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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当代-2003年第4期-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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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您是主管县长呀?矿井出了事,您为什么不组织人展开调查?比如查查出工记录,看看那天下井的有多少人?活着上来的有多少?” 
  “没有。” 
  “那您怎么能确定殷三说的是实话?又怎么能确定这次事故就是2死4伤?” 
  “没有,都没有,我说了那天在山上的县领导不光我一个,还有书记和县长,他们也没说要下井去看看,我们只是问了问当时在井口的矿工,有三四个矿工也说是2死4伤。”王副县长已经有点急,我却还要往下问而且问话中越来越有火星: 
  “这么说,你们当时在山上的调查就是询问了一些矿工,这就是调查?” 
  王副县长嘴里没了第二句话,脸上、鼻子上都是汗,反复念叨:“那天在山上的县领导不光我一个,还有书记和县长,”用这种说法逼着我别再开口。 
  如果按网上举报人的说法,2002年6月22日,“王全全探矿”下井干活的矿工一共是117人,矿上的工头说那天要赶进度,所以那天下矿的人比往日多。但是工人下井后因为地方小,人挤成了疙瘩施展不开,又上去了20人,这样,在爆炸发生的时候,井下实际正在干活的矿工人数应该是97人,而且中午厨房大师傅往井下送饭也是送的97份,那么事发,除了一些死里逃生的幸存者,从井下吊上来被送进医院救活了的人,井下死于非命的人数用减法就能得出。然而这道“减法”当时县里的诸位大人谁也没有做,是不会做,还是不想做当时人们并不知道。 
  6月22日“繁峙矿难”一发生洞主王全全就吓得撒了丫子;工头舒仕斌下井吊人,也让井下的毒气熏昏被送去了医院,清醒后感到事情不妙拔了输液针头也跑了;殷三和杨娃子事发后不久畏罪潜逃,更重要的是殷三在“矿难”发生后为了掩盖事实真相早已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山后指使人马上将出事矿井的井口二次进行了破坏,致使后来工作组上山也无法下井确切地探知井下到底还有没有遇难矿工,而出事的当天夜里到底从井下吊起了多少具尸体,这些尸体被弄到了什么地方也随着四个重要的犯罪嫌疑人的逃跑一时间成了一个难解的谜,这一切的一切让后来插手的人只有心头冒火。 
  2002年7月1日,国务院决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6部委组成“繁峙矿难”调查组进驻繁峙,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在介入“繁峙矿难”刑事侦察以后迅速对公安部明令通缉的殷三、王全全、舒仕斌和杨娃子以及在“繁峙矿难”中参与运尸、藏尸、破坏现场等犯罪活动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展开了大规模的追捕,很快,参与运尸、藏尸、焚尸的王二小等人纷纷落网,警方随后发现了三个埋尸现场和一个焚尸现场,到我们第二次赴繁峙进行采访的时候警方已经确定了在“繁峙矿难”中不幸遇难的矿工人数应该是37人。 
   
  尸体被藏到了哪里? 
   
  “繁峙矿难”总共死亡37名矿工,这和总承包人殷三在爆炸后向县里报告的只有“2死4伤”中间有着巨大的差距。那么为什么殷三要说这种谎话?这种谎话哪里是简简单单搪塞就可以编圆,一旦被揭穿不是显得矿主太幼稚可笑了吗? 
  然而事情就是这样的,殷三明明知道自己在玩儿火,但他仿佛只有硬着头皮玩儿。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幼稚可笑地在玩儿这把大火的并不是只有殷三一个人,其他的人那个时候还藏在幕后,也只能藏在幕后。 
  当然从理论上讲,即使是殷三他也不愿意看到矿上死人,不管他的心是黑的,还是红的。听到爆炸声后殷三立刻安排手下赶快从井下往上吊人,看一看那一天时间的咬合,2点30分“王全全探矿”发生爆炸,6点钟以前部分伤员和8名死者已经被吊到井上,6点30分左右繁峙县委、县政府来人,吊人工作被迫中断,晚上11点多县里的领导下山,吊人工作又继续开始,12点以前王小二接到神秘电话,12点以后至23日凌晨三十几具尸体已经被全部从井下吊出并运下了山。 
  从后来我得到的这份时间备忘表上我可以判断,6月22日下午2点半到6点,殷三等人确实还不知道井下有多少矿工能够在这次事故中被救活,死亡人数到底能上升到多少,而繁峙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出现无疑阻碍了下面本来可以继续进行的救人工作,这就耽误了抢救的时机,一些有可能生还的矿工不排除有人是在这段时间里被“人为”致死。 
  23日天亮前一帮穿迷彩服的壮劳力把三十几具遇难矿工的尸体全部运到了山下,殷三这时也傻了眼。三辆运尸车下山的时候几乎所有遇难矿工的亲属都在询问他们的亲人会被拉到哪里,得到的回答都是“不知道”,我想此时不要说拉尸的人,就是殷三也不知道该把这么多的尸首怎么处理,医院的太平间和火葬场肯定是不能放的,那么这些“人”该被弄到什么地方,怎么“藏”起来呢? 
  直到30日,“繁峙矿难”究竟死了多少人,死了的人究竟被矿主安置到了什么地方始终还是个天机,事情的大白于天下是在30日下午,一个偶然的契机出现。 
  6月23日凌晨,“繁峙矿难”的幸存者已经被包工头连唬带骗“轰”得都离开了“王全全探矿”,遇难矿工的亲属也开始被一拨拨往山下送,有一拨亲属在下山的路上经过了一个离矿上不远的叫碱峪村的村外意外地看到了昨天晚上拉尸体的那辆白色吉普车,白色吉普就停在一个高坝子旁,有人正站在坝子上往下指指点点。一位陕西兰皋县遇难矿工的亲属心里就存了这么个疑问:“诶,这些人站在这干啥?他们会不会把尸体埋在了这里?”6月底兰皋县得知自己县里有二十多名矿工在“繁峙矿难”中丧生遂派出了由县法院副院长储刚带队,两名公安局刑警组成的三人慰问小组来到繁峙,那个亲属见到了自己家里的人,感到可靠了才把这件事情说出来。 
  兰皋县法院副院长储刚当然不会放过这么重要的一个线索,一行人不顾旅途劳顿马上带上这名亲属来到了碱峪村村外,储刚和两名刑警沿着高坝子往下走,还没见到尸体以前就已经闻到了尸臭,刑警们职业的敏感让他们很快认定高坝子下面一定有“情况”,紧跟着三个人下了坝子,辨明了尸臭是来自一条深沟,下去,用树棍儿扒开沟底松动的土层,果然一具尸体的脊背轻易就露了出来…… 
  我第一次去繁峙的时候,储刚他们还没走,我是由储刚他们带着也到了碱峪村村外曾经埋藏矿工的那个高坝子的底下。这个时候被埋的矿工尸体已经被拉走,沟底还有裹尸的蛇皮口袋,上面沉血斑斑,一股恶臭还熏得人想吐。 
  我问储刚:“当时你们是刨了多深的土才见到尸体的?” 
  储刚的回答大大出乎我的预料:“三公分,最多三公分!” 
  只用三公分厚的土就算埋了一个人?埋尸者也太心狠了。 
  就在储刚他们找到了第一处埋尸地点的同一天,忻州市公安局也将参与运尸的部分“迷彩服”包括王小二抓到并根据他们的口供找到了第二处埋尸地点,以后第三处、第四处焚尸的地点也相继出现在公安的视野。 
  6月23日凌晨,由于尸体太多,殷三等人也确实没有想出什么好的办法“安置”这些弄不好日后一定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的死人,慌乱之下一车“人”就被草草地扔进了碱峪村村外高坝子下一条被雨水自然冲成了的深沟里,6“人”被放进了一条寂静的叫浪涧沟的山沟深处的一个废窑洞,另有20“人”一时没处放,“迷彩服”们就敲开了一家国营林场的大门,对看门的大爷说:“诶,大爷,有些尸体我们先在您这放一宿,明天雨停了再拉走,”看门大爷也没有问什么就给“迷彩服”们开了一间仓库的门,这些尸体在林场的仓库里放了一夜,第二天才被人拉走埋藏到了砂河镇附近滹沱河河道一条已经干涸了的河床的沙子下面。 
  三个埋尸地点和同步发现的一个焚尸地点后来我都去过,我无法形容当我看到依然留在现场的用来填装遇难矿工尸体、还带着血痕的一个个蛇皮口袋,特别是看到焚尸地点一片黑灰上没有烧尽的一块块死人骨头,我心里的愤怒和不解已经不知是找了地方骂一通人好,还自己躲到一边去大哭一场。 
  犯罪分子挑选的焚尸地点我算了一下离公路也就不到10米,赤裸裸地就在一个平坡上,煤块儿和汽油是他们焚尸的“用料”,不要说尸体的白骨还一片片地留在黑炭上,我在现场甚至还能看到一块块还没有完全烧尽的红毛衣的碎片,可见当时烧尸体的那伙人有多么草率。可叹的是这处焚尸地点据说总共烧毁了4具尸体,其中3具是“繁峙矿难”中丧生了的矿工,1具是代烧的,死者是前几天在别的“矿难”中死去的人。此外忻州公安的刑警还告诉我其他遇难矿工的尸体被发现时都已经高度腐烂,有的人身上没穿衣服,有的人穿了衣服也被死后水肿膨胀的身体一条条胀破,每个人的脑袋都大得吓人,用搞刑侦的专业术语来形容这种尸体叫作“猪官尸”。 
  忻州市公安局局长苏浩后来向我做过这样的介绍:“繁峙矿难”发生后,参与运尸、藏尸、埋尸、焚尸的一共有14个人,到我第二次采访的时候他们已经找了11名,其中叫“小二”的就有两个,一个是我前文已经提到了的王小二,还有一个是郑小二,殷三的外甥,他参与了将6具尸体掩藏到浪涧沟的废窑洞里的工作,几天后得了600块钱。在看守所,我见到郑小二记得问过他:“参与藏尸时你知不知道干这种事即使不犯法也够缺德的?”他的回答很平常:“人家叫我去我就去了,”可见当初他干这种事一点也没有感到心惊肉跳。 
  事实上“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市场”,这话一点不假。想想6月22日那天夜里,王小二接到电话连一句“山上到底出了什么事”都没问,开着车就做开了买卖;他能不知道上山是去干什么吗?国营林场看门的大爷听说有人要借他们的地方放一宿尸体,脸都没变,很快就给来人开了仓库门;王小二带人焚尸,地点就选在离公路10米远的地方,这种营生即使是在夜里,焚尸的火光、烟雾、气味多么容易就会被人发现?他们怎么会稀松平常地着这种见不得人、伤天害理的事情?这种种行为让人觉得在繁峙矿区,事故、死人司空见惯,藏尸、埋尸、焚尸也不是什么让人大惊小怪的事情,这种麻木与善良和无知的人生怎么能够接受?老天爷能不能够接受?! 
  事实上后来当地人向我反映:繁峙矿区大大小小的洞子一旦出了事故,当地要哪项服务就有哪项服务,运尸、藏尸、埋尸、焚尸的各种“专业户”也并不限于王小二、郑小二,这种专门和“矿难”打交道,“吃”死人,发“矿难”财的人不难找到。运一个尸体给300到500,埋一个尸体500,烧一个尸体800,高的时候也有给到1000的。在“繁峙矿难”的成龙配套服务中,郑小二得了600块钱,其他人还没从“买方”手里拿到好处矿主就跑了,这恐怕是因为这起矿难毕竟死人太多,事主想掩盖也掩盖不住所致,而小的“矿难”如果只是死了一两个、几个人,事主成功了断“后事”的肯定是极普遍的事,各种“专业户”的服务费是笃定飞不了的。 
  记得那天从矿上回酒店的路上大伙说起这个话题,我的眼睛再往窗外沟坎纵横的四野望去,周身骤起一身寒气,谁知道四野里那一处处少有人踏足的地方有没有死鬼冤魂在无言地啜泣? 
  爆炸究竟怎样发生? 
   
  某种程度上说靠矿山“出事”混饭吃的各种“专业户”们并没有必要打听“繁峙矿难”是怎样发生的,但是由中央6部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肩负使命必须要尽快查清“王全全探矿”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引起的井下爆炸,因为在工作组进驻砂河镇的时候,“繁峙矿难”到底死了多少人,井下究竟还有没有遇难矿工未被弄上来还是个未知数,人们还需要下到井下去看一看,但是那时调查组想下井的打算一时根本实现不了,“繁峙矿难”发生后殷三等人为了防止日后有关方面来人检查,第二天就组织人马将“王全全探矿”出事矿井进行了“二次破坏”,这件事还是当时的组织者杨娃子最知情。 
  继续采访时杨娃子他告诉我:那天从矿上出事,他一直忙到第二天早上天大亮了才回家睡觉,到下午4点多,殷三就又给他打电话让他赶快找些人每人给100块钱把井给填起来。我问:“为什么要填井?”杨娃子说:“殷三说记者要来了。” 
  “是怕记者看到真实情况吧?” 
  杨娃子说:“估计是这个意思。” 
  “王全全探矿”出事后我没有见过第一现场,但是在随后的跟踪采访中我遇见了一个人,这个人是河南省公安厅高级工程师、我国著名爆破专家王百姓,在王百姓那里我看到了“繁峙矿难”发生后当地公安拍下来的一组第一事故现场的照片,从照片上看,爆炸以后的“王全全探矿”副井井口呈一个大漏斗状,斗深至少有3米,但是这个井后来被人为地填埋以后井口直径就只剩下了50厘米,7月2日联合调查组上山抢险队不得不在原来井口的位置重新向下挖掘。 
  首次去繁峙的那些日子我几乎是每天都能看到抢险队员从井里向外挖出矿灯、靴子、编织袋、铁棍、木桩还有大铁桶、铁门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想必这些都是矿主“二次破坏”故意扔到洞里去的东西,而且王百姓告诉我,“王全全探矿”事故矿井的二次被填埋是不争的事实,而从井口的情况来看,另一种可能也不能排除,那就是井口被蓄谋者实行过二次爆炸。 
  “二次爆炸”?殷三怎么那么黑? 
  “繁峙矿难”37名矿工已经无辜遇难,事故出来以后殷三还要指使人对井口进行“二次爆炸”?这是不是正是因为这次“矿难”死人太多,实在掩盖不住了殷三才不遗余力,一不作,二不休? 
  在每天去井口的那些日子,我们心里盼望的有两件事,一个是抢险队赶快挖到井底看看井下到底还有没有遇难矿工的遗体;另一个,挖掘工作一旦成功,到了井下专家就可以看到爆炸的现场,通过燃点、炸点来判断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下一步追究责任提供依据。然而新打开的井口太小,抢险队挖掘进度十分缓慢,好几天,每天只有两三米,更悲壮的是挖掘工作进行到了一半,人们正焦急等待着结果,谁也没想到,抢险队24小时不停挖掘的“新井”又塌方了。 
  看来要想弄清楚“繁峙矿难”到底是怎么发生的,爆炸究竟是因为什么引起,工作还要重新来,而且希望已经变得十分渺茫。 
  “王全全探矿”和富源煤矿不一样,它不是一个“独眼洞”,而是由一个主井、一个副井两眼井组成。主井是一口竖井,直上直下的,下面通着很多巷道;副井呈台阶状,下去几十米有一段平台,下去几十米有一段平台,每一个平台算一步,6个平台说明“王全全探矿”副井一共有6个作业面,俗称6步井,每步井都和主井相连,承担通风和出矿的功能。 
  本来采矿就是一个技术要求很强,安全要求很高的行业,采矿要用炸药,炸药的保管不仅要求科学、责任心,还要求有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矿井无论是哪个部位设有炸药库都是让人毛骨悚然的事情,但是“王全全探矿”井下真如人们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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