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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你爱到冥王星-第1章

小说: 爱你爱到冥王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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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爱到冥王星

作者慕夏


简介

你今天喜欢我,明天却不喜欢我……为什么我喜欢的人总是没有定性?
   原来我喜欢上的是一对共用身份的双生兄弟。    
一个女生怎么可以同时喜欢上两个人?更糟的是他们还有着同样的面容,长得同样帅气!   一个是总爱使坏的魔星,一个是温柔似水的王子,我的真心究竟在哪里?
   不管了!爱就爱啦!只要有爱,哪怕是冥王星也可以陪你去


第一章
“小飒,这是我亲手做的饼干哦,尝尝看嘛?我还特意做成你喜欢的小熊形状,尝一块吧!”
我为什么要如此费尽心思讨好他?
“小飒,数学竞赛要加油。我帮你求到了护身符哦,记得戴在身上。”
该死!小月你不用事事都替他做好,你是他的女朋友,不是女保姆!
可糟糕的是,尽管我是这么的低声下气、委曲求全,随着“嗒嗒嗒”的一声声鞋子敲击地面的声音,小飒却还是离我越来越远。我挥舞着手想要追上去,却不知道被谁拉住,使劲摇晃起来。眼看小飒就要消失不见……
“别走!”我着急的大喊。
……
“小月,小月!老师叫你呢!”同桌小薇停止了推我的动作,在我胳膊上使劲一掐。我痛得一下子弹起来,大呼:“小飒,我来了。”
耳旁,有个略带不悦的声音传来:“冉小月,下一题你报一下答案。”
画面一下子转到了教室:我从昏睡中醒来,教室里一片死寂,一双双黑漆漆的眼睛齐刷刷的望着我。
这是在课堂?我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在同桌好友小薇的怜悯目光中,我终于醒悟,擦了一把口水,转过头,努力装出和所有人一样正直的表情问:“老师,你刚刚说什么?”
英语老师瞪着一双眼睛看着我,最后操着他那口带着浓重地方腔的“特色英语”,重复了一遍问题:“What day is it today?”
我一愣,什么!我的头是不是秃头?我看了他一眼,嘴角抽动了一下,心想,他还真是有自知之明,于是我诚实地点头答道:“Yes,of   course!”
英语老师大怒:“答非所问,我刚刚是问你今天星期几!”
“啊!”我又是一惊,手挠了挠后脑勺,嘴里嘟囔道:“我就说,怎么可能会是问我你是不是秃头……”
全班哄堂大笑,老师差点儿气疯了。

下课以后小薇摇摇头问我:“我说李飒怎么会看上你这么个呆头呆脑的女人?”
我挥舞着自己已成为触手系生物的手扑向小薇——我要掐死你啊。
小薇大叫一声:“你家李飒过来了。”我赶紧往手心吐了两口唾沫,把发型抓了抓,一个华丽转身,使劲眨着一双水润的大眼睛。
映入眼帘的男生,拥有阳光般光泽的长发、无可挑剔的五官,面容英俊切风度翩翩,薄薄的嘴唇勾起一个优美的轮廓,说不出的俊美。那双浅棕色的眼眸跳跃着轻盈的光,他看着我的脸,表情里充满了笑意,只是那笑容很远很远,像是笼罩在白雾中,飘忽不定,一点儿都不真实。
我眼前闪闪发光,是有什么东西太刺眼吗?停顿两秒后,“啪啪”的声音想起,这是花痴泡泡爆裂的声音。
李飒一愣,随即满是宠爱地一笑,接着他磁性的嗓音便传了过来:“小月,放学后我在校门口等你。”白色的肌肤,清晰的嗓音,鼻子上有灿烂的阳光照耀,而他的眼睛里透着一股迷离的光。
神志未清醒的我还沉浸在李飒叫我时轻柔的嗓音中。小薇叫我一脸木然,恨不得把手里啃到一半的面包拍到我脸上:“把你的口水擦擦,你家李飒都走了好久了。多好的一个帅哥呀,全校多少女生都巴望着他,白白让你这个花痴捡了便宜!”
李飒,人如其名,英姿飒爽,本校著名的才子,被全校女生奉为校草,身兼万千宠爱。只是校草太难高攀,众多女生都前仆后继地败下阵来。
一年前的情人节,穿着蓝色大衣的李飒出现在我面前对我说:“冉小月,我觉得你很可爱,做我女朋友吧。”
看到无数美女为之倾倒的一张脸,我又狠狠地掐了一把自己的手臂:他他他,真的是……李飒吗?
夕阳的余晖落于他的眉眼,洋溢着一片温柔,成为冬日里最暖心的一抹阳光。在无数女生妒忌加垂涎的目光中,我颠儿颠儿跟在李飒身边,小日子过得无比滋润。
用小薇的话说:“他一定是上辈子欠了你一屁股债,这一世才会让你走狗屎运被他看上。”
我当时笑得就像教室门口那颗迎风摆动枝条的柳树一样销魂。
转眼间,我和李飒在一起已经一年了。想到李飒那温柔的微笑像要把人融化,我的脸刷的红了,吞了他口水,我在心里大呼: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和温柔体贴的帅哥恋爱果然是正道!

今天是情人节,也是我和李飒在一起的一周年纪念日。放学以后李飒拉着我的手去逛街。市区内最热闹的地方就是这个中心广场。广场中央围着一整片面积很大的绿化带,中心有个音乐喷水池,周围有很多木椅,从广场建成的那天起这里就成了约会和谈情说爱的圣地。
恋爱的气息在几天看来尤其强烈,满大街的男男女女都手持着娇艳欲滴的玫瑰花。情人节那一束束火花的玫瑰,眼里如虹,牵连着一颗颗火热的恋人之心,拨动着人们的心弦。我眼里满是喜悦,挽着李飒的手走在满是爱情之花的大街上,心就像在蜜罐里滚过几圈一样。
突然冲过来一个小女孩,手持玫瑰拦住我们。她甜甜地对李飒说:“哥哥,给姐姐买朵花吧。”说完手已经拉住李飒的手臂。
我眉毛一挑,马上摆出警惕的表情,碰了碰李飒的手,小声地说:“还是不要浪费吧?”
李飒摇摇头说:“今天是情人节,浪费一点儿有什么关系。”
我心里甜滋滋的,可是在李飒的面前,我还记得要时刻保持不贪慕虚荣的淑女形象。我转脸摸摸那女孩的头发,笑眯眯地说:“你看,姐姐就是哥哥最漂亮的玫瑰花。他有我,就不需要别的玫瑰了。”说完,我眷恋地看来一眼女孩手里的玫瑰。
没有哪个女生不希望收到代表爱情的玫瑰花,我也不例外。可是我不贪心,每一天,我都很认真很用心地经营着自己的幸福。因为有了李飒,我害怕如果再索取一点儿,一切的美好都会因为透支而消失殆尽。
当我笑着回头看李飒,发现他正一动不动地看着我,但瞳孔里面的焦掉却是涣散的,仿佛看到的人不是我。我心里莫名地一阵慌乱,随即便被我掩饰下去。
那卖花的女孩子不屑地看我一眼,继续央求李飒:“哥哥,买一朵吧,一朵代表一心一意。”
“好啊,多少钱一朵啊?”李飒依旧温柔地笑着。
女孩眼睛一亮,马上应道:“20!”
什么?20块钱买一朵破花?抢劫呀!别以为花言巧语就能骗得了我,还“哥哥哥哥”喊得那么亲。我瞪了一眼卖花的女孩,转身学着无数言情电视剧中的女主角形象,用羞涩有娇滴滴的声音对李飒说:“小飒,玫瑰花虽然好看,可是没多久就会枯萎……何况我们的爱情就算没有玫瑰也一样能一心一意。”

要知道,买一朵玫瑰的钱能吃10个加肉大饼呀。我在心里泪流满面:我这个女朋友,可谓是极度温柔、善解人意呀。当然,认识我的人才会透过表象,看清我的大尾巴狼本性。
可是听我说完,李飒脸上泛出一丝无奈。沉默了半响,他抬出温文尔雅却苍白的脸轻笑着,只是双眸收缩,里面闪着踌躇不定的光,但转瞬就消逝了,他的神色很快又恢复到一开始的温柔。
我拽着李飒的手走开,在他不经意的时候,我忍不住悄悄回头看了一眼那竭力盛开的玫瑰,红得犹如一年前那天的夕阳一样炫目。
过年难,过情人节更难!但是年年还是要过,而且今天是一周年,尤其重要!可是无论大街、商场、公园、饭店、休闲场所、旅游景点……到处都是人挤人,我在人堆里挤了半天,心里那点兴致都给挤没了。
找地方吃饭就更是让人头疼的事。在这条繁华的街道上,口碑好稍微有档次的餐馆几乎都是人满为患。在一家中西餐厅门口,我们已经排了将近1个小时的队,都7点半了还没有位子吃饭,人都几乎崩溃了。店里放着音乐,暖橘色的灯打在身上,磨砂玻璃隔开的餐厅里是一整片的嘈杂,这样的坏境实在是没有办法跟浪漫的气氛联系在一起。
好不容易有了位子,却白服务员告之只剩下259元、299元、520元三种价位的情侣套餐可供选择,我一听就怒了,问:“这是什么变态的规定呀?吃什么不让自己选,还让人等这么久?”
女服务员显然是身经百战,十分麻木地解释道:“十分抱歉,这是我们餐厅的规定。”
这不是摆明了霸王硬上弓?当我卷起袖子准备和女服务员理论关于最低消费的问题时,女服务员打量了我一眼,理也没理,直接报了队伍后面的人的号码。
我气得就要扑上去。李飒一脸铁青地拉住我,说:“这么多人,别闹了。不吃就不吃吧。”说完他拉着我匆匆离开。最后我们只好放弃这不怎么浪漫的一餐。
我嘴里嘟囔着:“什么霸王条款!不就是老外吃的东西,何必崇洋媚外,浪费那些不必要的钱!”我一脸很爱过的样子,心想,这过节吃饭可真难啊!
“小月……”李飒突然停下来叫我,眼神一暗,仿佛在心里百转千回地酝酿着什么。我一愣。心里颤了一下,随机笑吟吟地问:“嗯?怎么了?”
李飒半天没有做声,我反倒被他身后一个光彩夺目的装饰橱窗吸引住了。橱窗里有一个精致的深蓝色丝绒盒,盒子里面躺着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海豚。
我走上去感叹:“呀,小飒,那个水晶海豚很可爱呢。”
听我这么一说,李飒像松了一口气一样,宠爱地揉揉我的头发。发丝上的触感软软的,碎碎的,特别舒服。他问:“喜欢吗?”
我点点头,满脸幸福。
他温柔地笑了笑:“送给你当礼物,好不好?”
我的视线下意识地瞟过盒子旁边的价格标签,微愣,又悄悄看了一眼李飒。从我的角度看过去,能隐约看到李飒额头显出的一丝丝褶皱,他的哪怕极其细微的一个神情,也能被我清晰捕捉进眼底……也许小飒要攒很久的生活费才能买下这样一块水晶……
李飒仍在笑着等待我的答复。我点点头,然后又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李飒不解的问:“你不是很喜欢吗?怎么又不要了呢?”
我用手轻轻抚过玻璃橱窗,最后深深看了一眼射灯下光彩四射的水晶。这只小海豚的做工小巧精致,我也确实是十分喜欢,但如果硬要买下来,只会让它变成一种负担,也就失去了礼物本来的意义。
我不要爱情变成一种奢侈品,我不要太华丽的外表,不要太浮华的礼物,只要简简单单的最真诚的心就足够了。
透明的橱窗玻璃上映射着我淡淡的身影,在这个身影旁站着另一个高瘦且英俊的身影。有李飒在身边远比送我水晶更能让我觉得欢喜,这样就足够了。
我毫不留恋的收回自己贴在橱窗上的手,转身看着李飒,说:“其实我不喜欢水晶。”谁说口是心非不是我的专长?
他还想说什么,却被我打断,我嘿嘿的“淫笑”两声:“小飒,其实你把你自己打包送给我就好了。”李飒的表情有些哭笑不得。
最后我恋恋不舍得看了一眼那个水晶,狠下心拉着李飒转身离开。我在心里安慰自己:我有小飒就够了,一个李飒胜过千万个水晶。要是真买了,我恐怕还舍不得随身佩戴。一路上我们各怀心事地走着。我以为李飒还在为吃饭的事生气,小心翼翼而又讨好地说:“小飒,其实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
情人节除了醉人的红玫瑰代表爱情以外,还有可口的巧克力象征着情人之间浓到化不开的感情。我一定要和小飒一起在情人节这天亲手做块手工巧克力,以纪念我们相识的一年。
在小飒面前我从不娇惯自己,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打起精神对他微笑,对于约会从来都不迟到,留他喜欢的飘逸长发,亲手做他喜欢吃的小熊饼干,我自认自己做的完美无瑕。就像此刻手里刚做好的巧克力一样,烘干、研磨、加热、搅拌、熟成、冷却、灌模。。。。。。每一步都是一丝不苟地力求完美。
谁知道,越是追求完美,最后越是残缺。
“小月,我们分手吧!”
李飒开口说话的时候,我正陶醉在一起制作巧克力的甜蜜画面里。一刻的停顿过后,我抬起头,对他嫣然一笑:“小飒,你刚刚说什么?”明明是大冷的天,手上的巧克力却还是一点点快速地融化,黏黏的粘在我的手心。
看着眼前的李飒,我却发觉的此刻他那张熟悉的脸上带着我捉摸不透的犹豫神情。
面对面地沉默了一阵,他终于艰难的重复道:“我说我们。。。。。。”
不等他说完,我就抢着反问:“是我哪里做的不好吗?”
他一愣,眼神暗淡下来,摇摇头说:“小月,你很好,太好了。你每一件事情都抢在我前面做好,从不顶撞我,也太为我着想了。正因为如此,我跟你在一起少了恋人间的浪漫和激情。你要知道,我需要的不是一个保姆。”
夕阳下,我闻到那熟悉又陌生的味道,就如同一年前,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时一样。只是此时的心情,没有了那时的幸福和喜悦,只剩下惊惶和悲伤。
原来所谓的幸福都是我在自欺欺人。
熙熙攘攘的人群,恋人们脸上甜蜜的笑容,让我陷入一种迷惘。不知道是谁撞了我一下。我这时才抬起头仔细看清楚李飒的模样,还是那张轮廓精致的脸,不长的碎发,薄唇,高鼻梁,不算大却亮得勾人的眼眸,就像能把人的视线吸走一样。
他的声音低沉且冰凉地说:“我们,分手吧。”
从李飒走进我生活的那天开始,他就在我心中精心筑造起一座梦幻般的城堡。可惜呀,终究是根基不牢,轻轻一晃,一切就在瞬间坍塌,彻底把我的心给压垮了。
想起之前李飒眼里那一次次闪过的踌躇不定,我忽然有些明白,原来我终究不是他会爱上的那种人。可是什么叫“因为我太好所以才分手”?原来我在李飒眼里只是一个保姆而已。
身后依旧是人流穿来穿去。我低着头,而我心里最喜欢的那个少年穿着蓝色大衣,沐浴在夕阳中。柔和的光在他身上投下错乱的阴影,长如羽翼一般的睫毛遮住了眼眸里闪亮的光。这一切都让我觉得无比美好,美好得都不真实了,是的,一直都是不真实的。
我心里涌出一股悲伤,但在抬头的一瞬,脸上却只有回归于现实的平静。我心里有个声音在讲,不可以哭,于是悲伤混着眼泪被吞进肚子里。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淡淡的讲:“既然如此,那就分吧。”
李飒没料到我会这么冷静,表情像是僵住了,反而自己先慌张起来,说:“小月,对不起。”那双眼睛看起来又柔和了几分。
我眯着眼,看着这张颠倒众生的脸。枉我对你死心塌地,可惜了你这个衣冠禽兽呀!就算不给我,也该拿去为“BL”事业做贡献啊!我恨恨地想。
见我不说话,李飒低着头说:“小月,你那么喜欢我,可是我。。。。。。其实。。。。。。”
我哈哈一笑,打断他的话:“别,别把我讲的那么伟大,不用说了,我知道你其实喜欢男人,没关系,我能接受,恋爱自由嘛。”
李飒的脸,顿时像中毒一样,紫黑紫黑。那张脸掩饰不住内疚,对我说:“我。。。。。。对不起,小月。。。。。。遇上我。。。。。。”
我挥了挥手,制止了他:“不要伤心,遇上我,你就当走了一回狗屎运吧,啊哈哈哈!”我热血冲上头,一把将捏在手里已经变形的巧克力拍到他手里,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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