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阅读材料-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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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成本比率最高,新兴商业银行普遍低于国有银行;资产质量方面,新兴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资本固化比例均远低于国有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尽管规模大,市场份额高,但经营效益却远落后于一些受行政干扰较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除了占有国内的垄断市场份额外,与生机勃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外资商业银行相比,显得有些落伍了。面对来自国内外银行的“双重夹击”,国有商业银行如果没有实质性的改革措施,其未来的发展态势将不容人乐观。
2002年新加坡《亚洲银行家》杂志按资产规模排出亚洲银行300强名单,15家国内银行入选。中国工商银行排在第5位,中国建设银行位于第7位,中国银行列在第9位,中国农业银行则恰好排在第10位。与放在新西兰、中国香港、韩国、越南、泰国、印度、澳大利亚、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孟加拉、中国台湾等14个国家和地区相比较,中国大陆银行业的平均资本收益率仅高于台湾地区和孟加拉,位于第12位。与此同时应该注意到,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总额较高,占到了亚太地区20000亿美元不良贷款中相当大比例。
武捷思(1996)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为特征进行了研究,指出国有银行存在过渡追求信贷规模、行为中经济理性不足的特征。从股份制银行来看,由于制度层面的改进,使它们获得了更大的盈利能力。赵旭、蒋振声(2001)通过对比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的绩效发现,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相比,我们的银行业整体效率低下,主要原因是技术进步缓慢,而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效率差异也是因为技术因素。换言之,国有银行的规模并没有带来效率增加,规模经济并未实现。沿着市场结构的特征,于良春、鞠源(1999)和秦宛顺、欧阳俊(2001)分别实证考察了我国银行业的效率,发现国有银行效率低下,其主要原因是不适当的规模。严格的利率官职以及国有商业隐含的非利润偏好削弱了银行市场结构与效率之间的相关性。市场结构与银行绩效无显著的统计关系,而银行市场份额与规模效率显著负相关。秦宛顺、欧阳俊(2001)运用DEA'2'方法得出的结论可以简单表述为,我国银行业规模不经济。如果我国银行业已经具有了垄断亏损的迹象,那么只能用公共产品的理论加以解释。但这显然与银行业的特征不吻合。所以,潜在的解释隐藏在政府与银行之间的隐性担保、银行与企业的串谋以及我国银行的员工人数这几个因素里。当然,如果结合我国银行制度的特殊性,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困难就需要正确评价。戴相龙(2002)指出,从1995年的《商业银行法》开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依法存在,至今还不到8年。多年来,国家银行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1985年到2001年,国家银行的贷款从6000多亿元人民币增长到70000多亿元,每年贷款平均增长18%,累计上交利润和各种税款5000多亿元。
(二)关于进一步改革的方向
关于进一步的银行改革,大致有两种思路,其一是从银行体系的结构方面进行改造;其二是采用从产权安排的角度进行思考。从银行体系结构改造又分为新入式(new entry )和重组式两种。
易纲(1996)认为我国金融改革的策略是扶植或至少不压抑非政府所有的金融机构,而不是试图改变国有银行的行为。当非国有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日益重要时,游戏规则将被迫改变,国有银行的行为也将随之改变。张杰(1998)认为,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要害既不是直接改变国有金融制度的产权结构,也不是由国家组建金融市场,而是激励足够多并具有谈判能力的新金融产权形式的产生。金融产权形式大量产生并开展交易,就会产生知识积累并逐渐被制度化,最后形成金融市场结构、产权结构和法律结构等共同构成金融制度的中间结构。于良春、鞠源(1999)和焦瑾璞(2001)运用哈佛学派的“结构——行为——绩效”范式(SCP )对我国银行业进行了统计分析,认为中国银行业存在高度集中和国有银行垄断低效率问题,因而放松市场准入条件是解决问题的条件。易纲、赵先信(2001)不仅批评了国际银行业集中的趋势,而且认为银行规模与银行效率并无正相关,我国银行业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行业结构问题,因而主张尽快放松行业准入管制。林毅夫和李永军(2001)则从银行机构的规模与非金融性企业的规模非对称性的角度对我国银行业的结构与中小企业融资冲突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中国银行业的突出表现是中小型银行发展不足,金融资产过度集中于大银行,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其政策建议也是放松行业准入。
刘锡良、罗得志(2001)指出,我国的金融结构具有“双重垄断”的特征,即“信贷市场垄断整个金融市场、四大国有银行寡占信贷市场”,其合理的推论是:四大国有银行之间存在寡头串谋,而股份制银行和其他银行则需要寻求生存发展空间;双重垄断的金融结构必然导致国有银行的X ——非效率,而积极的股份制银行必须寻求X —效率。孙天琦(2002)认为金融组织结构是一种寡头垄断、大、中、小共存的结构。Porter(1980)指出'3',为了提高企业竞争力,有垂直整合、业务能力扩展和进入新业务等三种战略决策可供选择。对于银行体系而言,进行体系重组以提高整个体系的竞争力,正是当前值得充分关注的问题。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占我国银行业总资产的70%,所以,银行体系的重新构建的关键就是解决国有银行的体系架构。由于实证数据显示,我国国有银行已经出现了规模不经济的局面,其主要原因是机构扩展时代的遗留问题。非经济利益驱动形成的大量的分支银行网点必须减少,否则不仅是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沉淀成本,还将严重地侵蚀整体的盈利。所以,缩减分支机构,转向“大银行、大城市、大行业”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姜建清(2002)表示,工行从网点最多时的47000个到如今只剩下28000个分支机构,撤掉的网点达到近两万个,而且主要集中在县级网点。其实,建行、中行和农行都开展了撤并县级网点的行动,并逐渐接近尾声。目前除了农行还有部分县级网点存在之外,其它三家银行的县级网点已禁闭大门。随之而来的则是,中国经济领域金融格局正悄悄地发生根本性转变。关闭县级支行,在信贷市场上局部退出,是对信用集中的反向操作。对于国有银行局部市场退出之后留下经营地带,也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姜建清在2001年12月的“中国:资本之年”论坛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在我们退出的一些市场,中小商业银行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吴晓灵在该论坛发言强调,如果白手起家,新生银行很难抢占市场。拥有机构和业务的银行更容易得到人们的信任,更利于民间资本的进入,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信贷服务。
在当前的经济条件和制度条件下,新入式改革很可能导致严重的金融风险。由于金融风险在短期内难以被识别,当正面的竞争加剧时,则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所以,在国有银行退出的区域,应该进行严密的经济分析,确定其亏损的性质。其次,在决定进入时,应以重组为主,而非以放松市场准入条件为主。江其务(2002)指出,我国现有41755户农村信用社'4'、200多家城市合作银行,这均是重要的力量。需要通过这些机构的重组和功能扩展为主体填补国有银行退出的领域,如果简单采用再建的策略,除了导致短期竞争加剧的局面之外,还可能使整个金融体系的存量资产效率并不能增加。王江帆、严谷军(2002)指出,从市场型重组的角度来看,发达国家的经验显示,市场型重组具有很高的效率,而且不会对政府产生较大的成本。通过对利润的追求,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增强资本充足率,这是向国有银行退出领域扩展的最优选择。也只有通过这样的操作,才可能发挥当前有限的银行人力资源。市场型重组要尽可能降低财政资金的介入,使重组后的机构具有明确的产权。市场化重组能真正化解金融风险的原因在于:一、有助于从营运机智上对被并构的银行进行重构,将优质的经营理念灌输到效率低的机构中区,建立银行恢复活力的内生机制;二、重组本身也是一种淘汰机制,通过把资产质量低下,经营风险巨大的银行机构淘汰出局,有利于在当前整体风险上升,流动性冲击爆发的可能性较大的时期降低风险。换言之,通过重组实现问题银行的市场退出,具有明显的风险改善的特征;三、市场主导型重组还能推动金融机构和民众强化风险意识,培养行为后果的承担机制,从而增强自我风险约束。在这一点上,重组压力与经理人市场的建设具有相同的作用,均可以激励代理人。
对于技术水平的提高,与外资银行进行一定限度的融合是必要的。吴晓灵(2000)从一个崭新的角度提出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互补关系。'5'从中资银行的网络优势与外资银行的技术优势来看,一定限度的融合能大大增强中资银行的竞争力,并分化外资银行的阵容。WTO 并非将竞争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上。从整体的金融效率增进的角度来看,中外银行的各取所需会提高整体效率。局部融合并不会从根本上改变竞争加剧的性质,但可能导致银行的X 效率提高,一定范围的股权合作也能对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起到一定的推动力。中外银行机构之间的合作将会导致什么局面,这仍是一个未充分研究的领域。
江其务(2002)指出,我国金融组织结构优化的关键在于通过准市场组织的发展,促进合作竞争提高对古典竞争的替代,以机构间的混业合作为混业经营做好准备,通过业内整合,形成寡头集团的基础上,培育我国混业金融寡头集团。江其务进一步指出,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建立起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国有商业银行的行政性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效率的市场性寡头主导的金融业组织结构。除了稳步推进混业经营之外,为了与新经济的小型化、个性化特色接轨,应该注重发展低交易成本、具有产权结构优势、市场效率优势、信息优势和灵活经营的民营商业银行。而这一切,均需要以隐性担保的消散为前提。
从产权改革的角度来看,国有银行的产权改革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重点。从最新的论述来看,刘伟、黄桂田(2002)批评了SCP 范式,认为银行业改革的方向是产权结构改革而不是市场结构改革。运用SCP 范式分析我国银行体系重构存在严重的缺陷:一是该理论主要运用经验统计和回归分析,所用的资料不具有一般性,不仅缺乏理论基础与逻辑上的一致性,而且忽视了银行业与其他产业的区别。二是其政策涵义不准确,反垄断的认为政策不应该以是否影响竞争为目标,而应以是否影响效率为目标,竞争程度与小之间并不一定具有正相关关系。同时,放松市场准入条件,所生成的小银行是否有竞争力呢?熊彼特(1937)认为,大银行在创新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而小银行则不能成为创新的推动者。Lawrence S Ritterand Williams L。Silber(1991)指出,美国大量的小银行无法应对不断变化的经济活动,受其规模限制不具备创新能力,也不可能实现成本最优化。它们不是市场自然进化的结果,而是认为的反分支机构法案使得它们逃避了市场竞争。如果不是相关法案的保护,如此众多的小型银行的存在是不可想象的。米建国、李扬、黄金老(2001),李扬、黄金老(2002)认为依靠增加激励的商业化改革已经走到了尽头,必须对国有银行进行产权改革,提出了国有银行产权多元化的政策建议,并试图论证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可行性。李扬(2002)指出,国有银行上市不能考虑部分上市的方案,一定要整体上市。相对于国有银行私有化的建议,这个观点比较温和。
六、银行的风险和代理成本
(一)基于风险的考察
银行自身的高杠杆具有很高的风险特征,而且这种风险是内生的。D。W。Diamond andR。G。Rajan (2002)解释了金融脆弱性可能是因为金融体系创造流动性和信用的必然结果。他们用模型清晰显示银行的非流动资产与流动性负债之间的联系,并显示银行在创造流动性的同时创造了风险。Anil K。Kashyap ,Stein and R。G。Rajan(2002)做了类似的工作,他们的模型显示,存款需求与贷款承诺中均存在协同效应。换言之,只能通过破坏银行自身的功能才能消除脆弱性,获得绝对的安全。Jun…Koo Kang and Rene M。Stulz (2002)也对银行对经济的作用进行了评价,他们指出,日本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已经失去了价值,当银行出现困难的时候降低了公司的投资水平。这种关系不是可反复的因果关系,即并非企业出现投资能力下降而导致银行危机。这与冰岛完全不同。在冰岛,银行与企业之间是因为企业出现了问题而导致银行的危机。Takeo Hoshi and Kashyap (2002)对日本的银行危机做了详细的研究,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并指出日本可能会在2005年之前实施银行国家化,以提供足够的流动性。Edward J。Kane(2002)提出,近年导致全球市场不稳定的银行危机是无效的银行监管造成的。银行风险和银行危机不仅导致银行本身破产,还会导致大范围的支付危机。这在历史多次的银行危机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证明。银行部门的风险释放过程,会导致整个经济运行的全面衰退,这是银行风险外部性的表现。
银行风险与银行规模呈反相关关系。这是因为银行危机最直接的表现形式是流动性危机,而流动性创造的功能主要于规模正相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规模越大的银行具有越强的风险吸收能力,但随着规模的增大,风险控制能力的增加逐渐减小。Matutes and Vives(1996)提出了规模与风险存在反向关系的假设,并探索了这种环境下的最优。另一个例子是罗切特和蒂罗尔(1996),发展了一个互助银行监管模型,以研究“太大而不能破产”的银行教条。
Krishna B。Kumar,Raghuram G。Rajan,Luigi Zingales (1999)通过区别“技术性的”和“组织性”的规模增大机制,对15个欧洲国家的企业进行了研究。他们发现,当面对着巨大的市场时、官方支持时,企业规模较大。从行业来看,资本密集行业、高工资产业和需要巨型的R&D 的企业、不需要外部融资的企业均具有很大的规模。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司法体系的效率高的国家,企业的规模大。与制度相关,并没有发现证据证明企业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有明显相关性'6'。显然,银行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银行规模大型化也得到了经验证据的支持。但就银行规模大型化,以及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大型化的动因中,仍然没有权威的理论。对Diamond 基于创造流动性的考察进行推导:既然银行体系要通过制造风险的方式制造金融功能,那么就必须通过一种非技术性的组织策略来降低风险。'7'艾伦、盖尔(2002)指出,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