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部派佛教的分立与师资传承的研-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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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崇安
中央大學理學院教授
中華佛學學報第三期(1990。4出版)
頁25…44
25頁
提要
本文探討印度部派佛教發展過程中,二律系、四拢考
十八部的形成,並配合各部的師資傳承來研究。佛滅當年的
王舍城結集,由阿難先結集經藏,而後優波離結集律藏。佛
滅百年的毗舍離結集,由於是因戒律而引起,因此先結集律
藏,而後結集經藏,此次結集後,形成會內的上座律系與會
外的大眾律系。此中,上座律系並將戒條次第眨麆佣c大眾
律系有所不同。佛滅一三七年起,佛教內部對「五事」、「
實有」、「補特伽羅我」等問睿目捶ǎ鹆朔ㄕ姡涍^六
十三年,形成了四拢浚}上座部、拢f有部、拢隣僮硬考
拢蟊姴浚饻缍倌陼r,犢子上座首先結集論藏,集出
《舍利弗阿毘曇》置於經藏與律藏之後,其後各部亦參照此
論而有論藏。佛滅二三五年的華氏城結集,先結集律藏而後
結集經藏與論藏,此次為拢献康膬炔拷Y集。在阿育王時
期,印度內外共分裂成十八個主要的部派,此中有七個是阿
育王派遣四拢康母呱吝叺睾敕ㄡ崴纬伞V领抖上蹬c
四拢康年P係: 在法諍前期,會外大眾律系的廣大僧眾,分
裂成拢蟊姴俊⒙}犢子部與拢f有部。法諍後期,大天與末
闡提之諍,最為劇烈,贊成前者為年少大眾,贊成後者為少
數的年長上座,因而後人又稱前者為「大眾部」,後者為「
上座部」,結果將此二部與二律系混淆,產生部派分類上的
困擾。其實大天(屬拢蟊姴浚┡c末闡提(屬拢f有部),
同屬會外大眾律系。由戒條的次第,可看出拢蟊姴俊⒙}說
有部二者與拢献砍鋈氩恍 6}犢子部的律藏,即是拢
大眾部的律藏。在師資傳承方面,部派佛教中,有大迦葉及
阿難系、優波離系、阿那律系、舍利弗及羅怙羅系、迦旃延
系等,此中,大迦葉及阿難系的商那和修、末闡提,北傳將
此二位傳說成阿難的親傳弟子,結果與南傳在佛滅年代推算
上,差了百年左右,其實此二位是釋尊第五代左右的弟子。
至於四拢颗c十八部的關係如下:
(一)、拢献炕夭浚ǚ謩e說部)、法藏部、雪山
部、銅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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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四部)
(二)、拢蟊姴扛敬蟊姴浚ㄒ徽f部)、說出世部、
雞胤部、多聞部、說假部、制多山部。(共六部)
(三)、拢隣僮硬繝僮硬俊⒎ㄉ喜俊①t冑部、六城部、
正量部。(共五部)
(四)、拢f有部根本說一切有部、飲光部、說轉部。
(共三部)
此中,化地部、法藏部、雪山部、銅鍱部、制多山部、
正量部及罽賓犍陀羅的根本說一切有部等七部,皆是阿育王
派高僧往邊地弘法所形成。
一、前言
印度部派佛教的分立過程,以往已有許多學者研究過
(裕1),由於北傳與南傳各種資料上的差異,所得出的結論並
不相同。此中牽連到佛滅年代的問睿Y集內容的問睿
部思想的問睿约皫熧Y傳承的問睿1疚膶Ρ眰髋c南傳的
資料,視為同等重要,並不排斥一方,在顧及上列問睿拢
引用較合理的說法,探討佛滅後二律系、四拢考笆瞬康
形成過程,並敘及北傳與南傳差異的原因。在師資傳承上,
注重釋尊各代弟子下傳時,由於地區、見解上的不同,如何
演變而成不同的部派。
二、釋尊的教化
釋尊教化時期,印度恒河及閻牟那河區域著名的首府有
鴦伽國的瞻波城,摩揭陀國的王舍城,跋耆國的毗舍離城,
末羅國的拘尸那城,迦尸國的波羅奈城,憍薩羅國的舍衛城
,拔沙國的憍賞彌城,蘇羅西那國的末突羅城,阿般提國的
鄔闍衍那城等(裕2)。釋尊枺秸安ǔ牵系讲_奈城、王
舍城,西到憍賞彌城,北到迦毗羅城傳法外,由印度各地遠
方來聽法的弟子甚多。釋尊有教無類,其十大弟子中,舍利
弗、目犍連、大迦葉及富蘭那四位為婆羅門出身﹔阿那律、
迦旃延,羅怙羅及阿難四位為剎帝利出身﹔須菩提為毗舍出
身﹔優波離為首陀羅出身。在家弟子中,有憍薩羅國王波斯
匿、摩揭陀國王頻毗娑羅及阿闍世等。釋尊最後在拘尸那城
度化須跋陀羅,使證得阿羅漢。《大般涅槃經卷下》云﹕
「須跋陀羅﹗我年二十有九出家學道,三十有六
於菩提樹下思八拢溃烤乖吹祝砂Ⅰ穸嗔_三藐三
菩提,得一切種智,即往波羅奈國鹿野苑中仙人住處
,為阿若憍陳如、(阿說示、婆師波、十力迦葉、摩
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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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拘利)等五人,轉四諦法輪。(裕3)」
此經接著是釋尊對阿難的開示﹕
「我昔為諸比丘,制戒波羅提木叉,及餘所說種
種妙法,此即便是汝等大師,如我在世,無有異也。
(裕4)」
在《佛說長阿含經卷四》云﹕
「我成佛來,所說經戒,即是汝護,是汝所持。
阿難﹗自今日始,聽諸比丘捨小小戒。(裕5)」
此中釋尊已指出從初轉法輪起,所開示的經(有關四拢
諦、八拢溃┘敖涫且葬岬茏觽兯毞钚姓摺T诮渎煞矫妫
《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明雜誦跋渠法之一》云﹕
「世尊成道五年,比丘僧悉清淨,自是已後,漸
漸為非,世尊隨事為制戒。(裕6)」
這表示戒是隨時隨地依狀況而制訂的,因此《五分律卷
二十二》云﹕
「雖是我所制,而於餘方不以為清淨者,皆不應
用。雖非我所制,而於餘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
(裕7)」
另外,在《舍利弗問經》亦記載著﹕
「舍利弗白佛言﹕云何世尊為諸比丘所說戒律,
或開或椋Зt……後世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
云何奉持﹖佛言﹕如我言者,是名隨時,在此時中應
行此語,在彼時中應行彼語,以利行故,皆應奉持。
(裕8)」
由於僧眾的日常生活,離不開戒的規範,但因為小小戒
的內容並未明訂,釋尊各大弟子間對小小戒的看法不盡相同
,因而種下了部派分立的遠因。另一方面,釋尊因材施教,
弟子們對「法」的領會亦有不同,因而下傳數代後,解說上
就有差距,由於法諍,更促成了部派分立。
至於佛滅年代,有「眾拢c記」的算法,係依據《歷代
三寶記卷十一》﹕
「外國沙門僧伽跋陀羅(齊言僧賢),師資相傳云
﹕佛涅槃後,優波離既結集律藏訖,即於其年七月十
五日,受自恣竟,以香華供養律藏,便下一點,置律
藏前,年年如是。……(僧伽跋陀羅)以永明七年庚午
歲七月半,受自恣竟,如前師法,以香華供養律藏訖
,即下一點,當其年,計得九百七十五點,點是一年
。」(裕9)
依此推算出來的佛滅年代是西元前四八三年至西元前四
八六年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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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部派佛教的分立,經歷阿闍世王朝(佛滅當年王舍
城結集)、蘇修那伽王朝(佛滅百年毗舍離結集)、難陀王朝(
佛滅百三十七年法諍)、孔雀王朝(佛滅二百年犢子結集及佛
滅二三五年華氏城結集),最後形成十八部及其支部。以下
順著佛滅年代來探討。
三、王舍城結集
阿闍世王朝時期,釋尊在拘尸那城入滅當年,大迦葉為
使佛陀的法戒長傳,於是與阿難、優波離、羅怙羅、阿那律
等五百人,在王舍城共同結集出聲聞乘的法戒。《摩訶僧祇
律卷三十二,五百比丘集法藏》云﹕
「時尊者大迦葉問眾坐言﹕今欲先集何藏﹖眾人
咸言﹕先集法藏。復問言﹕誰應集者﹖比丘言﹕長老
阿難。……次問﹕誰復應集比尼藏者﹖有言長老優波
離。(裕10)」
以上顯示出在第一結集(王舍城結集)時是先結集經藏而
後結集律藏,並未有論藏的結集。《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
繼續記載著﹕
「如是集比尼藏竟。喚外千比丘入,語言諸長老
,如是集法藏,如是集比尼藏。有比丘言﹕諸長老,
世尊先語阿難,欲為諸比丘捨細微戒,為捨何等﹖有
比丘言﹕世尊若捨細微戒者,正當捨威儀。有言﹕不
正捨威儀,亦當捨眾學。有言﹕亦捨四波羅提提舍尼
。有言﹕亦應捨九十二波夜提。有言應捨三十尼薩耆
波夜提。有言﹕亦應捨二不定法。時六群比丘言﹕諸
長老,若世尊在者,一切盡捨。大迦葉威德嚴峻,猶
如世尊,作是言﹕咄咄﹗莫作是聲﹗即時一切咸皆默
然。大迦葉言﹕諸長老,若已制復開者,當致外人言
﹕瞿曇在世,儀法熾盛,今日泥洹,法用頹毀。諸長
老,未制者莫制,已制者我等當隨順學﹗(裕11)」
這段記載,生動地描述當時眾比丘對細微戒(小小戒)的
標準有很大的出入。《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十》記載著
長老富蘭那在南方聽到佛陀入滅,即率眾趕來王舍城見大迦
葉﹕
「富蘭那語迦葉言﹕我親從佛聞,內宿、內熟、
自熟、自持食從人受、自取果食、就池水受、無淨人
淨果除核食之。迦葉答言﹕大德,此七條者,佛在毗
舍離,時世铮~,乞食難得,故權聽之。後即於彼,
還更制四。至舍衛城,復還制三。……富蘭那言﹕我
忍餘事,於此七條不能行之。迦葉復於僧中唱言﹕若
佛所不制不應妄制,若已制不得有摺u(裕12)」
依此看來,雖然王舍城結集出來的律藏,有部份的異議
,但是最後仍由於大迦葉的堅持而確定下來,因而會內會外
僧眾的律應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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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律可稱為是「原始律」。結集後所成的律,較接近後代所
傳的那一種律﹖依《高僧法顯傳》的記載﹕
「法顯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諸國,皆師師口傳,
無本可寫,是以遠涉,乃至中天竺,於此摩訶衍僧伽
耍靡徊柯桑悄υX僧祇眾律,佛在世時,最初大眾
所行也。(裕13)」
由此可知後代所傳的摩訶僧祇律較接近於原始律。
王舍城結集後,釋尊第一代弟子們往印度各處弘法,有
大迦葉及阿難的系統,有優波離的系統,有舍利弗及羅怙羅
的系統,有阿那律的系統,有迦旃延的系統。佛滅後不久,
毗舍離城及新興的華氏城、西方的阿般提國鄔闍衍那城、蘇
羅西那國的末突羅城等地,皆盛行佛教。此中,阿般提國的
佛教,主要是由迦旃延傳入。
四、毗舍離結集與二律系的形成
佛滅百年時,毗舍離城內的跋耆比丘與西方末突羅來的
持律者耶舍對有關戒律的「十事」起諍。《彌沙塞部和醯五
分律卷三十第五分之十﹕七百集法》記載著﹕
「佛泥洹後百歲,毗舍離諸跋耆比丘始起十非法
﹕一K合共宿淨,二兩指抄食食淨,三復坐食淨,
四越聚落食淨,五酥油蜜石蜜和酪淨,六飲闍樓伽酒
淨,七作具隨意大小淨,八習先所習淨,九求聽淨,
十受畜金銀錢淨。(裕14)」
跋耆比丘認為此十事屬小小戒,可以開許,而耶舍則認
為不可,因此召集阿難系及阿那律系的上座弟子,共同至毗
舍離舉行結集。《善見律毗婆沙卷一》記載著結集的上座為
﹕
「薩婆迦眉、蘇寐、離婆多、屈闍須毗多,耶須
(即耶舍)、娑那參復多,此是大德阿難弟子。修摩□
婆、婆伽眉,此二人是阿□留駝(即阿那律)弟子(裕15)」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結集中,尚有優波離系的弟子參與
,此時優波離的弟子大象拘(陀娑婆羅)已卒,大象拘的弟子
有蘇那拘及樹提陀娑。此中,蘇那拘認為十事為非法,參加
了會內結集,但由於年紀不大,故結集時並不突出,在北傳
中,只以阿難系的年長上座為主,在南傳中,則有意強眨K
那拘的律師地位。大象拘的另一弟子樹提陀娑則站在跋耆比
丘這一邊,贊成十事,並不參與會內上座結集,故屬會外大
眾律的系統。由於會內有七百比丘結集,因此又稱七百結集
,結集後所成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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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稱為上座律。摩訶僧祇律,本屬會外大眾律的系統,後
代弟子為了提高自系的地位,因此在《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三
﹕七百集法藏》中,將七百結集的結集者記載成是陀娑婆羅:
「爾時尊者耶輸陀僧上座問言﹕誰應結集律藏﹖
諸比丘言﹕尊者陀娑婆羅應結集。(裕16)」
其實此時陀娑婆羅已卒,僧祇律中將之抬出,不外想抬
高此律的地位而已。至於上座律為何是新律﹖由《舍利弗問
經》中可看出﹕
「時有一長老比丘,好於名聞,亟立諍論,抄治
我律,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