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深情(原名我是多么地,爱你-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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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梅可一下面上就红了,吞吞吐吐不知说什么好。
“翔哥,你就行行好吧。我这朋友可清纯得很,跟我可不一样。你就别逗她了。”莫艳琳许是看不下去了,开口阻拦,“翔哥,没事的话,我们就先进去了啊。”
赵翔笑着点头:“去吧,有空的时候出来大家聚聚。梅可,认识了一场,也算个朋友。一起出来玩啊。”
挂着快僵掉的笑容,梅可几乎是落荒而逃。
笨熊
明宇家算是个令人羡慕的和睦家庭。一直以来,身为教师的明家父母,都没有松懈对两个孩子的管教。他们俩倒也很争气,无论是学业还是为人处事待人接物,都是被其他父母指着要孩子学习的对象。
明阁学习成绩好,运动能力也不弱,不是一般传统教育下高分低能的产物。比明宇大个六七岁,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哥哥既是明宇的朋友和偶像,又是明宇费劲心思想超越的对象。
几年前,明宇和自己的好哥们玲成一样报考了外地大学。毕业之后,没有和玲成一样留在外面发展,而是回到本地。不但顺利进了一家事业单位,做得顺风顺水,还带回了大学相恋几年的女友。只等着工作上了轨道,就可以成家,给二老孙子抱了。明阁的事全然不需父母操心,由此开始把全身心的注意力转移到栽培小儿子身上。
明宇恋爱这事,自然是背着父母进行的。哥哥早就经历过这些,那一双闪亮的眸子早已洞穿了明宇的小秘密。几番威胁逼迫之下,明宇秉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喜滋滋地向明阁交代了“罪行”,供出了“共犯”梅可,并不吝自己的溢美之词对梅可进行了全面的赞美。
不曾想,明阁一弄明白明宇喜欢的梅可,居然就是自己好哥们梅玲成的妹妹,丝毫没有感到亲上加亲的喜悦而对明宇进行鼓励。只是皱着眉头沉默了半晌,才拍着明宇的肩,说他们家的事有点复杂,叫他慎重考虑。
明宇不明就里,大有追根问底扭住不放的架势。奈何哥哥毕竟虚长几岁,社会上打过转的人,嬉笑怒骂中练就的好太极,似是而非,迂回辗转,就是不转到主题。只在两人恋爱的事,死不松口持反对意见。
明宇性子上来了,也不管哥哥的意见了,梗着脖子嚷:“我自己喜欢就成了。”
明阁对这处于叛逆期的小屁孩一时也无法,只好听之任之。
梅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这么多年来,也算风雨与共了,彼此早都知根知底。要说别人,相处这么长时间,肯定早就已经审美疲劳了。明宇对梅可却是越看越喜欢了。小的时候,胖嘟嘟的可爱。大一些了,纤细的身材逐渐显露出来,一张脸也生得眉目如画,就连性格也比小时沉静不少,丝毫没有时下女孩子毛毛躁躁的烂德性。俗话说的女大十八变就是这个意思吧。
这段时间,梅可家里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慢慢的在学校里开始眉头不展,眼含忧愁起来。身子本来就纤弱,添上了这样的愁绪,像一首楚楚动人的小诗。看在别人的眼里,不过是布景上一幅美丽的画。
明宇却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虽然,在明宇面前她总是不吝惜甜美的笑容。有心想帮她解决问题,却总是还没有问出过结果,就被她给挡了回来。只好无奈地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保护她,不让她受伤。
那次跟莫艳琳去看梅可,亲眼目睹了梅可的苍白憔悴,看到她的强颜欢笑。心里虽然痛得慌,碍于莫艳琳在场,也不好有太多表现。听她说身体不舒服,也就信了,只嘱咐她好好休息就丢开不提。后来,分开了再慢慢琢磨,才想起梅可有些反常的细微之处,竟像像是在生气。明宇忐忑着打了电话过去,果然被提及和莫艳琳的事。虽然很隐晦,但是,隐含的醋意,明宇却清清楚楚感觉到了。
虽然对触怒了小女友很是苦恼,但想到梅可为自己吃醋了,心里又不禁偷着乐了起来。当然,生气的女友还得自己亲自出马去哄好啊。苦思冥想了半天,终于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主意。
返校那日,明宇又是早早出了门。顶着别人纷纷侧目的眼光,一个大男生在精品店晃悠了半天,才终于找到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大玩偶熊。大熊大概半人高,身披一身黄色的软毛,触感很好。黑亮亮的玻璃珠的眼睛,圆乎乎的脑袋,圆乎乎的身子和胳膊腿儿,看起来憨态可掬。
满意地抱着回了学校,经过路人们纷纷侧目如紫外线般的眼光扫射,站在女生寝室楼下的时候,对女生们明目张胆地指点和偷笑也就有了免疫力了,反而大方地跟别人笑着打招呼,怎一个厚脸皮了得啊。
望眼欲穿,才将心上人盼来了。居然跟莫艳琳那罪魁祸首一起出现,还真是哪儿都有她。看姓莫的手指着这个方向,还有那咧开的大嘴,分明就是在□裸地嘲笑啊。这光辉的形象啊,英俊潇洒,英武不凡的形象啊,就这么给毁了。不过,冲梅可嘴角那似有似无的笑意,就咬牙认了吧。
莫艳琳识趣地将空间留给二人,离开之前,冲明宇做了个鬼脸,飞了个媚眼,就转头离去,将潇洒的背影留给了咬牙切齿的明宇。
带着笑主动迎了上去,将手中还带着自己体温的熊朝梅可递了过去:“可可,你来了啊,这个送给你的。”
梅可别扭地接过去,绷不住轻轻绽开了笑颜:“我又不过生日,瞎送什么礼物啊?”
“嘿嘿,我送给你做定情信物的啊,没事的时候,你就抱抱它,就像是在抱我一样。要是我什么时候惹你不高兴了,你就把它当做我,啪啪地打它,不用给我面子的。当然,晚上睡觉,你更可以抱着它,明目张胆地想我了。”明宇沉浸在自己想象出来的画面中,一个劲嘿嘿傻笑。
梅可扑哧笑了出来:“你的意思是说,你就是只笨熊?”
“在你面前,我愿意就是只笨熊。”明宇的眼神里是藏不住的温柔,“我就是只傻傻的笨熊,真的,梅可。有的时候,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样对你好,怎么样才能让你舒展眉头,我能够感觉到你一直为着什么事在忧伤,可是,你却什么都不对我说。”
“明宇,其实,有你在身边,我就觉得好幸福了。以前我没有意识到,最近我才发现,就算不说一句话,只要静静地呆在你的身边,看着你的微笑,听着你说话,我就觉得很安心了。有时候,自己想想,我都会觉得很不真实,不知道,我能拥有这样美好的你到什么时候。”梅可感性地说道。
明宇满意地笑了:“可可,只要你愿意,我愿意跟你一直在一起。”
明宇,你这句话,算是承诺么?可是,我现在好害怕,害怕任何和承诺有关的话语了,怎么办?眼角似乎湿润了呢,抿抿嘴,挤出一个笑容:“明宇,谢谢你。不管将来我们会如何,但是,这声谢谢,我是一定不会吝啬的。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先进去了。嗯?你也回去吧。”
依依不舍地挥手道别,看明宇的背影一步一回头地消失在眼前,梅可才抱着已经属于自己的熊回了寝室。
只顾往前走,却没有注意到同寝室的黎霓正走出来,一时撞了个正着。黎霓在家里许是被父母惯的厉害,做什么事一向以自我为中心,谁也不看在眼里。寝室里的人为了减少麻烦,都暗自都让着她,避免和她发生正面冲突。
看黎霓一脸不高兴,梅可抱紧了怀中的熊赶紧道歉:“对不起,我被这个熊挡住了,没有看见。”
“小心点啊,没长眼睛还是怎么的?抱着这么个破东西乱跑什么啊?俗气。”黎霓挑挑眼睛,面上表情非常不爽。
“你他妈的说什么呢?嘴臭了不是?要不要我给你洗洗?”梅可正要继续表示自己的歉意,旁边已经先一步传来了莫艳琳打抱不平的声音:“不过就是不小心撞了一下,掉了肉还是破了皮啊?那么金贵,你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啊?”
“哼,不跟你们一般见识。”黎霓明显怯了,哼了两声,踩着自以为优雅的脚步消失在走廊里。
“谢谢你,莫艳琳。”梅可真诚地道谢。
“小事一桩,你就不知道还嘴啊?被人这么欺负?”莫艳琳挥挥手,“要不,叫我一声大姐?以后咱就罩着你了?”
“你还以为你真是混黑社会的啊?”梅可扑哧一声笑了。
“好了,我先去教室了。你也快把你那破熊拿去放好吧,别拿着到处跑,免得又撞着人了。明宇那厮什么眼光啊?这玩意也拿的出手?”莫艳琳嘟嘟嚷嚷着也消失了
梅可的心情一点也没有受影响,将枕头移开一角,把熊放置在床头,抱着手歪头喜滋滋地看着。
看书的时候,可以靠着当枕头;冬天睡觉的时候,抱着应该会很暖和吧?生气的时候,打打它,手也不会痛。呵呵,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修
寂室
窗外,已经许久不见阳光了,云层乌黑,雨雾蒙蒙。跟自己的心情倒是很应景。萧翎站在窗前,长叹了一口气。揉揉自己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好像很久都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
不,应该是好多个夜晚了,无法入睡,整晚整晚地睁着眼睛到天亮。自从,跟那个人分开后。
以前一直烦恼着小腹和腰上的赘肉,这次倒是不费心地消失了个干干净净。如果,不是这样让人难过的方式的话,大概会更高兴一点的吧。
离婚后,萧翎跟梅子恒还是会经常见面。俩人都在同一间公司上班,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看到那个负心人离开后依然生活得风生水起,萧翎一个人在私底下咬碎了银牙,面上却丝毫神色不露,不能叫人知道了看不起。
这间商贸公司是夫妻二人在大哥梅子尙的帮助下创建的。还没成规模的时候,两人一起见客户,跑业务。再苦再累,只要呆在一起都觉得幸福。没想到,事业步上轨道,女儿也那么大之后,两人反而分道扬镳了。为了公司形象,两人并没将离婚是事公之于众。因此同事们丝毫不知情,还道二人依然是优秀夫妻典范。
工作早已经忙完了,公司的同事陆陆续续都打了招呼,高高兴兴地回家或是呼朋唤友找人过丰富的夜生活去。空荡荡的家,一个人回去,又是满室无法排解的孤寂。
自从结婚后,就疏忽了朋友。这样的时刻,想找一个人出去谈谈心,都是不可能的。谁还没有自己的家要和丈夫守护的么?只有自己这样的人才会在回家与不回之间徘徊不定。其实,不回,又能去哪儿呢?天大地大,除了那块伤心地,似乎也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了。终究还是得回去的啊。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雨却还没有停,滴滴答答连绵不休的惹人心烦。
打开家门,冰冷冷的,没有一丝人气。踢掉脚上被雨水湿润了的鞋子,开了灯,疲劳地倒在沙发上。慢慢闭上眼睛,想休息一小会的,可眼前却还是不自觉的浮现出那薄幸人的脸孔。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他各种时候的笑容,他惯有的一举一动,他的包容和宠溺,似乎,都还在昨日,那般的清晰。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才会放任自己一边想着,一边毫不顾忌地恨着。
心,像被什么东西紧紧束缚住,挣扎不开,原本简单的呼吸和喘气变得非常费力。室内一片静谧,只有时钟单调的滴答声,自己鼻腔里绵长的呼吸声和血管里面血液流动的突突声。
跌跌撞撞的把房间里所有的灯全部打开,以为这样可以热闹一点。其实,不过是更将自己的落寞和孤寂照得无处藏身。
犹如困兽一般,在监禁自己的牢笼里左冲右突,然后才发现,牢笼的壁太过坚硬,无法挣脱出去。想摧毁一切,想大声呼喊,想狠狠地受伤,各种各样的欲望在心里交织、翻滚,想奔涌而出,却没有任何的出口。
脚步停留在冰箱前面,萧翎拉开冰箱门,一股冷气扑面而来,里面还有几瓶剩下的酒。自从他走后,将家里所有他的痕迹都清理掉了,独独忘了冰箱。
冷笑一声,拿出一瓶,瓶身触手沁凉,一如此刻,心的温度。用开瓶器掀开瓶盖,不擅长的结果是,手指被瓶盖边缘的齿划开了一道小口。萧翎看着手指上鲜红的血珠冒了出来,慢慢聚集,而后停止不动。胡乱抓起纸巾擦掉。
难得豪爽的抓起酒瓶往嘴里倒,没有被呛到。不过,又苦又涩的味道实在难以下咽。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会对这样的东西趋之若鹜。不过,不重要了,原本也不是为了它好喝才喝的。
记得以前就一直不太喜欢这样的味道,出去应酬的时候,没少被人刁难,但,那时,身边总有一个挡酒的人。以后,就都不会再有了。
慢慢地,喝掉了一瓶。脸上大概又红成一片了吧?全身地血液似乎都不受控制了,突突地奔流得更快了,好像要找个出口奔就能涌而出一般。身子快要浮起来了吧?轻飘飘,软绵绵的,感觉真好啊。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呵呵。
“翎姐啊,最近好吗?好久没有联系了呢。在忙什么啊?有空出来聚聚啊,人家想你了。”好久不见的朋友方芳发来了这样的短信,对于每天熬着日子的萧翎来说,她聚聚的要求来得正是时候吧。
“嗯,那就今天晚上吧。是很久没有见过你了。咱们老地方见啊。”上班的间隙,萧翎抽空迅速地回了信息。
“咦?这次这么爽快就答应了?你那模范丈夫不管你了?”萧翎第一次答应得这样爽快,方芳倒是不习惯了。
“说来话长,咱们见面再说吧。”犹豫了一会,萧翎只打了这几个字过去。
许是觉察到什么,方芳并没有再追问,只是对于晚上的约定表示了一定准时赴约。
晚上,“沸城”酒吧。红的绿的,镭射灯光乱闪,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随着节拍满场胡乱扭着腰肢的人们,似乎在昭告着,这里是疯狂的,发泄欲望的天堂。天堂和地狱,有时 ,相隔不过一线间。
“翎姐,这里呢。”听到方芳熟悉的女声传来,萧翎寻声找了过去。
方芳一个人坐在吧台前,打扮得花枝招展地跟萧翎招手,面前放了一杯喝掉一半的酒,看来,到了有一会了。方芳是萧翎大学学妹,比萧翎要小上好几岁。以前萧翎在大学的时候,方芳还在念高中。
后来在一个宴会上被别人介绍了,才知道竟是一个学校毕业的。两人交谈之下,性格相投,时不时出来聚个会什么的,也就渐渐成了好友。
方芳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一家报社任职,上山下乡加班采访跑新闻赶稿子,上下班时间没个准,到现在还在快乐地享受单身生活。
挨着方芳坐下,对吧台小姐笑了笑:“给我一瓶啤酒。”
方芳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翎姐,你改变太大了点吧。以前聚会什么的,子恒哥就怕你喝醉了,拦着都让不别人找你,自己一个人被灌得烂醉,你这会倒自己喝起来了。”
“方芳,不说这些了,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你姐姐我,孩子都那么大了,结果一朝被打回原型,恢复单身了。”萧翎喝了一口酒,苦笑着说。
“这什么时候的事啊?我怎么都没有听说。”方芳依然是半信半疑的神色。
“姐姐是拿这种事开玩笑的人吗?有时候,男人无情起来,你想都不会想得到。反正,我现在真的是弃妇了。”萧翎又喝了口酒,苦笑道。
“恢复单身值得庆贺啊。一个人有什么不好的?看我不是一个人,照样过得轻松自在。我又不用担心老公在外面花天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