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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209-血证论-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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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血证论
作者:唐容川  
朝代:清  
年份:公元1884年  


自序
属性:先君子体羸善病。故海早岁即习方书。有恙辄调治之。癸酉六月。骤得吐血。继复转为下血。查照各书。施 
治罔效。延请名宿。仍无确见。大约用调停之药。以俟病衰而已。因此遍览方书。每于血证。尝三致意。时里 
中人甚诩乡先辈杨西山先生所着失血大法。得血证不传之秘。门下钞存。私为鸿宝。吾以先君病。故多 
方购求。仅得一览。而其书议论方药。究亦未能精详。以之治病。卒鲜成效。乃废然自返。寝馈于内经仲景 
之书。触类旁通。豁然心有所得。而悟其言外之旨。用治血证。十愈七八。今先君既逝。而荆妻冯氏又得血 
疾。亲制方剂。竟获安全。慨然曰。大丈夫不能立功名于天下。苟有一材一艺。稍足补救于当时。而又吝不 
忍传。陋哉。爰将失血之证。精微奥义。一一发明。或伸古人所欲言。或补前贤所未备。务求理足方效。不为 
影响之谈。书成自顾。而转憾悟道不早。不能延吾父之寿也。然犹幸此书之或可以救天下后世也。 
x光绪十年甲申重九后一日容川唐宗海自序x 


凡例
属性:一、血证自古绝少名论。故是书条分缕析。务求精详。间有烦文冗字。意取明显。故不删削。 
一、时贤论及血证。率多影响。是书独从内难仲景探源而出。发挥尽致。实补唐以下医书之所不逮。故 
除引经之外。余无采录。亦间有一二暗合者。皆系偶同。并非掠美。识者鉴之。 
一、是书分别门类。眉目极清。即不知医者。临时查阅。无不了然。最便世用之书。 
一、是书议论多由心得。然其发明处。要皆实事实理。有凭有验。或从古圣引伸。或从西法参得。信而有 
征之说也。并非杜撰可比。 
一、是书单为血证说法。与杂证不同。幸勿执彼例此。亦幸勿以此议彼。 

卷一
阴阳水火气血论
属性:人之一身。不外阴阳。而阴阳二字。即是水火。水火二字。即是气血。水即化气。火即化血。何以言水即化气 
哉。气着于物。复还为水。是明验也。盖人身之气。生于脐下丹田气海之中。脐下者肾与膀胱。水所归宿之 
地也。此水不自化为气。又赖鼻间吸入天阳。从肺管引心火。下入于脐之下。蒸其水使化为气。如易之坎 
卦。一阳生于水中。而为生气之根。气既生。则随太阳经脉为布护于外。是为卫气。上交于肺。是为呼吸。五 
脏六腑。息以相吹。止此一气而已。然气生于水。即能化水。水化于气。亦能病气。气之所至。水亦无不至焉。 
故太阳之气达于皮毛则为汗。气挟水阴而行于外者也。太阳之气。上输于肺。膀胱肾中之水阴。即随气 
升腾。而为津液。是气载水阴而行于上者也。气化于下。则水道通而为溺。是气行水亦行也。设水停不化。 
外则太阳之气不达。而汗不得出。内则津液不生。痰饮交动。此病水而即病气矣。又有肺之制节不行。气 
不得降。因而癃闭滑数。以及肾中阳气。不能镇水。为饮为泻。不一而足。此病气即病水矣。总之。气与水本 
属一家。治气即是治水。治水即是治气。是以人参补气。以其生于北方。水中之阳。甘寒滋润。大生津液。津 
液充足。而肺金濡润。肺主气。其叶下垂以纳气。得人参甘寒之阴。内具阳性。为生气化水之良品。故气得 
所补益焉。即如小柴胡。仲景自注云。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是通津液即是和胃气盖津液足。则 
胃上输肺。肺得润养。其叶下垂。津液又随之而下。如雨露之降。五脏戴泽。莫不顺利。而浊阴全消。亢阳不 
作。肺之所以制节五脏者如此。设水阴不足。津液枯竭。上则痿咳。无水以济之也。下则闭结。制节不达于 
下也。外则蒸热。水阴不能濡于肌肤也。凡此之证。皆以生水为治法。故清燥救肺汤。生津以补肺气。猪苓 
汤。润利以除痰气。都气丸。补水以益肾气。即如发汗。所以调卫气也。而亦戒火攻以伤水阴。故用白芍之 
滋阴。以启汗源。用花粉之生津。以救汗液。即此观之。可知滋水即是补气。然补中益气汤。六君子。肾气丸。 
是皆补气之方也。何以绝不滋水哉。盖无形之水阴。生于下而济于上。所以奉养是气者也。此水则宜滋 
有形之水质。入于口而化于下。所以传道是气者也。此水则宜泻。若水质一停。则气便阻滞。故补中汤。用 
陈术以制水。六君子。用苓半以利水。肾气丸。亦用利水之药。以佐桂附。桂附以气药化水。苓泽即以利水 
之药以化气。真武汤尤以术苓利水为主。此治水之邪。即以治气。与滋水之阴。即以补气者。固并行而不 
悖也。且水邪不去。则水阴亦不能生。故五苓散去水邪。而即能散津止渴。并能发汗退热。以水邪去。则水 
阴布故也。然水阴不滋。则水邪亦不能去。故小柴胡通达津液。而即能下调水道。总见水行则气行。水止 
则气止。能知此者。乃可与言调气矣。何以言火即化血哉。血色。火赤之色也。火者心之所主。化生血液。以 
濡周身。火为阳。而生血之阴。即赖阴血以养火。故火不上炎。而血液下注。内藏于肝。寄居血海。由冲任带 
三脉。行达周身。以温养肢体。男子则血之转输。无从觇验。女子则血之转输。月事时下。血下注于血海之 
中。心火随之下济。故血盛而火不亢烈。是以男子无病。而女子受胎也。如或血虚。则肝失所藏。木旺而愈 
动火。心失所养。火旺而益伤血。是血病即火病矣。治法宜大补其血。归地是也。然血由火生。补血而不清 
火。则火终亢而不能生血。故滋血必用清火诸药。四物汤所以用白芍。天王补心丹所以用二冬。归脾汤 
所以用枣仁。仲景炙甘草汤所以用二冬阿胶。皆是清水之法。至于六黄汤。四生丸。则又以大泻火热为 
主。是火化太过。反失其化。抑之即以培之。清火即是补血。又有火化不及。而血不能生者。仲景炙甘草汤 
所以有桂枝。以宣心火。人参养荣汤所以用远志肉桂。以补心火。皆是补火生血之法。其有血寒血痹者。 
则用桂枝细辛艾叶干姜等。禀受火气之药。以温达之。则知治火即是治血。血与火原一家。知此乃可与 
言调血矣。夫水火气血。固是对子。然亦互相维系。故水病则累血。血病则累气。气分之水阴不足。则阳气 
乘阴而干血。阴分之血液不足。则津液不下而病气。故汗出过多则伤血。下后亡津液则伤血。热结膀胱 
则下血。是水病而累血也。吐血咳血。必兼痰饮。血虚则精竭水结。痰凝不散。失血家往往水肿。瘀血化水。 
亦发水肿。是血病而兼水也。盖在下焦。则血海膀胱。同居一地。在上焦。则肺主水道。心主血脉。又并域而 
居。在躯壳外。则汗出皮毛。血循经脉。亦相倚而行。一阴一阳。互相维系。而况运血者即是气。守气者即是 
血。气为阳。气盛即为火盛。血为阴。血虚即是水虚。一而二。二而一者也。人必深明此理。而后治血理气。调 
阴和阳。可以左右逢源。又曰血生于心火。而下藏于肝。气生于肾水。而上主于肺。其间运上下者。脾也。水 
火二藏。皆系先天。人之初胎。以先天生后天。人之既育。以后天生先天。故水火两藏。全赖于脾。食气入胃。 
脾经化汁。上奉心火。心火得之。变化而赤。是之谓血。故治血者。必治脾为主。仲景炙甘草汤。皆是此义。以 
及大黄下血。亦因大黄秉土之色。而大泄地道故也。地黄生血。亦因地黄秉土之润。而大滋脾燥故也。其 
余参 。运血统血。皆是补脾。可知治血者。必以脾为主。乃为有要。至于治气。亦宜以脾为主。气虽生于肾 
中。然食气入胃。脾经化水。下输于肾。肾之阳气。乃从水中蒸腾而上。清气升而津液四布。浊气降而水道 
下行。水道下行者。犹地有江河。以流其恶也。津液上升者。犹土膏脉动。而雨露升也。故治气者必治脾为 
主。六君子汤。和脾利水以调气。真武汤。扶脾镇水以生气。十枣陷胸等汤。攻脾夺水以通气。此去水邪以 
补气之法也。又有水津不灌。壮火食气。则用人参滋脾以益气。花粉清脾以和气。凡治气者。亦必知以脾 
为主。而后有得也。李东垣治病。以气为主。故专主脾胃。然用药偏于刚燥。不知脾不制水固宜燥。脾不升 
津则宜滋。气分不可留水邪。气分亦不可无水津也。朱丹溪治病以血为主。故用药偏于寒凉。不知病在 
火脏宜寒凉。病在土脏宜甘缓也。此论不专为失血立说。然治血者。必先知之。而后于调气和血。无差爽云。 

卷一
男女异同论
属性:(参看经血胎产门) 
世谓男子主气。女子主血。因谓男子血贵。女子血贱。并谓男子之血。与女子不同。而不知皆同也。其不同 
者。女子有月信。男子无月信。只此不同而已矣。夫同是血也。何以女子有月信。而男子无月信哉。盖女子 
主血。血属阴而下行。其行也。气运之而行也。女子以血为主。未尝不赖气以运血。气即水化。前论已详。气 
血交会之所。在脐下胞室之中。男子谓之丹田。女子谓之血室。则肝肾所司。气与血之总会。气生于水而 
化水。男子以气为主。故血入丹田。亦从水化。而变为水。以其内为血所化。故非清水。而极 极稠。是谓之 
肾精。女子之气。亦仍能复化为水。然女子以血为主。故其气在血室之内。皆从血化。而变为血。是谓之月 
信。但其血中仍有气化之水液。故月信亦名信水。且行经前后。均有淡色之水。是女子之血分。未尝不借 
气分之水。以引动而营运之也。知此。则知男子之精属气属水。而其中未尝无血无火。且知女子之经。属 
血属火。而其中未尝无气无水。是以男子精薄。则为血虚。女子经病。则为气滞也。问曰。男子主气。女子主 
血。其中变化。诚如兹之所云矣。而女子何以必行经。男子何以不行经。答曰。经血者。血之余也。夫新生旧 
除。天地自然之理。故月有盈亏。海有朝汐。女子之血。除旧生新。是满则溢。盈必亏之道。女子每月。则行经 
一度。盖所以泄血之余也。血主阴而下行。所以从下泄。而为经血也。至于男子。虽无经可验。然亦必泄其 
余。男子以气为主。气主阳而上行。故血余不从下泄。而随气上行。循冲任脉。上绕唇颐。生为髭须。是髭须 
者。即所以泄血之余也。所以女子有月信。上遂无髭须。男子有髭须。下遂无月信。所主不同。升降各异。只 
此分别而已矣。义出内经。非创论也。世谓男女血迥不同。岂知变化之道哉。夫必明气血水火变化营运 
之道。始可治气血水火所生之病。女子要血循其常。男子亦要血循其常。若血失常道。即为血不循经。在 
女子虽无崩带。亦不受胎。男子虽无吐衄。亦不荣体。至失常之至。则女子未有不崩带。男子未有不吐衄 
者也。故女子血贵调经。男子亦贵调血。但男子吐衄。乃上行之血。女子崩带。乃下行之血。不可例论耳。然 
使女子吐衄。则亦与男子无殊。男子下血。则亦与崩带无异。故是书原非妇科。而于月经胎产尤为详悉。 
诚欲人触类引伸。于治血庶尽神欤。 
又曰。女子胞中之血。每月一换。除旧生新。旧血即是瘀血。此血不去。便阻化机。凡为医者。皆知破血通经 
矣。独于男女吐衄之证。便不知去瘀生新之法。抑思瘀血不行。则新血断无生理。观月信之去旧生新。可 
以知之。即疮科治溃。亦必先化腐而后生肌。腐肉不化。则新血亦断无生理。且如有脓管者。必烂开腐肉。 
取去脓管而后止。治失血者。不去瘀而求补血。何异治疮者。不化腐而求生肌哉。然又非去瘀是一事。生 
新另是一事也。盖瘀血去则新血已生。新血生而瘀血自去。其间初无间隔。即如月信下行。是瘀去也。此 
时新血已萌动于血海之中。故受孕焉。非月信已下多时。然后另生新血也。知此。则知以去瘀为生新之 
法。并知以生新为去瘀之法。生血之机有如此者。而生血之原。则又在于脾胃。经云。中焦受气取汁。变化 
而赤。是为血。今且举一可见者言之。妇人乳汁。即脾胃饮食所化。乃中焦受气所取之汁也。妇人乳汁。则 
月水不行。以此汁既从乳出。便不下行变血矣。至于断乳之后。则此汁变化而赤。仍下行而为经血。人皆 
知催乳须补脾胃。而不知滋血尤须补脾胃。盖血即乳也。知催乳法。便可知补血法。但调治脾胃。须分阴 
阳。李东垣后。重脾胃者。但知宜补脾阳。而不知滋养脾阴。脾阳不足。水谷固不化。脾阴不足。水谷仍不化 
也。譬如釜中煮饭。釜底无火固不熟。釜中无水亦不熟也。予亲见脾不思食者。用温药而反减。用凉药而 
反快。予亲见催乳者。用 术鹿茸而乳多。又亲见催乳者。用 术鹿茸而乳转少。则以有宜不宜耳。是故 
宜补脾阳者。虽干姜附子转能生津。宜补脾阴者。虽知母石膏。反能开胃。补脾阳法。前人已备言之。独于 
补脾阴。古少发明者。予特标出。俾知一阴一阳。未可偏废。 
补脾阴以开胃进食。乃吾临证悟出。而借伤寒论存津液三字为据。此外固无证据也。书既成。后得泰西 
洋人医法五种。内言胃之化谷。乃胃汁化之。并有甜肉汁。苦胆汁。皆入肠胃化谷。所谓汁者。即予所谓津 
液也。西医论脏腑。多言物而遗理。如此条者。实指其物。而尚不与理相背。适足以证予所论。故并志之。 

卷一
脏腑病机论
属性:脏腑各有主气。各有经脉。各有部分。故其主病。亦各有见证之不同。有一脏为病。而不兼别脏之病者。单 
治一脏而愈。有一脏为病。而兼别脏之病者。兼治别脏而愈。业医不知脏腑。则病原莫辨。用药无方。乌睹 
其能治病哉。吾故将脏腑大旨。论列于后。庶几于病证药方。得其门径云。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盖心为火脏。烛照事物。故司神明。神有名而无物。即心中之火气也。然此气非 
虚悬无着。切而指之。乃心中一点血液。湛然朗润。以含此气。故其气时有精光发见。即为神明。心之能事。 
又主生血。而心窍中数点血液。则又血中之最精微者。乃生血之原泉。亦出神之渊海。血虚则神不安而 
怔忡。有瘀血亦怔忡。火扰其血则懊 。神不清明。则虚烦不眠。动悸惊惕。水饮克火。心亦动悸。血攻心则 
昏迷。痛欲死。痰入心则癫。火乱心则狂。与小肠相为表里。遗热于小肠。则小便赤涩。火不下交于肾。则神 
浮梦遗。心之脉上挟咽喉。络于舌本。实火上壅为喉痹。虚火上升。则舌强不能言。分部于胸前。火结则为 
结胸。为痞。为火痛。火不宣发则为胸痹。心之积曰伏梁。在心下大如臂。病则脐上有动气。此心经主病之 
大旨也。 
包络者。心之外卫。心为君主之官。包络即为臣。故心称君火。包络称相火。相心经宣布火化。凡心之能事。 
皆包络为之。见证治法。亦如心脏。 
肝为风木之脏。胆寄其间。胆为相火。木生火也。肝主藏血。血生于心。下行胞中。是为血海。凡周身之血。总 
视血海为治乱。血海不扰。则周身之血。无不随之而安。肝经主其部分。故肝主藏血焉。至其所以能藏之 
故。则以肝属木。木气冲和条达。不致遏郁。则血脉得畅。设木郁为火。则血不和。火发为怒。则血横决。吐血 
错经血痛诸证作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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