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具〔英〕培根-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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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来试验一下,要看看冷是不是把一个物体向下收缩,就象热把一个物体向上膨胀那样。 取完全一样的两根铁棒或两个玻璃管,把它们微微弄热,拿两块在冷水中或者雪中浸过的海绵分别放在一个棒的底下和另一个棒的头上。我想有雪在头上的那根棒的首尾会比有雪在底下的那根棒的首尾两端凉得较快一点,正与热的情形相反。第三点种属区别性是:热的扩张运动并不是整个物体平匀一致,而是只在其一些比较小的分子之间进行的;这运动又受阻碍,遭抗拒,并被击回,导致物体取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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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来回交替的运动,不断地在震颤,在奋斗,在挣扎,并且为回击所激怒,从而发出火和热的狂暴。这一点种属差异性最显现在火焰和沸的液体之中,那些全都是在小的部分中不断震颤着,不断扩张着,而且又不断沉降着的。这也表现在这样一些物体之中,其组织结构是如此之紧密以使得在受热或被燃着后体积都不扩张,如燃着的铁就是这样,其中的热实在是非常厉害的。还有一种情形也表明了这一点儿,就是火在最冷的天气下燃烧得最猛烈。这一点区别性还可从这样一些情形中看到:当空气在寒暑表中护展而不遭到阻碍或抗拒时,也就是说当这种展开是平匀而一致时,便没有可以觉到的热。还有,当风从封闭中钻出时,虽系以最大的猛力冲来,也没有很大的可以觉到的热;这是由于这运动是属于整体的,其中没有若干分子间的交替运动之故。 有鉴于此,我们应来试一下,看看火焰是否向诸边比在其中心灼烧得比较为厉害。还有一种情形也表明了这一点区别性。 一切灼烧全都是作用于被灼烧物体的细微孔窍;所以灼烧作用乃象无数针尖一样在掘着,钻着钉着和刺着一个物体。 全部强水(如果适合于它们所施物体的话)以其侵蚀性质和刺激性质所作用的结果全都和火所作用的结果一样,也是这种作用的结局。热的这一点种属区别性(就是我现在所说的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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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也是和冷这性质相共的;由于冷的收缩运动之为抵抗的扩张趋势所阻碍的正和热的扩张运动之为抵抗的收缩趋势所阻遏一样。 这样看来,不管一个物体的分子的动作是内向还是外向,活动的方式总是一样,虽然力量的程度则有很大的不同,因为我们这里在地球上面压根没有什么冷到极度的东西。 参照第九表第二七例。
第四点种属区别性是对于第三点的装饰;也就是说,前述那种戟刺或钻穿运动一定多少是疾急的而不是懒慢的,肯定是由若干诚然微小但非最后最细而系较大到一种程度的分子来进行的。这点区别性从火所产生的效果与时间或岁月所产生的效果二者之间的参照完全可以看出。 岁月或时间之把物体耗干,销蚀,暗损以至化为灰烬,其活动诚然比火细微得多,但是作用则并不亚于火;但由于这种运动是十分缓慢,其作用又仅达到一些极小分子,因此热就觉不到了。把铁的熔解与金的熔解比较一下,也可以看到这一点。 金的熔解并不激生出任何热来,而铁的熔解则伴有一股猛烈的热,虽然是发生在差不多同一时间。 这道理就在于:在金子,那起分解作用的酸素进入得很缓和,动作得非常细巧,同时金子的分子也屈服得很轻易;而在铁,酸素的进入则是粗暴的而且有矛盾的,同时铁的分子又具有比较大的顽强性。这一点还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于一些坏疽,因为其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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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过程具有细巧的性质,所以它并不激生大热和剧痛。
以上就是关于热的法式的初步收获,或者说是说明的开端,其所采的做法则是对于理解力的放纵。现在有了我们的这个初步收获,热的法式或真确定义自然便随之而来(这里所说的热是关连于宇宙而不是单与人相关连的)
,这可以用很少的字来表达:热是一种扩张的、受到抑制的、在其斗争中作用于物体的较小分子的运动。 但是这里应有两点装饰。 关于所谓的扩张,应作这样的修饰:与向一切方面扩张同时,它具有一种向上的倾向。 还有关于在分子中的斗争,也应该修饰如下:这不是缓慢的,而是急遽并且带有猛力的。着眼于动作方面来说,这也是同一回事。 对这方面的指导亦可表达:如果你能够在任何自然物体当中激生出一种膨胀的或扩张的运动,并且能把这个运动抑制得返转到它自己身上,使得膨胀不能平衡地来进行,却只能是有一部分得路而进而在另一部分则遭到阻力,那么你肯定会产生出热来。对于物体是属于四大元素性的还是服从于天体影响的;是发光的还是不发光的;是稀薄的还是浓厚的;是在位置上有了扩张还是囿于原有体积的界线之内;是倾向于分解还是保持其原来状态;是动物还是植物或是矿物,是水是油还是空气,或者还是任何其他能感受上述运动的质体;——这些都不必加以考虑。 说到感觉上的热,这是同一回事,不过是一定要联系到感官来考虑罢了。 现在让我们再向一些更进一步的帮助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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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中大部分没助成什么结果。 这可以说是这种探究方法的自然后果。二、把热和一些化学作用的结果弄混(例如二卷一一条中第二二至二七各项,又如一二条中第二七至三二各项)。
三、凡是物体全都倾向于获得其周围物体的温度,而触觉上某物比他物或较烫或较凉的不同亦非出于该物之较烫或较凉,而是因为它们各自传送其温度的敏捷程度有所差异。培根对于这条原理全无认识,这是产生错乱的一个更大的来源。由于这样,所以他常常教导说,某类物体在其自身性质上是凉的,另一类物体则是热的,以及类此等等的话。 又说,一切液体全都是冰的(例如二卷一一条中第一、三项,又如一二条中第一四至一九各项)。
然而其实,若用温度计来实验一下,便会早已看出它们并非这样。 可是培根并未一试——这是诸多事例中的又一事例,表明他如何舍弃了前人已曾教给他的东西。四、热和冷好象被认为各自分立而不是相互关联的性质了。五、采用了占星术中所说的星和行星能影响冷热的一些无稽之谈(见二卷一三条中)
二一
几个初步列示表以及排斥工作或排除过程既经完成了,从而初步收获亦已做出来了,我们现在就要进至对于理解力在解释自然也便精通真正的和完整的归纳法方面的其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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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 在陈述这些帮助时,假若表还是必需的,我打算仍循着热和冷的那些事例前进;但如果只要较少例子就足够说明的话,我便会无拘无束地来进行;这样才可以既保持探究的清楚,又可以留有较多余地来阐论系统。我计划分九部分来论:(一)一些享有优先权的例子;(二)归纳法的若干支柱;(三)归纳法的精订;(四)论研究随着题目的性质而变化;(五)
研究中一些具有优先权的性质,也即研究对象的先后次第;(六)研究的界限,或者说宇宙中一切性质的概略;(七)实践上的应用,也即就人的关联来论事物;(八)研究的准备;(九)原理的升降等级。(第一五以下诸项。 爱理斯此注还有很长一段细微的部分,不能尽译于此。学者若能迳予参考,自将有得。不过,就象弗勒于此所说,阅时要记住一点,即自爱理斯写作此注以来,热之动力说在证据方面又取得很多新的收获了。 克钦指出培根对自己的方法所作的例解到此结束。 开始,这二十条语录似乎看作《新工具》全书中最宝贵的部分,一六三八年在Leyden地方曾经印发单行本。 ——译者)
二二
所谓享有优先权的例子有二十七种,于后逐一论述。(一)
单独的事例——一些东西与另一些东西除共同具有所要查究的性质外即便别无共同之点,凡是表现这种情形的事例就叫作单独的例子;还有一些东西除不具有所要查究的性质外便与另一些东西在一切方面都非常相似,凡表现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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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的事例也叫作单独的事例。 很明显,这种事例能把排除法的路程缩短,能加速和加强排除法的过程;在这种事例方面,少数和多数是有相同效用的。举例来说。 假定我们是在探究颜色这个性质,三棱镜和水晶便算是单独的事例。 它们不但在自身中现出颜色,并且还把颜色外放到墙壁、露珠等等上面。 这样,除颜色外它们便和固定在花中、彩石中、金属中、木头等等中的颜色毫无共同之处。 由此事例我们便可很容易地测知,所谓颜色不外是投在物体上的光的一个变种,在前一情节系出于不同的投射角度,在后一情节便系出于物体的不同的组织结构。 这些便是在相似性方面的单独的事例。在相同的颜色的探究当中,如云母石中清楚的黑白纹理,或者同一种属的许多花卉中的杂色斑纹,也都可以算是单独的事例。因为云母石中的黑白条纹,或石竹花中的红白斑点,都是除颜色外几乎在一切方面尽相一致的。 由这些事例我们就可非常容易地得知,颜色和一个物体的真正性质并无多少关系,而只是依赖于其分子的较粗的也可说是机械的排列。这些就是在差别性方面的单独的事例。这两方面的这种事例,我全都叫作单独的例子,或者借用占星家的一个名词,叫作野星。
二三
(二)
移徙的事例——在讨论中的性质是原先不存在而在产生过程之中,或者就另一方面说是原先本存在而在消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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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之中,凡表现这种情形的事例就叫作移徙的例子。 这样说来,不管在哪一种过渡当中,这种事例永远都是两面的,或者毋宁说就是一个事例在运动或过渡中,直继续至达到对面的状态。 这样的事例不但加速和加强排除过程,而且把正面的东西或法式自身驱入一个小的范围。 因为一个事物的法式肯定是在这个移徙过程中要传过去也即在另一方面要消除掉和消灭掉的什么东西。 虽然说每一个除掉过程都推进着正面的东西,但是这在同一事物中做来比在不同事物中做来更有决定性。 只要仅仅一个例子把法式泄露出来,这便会引导到法式在全部事例中的发现(由前边所说过的一切看来,这是很明显的)。
而且这移徙越是简单、这事例就该有愈高的估价。再着眼于动作方面来说,移徙的事例也是大有用处的。 因为这种事例既是联系着什么导致法式或存或灭这一点而把法式表示出来,这自然就在某些情节上为实践提供出明白的指导,从而使得向下一步情节的过渡容易起来。 不过在这种事例当中有一层危险必须要加以警戒,就是说,要防备它会迫使我们把法式与能生因过多地连在一起,以致可能会有一种从能生因观点发生出来的关于法式的错误见解把持了或至少点染了我们的理解力。 须知能生因永远只能被知晓为仅系载送法式的工具。 但是这层危险性,只要我们能把排除过程合格地做起来,那么应是易于防治的。现在我要给移徙的事例举一个例了。 如果所要查寻的性质是白。 这里有一个向产生或存在方面移徙的事例便是完整的与砸得粉碎的玻璃。 还有本来面目的水和搅浑起沫的水也可作为同例。 玻璃和水在其本来面目下全都是透明而不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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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而砸成粉碎的玻璃和搅动起沫的水则都是白的而不是透明的。 于是我们必须查问,在这一移徙当中玻璃和水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情。 非常明显,白的法式是由玻璃之砸碎和水之搅浑传送过来的。 这里但是我们看到除玻璃和水裂为细小部分并有空气进入外,什么东西也没有增添。因此我们就知道,同为透明但程度有高低之别的两个物体(即水和空气,或玻璃和空气)
,当它们的微小部分搀合在一起的时候,通过光线的不平均的弯折,就显示出白的颜色。 这一点在发现白的法式方面说,进步可真是不小的。但是同时也要举一个例子来指出我方才提到的那点危险性以及应有的警惕性。 因为从这一点上,一个被这种能生因引入迷途的理解力容易得到一种提示,认为在白的法式中空气永远是必需的,或者以为白只能从透明物体来产生;而这些概念都完全错误,有若干排除的例子都说明它们是不能成立的。 实际上,我们会看到(把空气和类似的东西撇在一边)
,凡是其分子(这是触动视觉的)完全平匀的物体就是透明的;凡是结构单纯而分子不匀的物体就是白的;凡是分子不匀而结构又属复合但还规整的物体就是除黑以外的一切颜色;凡是分子既不平匀而结构又属复合、混乱和不规则的物体则是黑的。 以上便是就着白这性质来说的向产生或存在方面转移的事例的一个例子。 至于向消减方面移徙的事例,仍以白这性质来说,则可举消解中的水沫或雪。 在这里,水在恢复其排去空气的完整状态之时,代替了白而加上了透明性。这里还有一点不管怎样也不可略而不提,就是所谓移徙的事例不仅包括这些渡向生灭的事例,也还包括那些渡向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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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的事例;因为那些例子也有助于发现法式,这从上文所论法式的定义,以及所列程度表看来是很清楚的。以纸为例,它在干的时候是白的,打湿之后(就是说挤出了空气而引进了水之后)就减少了白而愈接近于透明。 这和上面所举的例子是特别相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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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触目的事例——这在关于热的初步收获当中已涉及,也可叫作显耀的事例或得到自由和占有优势的事例。 在这种事例中,在讨论中的性质是赤裸裸地和独树一帜地被展示出来;它的具有最高度力量的崇高地位也被展示出来,这是因为它摆脱了和解除了一切阻碍,或至少是以其力量在管制着、镇压着和压迫着这些障碍。 我们知道,每个物体当中全都包含着许多性质的许多法式,联结在一个具体状态之中,最后它们分别相互摧毁,相互抑压,相互击破和相互禁制,以致各个法式都黯淡下去。但是我们也见到在某些物体当中,我们所要的性质,或是由于不见什么障碍之故,或是由于其本身性德占有优势之故,比在其他物体当中显得较为有力。 这种例子把法式显示得非常触目。 而同时我们对于它也必须有所警戒,要遏止理解力的躁进。大凡把法式显示得太明白,好象是在强迫理解力不得不加以注意的事物,都应该认为可疑而予以监控,办法则是诉诸严格的和仔细的排除法。试举一例。 如果所探究的性质为热。 对于那个(如上所论)成为热的法式的主要因素的膨胀性运动说来,用气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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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便是一个触目的事例。 若说火焰,虽然它也明显地显示膨胀,但是由于它转瞬即灭,因此并不能够表现出膨胀的前进。若说沸水,由于它容易过渡到蒸气或空气,所以也不能把水在其本身中的膨胀显示得明显。至于燃着的铁和类似的物体,它们更远远不能显示膨胀的前进,甚至由于它们的元精被那约束着和压抑着它的粗壮而紧密的分子所摧毁和击破之故,甚至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