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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中国通史(五至十册)-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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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左、右监军,左、右都监。金太宗改革勃极烈制度后,由右勃极烈宗翰兼都元帅。左、右副元帅也由勃极烈或女真奴隶主贵族的主要将领充当。各路金军设都统,在元帅府指挥下,统领本路军作战。
经济制度 金太宗时,在经济制度方面,也采取了若干新措施,在金朝内地,主要是受田、赋税、区别平民和奴隶。燕云和中原地区仍保存了原有的封建制。
  受田和赋税——受田是女真奴隶制关于土地占有的基本制度。按照这个制度,奴隶主依据占有奴隶和牲畜的多少,占有不同数量的耕地。制度规定,凡占有耕牛一具(三头),民口二十五,即受田四顷零四亩。所谓民口,包括奴隶和女真部落、氏族的平民。奴隶主占有奴隶和牲畜越多,就越可合法地多占土地。对外作战中,奴隶主掳掠奴隶和牲畜,也就成为扩大土地占有的必要条件。但土地占有的扩大,也是有限度的,即占田不能超过四十具。依此限度,一个大奴隶主,有牛一百二十头,民口一千,就可占有土地一百六十多顷。
  和封建地主不同,金朝女真奴隶主不是依靠占有土地的多少去剥削农民和奴隶,相反,而是依据占有奴隶和牲畜的多少来确立对土地的占有权利。随着掠夺奴隶的增加,女真原居地的土地必然要不足耕种。金太祖即陆续把女真人迁徙到新占领的地区。一一二一年,金太祖从各路猛安部中,抽取民户一方多,迁到泰州屯种,命令原来居住在按出虎水的谋克婆卢火去作都统,赐他耕牛五十头。这就是授给他牛具十六、七,即六十多顷的土地。婆卢火以下的一批女真贵族,也迁到泰州,成为大小不等的奴隶主。
  金太宗时,继续实行这种受田制度,并进而确立了赋税制。一一二五年十月,金太宗下诏说:“今年大丰收,没有贮蓄,怎么备饥荒?命令每牛一具,纳粟一石。每个谋克部置一仓库贮存。”一一二七年九月,又下诏规定:“内地诸路,每耕牛一具,纳粟五斗。”金朝的受田制既然是依据牛具的多少,赋税的征收也不是依据田亩或人口,而是以牛具为单位,所以又叫牛头税。这种赋税制,显然主要是奴隶主的国家向奴隶主和部分平民征收的粮税。从事耕作的奴隶一无所有,他们还不是征税的对象。
  民户的迁徙——随着金朝内地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更多的土地耕作,也更需要民户当劳力。金太祖、太宗,在把女真人迁往新占领地区的同时,也还继续地把契丹、汉人迁到金朝的内地。金朝奴隶主在灭辽的作战中,曾经掳回大批的契丹、汉人作奴隶。金太祖下诏,禁止对已经投降的百姓掳掠。对降附区的人民,采用强迫迁徙的办法迁到内地。如山西州县的居民,被大批迁到上京以至浑河路。上京地区的居民又被迁到宁江州。平州人民的反抗被镇压后,润、隰、来、迁四州的人民被迁徙到沈州。这些被迫迁去的居民,“艰苦不能自存”,被迫卖身给女真奴隶主作奴隶。金太宗曾下诏,禁止权势之家买贫民为奴,又规定卖身为奴者,可以用劳力相等的人赎身。但实际上,这种赎身的可能性是很少的。被迫迁徙的汉族居民,不能不大批地沦为奴隶。
  燕云和齐国旧制的保存——金朝奴隶制的扩展,不能不遭到广大农民的坚决抵抗。被迫迁往上京的山西居民,就曾起而反抗,相继逃亡。金兵攻掠燕云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掳掠的斗争,更是如火如荼,给女真奴隶主以沉重的打击。金太宗在燕云地区,依靠汉人地主阶级,实行封建的汉官制度的同时,一再下诏禁止在降附区俘掠奴隶。汉人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封建制经济关系,实际上在广大农村仍然存在。金朝没有也不可能把内地的受田制推广到燕云州县。
  原属北宋的中原和陕西地区,在刘豫的齐国统治下,更没有也不可能对封建的社会经济制度采取什么改动的措施。
  金朝统治领域的社会经济制度,呈现出奴隶制和封建制同时并存的局面。在金朝内地,基本上是推行奴隶制度。燕云州县继承了辽朝的封建关系。齐国统治领域,北宋时更为发展的封建经济关系基本上延续了下来。金朝的政治、军事制度在不同地区呈现的不同状况,实际上正是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在上层建筑中的必然的反映。不同的制度当然不可能在金朝统一的国家内互相平行的发展,不能不发生剧烈的尖锐的斗争。这个斗争在金熙宗统治时期,便激烈地展开了。
(五)熙宗时期统治制度的改革和统治集团内的派别斗争
  金太宗逐步改革官制和军制的时期,左勃极烈宗干、右勃极烈兼都元帅宗翰和宗辅、希尹等,都是趋向于采用汉制的改革派。汉人宰相韩企先受到宗翰、宗干的敬重。韩企先“专以培植奖励后进为己任”,在他的周围,形成了一个汉人官僚集团。宗翰信任辽云中留守高庆裔等降臣以及一批汉人官员、文士。宋朝使臣洪皓被金朝扣留,坚持不屈。希尹要他的两个儿子向洪皓学习汉文化。掌握军政实权的宗翰成为趋向汉制的改革派的首要人物。
  一一三○年,谙班勃极烈完颜杲死后,宗翰入朝,与宗干、希尹合议,立金太祖孙、十三岁的合刺为谙班勃极烈,作为皇位的继承人。《金史·宗翰传》称:“太宗以宗翰等皆大臣,义不可夺,乃从之”。金太宗时,尚无立太子的制度,皇位的承袭,仍然保留着贵族拥立的遗迹。所谓“义不可夺”,也还因为宗翰、宗干等军政大权在握,足以左右着政局。合刺自幼随从汉人文士韩昉,学习汉文化,能书写汉字,作诗赋。《大金国志》说他“尽失女真故态”,“开国旧臣”们看他是“宛然一汉户少年子”。一一三五年,金太宗死,十六岁的合刺即位作皇帝(金熙宗)。军政大权实际上都掌握在宗翰、宗干等人的手里。金熙宗即位后,在宗翰等人的支持下,对金朝的政治制度作了重大的改革。 
一、改革政治制度
废勃极烈制,采用汉制 金熙宗时作出的一个重大改革,是统一金朝内地和汉地的官制。金熙宗即位后,随即废除女真勃极烈制,改用辽、宋的汉官制度。中央官制,皇帝以下设置三师(太师、太傅、太保),尚书省设尚书令,下设左、右丞相及左、右丞(副相)。原勃极烈宗磐、宗干、宗翰分别授太师、太傅、太保衔,并领三省事。宗磐为尚书令,完颜希尹为左丞相,韩企先为右丞相,高庆裔任左丞,希尹信用的辽降臣萧庆为右丞。金太宗子宗磐名义上居于最高地位,尚书令只是荣誉的职衔,宰相的实权全被宗翰、宗干一派所掌握。金朝废除女真旧制,采用汉制,这一重大改革的完成,无疑是意义重大的。
  中央的军事机构,这时仍由都元帅统领,没有作制度上的变革。
  地方官制,仍依辽、宋旧制设路、府、州、县四级。各路设兵马都总管统领军兵。路治所在的府称为总管府。兵马都总管兼任总管府的府尹。各州刺史、节度使统领军兵,兼管政事。路、府、州、军的军事和行政,实际上是由各路官员统一管理。这是在采用汉制的同时,又延续了女真建国初期形成的军政一体的传统。县一级官府不专设军兵,县令只管民政。
废齐国 金熙宗时作出的另一重大改革,是废除刘豫的齐国。一一三七年十一月,熙宗下诏废除齐国,降封刘豫为蜀王。在汴京设立行台尚书省,以原齐国宰相张孝纯为权行台左丞相,张通古为右丞相。行台尚书省在中央尚书省统一领导下,统治汴京地区,保存原来的建置,仍然是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特殊的统治区。
天眷新制 天会十五年(一一三七年)十二月,金熙宗改明年年号为天眷。天眷元年(一一三八年)以后,金朝中央的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改革,呈现出新的面貌。
  宫制的确定——一一三八年八月,金熙宗颁布新的官制和“换官”的规定。所谓“换官”,就是原来女真和辽、宋的官职,依照新制统一换授。据此规定,任命朝内外官员,并规定了所谓“勋封食邑”的制度,即按功勋等第授予不同的封爵、勋级、食邑。同年十月,又正式制定封国制。贵族大臣封授国王称号,只是一种荣誉的勋爵,并不实际统治某地。金熙宗时确立的这一整套繁琐的官制,大体上都是依照辽、宋旧制,全面地采用了汉官制度。
  加强相权——尚书左、右丞相是实际掌握政权的宰相。一一三八年,又增设平章政事和参知政事官。他们的地位分别在左右丞相和左右丞之下,实际上是宰相和副相的助手。官员的增设,进一步加强了宰相的权力。
  设御史台——朝廷设御史台。御史中丞掌管刑狱和重大案件。主要职责是监察官员的活动,处置官员犯法,以加强皇权的统治。
  建都城,定礼仪——金朝的都城会宁府,建号上京。原来的辽上京,改称临潢府。又在上京会宁府修建宫殿。建敷德殿为朝殿,百宫在此朝见皇帝。建庆元宫,安放金太祖以下遗像,为原庙。又建明德宫、明德殿,供太后居住,安放金太宗遗像。金太宗时营建的乾元殿,改名皇极殿。以后又兴建凉殿、太庙、社稷。金熙宗仿汉制兴建华丽的宫殿,使上京的面貌大为改观。
  在兴建宫殿的同时,又详细制定了各种礼仪。皇帝有特制的冠、服。百官朝见皇帝,也要穿规定的朝服。一一三九年,金熙宗入居新宫,百官穿朝服朝参,与女真建国时的气象完全不同了。
  造新文字——金太祖时,完颜希尹参考契丹、汉字造女真字(女真大字)。一一三八年,金熙宗又创制一种笔画简省的新字,称女真小字。九月,金熙宗下诏,任命女真、契丹和汉人官员的“诰命”,都各用本族的文字书写。契丹字、汉字与女真字同样成为官方的通用文字。
  金熙宗时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改革,不仅进一步显示出采纳辽、宋旧制和接受汉文化的趋向,而且清楚表明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的皇权统治。这些改革是女真改革派和汉人官员一起议定的。女真贵族中,尚书左丞相完颜希尹是重要的决策者。希尹制定礼仪、制度,多与被金朝扣留的宋使洪皓谋议。尚书右丞相韩企先也起了重要的作用。后来,金世宗曾经高度评价韩企先说:“汉人宰相惟韩企先最贤,他人不及也”。又说:“本朝典章制度多出斯人之手。至于关决大政,与大臣谋议,不使外人知之,由是无人能知其功。前后汉人宰相无能及者。”韩企先显然不仅制定了若干礼仪、制度,并且参预谋议,是这次改革的关键人物。韩昉和燕京宋降臣蔡靖、被金朝扣留的宋使宇文虚中,也参与制定礼仪、制度。通过这次改革,极大地加强了中央集权制的皇权统治,也加强了女真改革派和汉人官员的地位。 
二、改革派和保守派的反复搏斗
  金熙宗的改革,不能不遭到女真贵族中保守势力的抵制和反抗。伴随着新制的推行,以金太宗子宗磐为首的保守派和宗翰、宗干、希尹等改革派展开了反复的激烈的搏斗。
宗磐杀高庆裔 高庆裔原是辽朝降臣,通女真语,在宗翰军中作通事(翻译)。一一二九年,任西京留守。次年,金立齐国,高庆裔曾受命作使臣,去册封刘豫。金熙宗即位,改定官制,高庆裔升任尚书左丞,是宗翰的亲信。宗磐要打击宗翰,先从高庆裔下手。一一三七年,高庆裔被告贪赃下狱。六月,被处死刑。宗翰向金熙宗请求免官,为高庆裔赎罪,熙宗不许。据说,高庆裔临刑前,宗翰去哭别。高庆裔对宗翰说:“我公早听某言,事情那能到今天这个地步。我死后,公要善自保重。”高庆裔的话,显然是针对着宗磐的。由高庆裔案兴起大狱。山西路转运使刘思因此案被处死,肃州防御使李兴麟被免官。宗翰一派邀到沉重的打击。七月间,宗翰愤郁而死。宗磐一派的元帅左监军挞懒被升任左副元帅,封鲁国王;宗弼为右副元帅,封沈王。一一三八年七月,左丞相完颜希尹也被罢相。
河南、陕西地的争议 宗翰死后,三公中,宗磐与宗干成为两大对立势力的首领。宗磐、挞懒和新任左丞相宗隽等主张把河南、陕西地归还宋朝,要宋朝象刘豫那样向金称臣。保守派的这一主张,显然旨在发展以上京为中心的女真奴隶制。宗干、希尹一派反对。宗磐与宗干争议,宗磐甚至在金熙宗面前持刀刺向宗干,被人呵止。一一三八年八月金熙宗在颁行官制之后,下诏把河南地还给宋朝。宋向金纳币称臣。金朝原在汴京设立的行台尚书省撤销,改在燕京设立。金朝尚书省的直接统治区,又限于以上京为中心的“内地”。
宗干、希尹杀宗磬和宗隽 一一三九年初,左丞相宗隽又升任太保,领三省事。宗磐、宗隽一派权势日盛。此时,完颜希尹也复任左丞相兼侍中。宗干、希尹与汉臣韩昉等争取金熙宗的支持,策划反击。右副元帅宗弼也密奏金熙宗,说宗磐、挞懒主张割河南地给宋朝,二人必然是和宋朝有勾结。翰林学士韩昉向金熙宗讲述庸朝故事,说唐玄宗用姚崇、宋璟,以成开元之治。后来信用李林甫奸佞,招致天宝之乱。影射宗磐、挞懒。金熙宗说:“后世怀疑周公杀兄弟。在我看来,如果为国家大计,也不算错。”熙宗决意夺回大权。六月,郎君吴十谋反处死。吴十案涉及宗磐一党。金熙宗召宗磐、宗隽入朝,宗干、希尹等当即把他们逮捕,处死。韩昉为金熙宗起草诏书,诛宗磐一党。诏书说:宗磐“煽为奸党,坐图问鼎”,宗隽“力摈勋旧,欲孤朝廷。”金太宗子宗伟(阿鲁补)、宗英(斛沙虎)、殿前左副点检浑睹、会宁少尹胡实刺、郎君石家奴、千户述孛离古楚等多人都因依附宗磐被处死。宗干、希尹、宗弼等一派获得大胜。宗干升任太师,宗弼升任都元帅。
  挞懒兵权在握,金熙宗说他是有大功的贵族,释免不问,出为燕京行台尚书左丞相。挞懒到燕京后,更加骄肆不法,与翼王鹘懒(太宗子)谋反。金熙宗下诏杀挞懒,挞懒自燕京南逃。宗弼派兵追捕挞懒,押至祁州,杀挞懒、鹘懒及挞懒二子。宗磐一派遭到彻底的失败。宗弼进为太保兼领燕京行台尚书省,仍任都元帅。
  金熙宗即位以来的五、六年间,统治集团内以宗磐、宗隽为首的保守派和以宗翰、宗干、希尹、宗弼等为首的改革派,展开了十分激烈的斗争。斗争的结果,是宗干、宗弼等全部控制了军政大权。随即,按照他们的主张,再次南侵宋朝。
  一一四○年五月,金熙宗采纳宗干、宗弼等建议。下诏元帅府代宋,以恢复让给宋朝的河南、陕西疆土。宗弼领兵趋汴京,右监军撒离喝领兵攻陕西。在此以前,即一一三九年,金熙宗将河南、陕西地归还宋朝时,曾下诏宋朝说:“其官吏等,已有誓约,不许辄行废置,各守厥官。”河南、陕西各地守将都是金、齐旧官。金军攻来,纷纷迎降。一月之间,原来归还宋朝的河南、陕西地,又全被金朝所占有。宗弼军继续向淮南进军,在顺昌和郾城先后遇到宋将刘錡和岳飞军的抵抗,作战失败。
改革派互相残杀 金军南侵失利,朝廷中的改革派官员间又出现争权斗争。希尹是女真部落贵族欢都之子,自金太祖阿骨打举兵以来,常在行阵,屡立战功,曾任元帅右监军、谙班勃极烈、左丞相等职,一直是军事和政治的当权者,也是创造女真文字,倡导汉文化的代表人物。这时,仍任左丞相,掌握着金朝的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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