的指点,龚刚华要求李某在龚刚模审判阶段将保利夜总会关闭。对此,李某说个人无法做主,返回保利夜总会约部门负责人汪某和陈某再次来到茶楼。3人在龚刚华驾驶的轿车内,协商关闭保利夜总会事宜,要求让一些已经被警方传唤过的“污点证人”赶紧逃跑,并把龚刚模夜总会老板的身份“转嫁”出去。
龚刚华对汪某说:“龚刚模将夜总会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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