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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剑桥中国史:明史-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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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思想的合法性,并且批准一批妇女的世袭领导权。其中之一是贵州省普安
府一位名米鲁的妇女,她领导了 1499 至 1502 年的众所周知的叛乱。叛乱蔓
延到云南省“罗罗”族(今彝族)的据点曲靖府,她可能也属于“罗罗”族。
她谋害了一批可能与她争夺领导权的她丈夫的家族成员,与她丈夫的一个下
属发生关系,然后与此人成婚,一起公开叛乱。
她的追随者日益增加,并且威胁两省的一些重要的府,最后政府组成大
军去镇压她的叛乱。征剿需要四个省的官军,再加上 80000 地方军(可能大
部分是部落士兵),其中一支经过五个月的追剿,最后把她俘获并斩首。这
次战斗破坏了几百个部落栅寨,造成数千人死亡。这一次叛乱不同于许多部
落叛乱,似乎不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的叛乱,而不过是她生涯中的特别无法
无天的行动。



在以后的整个 15 世纪,如同整个明朝的大部分时期,官员们就如何处理
经常发生的非汉族人民动乱这些朝廷面临的政治问题争论不休。来自有大批
非汉族部落民的区域的官员常常极力主张采用本地部落领袖领导的形式,以
取代强加给本地人的不论是否有部落民任职的中国组织形式。促使表达这种
思想的两个事例值得作进一步的讨论。
1500 至 1503 年期间,广东省海南岛发生了一次相当严重但有地理局限
性的部落叛乱,这是一次该省黎族的起事。他们对一批批贪婪而残酷的州府
官员的虐待非常不满,就组织了一次以该省内地可靠的山区为基地的抵抗运
动。他们由一个受尊敬和能干的部落领袖领导,他集结了武装的团伙以反击
沿海的华人社区。在危机发展到高潮时,朝廷收到户部主事冯颙的奏疏,冯
颙本人也是海南岛的汉人。他陈述的观点得到朝廷的认可。
他的计划是吸收过去有世袭职务的黎族部落领袖的儿孙担任负责任的部
落土司,这些职务由朝廷批准,并具有朝廷授予的治理黎族部落的权力。这
些职务原先已被取消而代之以正规的汉族官职。冯颙极力主张,这些黎族的
天然领袖这时应被容许去组织负责维持安宁的军事部队,在那些取得成效的
地方,这些人将如以前的成化时期那样,可以世世代代拥有其祖先的土司的
地位。这表示从把土著吸收到汉族统治的中国社会之中的这一措施后退了一
步。但是冯颙认为,这样将把对黎族交战的责任交给黎族人民,免去了中国
的统治者这一艰难的任务。他争辩说,这样将保护黎族不受剥削和消除汉黎
两族社区之间冲突的根源,这一点也许在冯颙心目中是更加重要的。虽然冯
颙的分析得到赞同,并被命令采纳,但是海南的危急局势即将出现;更强硬
的措施也被采用,其结果是迅速赢得胜利。黎族的起义在 1503 年被镇压下
去,从大陆开来的汉、蒙士兵伤亡沉重。①海南岛的黎族周期性的造反持续到
20 世纪。
在有的地方,骚乱的部落民占领了省际交通运输的战略要地,或者直接
威胁汉族统治者的利益,他们的起事就直接引起当局的注意,通常受到武力
镇压。在 15 世纪 60 和 70 年代四川南部爆发的如上所述播州、泸州和叙州叛
乱的一连串起事中可以看到一个例子。重庆西南的这个区域横跨贵州、云南
和四川三省交界的长江。当李震于 15 世纪 70 年代后期在毗邻的贵州省镇压
苗族时,四川巡抚张瓒也在此区域内进行征剿。他在呈给皇帝的报告中称主
要的叛乱集团为“生”苗;在 1476 年宣布他们被“平定”以后,他奉命前往
四川省西北角镇压一次藏人的起事,这项任务使他忙碌到 1478 年。1479 年,
苗人又操起武器,这时他们反对的是已经强加给他们的新的地方行政机构。
张巡抚急忙赶回这个旧战场,并报告朝廷,他必须再次与他们交战。
在这场危机中,礼部右侍部周洪谟在 1479 年年末呈上一份奏疏,其中生
动而深入细致地讨论了四川的土著民。②其部分内容如下:
臣叙人也,叙之夷情,臣固知之。戎、珙、筠、高四县在宋元时皆立土官,以夷治夷。羁
縻而已。国朝代以流官,不通夷语,不诸夷情。其下因得肆行苛刻,激变其党。洪武、永乐、
宣德、正统年间四命大将徂征,随服随叛。景泰初年,势益滋蔓。得汉人缚之于树乱射之,曰:
“尔害我亦已久矣。”天顺、成化间,累出为恶。臣于是时尝言,剿之不能,抚之不从,唯立


① 吴晗:《明代的军兵》'593',《读史劄记》'594'(1956 年;1961 年北京再版),第 106—107 页;《明
史》'41',89,第 2178 页。
② 关于这个问题及以下的内容,见岑仲勉:《黄河变迁史》'514'(北京,1957 年),第 468 页以下。




土官治之,为久远之利。诸夷忻然悦服。都御史汪浩徼倖边功,诬杀所保土官及寨之二百七十
余人。诸夷怨入骨髓,以为官军诱杀之,转肆虏掠。后兵部尚书程信统大兵,仅能克之。臣谓
虽不能如前代(宋、元)设总管府长官司,亦合设冠带把事,分抚各寨。令夷人自推公平宽厚
者一人为大寨主,许以世袭。其有不任,别选贤者代之。如此则汉不扰夷,夷不仇汉,可相安
于永久矣。
这个建议在最高层被批准,但没有得到贯彻。和平是通过军事手段而恢
复的,维持了 10 年左右。但西南各省苗族人总的不安分的情况,像大部分臣
服民族的情况那样,是当局不断关注的原因。的确,在许多地方,土司之职
在明朝一直存在,并且延续到下一个王朝,但是它们大部分存在于最边远的
边缘区域。在明代的国家战略考虑被视为至关重要的那些地方,当时非汉族
少数民族的相对的自治和以后一样就被置之不顾。在明代中叶,土著的部落
和民族仍有余地,可以让出地盘而迁往更远和更偏僻的边区。不幸的是,中
国的史籍记载倾向于——这完全可以理解——用地理的而不是种族的名称去
认定它们。因此,有关控制它们的军事和政治措施的大量记载使学者仍难以
对华南的人种学理出头绪。它的复杂性和流动性向明史学者提出了许多挑战
性的问题。

荆襄叛乱,1465—1476 年

15 世纪中国人反对明朝的最大一次叛乱,及 1399 至 1402 年的内战和 17
世纪初期的最后的混乱之间在某些方面最为严重的社会动乱,是以湖广(湖
北北部)西北的荆州和襄阳两个府命名的叛乱。它又称郧阳之乱,其名来自
1476 年末为了加强这个不安宁地区的治理而设立的一个新府。这是对几十年
来一直未消失的一个社会问题所作出的几种政治反应之一;在这里,姑且以
1476 年标志这次叛乱的结束。但是,只有在最大的历史范围内进行考察,才
能最清楚地了解荆襄叛乱。
荆襄地区大致为 200 平方英里:新的郧阳府地处中央,南北 150 英里,
东西超过 100 英里。因此,郧阳府约相当于美国弗蒙特和新罕布什尔两个州
的总面积,而荆襄区的大小相当于苏格兰。虽然多山,这个地区有几条大河
流流过,土地肥沃。在唐宋时代,这个地区人烟稠密,秩序井然,当时它更
靠近帝国的政治中心。从 10 世纪起,特别在元代,外国的入侵引起了一定程
度的破坏,以致到 14 世纪这个区域已变成实际上无人居住的荒芜之地,战争
和饥荒的难民纷纷从其他地方逃到这里,以摆脱正规的管制。背井离乡的擅
自占住的居民桀骜不驯,容易接受盗寇的领导。

在明朝建国之际,当时的杰出将领之一邓俞奉命在 1369 年和 1370 年去
清除这些目无法纪的人口,并且令人费解地不让那些流离失所的人进一步渗
入此地。也许是因为全国秩序全面恢复,明初的政府不可能预见到促使走投
无路的人民逃离其华北故土的未来的压力,但是到 15 世纪 30 年代后期,有
人注意到河南为饥饿所迫的人又向西迁移,进入荆州和襄阳。荆襄区正西面
陕西南部的汉中的一名军事将领当时警告说,严重的动乱肯定又要在那里爆
发,因为在日益增长的人口中,既然官府没有正式形成权威,各种不正当的
权力网络就在形成,以便剥削他们的劳动力和产品。但是朝廷决定对值得怜
悯的流离失所的人民进行温和的说服,所以没有采取坚定的措施。



到 15 世纪 50 和 60 年代,已在这个区域居住而没有登记的流亡人口已达
数十万人。15 世纪 60 年代出现了一个名刘通的领袖;他得到了象征一个有
凝聚力的叛乱运动的一批宗教和民间顾问的帮助。刘通曾举起放在他故乡河
南中部西华县县衙门入口处的一个据说重达 1000 斤的石狻猊,因而出了名。
由于这次挑战性的显示力量的举动,人称他为“刘千斤”,他也拥有有助于
领导叛乱的超人法术。
这个区域一些小股盗寇领袖逐渐活跃起来,他们在藐视法律和领导团伙
进行袭掠的能力方面互争高低。刘通向他们之中的一批人建议,要他们都当
他的副手,共举大事。他们占领一个小城,扯起一面称帝称王的黄旗,举刘
通为汉王,宣布年号为德胜。设立了大部分为武职的官职,以与他合作的各
种人选充任。刘通的几个儿子领导左和右的主力军,据说它们的人数达数万
人。后来成为孝宗时期著名的吏部尚书的陕西人王恕,当时正任副都御史兼
西北湖广的巡抚,专门负责这个区域游移不定的人口。他就起义之事上报皇
帝并评论说,虽然一般困苦的人可加以关怀和照顾,但是奸民和制造混乱的
人非动用武力不足以使之慑服。关于采取什么适当方式的争论,与土著起义
引起的争论相似。
经过几个月的拖延后,朝廷作出了使用武力的反应。如同同时期的大藤
峡事件和其他的起义,一支由资深的职业军官率领的野战军组成了,这一次
由抚宁伯朱勇率领,他后来在北方边境有突出的表现。工部尚书和后来任兵
部尚书(1467—1474)的白圭作为实际上是第二指挥的提督军务与宦官监军
和核实请赏要求的御史等一批通常的编制人员一起前往。邻省军事领导人,
特别是当时的湖广军事指挥官和新近因战胜苗族而抽出身来的李震,把守卫
他们本省的部队调来,组成一支庞大的野战军。它在 1465 年后期出发,所向
披靡,直捣叛乱的中心,在 1466 年仲夏,抓获刘通及其 40 名主要的助手;
他们被解往京师斩首。在这一年的以后时期,其他的领袖和叛军残余被追逐
至四川境内。
这个区域的主要问题并不因胜利的军事行动而有所改变。数万名居无定
所的人继续住在那里。朝廷派官员去提供有限的和表面的救济和照顾,但是
一旦叛乱被打垮,看来当局并没有认识到做进一步工作的必要性。当 1470
年刘通的几名以前助手又从隐藏的地点露面领导一次新的叛乱时,人们才认
识到真正的问题继续存在。这一年整个华北出现自然灾害;据报道,多达 90
万名新难民已从邻近区域逃荒而聚集在荆襄。新的叛乱领袖自称太平王,这
是对灾难形势的一个吸引人的反应。
1470 年末,当时在京的右都御史和这个时期士大夫出身的最卓越的军事
领袖之一项忠被调遣去镇压新的叛乱。他在 1471 年初期到省,得到湖广的李
震的帮助,到这一年年末又完成了军事行动。据报道,他们的联军多达 25
万人,官方记载声称,除了处决几百名叛乱领袖外,他们把将近 150 万人强
制遣返原籍,把被认为与叛乱有牵连的人发配边境。在 1474 年担任刑部尚
书,然后又任兵部尚书之前,项忠很快被调到更重要的北方边境执行任务。
七年中的第二次荆襄叛乱已被镇压,这个区域被“平定”。在战役结束
后,项忠的捷报立刻受到质疑,他被指控为滥杀无辜。这些指控不论是否属
实,却反映了当时朝廷的政治。他和李震可能不比其他将领更加涂炭生灵,
他们虐待难民的行动与既定的政策也不背道而驰。他为他的行动呈上一份有
力的辩护辞,皇帝不顾对他的弹劾,仍提升了他。



由于项忠强制驱散这个区域的非法居民,荆襄的问题已经有所变化。除
了这个行动外,他在呈上的最后一份报告中提出并被政府采纳的关于稳定这
个区域的建议无非是军事改组和警察活动的内容。甚至驱赶居民也只暂时起
了变化。1476 年 6 月,回流的流动人口再次叛乱。这一次,都察院的文官原
杰奉命前往调查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政治和社会的手段。在上报新的社会动乱
时,朝廷进行了一次争论;士大夫们在呈上的奏疏中提出建议和论点,并写
出专题文章,在京师散发。
周洪谟作为一个熟悉该省土著问题的四川人,在 1480 年所写的一份奏
疏,其部分内容已载在上一节,这一次他和别人一起表达了他的看法。他写
的《流民说》极力主张以社会的措施去代替到那时一直在试行的军事解决办
法。他提出给荆襄区难民以土地,并把他们安置在更完善的、行政更具同情
心的地方政府治理下的地方。其他官员也以类似的语气上书言事,朝廷为他
们所动。总之,新叛乱的规模并不大。原杰的使命是去寻找贯彻这种政策的
手段,从而使有儒家思想的政治家有机会显示其基本原则的真理——利民即
利国。
有的历史学家把原杰视为整个荆襄事件的真正英雄。他一到荆襄,就四
出彻底调查情况,并向人民解释朝廷的仁慈用心。他告诉他们,他们可以要
求取得他们在某些情况下已经耕种好几年的空地;现在可以而且应该登记而
成为这个区域的合法居民;在新地能够生产之前将得到减税待遇;在选挑村
长时有发言权。立刻受他影响的户超过 11.3 万,登记的人口达 43.8 万。在
他的建议下,有一些县脱离了遥远的府治之地,在 1476 年后期另外成立一个
新的郧阳府,从而在这个地区的中央建立了一级重要的行政机构。另外,组
成一个以这个府城为基地的新的湖广行都使司;它受权控制郧阳府及其邻近
的县,其中有的县位于其他省份。几个世纪以来,就这样第一次给这个区域
迅速带来了一项保证社会秩序的实质性的稳定措施。
在郧阳一年多以后,竭尽全力的原杰被调走。1477 年晚些时候,他在赴
新任的途中,死于一个路边的驿站。传统的历史学家告诉我们:“荆襄之民
闻之,无不流泣者。”①
其威胁性可以称得上达到真正叛乱的程度的其他地方动乱和盗寇活动的
事例,在这两代皇帝的治下相对地说是很少的。长期存在的军事问题是北方
边境一带无休止的战争。

亚洲内陆关系

在成化统治时期,以及程度稍小地在弘治时期,明朝试图在北方边境一
带采取强有力的防御态势。它成功地与一批批蒙古人交战,从 1470 至 1480
年的 10 年中赢得了几次大胜利,这是 1449 年土木惨败以来的最初的几次胜
利。明朝还大规模地建造和重建防御性的长城,特别是穿过陕西和在山西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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