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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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我在前面所说的,以神的名向百姓说话;我们的救主基
督也同样任命七十门徒向万国宣讲他的国和救恩。有人向摩
西抱怨七十长老之中那两个在以色列营中作预言的人时,他
为他们辩解说,他们这样做是有助于他治理百姓的;同样的
情形,当圣约翰向我们的救主诉说有一个人奉他的名赶鬼时,
他为这事辩解说:“不要禁止他,因为他不敌对我们,而是帮
助我们的。”(见《路加福音》第ix章第50节)。
此外,我们的救主允许为进入天国和纪念天父将选民从
他们的悲惨状况中拯救出来这两点制定圣礼,也和摩西相似。
正如以色列的子民在摩西的时代以前以割礼为他们被接纳进
入上帝国的圣礼(后废于旷野中,至加南福地后马上又恢
复)一样;犹太人在我们的救主降临以前也有洗礼,那便是
用水洗一切皈依以色列之神的外邦人。这种礼,施洗约翰在接
受所有将自己的名归于基督(他曾宣讲,基督已经降临人
世)的人时就用了,我们的救主也规定洗礼是所有信他的人
所要举行的圣礼。洗礼最初是怎样产生的在《圣经》中没有正
式说明,我们也许可以认为这是模仿摩西关于麻疯病的律法
而来的,其中指令将害这种病的人置于以色列的营外过一定
的时期,其后如果祭司认为已经洁净时,就可以举行一次圣
洗,然后准许他们入营。因此,这就可能是洗礼中洗涤的一种
象征,其中以信仰洗去了“罪孽的麻疯”的人便通过洗礼之
仪,被接纳入教会。还有人根据外邦人在一种罕见的情形下所
举行的仪式作了另一种猜测;这就是当人们认为已经死去的
人碰巧复活后,除非他象初生的婴儿洗去胎中带来的污秽一
样受一次洗濯,然后被自己人接纳以前,旁人和他打交道时
却有顾忌,正象怕和鬼打交道一样,这就是一种新生。这仪节
是希腊人在犹太人处于亚历山大大帝和他的希腊继承者统治
下时所行的一种仪节,很可能潜入了犹太人的宗教之中。但由
于我们的救主不可能容忍一种异教徒的仪式,所以洗礼最可
能的情形是从害麻疯病后举行的法定洗濯仪式中产生的。至
于另一种圣礼——吃逾越节羔羊,则在圣餐的圣礼中显然模
仿了;其中掰饼(撕面包)和倒酒使我们不忘记自己由于基
督的受难而从罪的悲惨状况中被拯救出来,正象吃逾越节羔
羊使犹太人不忘记自己从埃及的奴役中被拯救出来一样。既
然摩西的权力只是从属的权力,他既然只是上帝的代治者,我
们便可以作出一个推论说:基督在人性上的权力也只会象摩
西一样从属于他父的权力。这一点在基督教我们作的祈
祷。——“父阿,愿你的国降临”以及“国度、权柄、荣耀全
是你的”中,在“他将在他父的荣耀里降临”这句话中,在
圣保罗所说的“末期到了,基督就把国交与父上帝”(见《哥
林多前书》第xv章第24节)这句话中,此外还有许多其他十
分明显的地方都说得更为清楚。
因此,我们的救主在宣教和为王时,便象摩西一样是代
表着上帝的人格;这个上帝从那个时候起才称为父,以前并
没有这样;作为同一实体,由摩西代表的是一个人格,由他
的儿子基督代表的是另一个人格。由于人格是相对于代表者
的一种关系,代表者既不止一个,所以人格虽然同属于一个
实体,但却不止一个。
第四十二章 论教权
为了了解教权是什么,以及操在谁手中,我们就要把救
主升天后的时期分成两段;第一个时期是国王和具有世俗主
权的人皈依基督教之前的时期,第二个时期是他们皈依之后
的时期。因为在基督升天以后很久还没有任何国王或世俗主
权者皈依并公开承认基督教的教义。
在中间这一段时期中,教权显然操在使徒手里,继他们
之后则操在受他们所任命去传布福音、使人皈依基督教、并
指导皈依于救恩之道者那些人手中;继这些人之后则又操在
这些人所任命的人手中,任命时是按手于被任命者的头上,这
意味着将圣灵或上帝的灵献与他们任命来发展上帝国的人。
这样说来,按手礼就是肯定宣传耶稣基督并宣讲他的教义的
使命。用按手礼赐与圣灵,便是模仿摩西的做法,因为摩西对
他的代治者约书亚也用了同样的仪式。我们在《申命记》(第
xxxiv章第9节)中看到:“摩西曾按手在嫩的儿子约书亚的头
上,约书亚就被智慧之灵充满。”于是我们的救主在复活之后
和升天之前将他的灵赐与使徒的方式首先便是“向他们吹一
口气、说、你们受圣灵”(见《约翰福音》第xx章第22节)。
在升天之后则是向他们刮“一阵大风、又有舌头如火焰”(见
《使徒行传》第ii章,第2、3两节),而不是行按手礼,因为
上帝也没有对摩西行按手礼;后来他的门徒才行按手礼传渡
这一圣灵,就象摩西对约书亚所做的那样。根据这一点就可以
清楚地看出,最初没有任何基督教国家的时候,教权究竟连
续地存在于谁手中;这就是存在于相继行按手礼、从使徒手
中继承这一权力的人手中。
在这儿我们就看到上帝的人格第三次被代表。因为如同
摩西和大祭司在《旧约》中是上帝的代治者,救主基督本身
作为人在世上时也是上帝的代治者一样;圣灵——在宣传和
布道的职位上接受圣灵的使徒以及他们的继任者,在救主基
督之后一直代表着上帝。但正象我在前面第十三章中所说
过的,人格是被代表的人,而且每当被代表时就是人格。这样
说来,被代表三次(也就是人格化三次)的上帝便可以完全
恰当地说成是三个人,虽然《圣经》中并没有把人格和三位
一体这两个词用在他身上。诚然,圣约翰曾经说过:“作见证
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见
《约翰一书》第v章第7节),但就人格的本义(即由第二者代
表的对象)来说,这和三个人格的说法并不矛盾,而是刚好
相符合;因此,圣父由摩西代表时是一个人格,由他的儿子
代表时是另一个人格,由使徒以及根据使徒所传权力传教的
教父们代表的则是第三个人格;然而这儿的每一个人格都是
同一个上帝的人格。但人们在这儿也许会问道,这三者所见证
的究竟是什么呢?于是圣约翰便告诉我们说,所见证的是:
“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见《约翰一书》第v章,第11
节)。同时,如果有人问这证据表现在什么地方呢?这问题倒容
易答复,因为上帝已经通过首先由摩西、其次由他的儿子本
身、最后由接受了圣灵的基督门徒所行的奇迹证明了这一点。
以上三者在各自的时代都代表着上帝的人格,或是作预言,或
是宣传耶稣基督。至于使徒,在最初十二个大使徒身上典型职
分是为耶稣的复活作见证,这一点在《使徒行传》(第i章第
21节与22节)中说得很清楚;其中记载圣彼得作为一个新门
徒将被选出代替加略人犹大的地位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从
约翰施洗之日起,直到救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天的日为止,必
须从那常与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
证。”这几句话就解释了圣约翰所提到的“作见证”的说法。
在同一个地方又提到地上的另一个三位一体(三样归一)的
见证,因为他曾说:“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
这三样也都归于一”(见《约翰一书》第v章第8节)。这就是
圣灵以及洗礼与圣餐两种圣礼等三种神恩,它们配合起来成
了一个证据,保证信徒们对永生的内心认识。关于这一证据,
他曾说:“信神的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见第10节)。
在这地上的三样归一(三位一体)中,一体性不存于事物方
面,因为圣灵、水和血本不是一种实体,只不过他们所提供
的是同一证据。但在天上的三位一体中,人格是同一上帝的人
格,只是在三个不同的时间和机会上被代表而已。总起来说,
三位一体的教义,就其可以从《圣经》上直接推论出的意义
来看,主要内容是这样:上帝永远是同一个,他就是摩西所
代表的人格,他的儿子降生为人所代表的人格,以及基督的
门徒所代表的人格。由使徒代表时,他们借以说话的圣灵是上
帝;由他的儿子(神与人两位合一)代表时——圣子也是这
个上帝;由摩西和大祭司代表时——圣父(即主耶稣基督的
父)还是这个上帝。根据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推论出,为什么圣
父、圣子、圣灵这三个词,就其神性的意义而言,在《旧
约》中从未用过;因为三者都是人格,名称来自被代表这一
点,而这一点唯有在不同的人代表了上帝的人格,在上帝之
下进行了统治和管辖以后,才可能出现。
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出教权是怎样由我们的救主传给使徒
的,怎样为了使他们能更好地运用这一权力而降圣灵在他们
身上;因此,圣灵在《新约》中便称为训慰师,意思就是扶
助者,也就是被召来进行帮助的,只是通常却译为保惠师。现
在让我们讨论一下这权力本身,看看它本身是什么,究竟是
对谁行使的。
贝拉民主教在其第三次总辩论中曾讨论了许多有关罗马
教皇的教权的问题,开始时谈的是这教权究竟应当是君主制
的、贵族制的还是民主制的。这三种权力都是主权,是强制性
的权力。如果事情现在已经清楚,我们的救主并没有将强制权
力传给他的门徒,所传的只有这样一种权力,即宣告基督的
国,劝人服从基督的国,以诫条和劝谕教示服从者,要怎样
做才能在天国降临时被接纳进入天国;同时如果现在已经清
楚,使徒和其他传福音的教士都是我们的教师而不是我们的
管辖者,他们的诫条都不是法律而只是有益劝谕;那么这位
主教所提出的辩论便全都是空话了。
在上一章我已经证明,基督的国不在今世;因之,代他
传道的人除非是国王,否则就不能以基督的名要求人们服从。
因为如果至高的王的君尊之权不在今世,那么他的臣属官员
又有什么权利要求人们服从呢?救主基督曾说:“我的差遣你
们,犹如天父的差遣我”。但我们的救主被差遣来是劝谕犹太
人复返他父的国,并劝导外邦人接受他父的国。在审判之日来
到以前,并不作为他父的代治者在威严中为王治理百姓。
从基督升天起到普遍复活止这一段时期,被称为复兴的
时期,而不称为基督为王的时期,这就是人们对审判之日基
督在荣耀里第二次降临人世的准备,这一点从我们救主的话
中就可以看出:“你们这些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
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见《马
太福音》第xix章28节),圣保罗也说:“又用平安的福音,当
作预备走路的鞋穿在脚上”。(见《以弗所书》第vi章第15
节)。
这一问题我们的救主还比之于钓鱼,意思就是不以强制
和惩罚使人服从,而以劝说使人服从。因此,他便不叫他的门
徒成为许多宁录,也就是成为许多猎捕人的猎人,而要成为
许多钓人的渔人。同时他还曾为此设过面肆和播种的比喻,以
及芥菜种子长起来的比喻。所有这些比喻都排斥了强制,所
以在那个时候便不可能有实际的统治存在。代耶稣布道的人
是传布福音,也就是宣告基督,并为他的第二次降临作准备,
正象施洗约翰传布福音是为他第一次降临作准备一样。
此外,基督的使者在今世的职务是使人相信并信仰基督,
但信仰既不依靠强制或命令,也与之无关;它所依靠的只是
从理性中,或从人们已经相信的事物中所引出的论点的肯定
性或可能性。因此,基督的使者在今世根据这一名义根本无权
惩罚不相信或反对他们的说法的人。我的意思是说,他们根据
基督使者这一名义无权惩罚这些人。但他们如果根据政治制
度具有世俗主权,那么有任何反对他们的任何法律的行为,他
们都当然可以依法予以惩治。圣保罗谈到他自己和其他当时
传布福音的使者时说,“我们并不是管辖你们的信心、乃是帮
助你们的快乐,”(见《哥林多后书》第i章第24节)。
从基督遗留给信基督的与不信基督的一切国王的合法权
柄可以得出另一论点,说明基督的使者在今世无权发号施令。
圣保罗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
喜悦的。”(见《歌罗西书》第iii章第20节)又说:“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象是
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见同章第22节)这话
是对不信基督的人的仆人说的,但他却叫这些仆人凡事都要
听从。此外关于服从国王的问题,他曾劝告人们服从在上有权
柄的,他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
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你们必须顺服,
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见《罗马书》第xiii章第
1—6节)圣彼得也说:“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
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上
帝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的人的口。”
(见《彼得前书》第ii章第13—15节)保罗又说:“你要提醒
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见《提多
书》第iii章第1节)圣彼得和圣保罗在这儿所说的君王和在上
有权柄的,都是不信基督的人;这样说来,上帝指派基督徒
来掌握主权,统治我们,我们就更应当服从了。因此,任何基
督的使者命令我们做出的任何事情,如果违抗了自己国家的
国王或其他代表国家的主权者的命令,而我们又正是仰望这
种主权者来保护我们,试问我们又有什么义务要服从基督的
使者呢?由此看来,事情就很明显了:基督在今世的使者,除
非是同时具有世俗权力,否则基督便没有遗留给他们任何统
辖他人的权柄。
有人也许会提出反对意见说,如果国王、元老院或其他
主权者禁止我们信基督,那又怎么办呢?关于这一问题我的答
复是:这种禁止是没有用的,因为信与不信不能由人家命令
决定。信仰是上帝的赐与,人无法通过应许报偿而加之,或通
过刑罚威胁而夺之。要是进一步问,如果依法在位的国王命令
我们亲口说我们不信,那又怎么办?我们是不是必须服从这种
命令呢?口头的宣布只是表面的,正象我们表示服从的其他姿
态一样;在这一方面,心中坚守基督信仰的基督徒具有先知
以利沙准许叙利亚人乃缦所具有的同样自由。乃缦在心中已
经皈依了上帝,因为他说:“从今以后,你们的仆必不再将燔
祭或平安祭献与别神、只献给上帝。惟有一件事,愿上帝饶恕
你仆人,我主人进临门庙礼拜之时,另一仆人扶我而行,我
向临门庙叩拜的时候,我用手搀他在临门庙,我也屈身,我
在临门庙屈身的这件事,愿上帝饶恕我。”(见《列王记》下
篇第v章第17节)这一点先知同意了,叫他“平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