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专-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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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九。
“那时我还没有五十岁,”他说,在此我把《忏悔录》中一部分作概括的引述,只保留着托尔斯泰的语气。“我爱,我亦被爱,我有好的孩子,大的土地,光荣,健康,体质的与精神的力强;我能如一个农人一般刈草;我连续工作十小时不觉疲倦。突然,我的生命停止了。我能呼吸,吃,喝,睡眠。但这并非生活。我已没有愿欲了。我知道我无所愿欲。我连认识真理都不希望了。所谓真理是:人生是不合理的。我那时到了深渊前面,我显然看到在我之前除了死以外什么也没有。我,身体强健而幸福的人,我感到再不能生活下去。一种无可抑制的力驱使我要摆脱生命。……我不说我那时要自杀。要把我推到生命以外去的力量比我更强;这是和我以前对于生命的憧憬有些相似,不过是相反的罢了。我不得不和我自己施用策略,使我不至让步得太快。我这幸福的人,竟要把绳子藏起以防止我在室内的几个衣橱之间自缢。我也不复挟着枪去打猎了,恐怕会使我起意。《安娜·卡列尼娜》中有这样的一段:“列文,被爱着,很幸福,做了一家之主,他亲手把一切武器藏起来,仿佛他恐怕要受着自杀的诱惑一般。”这种精神状态并非是托尔斯泰及其书中人物所特有的。托尔斯泰看到欧罗巴,尤其是俄罗斯的小康阶级的自杀之多不胜讶异。他在这时代的作品中时常提及此事。我们可说在一八八○年左右,欧洲盛行着精神萎靡症,感染的人不下数千。那时代正是青年的人,如我一般,都能记忆此种情况;故托尔斯泰对此人类的危机的表白实有历史的价值。他写了一个时代的悲剧。我觉得我的生命好似什么人和我戏弄的一场恶作剧。四十年的工作,痛苦,进步,使我看到的却是一无所有!什么都没有。将来,我只留下一副腐蚀的骸骨与无数的虫蛆……只在沉醉于人生的时候一个人才能生活;但醉意一经消灭,便只看见一切是欺诈,虚妄的欺诈……家庭与艺术已不能使我满足。家庭,这是些和我一样的可怜虫。艺术是人生的一面镜子。当人生变得无意义时,镜子的游戏也不会令人觉得好玩了。最坏的,是我还不能退忍。我仿佛是一个迷失在森林中的人,极端愤恨着,因为是迷失了,到处乱跑不能自止,虽然他明白多跑一分钟,便更加迷失得厉害……”他的归宿毕竟在于民众身上。托尔斯泰对于他们老是具有“一种奇特的,纯粹是生理的感情”,《忏悔录》。他在社会上所得的重重的幻灭的经验从没有动摇他的信念。在最后几年中,他和列文一样对于民众接近得多了。这时代的他的肖像证明他的通俗性。克拉姆斯科伊的一幅画像(一八七三年)表现托尔斯泰穿着工衣,俯着头,如德国的基督像。在另外一幅一八八一年的肖像中,他的神气宛如一个星期日穿扮齐整的工头:头发剪短了,胡须与鬓毛十分凌乱;面庞在下部显得比上面宽阔;眉毛蹙紧,目光无神,鼻孔如犬,耳朵极大。他开始想着,他那些自杀、自己麻醉的学者、富翁,和他差不多过着同样绝望的生活的有闲阶级的狭小集团之外,还有成千成万的生灵。他自问为何这些千万的生灵能避免这绝望,为何他们不自杀。他发觉他们的生活,不是靠了理智,而是——毫不顾虑理智——靠了信仰。这不知有理智的信仰究竟是什么呢?
“信仰是生命的力量。人没有信仰,不能生活。宗教思想在最初的人类思想中已经酝酿成熟了。信仰所给予人生之谜的答复含有人类的最深刻的智慧。”
那么,认识了宗教书籍中所列举的这些智的公式便已足够了吗?——不,信仰不是一种学问,信仰是一种行为;它只在被实践的时候,才有意义。一般“思想圆到”之士与富人把宗教只当作一种“享乐人生的安慰”,这使托尔斯泰颇为憎厌,使他决意和一般质朴的人混在一起,只有他们能使生命和信仰完全一致。
他懂得:“劳动民众的人生即是人生本体,而这种人生的意义方是真理。”
但怎样使自己成为民众而能享有他的信心呢?一个人只知道别人有理亦是徒然的事;要使我们成为和他们一样不是仗我们自己就可办到的。我们徒然祈求上帝;徒然张着渴望的臂抱倾向着他。上帝躲避我们,哪里抓住他呢?
一天,神的恩宠获得了。
“早春时的一天,我独自在林中,我听着林中的声音。我想着我最近三年来的惶惑,神的追求。从快乐跳到绝望的无穷尽的突变……突然,我看到我只在信仰神的时候我才生活着。只要思念到神,生命的欢乐的波浪便在我内心涌现了。在我周围,一切都生动了,一切获得一种意义。但等到我不信神时,生命突然中断了。我的内心发出一声呼喊:“——那么,我还寻找什么呢?便是‘他’,这没有了便不能生活的‘他’!认识神和生活,是一件事情。神便是生……“从此,这光明不复离开我了。”《忏悔录》。
他已得救了。神已在他面前显现。实在说来,这已非第一次。《高加索纪事》中的青年志愿兵,《塞瓦斯托波尔》的军官,《战争与和平》中的安德烈亲王与皮埃尔,都有过同样的幻觉。但托尔斯泰是那么热情,每次他发现神,他必以为是第一次而以前只是黑夜与虚无。在他的过去,他只看见阴影与羞耻。我们由于他的《日记》,比他自己更认识他的心灵的变化史。我们知道他的心即在迷失惶惑时亦是含有深刻的宗教性的。而且,他亦承认,在《教义神学批判》的序文中,他写道:“神!神!我在不应当寻找的地方寻找真理。我知道我是在彷徨。我明知我的性欲是不好的,我却谄媚它;但我永不会忘记你!我永远感到你,即在我迷失的时候”——一八七八——七九年间的狂乱只是一场比别次更剧烈的精神病,也许是因为连年所受的人口亡故的刺激与年龄增高的影响。这一次病变的惟一的特征,即神的显现并未在冥思出神的境界过去之后消散,托尔斯泰受着经验的教训,急急地“前进,只要他抓着光明的时候”,并在他的信心中归纳出整个的人生观。并非他从来不曾作过此种试验,(我们记得他在大学生时代已有“人生的规律”这概念了,)而是在五十岁的年纪,热情去诱惑他走入歧途的机会较少。
但他不是一个印度的神秘主义者,不能以冥想入定为满足;因为他的亚洲人的幻梦中又杂有西方人的重视理智与要求行动的性格,故他必得要把所得到的显示,表现诚实地奉行的信仰,从这神明的生活中觅得日常生活的规律。毫无成见地,为了愿真诚地相信他的家族们所虔奉的信仰,他研究他所参与的罗马正教的教义。关于这一段纪事的《忏悔录》,署有下列的小标题:《教义神学批判及基督教主义检讨导言》。且为更加迫近这教义起见,他在三年中参与一切宗教仪式,忏悔,圣餐,一切使他不快的事情,他不敢遽下判断,只自己发明种种解释去了解他觉得暗晦或不可思议的事。为了信仰他和他所爱的人,不论是生人或死者,完全一致,老是希望到了一个相当的时间,“爱会替他打开真理的大门”。——但他的努力只是徒然:他的理智与心互相抗争起来。有些举动,如洗礼与圣餐,于他显得是无耻的。当人家强使他重复地说圣体是真的基督的肉和血时,“他仿如心中受了刀割”。在他和教会之间筑起一堵不可超越的墙壁的,并非是教义,而是实行问题。——尤其是各个教会中间的互相仇恨,“我,是把真理放在发情的单位中的我,觉得宗教把它所要产生的自己毁灭为可怪。”(见《忏悔录》)和不论是绝对的或默许的杀人权,——由此产生战争与死刑这两项。
于是,托尔斯泰决绝了;他的思想被压抑了三年之久,故他的决绝尤为剧烈。他什么也不顾忌了。他轻蔑这为他在隔昨尚在笃信奉行的宗教。在他的《教义神学批判》(一八七九——一八八一)中,他不独把神学当作“无理的,且是有意识的,有作用的谎言”。“我确信教会的训条,理论上是一种有害的谎言,实用上是许多粗俗与妖魔的迷信,在这种情形之下,基督教主义的意义完全消灭了。”(致神圣宗教会议答复,一九○一年四月四——十七日)参看《教会与国家》。(一八八三年)——托尔斯泰责备教会的最大的罪恶,是它和世间暂时的权力的联络。这是“强盗和谎骗者的联络”。在他的《四福音书一致论》(一八八一——一八八三)中,他便把福音书与神学对抗。终于,他在福音书中建立了他的信仰(《我的信仰的基捶一八八三)。
这信仰便在下列几句话中:
“我相信基督的主义。我相信当一切人都实现了幸福的时候,尘世才能有幸福存在。”
信心的基础是摩西在山上的宣道,托尔斯泰把这些教训归纳成五诫:一、不发怒。
二、不犯奸。
三、不发誓。
四、不以怨报怨。
五、不为人敌。
这是教义的消极部分,其积极部分只包括在一条告诫中:爱神和爱你的邻人如爱你自己。
基督说过,谁对于这些诫命有何轻微的违背,将在天国中占据最小的地位。
托尔斯泰天真地补充道:
“不论这显得多么可异,我在一千八百年之后,发现这些规律如一件新颖的事迹。”
那么,托尔斯泰信不信基督是一个神?——全然不信。他把他当作何等人呢?当作是圣贤中最高的一个,释迦牟尼,婆罗门,老子,孔子,琐罗亚斯德,以赛亚——一切指示人以真正的幸福与达到幸福的必由之道的人。他年事愈高,愈相信人类史上自有宗教的统一性,愈相信基督和其他的圣贤——自释迦牟尼至康德——的平行性。他写道:“耶稣的主义,对于我只是上古最美的宗教思想,如埃及、犹太、印度、中国等各种思潮的一流。耶稣的两大原则:对于神的敬爱,即绝对的完满;对于同类的博爱,即一视同仁,毫无分别;这两项原则都曾为世界上古代的圣贤,释迦牟尼,老子,孔子,苏格拉底,柏拉图等,近代贤哲卢梭,帕斯卡尔,康德,爱默生等所共同宣扬。”托尔斯泰是这些伟大的宗教创造人,——这些印度、中国、希伯莱的半神与先知者的信徒。他竭力为他们辩护。攻击他所称为“伪善者”与“法学教官Scribes”的一流,攻击已成的教会,攻击傲慢的科学的代表者。托尔斯泰辩称他并不攻击真正的科学,因为它是虚心而认识界限的。这并非说他欲借心灵的显示以推翻理智。自从他脱离了《忏悔录》上所说的烦闷时期之后,他尤其是理智的信奉者,可说是一个理智的神秘主义者。
“最初是Verbe(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他和圣约翰一样的说法,“Verbe,意即‘理智’。”
他的《生命论》一书(一八八七),在题词中曾引用帕斯卡尔的名句:“人只是一支芦苇,自然中最弱的东西,但这是一支有思想的芦苇……我们全部的尊严包含在思想中……因此我们得好好地思想:这即是道德的要义。”托尔斯泰在精神狂乱的时候,常常读帕斯卡尔的《思想录》。他在致费特书中曾经提及。
全书只是对于理智的颂诗。
“理智”固然不是科学的理智,狭隘的理智,“把部分当作全体,把肉的生活当作全部生活的”,而是统制着人的生命的最高律令,“有理性的生物,即人,所必然要依据了它生活的律令”。
“这是和统制着动物的生长与繁殖,草木的萌芽与滋荣,星辰与大地的运行的律令类似的律令。只在奉行这条律令,为了善而把我们的兽性服从理智的规条的行为中,才存有我们的生命……理智不能被确定,而我们也不必加以确定,因为不独我们都认识它,而且我们只认识它……人所知道的一切,是由理智——而非由信仰——而知道的……只在理智有了表白的时候生命方才开始。惟一真实的生命是理智的生命。”在一八九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致某男爵书中,托尔斯泰亦言:“人所直接受之于神的,只有认识自己和接触世界的一种工具。这工具,便是理智,理智是从神来的。它不独是人类崇高的品性,且是认识真理的惟一的工具。”
那么,有形的生命,我们个人的生命,又是什么?“它不是我们的生命,”托尔斯泰说,“因为它不是由我们自主的。”
“我们肉体的活动是在我们之外完成的……把生命当作个人的这种观念在今日的人类中已经消灭了。对于我们这时代一切赋有理智的人,个人的善行之不可能,已成为确切不移的真理。”见《托尔斯泰传》。
还有许多前提,毋容我在此讨论,但表现托尔斯泰对于理智怀有多少的热情。实在,这是一种热情,和主宰着他前半生的热情同样的盲目与嫉忌。一朵火焰熄了,另一朵火焰燃起。或可说永远是同一朵火焰,只是它变换了养料而已。
而使“个人的”热情和这“主智的”热情更形肖似的,是因为这些热情都不能以爱为满足,它们要活动,要实现。
“不应当说而应当做。”基督说过。
理智的活动现象是什么?——爱。
“爱是人类惟一的有理性的活动,爱是最合理最光明的精神境界。它所需的,便是什么也不掩蔽理智的光芒,因为惟有理智的光芒方能助长爱。……爱是真实的善,至高的善,能解决人生一切的矛盾,不独使死的恐怖会消灭,且能鼓舞人为别人牺牲:因为除了把生命给予所爱者之外,无所谓别的爱了;只有它是自己牺牲时,爱才配称为爱。因此,只有当人懂得要获得个人的幸福之不可能时,真正的爱方能实现。那时候,他的生命的精髓才能为真正的爱的高贵的接枝,而这接枝为了生长起见,才向这粗野的本干,即肉的本体,去吸取元气……”见《托尔斯泰传》。
这样,托尔斯泰并不如一条水流枯竭的河迷失在沙土里那般地达到信仰。他是把强有力的生命的力量集中起来灌注在信仰中间。——这我们在以后会看到。
这热烈的信心,把爱与理智密切地结合了,它在托尔斯泰致开除他教籍的神圣宗教会议复书中找到了完满的表白:这宗教思想必然是由好几个问题演化出来的,尤其是由于那涉及未来生活的概念。
“我相信神,神于我是灵,是爱,是一切的要素。我相信他在我心中存在,有如我在他心中存在一样。我相信神的意志从没有比在基督的教义中表现得更明白了;但我们不能把基督当作神而向他祈祷,这将冒犯最大的亵渎罪。我相信一个人的真正的幸福在于完成神的意志,我相信神的意志是要一切人爱他的同类,永远为了他们服务,如神要一切人类为了他而活动一般;这便是,据福音书所说,一切的律令和预言的要旨。我相信生命的意义,对于我们中每个人,只是助长人生的爱,我相信在这人生中,发展我们的爱的力量,不啻是一种与日俱增的幸福,而在另一个世界里,又是更完满的福乐;我相信这爱的生长,比任何其他的力量,更能助人在尘世建立起天国,换言之,是以一种含有协和、真理、博爱的新的系统来代替一种含有分离、谎骗与强暴的生活组织。我相信为在爱情中获得进步起见,我们只有一种方法:祈祷。不是在庙堂中的公共祈祷,为基督所坚决摈绝的。而是如基督以身作则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