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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中国通史(五至十册)-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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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陵王自上京迁都中都,制定了以汉人居住地作为统治中心的国策,遭到女真保守贵族的反对。世宗在东京即位后,一些女真贵族又建策还都上京。世宗母舅、参知政事李石对世宗说:“现在正隆(海陵王)远在江淮,寇盗(指各族起义军)蜂起。百姓引领东向,宜在此时直赴中都,据腹心以号令天下,是万世之业。愿陛下不要被众人的议论所牵扯。”利涉军节度使独吉义(易速馆女真)自白彦敬处来投世宗,受命任参知政事,也对世宗说:“现在正隆已渡淮,窝斡的势力还没有太盛,将士在南,家属都在此。还是早去中都为好。”世宗采纳去中都的建策,一一六一年十一月启程,十二月到达中都。世宗继续定都在中都,这就清楚地表明,他在推翻海陵王后,仍然继续实行海陵王直接统治汉地的国策。
修订官制 金世宗即位后,命吏部侍郎石琚(音居 jū。汉人)详定制度(官制)。大定二年(一一六二年)十二月,新定制度,由尚书省颁行。新定官制基本上仍然继承海陵王时的政治制度,只是稍加增损,减并冗繁。较重要的改动,是宰相增设平章政事二人。海陵王废除三省,政权集中到尚书省,设尚书令和左右丞相,废除平章政事。金世宗新定制度,尚书令、左右丞相和平章政事为宰相官,左右丞、参知政事为执政官。宰相增员,显然是为了便于更多的官员参预政事,以巩固他的统治。
多民族的统治核心的形成 海陵王广泛任用契丹、渤海和汉人参预军政。世宗继承这个用人政策,更为广泛地吸收各族人。金朝建立的初期,皇族完颜氏掌握军政全权。海陵王镇压大批皇族反对派,多用汉人、契丹人和渤海人执政。世宗镇压契丹农、牧民起义和对宋停战后,任用非皇族的女真各部贵族,包括反对过他的贵族,来巩固金朝的统治。随从海陵王侵宋的仆散忠义镇压契丹农、牧民起义后,任右丞相,侵宋还师,又进为左丞相。纥石烈志宁曾与白彦敬等起兵反世宗,降附后,领兵镇压契丹农、牧民起义,世宗任为左副元帅,与仆散忠义侵宋,作战有功。世宗下诏给纥石烈志宁说:“卿虽年少,前征契丹,战功最多,现在又破大敌(南宋),朕甚嘉之。”
  金、宋和议订立后,一一六五年,纥石烈志宁进拜乎章政事,位列宰相;一一六六年,又任为枢密使。徒单部人徒单合喜,海陵王时任西蜀道兵马都统,世宗即位后,仍为陕西路统军使,又改任元帅右都监,败宋吴璘军,收回陕西十六州地;一一六七年,进为枢密副使。回怕川纥石烈部约石烈良弼,海陵王时为尚书右丞。世宗命他招抚契丹族人,进为平章政事,又进为右丞相。纥石烈良弼在相位多年,是世宗朝重要的文臣。世宗母舅李石拥立世宗即位,由参知政事进为尚书令,是朝中渤海人的代表。汉人石琚(定州人)在熙宗时中进士第一(状元),世宗起用石琚修订制度、礼仪,一一六二年任参知政事。世宗对石琚说:“女真人往往直接作大官,不知民间疾苦。你曾作县官,民间何事不知,凡利害事都应陈奏。”石琚执政十多年,一一七七年进为平章政事,一一七八年又任右丞相,是世宗时汉人宰相的重要代表人物。契丹农、牧民起义被镇压后,贵族执政者不多,但如移刺道(乙室部人),海陵王时为都督府长史,世宗起用力户部尚书,进至平章政事,位列宰相。世宗统治的三十年间,自参知政事以上的宰相、执政官中,宗室完颜部贵族前后共七人,非完颜部的女真贵族十五人,汉人十四人,契丹、渤海人各二人。金世宗任用非皇族的女真官员,又大批任用汉人、契丹人和渤海人,形成了一个多民族的统治核心,从而巩固了金朝的统治。史称金世宗为“小尧舜”,就是反映了这一时期的金朝统治集团,保持了相对的稳定。
全真教的建立 金朝的统治稳定后,一些汉族地主文人,被吸收到统治集团的行列,也有一些人不愿在金朝作官,又不去进行反抗,而走向了消极隐遁的道路。山东、河北一带出现的全真教,就是这样一个披着宗教外衣的汉族地主文人的在野的集团。咸阳人王喆(音哲zhé),是当地的大地主,研习儒经,又隶名武选,后在终南山弃家立教。一一六七年,去山东宁海,与当地儒者马钰(丹阳)结识,与谭处端(长真)、刘处玄(长生)、邱处机(长春)、王处一(玉阳)、郝璘(广宁)和马钰的家人孙氏(号清静散人)等,合称七真人,王喆自称重阳真人。创立全真教,在山东传播。入教者,讲儒经和道德经,只是节制饮食色欲,淡泊自适,不参顶政事,并没有什么完整的教义或教规可言。名曰宗教,实际上只是地主文人相互联络的集团。他们不在政治上与金朝统治者合作,但屈服在金朝的统治之下,用全真教作掩护,过着清闲的地主生活,作诗文唱和。一一六九年,王喆自山东回陕西,在汴京病死。邱处机(登州栖霞人)自东莱西入潼关,先后住在磻溪和龙门山十余年。一一八八年二月,世宗自终南山召邱处机到中都传教。这年秋天,邱处机得世宗准许,再去关中。全真教的领袖邱处机遵奉金世宗的征召,在中都半年,表明了他们对金朝统治的拥戴。金世宗承认全真教的合法地位,也表明他已争取到全真教汉人地主文人在野集团对他的统治的支持。
  沧州人刘德仁又创大道教,信教者“散于郡县,皆能力耕作,治庐舍,联络表树,以相保守。”实际上也是和全真教同样性质的地主阶级的社会集团。一一六七年,世宗召刘德仁入居京城天宝宫传教,并赐予东岳真人称号。 
三、女真族封建关系的发展
  自海陵王到世宗时,金朝逐渐消除着女真奴隶制的政治制度,全面地采用了汉人封建制的政治制度,并逐步确立了以女真贵族为主,结合汉人、契丹和渤海等统治阶级的多民族的统治核心,从而稳定了金朝的统治。金朝政治上的这个变化,反映了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在此期间,女真奴隶制的经济关系,正在逐渐向着封建制的关系过渡。虽然女真族内部依然保持着严重的奴隶制的残余,但封建制的经济关系日益成为主要的剥削形态。
封建制租佃关系的发展 自金熙宗时起,女真猛安、谋克户即陆续大批地南迁到燕山以南、淮河以北。海陵王时,又陆续把上京完颜部宗室迁到中都、山东及河东等地。世宗继续实行这一政策,女真猛安、谋克户分布在各地,与汉人杂处。据一一八三年八月的统计,共有猛安二百零二,谋克一千八百七十八,领户六十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四,人口六百十五万八千六百三十六。其中正口四百八十一万二千六百六十九,奴婢口一百三十四万五千九百六十七。据一一八七年的统计,金朝统治下的女真人、汉人、契丹人等各族人户的总数为六百七十八万九千四百四十九,人口四千四百七十万五千八十六。女真猛安谋克人户,约占金朝全国总户数的百分之十一。
  金朝初年,女真猛安谋克户,计口授田耕作,有战事则出兵作战。大小奴隶主役使奴隶生产。女真猛安谋克户大批南迁到汉人住地,与汉人杂居,猛安谋克领授的耕地,成为汉族地主庄田所环绕着的若干小点,散落在封建祖佃制的汪洋大海中。居住在金朝内地的猛安谋克户,也由于汉族和契丹人户大批北迁,而陷于封建庄田的包围之中。封建的租佃制关系从多方面对女真族的奴隶制和投田制发生深刻的影响。海陵王和世宗时代,金朝发动的战争,不再大规模地掳掠奴隶。一一六五年金、宋和议订立后,基本上停止了对外作战,断绝了从俘虏中补充奴隶的途径。封建租佃制的生产方式在女真族中从两个方面发展起来:(一)一些占有奴隶的女真猛安、谋克,出卖奴隶,而把占有的田地租给汉人农民耕作,收取地租。(二)一些女真猛安、谋克民户,在战争停止后,不再回到自己领受的田地里去耕作,也把田地租给汉人农民耕作,收取地租。女真民户不断发生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分化。
  出卖奴婢——一一八○年,上京路女真人户出卖自己的奴婢,致使耕田者减少。世宗曾下诏禁止。一一八一年,又禁止山东、大名等路猛安、谋克户,出卖奴婢,将田地租佃。这些记载说明,无论在金朝内地还是汉人居地,女真猛安、谋克户出卖奴隶,采用租佃制剥削农民的现象都在发展。前引一一八三年的统计数字也表明,各地猛安谋克户,每户平均占有奴婢不过二点一口,每人占有奴婢不到零点三口。虽然奴隶只集中在少数猛安、谋克等首领手中,但总数的减少,也说明奴隶在生产中已经不再占有重要的地位。
  金世宗时,皇室贵族仍然占有大批奴隶。《金史·食货志》记载,一一八三年的统计,在京都的宗室将军司,有户一百七十,正口九百八十二,占有奴婢口三万七千八百八,垦田三千六百八十三顷七十五亩。平均每户占有奴隶一百六十三人,占有田地约两千一百六十七亩,谋克部内的贵族,一户也可占有奴婢二、三口。这些情况表明,在少数女真贵族大奴隶主中,仍然役使大批奴隶耕作,保留着奴隶制的严重的残余。
  宫田租佃——金朝初期,内地的土地全由统治集团支配,授给民户耕作。南下侵占广大汉人居地后,在保存汉人地主经济的同时,也又把大量土地拘为官有,作为官田。一一五六年,海陵王曾拘括大兴府、山东、真定府等处的官地、荒地、逃绝户地、戍兵占佃地以及大兴府、平州路僧尼道士女冠的土地,都作为官田。宫田除授给猛安谋克户外,又令民户租佃,由官府收租。越来越多的土地。随着租佃制的发展,金朝官府和女真贵族大地主占据了大批的土地,残酷地剥削广大农民。
  民户租佃——各地女真猛安、谋克民户,不耕不战,把领受的田地出租给汉族农民的现象,也在普遍发展。一一七六年间,世宗在一个诏书中说:“南路女真户颇有贫者。汉户租佃他们的田土,他们所得无几,费用不足。又不习骑射,不任军旅。”世宗诏令女真户中“凡成丁者签入军籍,月给钱米,在山东路沿边安置。”女真民户占有的田地有限,自己不生产,单靠地租过活,不足以维持生计。世宗采用签入军籍,每月发给钱米的办法来优遇女真民户,但出租田地的状况仍在继续发展。大定二十一年(一一八一年)正月,世宗对大臣们说:“山东、大名等路猛安、谋克民户,往往骄纵,不亲稼穑,不令家人耕作,全都租佃给汉人,只是收取地租。富家穿着纨绮,酒食游宴,贫者也争着效仿,要想家给人足,真是困难呵!”世宗又说:“要多派官员查实户数,计口授地,必令自耕。地有余而力不足者才许租佃给别人。”世宗重申了计口授地,但又允许力不足者出租,实际上是承认了租佃领地的合法,也反映出租佃制的发展不可抑止。这年六月,世宗又下令查阅各户人力,可耕顷亩,必使自耕,力果不足者,才许出租。一一八二年,世宗又发现猛安人户不自耕种,把田地全部出租,甚至有一家百口,不耕一垅,随即下令劝农官去查办。规定不耕种者杖六十,谋克四十,受租百姓无罪。这些情况说明,女真猛安、谋克屯田户,不自耕种,出租田地,剥削汉族农民的现象,已经不可阻挡地发展起来了。
放免“二税户”与奴婢 辽代贵族头下军州中的投下户和寺院的二税户,在辽朝西迁后,沦为金朝的奴隶,他们纷纷向官府陈告,要求放免。一一六二年,世宗诏令将确有凭证的二税户,放免为平民。金朝官奴婢中,原为平民籍没入官的,隶属宫籍,称监户。原为奴婢入官府的,隶太府监,称官户。一一六二年,世宗又诏令将海陵王时被杀官员家属入官籍监为监户者,放免。汉人官员刘玑任同知北京留守事,当地原被俘掳来的奴隶陈诉原为良民,刘玑一律将他们放免做平民。世宗认为,刘玑不查契券真伪,竟将刘玑贬官。这些事实表明,来源不同的各类奴隶,在逐渐摆脱奴隶的身分,恢复平民的地位。他们中间,无地可耕的人们,也只有去租种贵族地主的土地,成为佃客。 
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论述古代世界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指出:“定居下来的征服者所采纳的社会制度形式,应当适应于他们面临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如果起初没有这种适应,那末社会制度形式就应当按照生产力而发生变化。”①自从金朝统治者进入辽、宋统治下的汉人地区以来,是保存女真原有的奴隶制的社会、政治制度,还是适应汉人地区的状况,采纳封建制的社会、政治制度,一直在统治集团内部,存在着两种主张、两个派别的斗争。自海陵王到世宗统治时期,金朝基本上完成了向封建制的过渡。随着这种过渡的实现,社会生产力继续向前发展了。
  在金朝统治下的辽、宋旧境的四千四百多万人口中,汉族人民仍然是绝大多数。广大汉族人民与契丹、女真等各族人民的辛勤劳动,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些部门甚至超过了辽、宋时期的水平。
畜牧业 海陵王末年发动侵宋战争,曾征调战马达五十六万多匹。在战争中,牲畜大批散失。正隆时原有九个群牧所,世宗初年仅剩下四个,有马一千多匹、牛二百八十多头、羊八百六十只、骆驼九十头。世宗在抚州、临潢府、泰州等地设立七个群牧所。自一一六八年起,下令保护马、牛,禁止宰杀,禁止商贾和舟车使用马匹。又规定对群牧官、群收人等,按牲畜滋息损耗给予赏罚。经常派出官员核实牲畜数字,发现短缺就处分官吏,由放牧人赔偿。对一般民户饲养的牲畜,登记数额,按贫富造簿籍,有战事,就按籍征调,避免征调时出现贫富不均的现象。对各部族的羊和马,规定制度,禁止官府随意强取。由于这些措施的实行,畜牧业逐渐恢复。一一八八年,马增加到四十七万匹、牛十三万头、羊八十七万只、骆驼四千头。一一九二年,南京路有牧地六万三千多顷,陕西路三万五千多顷。
农业 世宗时,金朝的统治相对稳定,注意恢复农业生产。一一九四年,章宗定制:能劝农田者,谋克每年赏银、绢十两、匹,猛安加一倍,县官升级;三年不怠情者,猛安、谋克迁一官,县宫升一等。如果农田荒芜十分之一,猛安、谋克都要受罚,笞三十;农田荒芜严重者,判徒刑一年;连续三年都荒芜者,猛安、谋克降一官,县官降级。
  户口和垦田——世宗初年,金朝仅有三百多万户。二十年后,一一八七年迅速增加到六百七十八万九千户,四千四百七十万口。一二○七年,又增加到七百六十八万多户,四千五百八十一万口,为金朝户口“极盛”的一年。
  由于广大汉族和女真、契丹等族劳动人民的努力开发,金朝猛安、谋克部等拥有的垦田,据一一八三年统计,共一百七十一万顷。其中属于猛安、谋克部占有的垦田一百六十九万零三百多顷。在京都的宗室将军司的垦田为三千六百多顷。迭刺、唐古二部五仭目烟镂煌蛄Ф嗲辍U庑┦只共话ㄒ话愫鹤濉⑵醯っ窕加械目烟铩
  从金朝初年起,女真族从内地大批南迁,不少从前荒芜的地区得到开垦,因而扩大了农田的面积。近年东北各地出土大批金朝铁农具,说明松花江、嫩江流域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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