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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旁观者-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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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者》:怀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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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在寻找真正的老师。我不遗余力地在探访他们的身影,观察他们教学的方式,并从中得到无穷的乐趣。我一听说谁是“大师级”的老师,就设法溜进这位老师的课堂上旁听、观看。若是不得其门而入,也设法问学生,看这位老师是怎么教的,他成功的地方在哪儿。


新版序(彼得·德鲁克)



  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已经发觉:人真是形形色色,无奇不有。因此,我从未认为哪个人特别无趣。墨守成规的也好,传统的也罢,甚至是极其无聊的人,若谈起自己做的事、熟知的东西,或是兴趣所在,无不散发出一种特别的吸引力——每个人自此成为一个独特的个体。有一个人最初给我的印象似乎呆板无聊,满嘴废话,让人呵欠连连。这人是新英格兰小镇的银行家。可是,突然间他话锋一转,谈到扣子的演变史,细说这个小东西的发明、形状、材质、功能和用途等,却叫我大开眼界。在谈论这主题时,他那炽热的情感直逼伟大的抒情诗人。不过,我觉得有意思的,倒不是话题本身,而是他这个人。在一刹那间,他已变成一个相当独特的人。
  本书的目的就在刻画一些特别的人,以及他们的特立独行。
  从我写第一本书开始(大约是50年前)至今,我所写的一切无不强调人的多变、多元,以及独特之处。
  《旁观者》这本书是为我自己而作。然而这是一本有关“人”的书,不是以我自己为主题。英国版的书名副标题——“记录其他人物以及我所历经的时代”(OtherLivesandMyTimes)将本书主旨一语道尽。在我的著作中,没有一本反刍的时间像这本这么长——20年来,这些人物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行、住、坐、卧,无所不在;也没有一本书这么快就问世了——从我坐在打字机前写下第一个字,到完成全书,不到一年的光景。这本书虽不是我“最重要”的著作,却是我个人最喜爱的一本。
  读者的反应显然也是如此。本书的成功,真是令人高兴的事,从新版的发行就知道了,不必多加解释。但是,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常有读者写信给我,或参加会议时告诉我:“你的著作,我几乎都读过了,对我的帮助相当大,特别是在工作上。但是,在你这么多作品里,《旁观者》给我的乐趣最多。”他们还常加上一句,“我之所以这么喜欢,是因为其中的人物真是特别。”
  本书可以说是一本短篇故事集,每一章都可个别独立。我希望借此呈现社会的图像,捕捉并传达这一代的人难以想像的那种神髓、韵味与感觉,比如两次大战间的欧洲、罗斯福的新政时期(NewDealyears),以及第二次大战刚结束时的美国。事实上,早在肯尼迪执政时,写作此书的念头已开始萌芽。那些年代对我的孩子、我的学生,以及许多年轻朋友而言,虽还不算“历史”,却已如吉亚述王国的尼尼微(Nineveh)和阿苏尔(Assur)③般遇不可及。
  关于这些年代的记事,史书、传记和统计数字当然已多不胜数,但是“社会科学”是无法传达出一个社会的内涵、风味以及现实的,正如光靠度量衡是无法说清一个人的长相与举止;同理,一张彩色照片拍得再好,也无法传达夏日亲身倘祥在绿色山丘的感觉。只有“社会图像”中的人物才能反映出社会的相貌。
  各个章节都是以人物为主,一个章节谈到一个,顶多两个。我之所以拿他们作为主题,因为这些人本身都是极为精彩的故事。结合起来,可印证一点:社会终究是由许许多多的个人和他们的故事组合而成的。




怀恩师(1)



  我一直在寻找真正的老师。我不遗余力地在探访他们的身影,观察他们教学的方式,并从中得到无穷的乐趣。我一听说谁是“大师级”的老师,就设法溜进这位老师的课堂上旁听、观看。若是不得其门而入,也设法问学生,看这位老师是怎么教的,他成功的地方在哪儿。
  因此,多年来,“教学观摩”一直是我最大的喜好。好比看精彩的运动比赛,绝无冷场。至今,这种观察的兴味仍不减当年。
  有一件事,在我很小的时候知道了,那就是学生总是可以辨认出老师的好坏。有的只是二流老师,但是舌灿莲花,机智幽默,因此留给学生至为深刻的印象;有些则是颇负盛名的学者,但是不算是特别好的老师。但是,学生总可以识别出一流老师。第一流的老师并不经常广受欢迎,事实上,大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并不一定能对学生造成冲击力。但是,如果学生谈到上某位老师的课:“我们学到很多。”这样的话可以信赖,因为他们知道什么样才是好老师。
  我还发现,“老师”实在是不易定义。或者说,“教学得力的因素何在?”这样的问题是没有答案的。我从未看过做法完全相同的两个老师,每个老师都有其独特的表现方式。使一个老师成为第一流的方法,似乎对另一个老师来说完全没用,而另一个老师或许也不会采用这种方式。这个现象真令人困惑,至今我仍大惑不解。
  ※
  有些老师是不用语言的,就像苏菲老师。施纳贝尔亦然。然而,同一时代还有两位卓越的音乐老师却很爱说话。过去50年来,在美国最厉害的钢琴老师就是列维涅(RosaLhevinne),她上课老是说个不停,很少做示范;在老年成为美国首屈一指的声乐老师的奥地利女高音勒曼(LotteLehmann)也是。
  本世纪两位卓越的物理学家也是伟大的老师:他们是哥本哈根的玻尔(NielsBohr)⑧和费米(EnricoFermi)⑨。费米晚年时就在芝加哥教书,但是玻尔只教天才学生。我听物理系的学生说,即使是最有天分的学生,也发现玻尔几乎让人无法理解。玻尔在上课前亦下了很多的准备功夫,然而学生却不能从他的授课和主持的学术研讨会得到什么。现代物理的第二代大师,从海森伯(Heisenberg)⑩到薛定谔(Schredinger),乃至奥本海默(OPPenheimer),在研究所深造时都接受过玻尔的指导,他们都把自己能成为科学家归功于玻尔。相形之下,费米比较会教大学部的学生,特别是新生、不准备踏入物理这个领域的,或是从来没有修过物理的学生。现代舞大师玛莎·格雷厄姆(MarthaGraham)也是一位很厉害的老师,不管是初学者或是卓然有成的舞者,她都教得很好,而且用的是同一套教学法。
  有些老师则比较会上大班课,在众多学生的面前讲课。富勒(BuckminsterFuller)的课堂上足足有2000个学生,大家可以连续7个小时目瞪口呆地听他讲课。有的老师则在教小班课时,比较得心应手,女高音勒曼就是最好的例子。还有些老师像马克·霍普金斯(MarkHoPkins)则在一对一教学时,教得最好。有一句老话说,最好的学校就是要“霍普金斯站一端,一个学生在另一头”。然而,我本人还未见识过这样的老师。好老师就像是节目主持人,他们需要观众。有的老师是用书写的方式教学,而不是用口语。第二次大战的美国将领马歇尔(GeneralGeorgeMarshall)就是一例,通用汽车(GeneralMotos)总裁斯隆(AlfredSloan)也是。斯隆的书信也汇集在他再版的书《我在通用的日子》(MyYearswithGeneralMotors)当中;此书也是教学的大师之作、当然,教给我们基督教传统的老师圣保罗(St。Paul),也是最伟大的老师,他是以书信教导后人的。
  表演者的能力和教师的才能似乎没有什么相关,研究学同与教学或是技巧与教学之间也没有关联。在欧洲传统中的大画家只有了托列多(Tintoretto1577~1640)的学生很多,但是没有一个学生可以达到二流画家的水准。格列柯例外,所有大画家几乎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平庸画家教出来的。尽管奥本海默是卓越的管理人才,却未能脐身于相对论、量子物理和原子物理的伟人之列,但他却是个天才老师,激发年轻一代美国物理学家的创造力,使他们发光发热。像我这样对物理一无所知的人,聆听他在普林斯顿的讲座,觉得眼前像是浮现出了壮丽的高山、大海。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在维也纳时,也受教于一位伟大的老师——迪亚贝利(habelli),而他留给后世的不过是些枯燥无味的手指练习曲。再下一代的名师并不是舒曼、勃拉姆斯、瓦格纳,也非李斯特、柏辽兹,这些只能算是不错的老师,真正的名师是舒曼的遗孀克拉拉(ClaraSchumann),她才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钢琴教师。
  通过“教学观摩”,我很早就下结论道:老师没有一定的种类,也没有完全正确的教学法——教学就像一种天赋,像贝多芬、卢本斯和爱因斯坦等那些与生俱来的奇才;教学是个人特质,和技巧和练习无关。
  多年后,我又发现另一种老师。更正确的说法该是,他们会激发学生学习。他们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并非因为他们有特殊的天赋,而是凭借着一种方法来导引学生学习,正如我小学四年级的老师埃尔莎小姐。他们发掘每个学生的长处,并为他们立下近期与远程的目标,让他们更上一层楼。然后,再针对每个学生的弱点下对策,使他们在发挥自己长处时,不至于受到弱处的牵制。这些老师并使学生从自己的表现中得到相当的回馈,进而培养自律、自我引导的能力。这样的老师多半会鼓励学生,而不是一味地批评,但是他们也不会滥用赞美的言辞,以不至失去刺激的效果。他们认为该给学生的主要奖励就是满足和成就感。他们并没有“教”学生,而是为学生设计出学习的方法。因为总是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这种教学法几乎适用于每一个学生。因此,教学并不是指某个学科的知识,或是所谓“沟通技巧”,而是一种特质。对苏菲小姐那样的老师而言,教书和人格特质有关;至于埃尔莎小姐,教学则是一种方法。




怀恩师(2)



  因此,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老师:一是天赋型的,另一则为学生设计学习课程,以方法为主的。教书是一种天赋才能,天生的老师可自我改进并成为更好的老师;以方法为主的老师则有一套几乎人人适用的学习法。事实上,天生的老师再运用一点教学法,就可以成为伟大的老师,也可成为无所不能的名师,不管是在大讲堂上课、小组教学、教初学者或是指点已相当精进的学生都能愉快胜任。
  苏菲小姐就有天生老师的魅力,而埃尔莎小姐则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苏菲小姐让学生豁然开悟,埃尔莎小姐则教给我们技能;苏菲小姐把梦想传达给我们,而埃尔莎小姐导引我们学习——苏菲小姐是教师,而埃尔莎小姐则是利用教学法的人。这种区分并不会使古希腊的先哲,如苏格拉底大为意外。传统上,苏格拉底亦被称为伟大的老师。对此称呼,他本人应该不以为忤。但是,他从来就没有说过自己是个老师,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利用教学法、引导学生学习的人。
  苏格拉底的方法并不是“教的方法”,而是“学的方式”,一种特别设计的学习法。苏格拉底对诡辩学派的批评就是因为他们太强调教的一方,并认为老师教的是“学科”。苏格拉底则觉得这种看法没有意义,他以为:老师教的不是“学科”,而是“学习方法”,学生从而学到该学科的知识。“学”是有成果的,“教”则是虚假的;这种看法使他成为阿波罗神话中“希腊最有智慧的人”。
  然而,过去两千年来,主张教学是可教的诡辩学派一直是主流。他们最后的大胜利就是美国高等教育盲目的信条,认为博士学位或是对某一学科的深究就是教学的先决条件。还好,诡辩学派所能主导的,也只有西方。其他文化中的老师并不像西方诡辩学派所说的。印度文里的老师就是“宗师”(guru),亦即灵性的导师,这些“古鲁”是天生的,而不是后天学成的;他的权威不是出自对某一个大学学科的研究,而是由精神而来。同样地,日本人所称的“先生”(Sensei)就有“大师”的意思,也不是单指老师。但在西方传统中,我们却把教书视为一种技巧而忘却苏格拉底的话:“教书”是天赋,“学习”则为一种技巧。
  直到本世纪,我们才重新发现苏格拉底对“教”与“学”的定义。过去100年来,由于我们比以前更认真地研究“学习”这个课题,所以才能重新体认苏格拉底的话。我们发现,学习是深植于每一个人身上的,人类以及所有的生物都是照着一定方法学习的“学习体”。研究了一整个世纪后,我们对学习的认识,还比不上埃尔莎小姐,但是我们很清楚,她的所知所行都是对的,而且适用于每一个人。
  从苏格拉底的时代至今,两千年来,我们一直在辩论“教”与“学”到底是属于“认知的”还是“行为的”范畴。这真是一场无谓的战争。其实,两者皆是,也是另一种东西,那就是热情。天生的老师一开始便满怀热情,而善于利用教学法的老师在学生有所领悟时,而获致热情;学生脸上那心领神会的微笑比起任何药物或麻醉品更令人上瘾。老师自己都教得烦闷无趣的话,教室有如被瘟疫肆虐一般,不管是教书或学习都会受到相当大的阻碍——这种病症,只有“热情”能够解救。教与学好比是柏拉图式的爱(PlatonicEros),也就是柏拉图《会饮篇》(Sympasium)中谈到的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匹尊贵的柏拉图飞马,从教或学当中,才能找到伴侣。对天生的教师而言,热情就在他们身上;对利用教学法的老师来说,则可在学生的身上看到热情。但是,不管教与学,都是热情,一种是天生就有的热情者,另一种则是陶醉于热情而不可自拔者。
  天生的教师和利用教学法的老师又有一个相同点:他们都非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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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者》:真假弗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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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弗洛伊德仅接触过这一次。小时候,不知握过多少大人的手,而我所以特别记得弗洛伊德,是因为后来父母对我说:“你要好好记住这一天,你刚刚遇见的人是奥地利,嗯,或许该说是在欧洲最重要的人了。”我问道:“比皇帝更重要吗?”父亲回答:“是的,比皇帝更加重要。”这件事留给我深刻的印象。


真假弗洛伊德(1)



  在我童年时期的维也纳,若弗洛伊德不是那么有名的话,我就不会注意到有关他的迷思与真相之间那显著的差异。
  我的双亲和弗洛伊德有多年的交情。弗洛伊德大约比我父亲大20岁,因此父亲在阿尔卑斯湖边的小路遇见弗洛伊德时,总会毕恭毕敬地向他行礼(弗洛伊德家的避暑别墅就在湖畔,和施瓦兹瓦尔德家为邻),弗洛伊德也会向父亲回礼。母亲当年念医学院时,对精神医学很感兴趣,曾在苏黎世一家心理治疗诊所工作过一年。那家诊所的负责人布洛伊勒医师(Bleuler)①就是弗洛伊德相当尊敬的一个人。
  母亲在出嫁前,就常买弗洛伊德的书。我手中有1900年出版的《梦的解析》(DieTraumdeutung)初版,那本书原本是母亲收藏的。当年初版只卖出了351本。母亲还有《日常生活的精神分析》(ZurPsychopathologiedesAlltagslebens)一书的修订版,印行年代是19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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