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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乌有之乡电子杂志103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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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问:“为什么你感觉他帮不了你?”
“因为见面的时候,感觉他的行为不是很正规。他说话很目中无人,看上去很傲气。”龚刚模说,“我想我还是诚实点好。如果我在法庭上像他说的那样做动作啊什么的,我想会出问题的。”
龚刚模也坦承,举报李庄他有立功的想法。
他说:“我也想了挺长时间,也很矛盾。毕竟他是我的律师,但我最后还是举报了,虽然他是我的律师。我是怕如果被查出来,只会加重我的罪行。”
龚刚模堂弟龚云飞:“李庄说他们代理的都不会死”。
龚刚模的堂弟龚云飞12月14日接受了记者采访。他曾多次在重庆接待李庄,并与他讨论案情。
龚云飞告诉记者,11月初,龚刚模的妻子程琪找到李庄,双方约定辩护。
龚云飞说:“嫂子打来电话,让我打钱给律师事务所。之后,11月下旬,李庄到重庆来了。当天晚上,我和他见面的时候,他说辽宁的几个黑社会官司,他在法庭上就让法庭中止了审理。他说他的本事很大。”
“李庄说,死刑都会到最高法去复核,‘我们代理的都不会死’。他说他有很硬的关系。他还说他愿意替死刑犯打官司,‘越是这种事情我们越来劲’。”
龚云飞说:“第二天,他到法院去拿了案子卷宗,下午见到龚刚模。晚上一起吃饭,饭钱是我给的。当时在饭桌上,他说,龚刚模的案情很严重,死定了,除非在法庭上翻供,说警察刑讯逼供,‘我已经教了龚刚模翻供’。”
“之后,李庄对我和重庆律师吴家友说,龚刚模说警察刑讯逼供需要证据。吴家友干过警察,他去买通几个警察,找几个当事人,说警察刑讯逼供。”
“李庄后来还向我们指点,一、要开一个我们栽了很多树的证据,说明龚刚模造福一方;二、说我们扶持了很多贫困儿童,可为龚刚模减刑;第三是让嫂子作伪证,说他们是长期被黑社会欺压的人。”
谈起对李庄的印象,龚云飞说:“李庄说话很凶,只要他说话就没有商量的余地。如果谁插话,他就说,‘我晓得怎么做,你不要说’。”
4、法律专家:“证据充分,对李庄进行刑事立案没问题。”
如何在法律框架内看待律师造假和新闻媒体对刑事案件的报道?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专家。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贵方说,“律师的责任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过,维护到什么样的程度,是有争议的。说到底,律师要依法办事,因此,这个度可以理解为事实、证据、法律。如果律师教唆犯罪嫌疑人说受到了刑讯逼供,这肯定是违规的。”
“《刑事诉讼法》第35条讲得很清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利的意见和材料,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李庄的行为涉嫌背离事实和法律,怎么说都是不允许的。他没有遵守起码的法律和道德操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洪道德教授说。
洪道德认为,目前对李庄进行刑事立案,是没有问题的。“有被告人的供述和揭发,还有其它证人所说的情况,现在的证据是比较充分的。”
“教唆被告人翻供,让律师吴家友找几个警察来证明被告人被刑讯逼供了,而且是吃饭的时候当着好几个人的面,现在有三个人证实他说过这话。这是典型的伪造证据。”洪道德认为,李庄第一是策划协助内外串供,这是相当恶劣的;第二是诱使其它没有纳入刑事诉讼的同案人改变证词,企图使被告人逃脱法律的制裁。洪道德认为,根据这两点,检察院对李庄采取强制措施,没有一点问题。
中政教授洪道德:“打压律师”说法很荒谬。
西政教授赵长青:打黑审判程序合法正常。
“一些人认为,这次是有意打压律师,我不同意这种说法。为什么呢?因为的的确确是你做得不对。”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洪道德教授认为,“打压律师”的说法很荒谬。
“律师界的一些人反应过度。重庆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的老教授赵长青先生,辩护得那么有力,也不存在问题。我相信,就是因为赵长青这位老律师一步一个脚印,都踩在法律规定的线上。如果这次去参加辩护的律师,都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那有什么可怕的?”
黎强案辩护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长青昨日表示,他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其在会见当事人及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相关的材料等过程中,没有什么障碍,一切都很正常。他表示,就他在此次重庆打黑审判中的亲身经历而言,一切程序都是合法正常的,相关方面也给予了配合。
赵长青说,如果相关方面能出示确凿有力的证据,证明李庄违法确有其事,那么李庄受到法律惩罚,是无可争辩的。
5、北京律协对李庄案的反应
据2009年12月18日中国广播网消息:北京市律协回应律师李庄造假案重庆警方是在依法办事。
17日晚,北京市律协前往重庆调查李庄案情况的五人小组已返京。北京市律协表示,重庆警方是在依法办事,李庄案已进入法律程序,目前律协准备为李庄家人推荐辩护律师,并于今天公布重庆之行调查结果。
14日上午,重庆警方将逮捕李庄的通知交给北京市律协,同时交给康达律师事务所和李庄家属。次日,北京市律协组成由张小炜副会长带队、包括秘书长和其它工作人员的五人小组,于当晚飞抵重庆调查李庄案情况。
“我们到达重庆后,与重庆警方接触了,重庆警方是在依法办事。”张小炜说。
又据2009年12月20日《北京晨报》:市律协就李庄事件发布对外通报——希望北京律所保持冷静和理性
19日,市律协对外发布关于李庄涉嫌刑事犯罪事件的情况通报。在通报中,市律协表示,“协会对此事件的关注得到了重庆市司法机关的充分理解。重庆市司法机关表示一定会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依法办理此案。希望北京各律师事务所和各位律师,对于李庄事件保持冷静和理性。”
据了解,李庄律师目前身体健康,情绪稳定。市律协透露,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正在帮助李庄律师的家属聘请律师,协会将提供必要帮助。律师介入后,将依法履行法律帮助、会见、阅卷、调查、辩护等法定职能。
6、“造假门”律师李庄自称无罪
据2009年12月1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12月15日下午,记者在重庆市某看守所内采访了涉嫌“律师造假门”案律师李庄。李庄说“我没罪”。
在经过有关方面许可并经李庄本人同意后,记者在看守所会见室采访了李庄。李庄坐下后,民警打开李庄的手铐并退出了会见室。李庄在回答记者关于他在此案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问时说:“完全没有,我的一切行为都在《律师法》赋予律师的职责、权限和义务框架内。”他说:“打黑我举双手赞成,但打黑不能毁在程序正义上。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换取中国法治建设进步一小步。”
7、造假涉案重庆律师发出公开悔过信
据2009年12月16日《中国青年报》:
12月15日,与李庄一起为龚刚模辩护的重庆律师吴家友向重庆市律师协会发出了一封公开的《悔过致歉信》。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的吴家友,为重庆克雷特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在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被重庆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授予“优秀律师”称号。
吴家友在信中说:“作为重庆的一名律师,2000年从业以来,本应遵循律师执业操守,然而在和李庄律师一起参与代理龚刚模涉黑案件过程中,我自己出现了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明知李庄的违法违规行为,却没有从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角度进行制止和劝阻。” 

“这次对我的影响是终生的,永远的。我的行为超越了法律底线与良知,让自己和律师这个职业蒙羞,我从内心真诚悔过。我对不起当事人,对不起律师这个职业,也深感对不起自己的家庭。” 

“在此,我真诚地向行业协会和社会公开致歉。” 
此前,吴家友在看守所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作为律师来说,需要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操守规范,而我这次遵守得不严格。”吴家友告诉记者,到他被捕时,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账户收取龚云飞75万元,他私人账户另收取了20万元,而发票只开了5万元。 

“我当时没来得及把钱转到律所去,我就想,到判决之后再一起开票,一起转。” 
中国青年报记者问:“你什么时候收的这20万元?” 
吴答:“应该是11月中旬以前。” 
记者问:“截至你被捕,钱已经在你账户里呆了十多天,还没有按你说的转到律师事务所?” 
吴答:“没来得及。我承认这的确违反了重庆市司法局的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吴家友记得,第一次会见龚刚模后,“李庄回来告诉我,今天在看守所和民警发生了争执。他告诉龚刚模,不推翻口供,脑袋难保。” 
“第二次会见后,李庄告诉我说,他告诉龚刚模不说刑讯逼供,就推不翻口供。”吴家友说,“他经常重复,他曾经成功拖延过东北的一个案子,拖了一年半。” 
“11月下旬,我和李庄、龚云飞、马晓军几个人在大浪淘沙酒店的大厅商量,李庄让我找公安作假证,说看到或曾经对龚刚模实行过刑讯逼供。龚云飞跟我说,会花钱把事情摆平。我那时候就断然拒绝了。” 

记者问:“为什么他让你找关系?” 
“因为我曾经在重庆市公安局工作过好几年,负责审问看守所嫌疑人。由于我连续旷工被辞退,此后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的。”吴家友说。 
对于“重庆本地律师接涉黑案的少,是不敢接”的说法,吴家友说:“我认为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家属普遍觉得北京律师比当地律师牛。实际上重庆律师也参与了部分涉黑案件。” 
吴家友认为,龚刚模一案“不太好辩”,“检方的证据比较充足。” 
“我现在被刑拘,给整个重庆的律师行业抹了黑。” 
“这件事对我家里打击特别大。”吴家友说,“我和老婆结婚三四年,正准备要孩子。我现在被抓进来,对她打击特别大。” 
记者问:“有人说你作为律师,是知法犯法,你怎么看?” 
“肯定是知法犯法。”吴家友立刻回答,随后他想了想又说,“造成这样的原因是自己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不高吧。” 
8、重庆市司法局局长要求律师要顾大局  禁止律师〃三包〃 
据2009年12月19日 华龙网—重庆晨报: 
18日,针对“李庄”案,新上任的市司法局局长林育均召集主城部分律师举行座谈会。要求律师要顾大局、讲诚信、守纪律、重操守。禁止律师〃三包〃 
,清除律师中的害群之马。
林育均指出,“在当前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庆律师必须顾大局、讲诚信、守纪律、重操守。”
他说,金钱至上的“房子、车子、票子”三子律师、热衷勾兑律师、肆意妄为、以身试法的律师,是当前我市律师工作中存在的较突出问题。同时,林育均指出,禁止律师对当事人做出不负责任的“包胜诉、包放人、包无罪”的三包承诺,特别是当前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如出现搞勾兑、作假证、虚假承诺等行为的律师,坚绝法办。 
林育均称,当前全市正在开展影响深远的打黑除恶斗争,全社会对律师的作为都非常关注,特别是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的案件,我们重庆也有个别律师参与其中,这些问题,给我们重庆的律师工作敲响了警钟。
林育均表示,刚颁布的“重庆律师行业六条禁令”要严格尊守。要坚决纠正律师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律师执业中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清除律师队伍中违反执业纪律的害群之马。
附:重庆律师六条禁令
一、严禁为承揽业务向委托人虚假承诺;
二、严禁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
三、严禁私自收案、收费; 
四、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财物或其它利益; 
五、严禁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六、严禁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9、下马威?李庄伪证风波震荡京渝律师界
据2009年12月17日南方报业网:
12月13日,李庄因涉嫌伪证罪被重庆警方逮捕,这一信息在京渝两地律师界引发了集体震荡。
有律师认为李庄素有劣迹,“进去是正常的”。亦有不少律师,认为此案疑点颇多,很难构成伪证罪。
计划12月15日下午飞往重庆的北京律师宣东接到了将近30个电话。“各地司法界的朋友劝我不要去重庆了,他们说重庆警方的做法是给北京律师一个下马威。”登机前3分钟,在陈明亮系列案中担任辩护人的宣东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代理涉黑案的多名律师质疑,李庄与龚刚模有三次会见,第三次有四个警察,还带了摄像机,在这种情况下李庄仍然实施串供行为,他怎么做到的?在场警方为何没有制止。
也有律师指出,李庄告知龚某项罪名不成立,甚至告诉龚不要承认这项罪名,按照国际公认的“任何人不能自证其罪”的法律原则,也并没有错,怎么能据此认定律师在唆使串供?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也认为,目前披露的事实,仍不能判断李庄是否作伪证。
北京律师夏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是否存在很难影响法院的定罪和量刑。李庄叫龚以刑讯逼供为由翻供,以此来认定伪证,过于牵强。
他称,此案真正应该注意的是李庄签七八张白条和委托书、转移夜总会的股权等情况。如果警方提供的这些信息属实的话,李庄确实存在违规甚至违法犯罪行为。对律师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非常必要。事实上,刑辩律师领域中的勾兑、“捞人”现象,并不少见,早该引起关注。
不过,他提醒公众注意,黑律师影响的是个案的公正,控方如果在程序上无法保证律师的辩护权利,那么将会影响整体的公正。
重庆警方的抓捕行动震惊京渝两地的刑辩律师界,“北京律师集体抗辩”的消息一度流传。“不仅是要否定整个北京律师界,甚至否定了中国的律师辩护制度。”对重庆官员在中青报上的“律师二次伤害当事人”的说法,京城大律师张思之表示了不满。
代理涉黑案件的重庆律师严明(化名)告诉南方周末,在重庆打黑案件中,由于“非常时期的非常规定”,辩护律师不得不扮演着一个有点尴尬甚至无所适从的角色。此案抓捕律师后,他更希望重庆政法界应保护正当的律师辩护权。
另一位涉黑案代理资深刑辩律师吴亮(化名)也称,他感觉已超出了忍耐的底线,但他只能屈从。
南方周末记者向重庆打黑的核心人物、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电话反映了律师界的这些情况和声音。王立军作了简短的回应:
关于律师会见,是按照公安部关于涉黑案件律师会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的;重庆警方也专门聘请了五十多名律师参与,确保案件依法侦办;关于律师正常的辩护权利,如果受到阻碍,可以通过律协反映。他表示,将会重视这些反映的情况。 

10、网友观点
北京市网友:
为什么总有一部分人千方百计地干扰和阻止打黑除恶啊,并且还有深不见底的大人物出手,可见打黑也不好打啊。
兰州市网友:
雇主有财力,律师有人脉。关系开路,人民币铺路,才能走上通向无罪或减刑的康庄大道。李庄只是其中一朵绽放罢了。
深圳市网友:
看来李庄的背景确实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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