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善先资集-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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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牛禁其本户,不如禁其四邻。四邻畏罪,本户自然息刃。
△皮骨角筋,济军需者,什止一二。民间用者,什居八九。需用既多,必至盗杀。故凡皮货、角货、骨货,可用竹木代者,谕各铺代之。
△顺平之世,士民不宜多蓄弓箭。宜令所属地方,不得私造、私买。
△司阍义犬,及水族微细众生,如鳝、蛙、龟、蛳等类,可以禁止者,亦当在禁约之列。
△缉获吏役,宜择贤而能者,更番密访,捕得违禁之物,即罚其金赏之。
△渔舟无赖,所以不能杜绝者,止因水泽之区,有河税若干耳。若能奏除河税,发一切渔人,开垦附近荒田,则田中之利,数倍于河,不惟永杜伤生,兼能饶裕国课〖赋税〗,一举两得。
△好生者,操司牧之任,凡本属沿江带郭之处,俱当设放生河,勒石以垂后。
△每年冬月,宜示本属乡民,不许无故竭泽。若已为放生河者,须不时严察。
△水潦既降,村民往往张簖捕鱼。不知簖帘在河,水流为之迂缓,若张簖者多,则水退渐迟,纵有泄泻,一时不能奔赴,田禾大受其殃。故夏秋之交,宜日日稽查,见辄拔取。
△深山旷野,多有奸宄(guǐ)潜伏,彼便于带军器者,不过以猎为名耳。苟能禁之,则护生也,而实弭盗矣。
△牵犬纵鹰之辈,皆系游手游食之人,当谕其务本营生,再犯而后治罪。
△禁屠善事,不厌其频,即遇小小水旱,及父母诞辰,亦当为之。
△水陆神祇,君子宜敬而远之,不应拈香祭祷,动人杀生之想。倘有连名具呈,欲兴崇血食祠庙者,断断不可准。
△诸神诞日,辄有市井小民,成群作会,广杀牲牷,以隆祷祭。祭毕,皆醉酒饱肉,共扛神像,招摇于市,致使老幼男女,纷至沓来。甚可痛恨。所贵严行禁止,勿使恶习成风。
△师巫之流,并星卜之士,往往妄言祸福,判人祷祀。而小民偏信之甚笃,彼所判断,不敢不从,有病者未及痊安,无病者已先冻馁,比比皆是。好生者,宜以法网惩之。
△忠孝廉节男女,建立祠堂,固足奖励风俗。但祠堂一设,即有春秋二祭,杀生无尽,岂爱人以德之意乎?好生者,宜载之简编,不必列之祠庙。
△健讼之家,击鲜烹饪无虚日。讼少则杀业亦少,故好生者,不宜轻准呈状。
△好生者,谢事之日,一应护生之法,皆当勤勤恳恳,以嘱后来官长。
家政部
浊世慈祥门第,天宫福祉加临。曾闻一善敌灾星,何况恩施多命。祖父坚持杀戒,子孙方有观型。莫将细物视为轻,试就刍荛一听。
△好生者居家,当以仁道化其门内,使家中长幼尊卑,自然无杀念为第一。
△每遇诞辰、忌辰,宜设定例,买物放之。
△世德之家,苟欲化其同族,莫若于族谱上,立一公约。凡族中贫而谋食者,不得为屠沽、贩肉、酒保、厨夫、网鱼、射猎等一切杀生之人,又复不得造罾网、簖帘、鱼枪、钓铒、蟹簏、屠刀、漆胶、弓箭、兽笼、火炮,伤害一切众生者。倘或犯此,凭族长于家庙中,公同合族,治以不孝之罪。
△家中奴仆,有以伤生为业者,谕其速改。如或不从,即行遣逐。
△村民敢于张簖,往往依附大家。大家利其所献,纵彼造孽。好生者,慎勿贪此。
△近海沙镇,田主收租,每亩例取鸡鸭若干。当谕佃户,易他物品。
△鸡、犬、鹰、猫、金鱼、蟋蟀等伤生之物,宜勿畜。
△米粒未出于谷,经年不改气味,夏秋随碓随食,味同新米,且不生虫。故与其积米,不如积谷。
△米内诸虫,多死于簸量淘煮。宜于两三日前,先量出若干,平铺于器,俟其窜去,然后淘净。其有存者,须投一废器之内。
△米中又有一种极细之虫,如粉如疥者,千万亿数,此因湿柴近米而生。故最燥之薪,方可盖米。仓底所铺砻糠,亦复如是。
△盖米之薪,宜另置一处,即为次年盖米之用。不惟薪内之虫,不遭烈火,且能使米色净白。
△近米之处,不可积薪,缘米中细命甚多,近薪则诸虫皆入故。
△贮麦最易出蛾,须于烈日中暴过三、四日,方可入廒。入廒后,切忌见风。若麦少,不须廒积,宜和矿灰少许,藏于燥器。
△麦内若出小蛾,须挑动令去,然后淘净。倘麦少蛾多,置废器中,任之可也。
△木柴宜积干燥之处,其下方少湿虫。又须每日暴过一次,然后供爨。若熄灭薪火,不可用有虫之水,亦不可在有虫之地。
△夏月祀灶焚阡、享先烧纸、修斋化库,皆伤虫蚁。宜择坚洁之地,扫净一二次,速速燃火于上,则虫蚁不及赴于火所。
△合酱若用梅花水,则味甘而不甚出虫。倘或有之,宜另置一败酱之器,挑出诸虫,皆入其内。醋中若有,亦用其法。(梅花水,即雨水节中所降时雨也。又收贮腊雪,以造酱醋,则不生虫。蒋宾嵎先生订。)
△夏间面粉糕饼,及一切山珍海错,宜不时暴于烈日之下。
△夏日药材内,亦出细虫,炮制者慎之。
△剃下短发,切不可投于河,恐入螺蛳蚬蛤壳内,即时刺死故。
△奴婢性恶灶蚁,见之必遭毒手。若临晚满贮锅水,则群蚁无由达灶。
△僮仆婢媵,暑夜每有燃火烧帐内之蚊,因而失火者,宜痛惩之。
△浴汤盥水,有热气者,不当即倾于地,因夏月遍地有虫故。
△洗涤腌腊之物,及所弃盐卤,须以淡水解之,然后可倾于地。
庆贺部
人类欣逢吉事,众生对泣哀鸣。微躯定是享嘉宾,一夜千翻凛凛。谁料业缘会遇,怨家次第相寻。披毛戴角口无声,俯首牵来就刃。
△好生者,位居通显,遇当道吉庆事,可以他物代称觞者,代之。
△远处绅宦来访,宜以字画古玩,及种种善书投赠。必难已于设席,勿害生命。
△官府往来,所具敬仪,不宜将活物备用。
△父母寿诞,亲友敛赀称贺,宜将众分,作一善事,仍列众友芳名。
△祝寿一事,原系末世浇风。古者年逾甲子犹不称贺,况三四旬乎?苟不能违俗,必俟六旬以上,十年而后一庆,可也。
△亲友或将应试,或将赴任,或将服贾,不无饯别之义。能以厚赆代宴〖赆(jìn),临别时赠送的财物〗,彼此得福。
△遇亲友吉事,在于得已,不必奔走称贺。若吉事属己,亦勿遍扬于外。
△士人应乡、会试,多有亲朋敛金,祷于文昌、关帝者。明理之士,宜固却之。
△家中遇种种吉事,不得已设酌,宜定于几簋〖簋(guǐ),盛放食物的器皿〗。若适当朔望之辰,概用精洁蔬果。
△江北宴客,席中必有三、四簋蔬,不惟取其惜福,兼之便于持斋亲友,此法最善。好生者,宜仿而行之,以维风俗。
△远地亲友遇吉事,不得已而往贺,勿多随僮仆、舆人、舟子。
△亲友特设相招,当于几日前,先向彼使说明。或托言斋期,或托言止食三簋,或托言特杀不食,亦免无量杀业。
△赴宴他家,若为我广杀物命,好生者宜投箸而起,一揖而退。
△亲友如遇疾病,好生者不必作醵敛分〖醵(jù),凑钱〗,杀生媚神。倘有他友敛分于吾,宜晓之以佛言,示之以因果,惧之以鬼神不享非礼,告以死生各有定分,令彼憬然自返为第一。
△富贵之家纳妾,其往来无耻之徒,渐有设酌称贺者,此风慎不可长。
婚嫁部
两姓因缘乍合,百年偕老兹辰。重重瑞气蔼门庭,鼎镬烹炰侈盛。堪叹雄雌物类,亦同夫妇恩情。只缘宿世少慈心,今日双双填命。
△子弟未完姻时,勿轻往外家。
△富家宦室,每遇姻事,必设优觞,致男女混杂,为害非细。独不念婚姻吉礼,于发轫之初,竟作一场戏,何不祥如是?戒之哉。
△娶妇之家,每具牲醴,祷祭五圣等神,祷献既毕,然后成婚宴客。作俑者只因五圣有采秀之说,故藉祷祭希免。今好好人家,何得如此?宜痛绝之。
△成婚宴客,礼所难已,但风俗渐浇,故宾筵渐盛。有志维持风化者,宜一以俭约为归。
△亲迎,三朝、弥月、归宁等日,在于得已,不必燕客。
△亲戚故旧,非大不得已,切勿滥招。
△媒妁、庖人辈,至男家,则侈陈女家之盛。至女家,又侈陈男家之盛。交煽两家,盛其筵宴。慎勿惑于其说。
△司礼、司乐、司庖辈,宜俭其食,而丰其赐。
丧祭部
笑语音容不再,秋霜春露含悲。击鲜荐俎望魂归,增却重泉孽累。孰若申严佛事,虔修五戒三归。亡亲未度子心亏,此语当铭五内。
△父母没后,即宜不入闺房,并绝荤酒,令家中各持四十九日斋,诵经念佛。至于设祭,止用蔬果。
△缙绅治丧,必有贵客祭奠,所杀牲牷无算。宜先书“荤祭不领”四字,粘于门首,来者坚意拒之。
△古人居丧,小祥之后〖小祥,父母死后周年的祭名〗,始食菜果。期年内,尚不茹蔬食稻,岂得餍饫膏粱?故人子苟念劬劳之恩,宜持长斋三载。
△节日、忌日,当虔修福事,或诵经施食,或装塑圣像,或买物放生,须量力行之,慎勿杀生设祭。
△父母虽没,若遇诞期,亦宜修诸善事,以资冥福。
△营建坟墓,其执役诸工,宜厚其犒赏,不可为彼杀生。
△祭扫远祖之墓,但宜用纸帛,不可创祭献之议〖创,率先提倡〗。盖天子七庙,亲尽犹迁。庶人远祖,因祷祭而杀物命,所谓黩于祭祀矣。又况墓祭之说,古礼所无,今总随俗,何必荐牲。孝子爱亲以德,谅不如是。
营造部
大则城池宫观,小而茅舍竹篱。搬砖运瓦并挑泥,祸及昆虫蝼蚁。切莫杀生犒匠,休将蛰穴抛离。愚人闻此转生疑,智者须培心地。
△修理宫室台观,及民间一切兴作,宜择冬间百虫消灭之时。
△桥梁、寺院,苟非有关于三宝,有益于民生者,不宜兴造修葺。
△凡有兴作,例多酌献土神,宜用蔬果。
△开浚河渠,例应戽干积水,宜于未竭泽之前,预加禁约,不许邻近染指。
△河泥之内,多伏蛳蚌蚬蛤,泥一出水,诸命皆枯。故修筑河岸,宜别处取土,如势所不能,随见随放。
△修筑坟墓,宜于穴前埋一大方石,为焚化纸帛之地。因日后遍地皆有干茅,置火其内,瞬息燎原耳。近民房殡棺者,尤宜慎之。
△竹排木筏,入水既久,每多螺蛳粘伏,须拂拭之,而后起水。
△毁拆墙垣,及斫砍古树,见有蛇、蝎、蜈蚣等物,宜谕司役纵去。
△拆卸旧屋,栋梁椽柱有枯朽者,多生蛀虫于内,不宜辄作薪用。竹篱枯者亦然。
△水化石灰,须择无虫之地,宜用长流水,不可用停蓄之水,因停蓄之水多虫故。
△发泥砌壁,泥内虫多者,不可用。视地坚洁处,穿下二尺,则无虫矣。若近井灶泥沟,尤不可用。
△庭中四面,宜多设阴沟,方不积水。水不积,则虫不生。
△砖瓦木石,偶近卑湿之处,辄丛微细昆虫,宜巧作方便以护之。
△作灶之时,其底用七分矿灰,三分沙泥,捣和平铺于地,则灶上永远无蚁。
△旧灶之内,必产灶蚁。修理时,宜将旧灶先拆一夜,俟诸虫遁去,然后兴工。
△檐下盛水竹络,中间曲处,每多积水,夏时经宿即生虫。宜用直竹,低昂钉之。
△近水之地,在于得已,不宜设厕,恐河内细虫,日毙于粪秽故。
△供给匠役,腥酒固不可减,但鱼肉等类,宜多买腌者备用。
器用部
吾视阎浮器皿,炎天尽伏昆虫。朔风一起转成空,不待严寒冰冻。但是含灵尚在,贪生畏死皆同。莫言救护了无功,大小一般知痛。
△庭中缸甏、酒坛,若无所用,宜倒覆于地,则不至积水生虫。
△灶间多蚁,由于荤腥气味所致,宜令司庖者多方致洁,乃杜杀生之渐。
△杯盘锅盏,曾贮油腻荤腥者,不宜置之低处。
△酿酒之时,酒工例用沸水泡坛,其中若先积虫水,宜倾之入河。有小蜘蛛者,捞出。
△蚊性嗜酒,往往溺死,故暑月酒壶、酒坛必须密盖。
△热炉沸罐,不可置有虫之地、茂草之中。
△沸水点茶,须以铜盆木桶等物,盛于壶底,然后沃以沸汤。
△夏间冷炭之上,皆有细虫,宜先期暴之而后入火。
△坛中汲水之碗,宜用洁白者。
△雨水新入甏,纳以炽炭,不生水蛭。若已经出虫,宜用细密绸绢,蒙于小篮外,轻轻先置水中,汲篮中之水,其虫不至误入茶罐。
△坛水若臭,不堪煮茶,河溪又远,不便输运,宜用绢篮,汲去篮中之水,则有虫者渐少,不难挈之入河。否则竟置一废坛中,任其化蚊。
△废坛所积水蛭,宜以瓦盖之,并勿置檐水下,恐有暴雨冲出故。
△锡罐磁瓶,若先贮小菜食物,气味未绝者,暑天必有细虫,不可即沃以沸水。
△案头花罇、水盂,夏间若过两日,水中即生细虫,不可倾之于地。
△灯盏之中,夏间多有飞虫扑入。宜置一小木架,丹漆朱其四围,以极轻之纱蒙之,罩于灯外。否则灯盏上,用一薄铜盖。
△造竹木器皿,须先用川椒、硫黄汁煮之,不蛀。
△新笔用青布裹之,不蛀。
△貂狐裘帽,悬有风之处,不著杨花,不近米麦,不蛀。
△毡衣用生芋擦之,不蛀。
△竹器木器,若浸河中洗濯,宜先拂去其细虫,然后入水,浸时又不可经宿。
△溺器洗涤后,不得满贮河水于中。
树艺部
灼灼名花遍地,纷纷艳卉盈庭。想来尽是杀生因,时值三秋尤甚。一遇红英烂熳,辄思置酒招宾。贪夫对此且欣欣,物类于斯丧命。
△灌溉田禾,用河泥者居其半,伤生最多。有他物可代者,代之。
△近海之地,蟛蜞最多,彼处每舂杀田中,用以肥稻。苟力能禁,禁之可也。
△植竹者每以河泥壅地,取其蕃竹。不知河泥之力,逊于湿灰,以灰能松土,而泥多生蛀耳。
△竹笋新发,掘时亦宜小心,以春日之土,遍处有虫故。迁移花卉,亦然。
△桃、梅、榆、柳,多出蛓毛虫,若清明日夜半时,以稻草缚之,其虫遂少。
△桂树上束芝麻梗,不蛀。
△修去树上繁枝,宜春冬,不宜夏秋。以夏秋花木叶上,背后皆伏细虫。叶生则虫亦生,叶死则虫亦死故。
△树有鸟来巢,苟枝低难以防护,勿使其成。已成,宜加意卫之。
△缸中所植莲花,泥内最多细虫,勿枯竭其水,勿狼籍其泥。
△蔷薇花开后,其叶多生青虫,宜勿植。
△菊花枝上,多生龌虫,触之,其膏如血,宜绝此玩。若蔬果上有,采时留之。
△沟中淤泥,若将灌溉花卉,及堆拥萹豆瓜菽之根,秋间多生龌虫。
△灌溉花木,不宜用有虫之水。
△园圃若近池沼,从池内取水灌溉,须先用水杓搅动一番。
△栽花之家,每渍鸡毛、腐豆之水,逾时用以灌溉。不知其中虫蜡甚多,一近花根,每能引诱群蚁,非惟伤生,又令花枝不茂。宜用小篮一只,将纱绢蒙于外,汲水时埋于水中,则水自然向内灌注,而一虫不入,用过,当即时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