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苍-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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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我,我没准儿就不走了。”当时小毅和女朋友都在边上。回来一说大夥儿都惊了。结果是谁也不敢帮他找了。
“知道,知道你还找?你自个儿的找着了没有?”
“没有合适的。”
“不能!(这是胖子最经典的口头语)那是你不找。咱俩儿那天不是说的好好的嘛,别告诉我说你们学校那么多姑娘挑不出几个符合条件的。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呀?”
“我……也许是傍个款姐吧。”我以此自嘲。
“那你还真行,傍上了就是少奋斗几年!哎,杨刚,你丫别装睡呀,小山一说我才想起来,你跟那个炅雪怎么着啦?”
“谁?!”我没听刚说过这个名字,“那是谁呀?”
“啊?你还不知道哪,杨刚的青梅竹马呀!”
“你别听他胡扯蛋,不是那么回事儿,”杨刚一下翻身坐起:“那不是我女朋友。”
“不是?!你敢说不是。哎,那天可是你告诉我的,说你们两人都谈婚论嫁了,还商量着将来有了孩子随谁的姓。这他妈还不叫女朋友呀。”
“对!是!是我说的,可我也没说她是我女朋友啊。”
“嘿,你还想怎么着呀?什么都说了倒不承认了。”
“不是,胖子,你听我说,我们连手都没拉过。我也根本没碰过她。”
这事儿倒是让我和胖子挺惊讶。
“你给我滚蛋,谁信呢。是吧,小山。”
我在想别的事,没来得及回他话。
“我骗你干嘛呀?真的。”
“那你们真行,真纯洁!我想歪了,成吧。不过我不明白,你们才多大呀,就讨论那个。”
“我也不知道。”
“后来你还把人家蹬了?”
“不是我要蹬她,我们俩不合适。我高中考到161,她还在朝阳一个挺次的学校里。离得远了,她来找过我一次,不过我后也没去看过她,也没怎么打过电话。慢慢就断了。”
“那女孩儿好吗?”我问。
“人挺好的。”
“那怎么就断了呢?”
“小山,你不知道。我们俩没法儿好。人她爸是三建的老总,我是个什么呀?”
“就为这个?”
“就为这个!小山,胖子,不瞒你们,我要是跟你们里边儿谁家境一样,该上我就上了。可我不是,我家在农村,上边还有一个姐一个哥。人家家里什么样你们也能想得出来。原来我们俩儿是好过一阵子,后来都懂点儿事了,就没法儿再处下去了。”
“那她现在在哪儿呢?”
“北工大。”
“那你想再找她吗?”
“不想。”
“不能!要是不想你怎么知道她在哪儿上学呀。”
“胖子,想归想,你不也做梦吗?谁不得做个梦呀!可梦就是梦,梦醒了谁也不会当真。所以我不会去找她。她还是她,我可不如原来的我了,现在都混到退学的份上了。”
我忽然想起了郑智化,听说他在开始唱歌以前曾和一个富家女好过,那个女孩儿很爱他,他也很爱那女孩儿。但是他选择了分开,因为他没有钱,没有地位,甚至没有一个正常健全的躯体(年幼时患小儿麻痹,后一直拄拐)。尽管那女孩儿为了郑智化甚至打算离家出走,但最终他们分手了。日后郑智化开始自己写歌作曲,自己演唱,完成了他那首为那女孩儿所写的《用我一辈子去忘记》。郑智化的歌是我们那些孩子所喜欢的(不过现在的学生不听了),很大的缘故是因为他的歌蕴含着深切的悲凉。近年来他的歌听得也少了,或许是因为个人的成功冲淡了那份悲凉吧。
胖子提议由他和我抽空去北工大看看,打听那个叫炅雪的女孩儿是否有了男朋友,没有的话可能还惦记着刚。然后找个机会再让刚去找她。
“行了,胖子,别找了,说真的,你找着了我也不去。过去的都过去了,不想回头。我就觉得对不起来颖。”
“来颖又是谁呀?”
“我初一的时候住在大爷家里,她是我同班的同学,就坐在我的前边。那年12月31号的下午,她的朋友把我拉到操场后面。我看见她站在那里等着,她看起来那么地不好意思。我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她就拿出藏在身后的东西说是送给我的……”
“是什么东西?”
“我也不知道。”
“啊?你不知道?!”
“我当时就没要。”
“你……”
“你知道,我家是农村的,山里头上的小学,那儿过年的时候送贺卡的都很少,哪儿见过送礼物给同学的呀。初一那年我没给任何人送贺卡,当然除了来颖也不会有人送我东西的。我记得我看见她的样子和那份礼物下了一跳,使劲儿摇着手说什么也不肯收。然后就红着脸跑了。没有回头,但是我能听见她把那礼物狠狠地摔在地下。我还是没敢回头,就那么直直地跑了。”
“……”
“可笑吧。”
“嗯,后来呢。”
“接下来整整有一年半她都没有理过我,到了初三,她才又和我说话。毕业前半年她已经被一个职高提前招了,但是她还是来上学。她说要我做她男朋友,可我还是只想和她做普通朋友。她不愿意,说她不想做普通朋友,就要做那种朋友,我没说话。我不记得她是不是哭了,也许哭了吧,也许我想她会在没人时候哭吧。再后来,她也就很少来上课了。在那件事以后,炅雪和我才慢慢地熟了。”
“这么说,你是真的不喜欢来颖。”
“不,可是……算了,我也不知道。”
“你对炅雪比对她好呀,那你应该是喜欢炅雪呀。”
“我真的不知道,可是一想起来颖,就总觉得挺对不起她的。如果世界能回头的话,我倒宁愿去找来颖而不是炅雪。”
“那你就去吧。”
“她现在有个男朋友,对她挺好的。”
“是吗?你还是很关心她的。是你哥们说的?”
我们说着说着才注意到胖子早已鼾声大作……
如果说刚在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伤害了别人,那么我呢?我是否也还是一个孩子。在白雲的面前的我有究竟有多大呢?虽然在多数人的眼里,我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显得大些。
从那次我在她家的沙发上抱着她睡了半夜后,我就喜欢去闻她的发香。她头发又黑又长,摸起来特别柔顺,有一种草原上被风吹的感觉。我乐意整天往她那儿跑,她后来也辞去了在迪厅的工作。慢慢地,她开始和我说说她的过去,尽管说地很少。我知道了她母亲在美国生活,家境富有。那她为什么又要去那种地方工作呢?这是我当时总在思考的问题之一。
起先我总是夜里去她家,呆到四点钟再拼命往家赶。渐渐地,白天上街也不会令我太烦了。我也开始在白天去找她,反正她一天到晚有的是时间。我们有时会聊聊近期看过的电影,或者是一本好书。如果有一个人没看过那也没有关系,另一个人会把那故事讲给对方听,当然还包扩自己的感受。每一次我讲的时候,她都听得很认真,也显得很高兴。这样的日子一天一天,只是我对她的了解还是那么少。每一次我问起她的父母什么时候去的美国,又在那儿干些什么,以及她上中学时的情况时,她都会笑着弹弹我的鼻子说:“小东西”(她喜欢这么叫我),你脑袋里到底要装多少东西才会觉得涨呀,难怪你会生病,我来替我的小东西省省脑子吧。“
一般情况下我就这样放弃了追问。也有时她实在被我缠得不行了,就说说她上学时的故事。其实那也算不上什么故事,和普通的上学族一样平淡无奇。至于我问到她毕了业又做了些什么还是她一直在迪厅里跳舞时,她就缄口不言了。
和她的相处令我十分愉快,也使得我的病迅速好转。到了九七年的二月,我跟着新一届高一恢复了学业。在那个班里,我认识了阿倪、Lee和刚。我没告诉他们白雲的事,但是对她我总是侃侃而谈新认识的那帮朋友。她听得很开心,真的很开心。开心过后,我看到她时时流露出浅浅的一丝忧愁。也许是她怕我会淡忘她,我这样想着,便常常旷了课去找她。大一下学期四个月的课,我顶多上了有一个半月吧。没有老师会记我旷的课,他们找我谈心,但不愿记我旷课。同样矛盾的还有白雲,她为我来找她而欣喜,也为我逃了课来而难过。
最先发现我那段时间有点儿古怪的是大姐大。她一听说我复了学就到学校来找我,可是一连几次都没找到,打电话给我家我也常不在。最后她还是在校门口堵住了正往外溜的我。
“你他妈倒底还想不想上了?!这好容易病好了,又能上学了,你还天天逃啊!”
“大姐大,你甭操心了,我有点事儿。”
“肯定不是正经事儿,我说你想怎么着呀!难道要混成我这样儿,连高中上不下来吗?”
我看她真的是急了,不像平时只是耍性子。我嗫嚅着,低声说我所有的变化都是因为一个女孩儿。
“哼,我他妈就知道不会有好事,你要找女朋友跟我说一声啊,我倒是有个姐们儿挺不错的。”
“我不是找女朋友。”我纠正道。
“不是女朋友你一天到晚往人家跑?!那要是了,你们还不就同居了。”
“真不是,我是挺喜欢她的,不过我们不是那种朋友。我想,也许……也许我觉得她更像是我姐姐。”
“得了吧,姐弟恋!哎,我真服你了。不是说的,我倒真打算把我那朋友介绍给你。你们俩儿没准儿成。”
“算了,我不想认识。”
“不行!”
“不是,你讲不讲理呀。”
“我就不信,你认识那女的能比我姐们强——怎么,你连我劝都不听了——算了,不跟你争。你现在是不是去那女的那儿——我又不和她打,你带我一块儿去吧,我给你相相行吗?——好,好,我保证,你可也得答应我跟我的姐们儿见面啊——怕什么,她又吃不了你!得啦,你要是见了她不喜欢她我也决不强求,这总行了吧。”
我拗不过大姐大,带上她去找白雲。走一路,大姐大贫了一路。到楼下的时候,她又忽然不说话了,转而冲着我一个劲儿笑。我那时想,或许是我老半天不搭理她,她说话说得也腻了吧。
结果轮到我惊诧的时候,我根本还没有作好准备,我成了局外人,从一进屋开始就被晒在一边看着她们(大姐大和白雲)二人叙旧。我这才明白大姐大之前笑时的含义了:当她进这楼门时她就隐约感到我带她去见的女孩儿就是白雲了。而且我后来得知她要介绍给我认识的那个她的姐们也正是白雲。
也许所谓的巧合就是连结人的那条红线:白雲,大姐大和我又被拴在了一起
大姐大特喜欢在熟人面前提起我们的那个巧合:“原来我们都没想到真会有这么巧的事,他们俩也真是有缘呀。我一开始听这小子在外面瞎找女人差点儿急眼,这么一看他的眼光真的挺好。”当然,这些话是白雲离开我之前她常说的,白雲走后她就再也不对别人提这件事儿了,她也不再说要为我找女朋友了。是不是在她眼里,我看起来有些像方晓呢?噢,不,她并不认识方晓。
白雲和大姐大的相识比我早了好几年的。那时大姐大在国内教授跆拳道,而白雲是她教过的第一拨学生。她们从那会儿起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是那种两个人在一起就会把我扔到一边的友谊。而我和白雲的关系在大姐大影响下关系亲近了很多。我们俩儿之间的关系倒底是什么?朋友?不是,比那还要亲密;情人?也不是,那时候还没有那种关系;姐弟?我想这说法纯粹是骗人的。我们两个彼此需要对方,一天没有见到她我会魂不守舍;她看起来也是。但她是怎么想的,她想要些什么?我那时完全不知道。
与《生死朗读》的男主角不同的是:我没必要说谎话骗过父母偷偷摸摸地去找她。病的缘故使父母对我的行动极少地加以干涉,差不多是只要经常回家睡觉就行了。关于旷课的问题,也不会有哪个老师会向我的家长反映。我跟《围城》里的方鸿渐更不一样,我没有他和苏小姐相处时的那种无奈;没有他爱上唐小姐时的那份“机灵”;也没有他和孙小姐结婚时的那阵子冲动;差点儿忘了,也没有和最开始鲍小姐甜蜜时那么单纯。至于老人圣地亚哥嘛,我想我们没有可比性,他以前一直到现在仍是我学习的对象。
很可惜的是与白雲相处的时光里我还没读过那三部书。要不然,我从那时起就会开始我现在常做的这种比较了。
我记不得何时开始管白雲叫“雲姐”了,也许是从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就已开始了这样的称呼?我只记得大姐大对我的这个叫法深恶痛绝。
“别‘姐、姐’的叫了,她又大不了你几岁,你就叫她‘雲’算了。反正她是你的女朋友。”
这样的话不知说了多少遍了,但是我却改不过口来,或许是我打心里不愿意改口。
自从大姐大介入后,我呆在雲姐家的时间更多了,多得时常会落课。平时考试的成绩惨不忍睹,值得夸耀的只有物理了。大概每次单元测验我总是用一半的时间完成,而且没低于过97分的。语文课我不去上,尽管老师讲课不错,听着跟评书似的。我只是自己看看书,多是古典名著,反正考试不太糟。英语、化学、数学就很可怜了。可笑的是,这三门课任课老师和我最好。让我旷课无所忌惮。
我想这是人的弱点:对于那些待自己不薄的好朋友,总是觉得伤害他们一下也无所谓的,直到“不小心地”让他们伤心远去了,才又追悔莫及。
大姐大在对待我们的关系上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她似乎把撮合我们看作是她重大的责任。她总是在晚上六、七点钟把我招雲姐家,吃了饭后又急急忙忙地回家。这样子做地久了,我和雲姐也习以为常。我不用她约就早早的过去;雲姐也把饭菜烧好,等着她“驾临”。
高一下半年的学习很快地结束了,期末时我只参加了一门考试:语文。弄了个全班第一。不过,还是少不了让我老爸到学校跑一趟。教导主任早就认得我了,对我的评价是:“这孩子本质很好。”加上几位任课老师的担保,我没有补考,照样开学上高二。
假期里,在雲姐的鼓励下我开始锻炼。一个多月“烧”掉了二十多斤脂肪。与这个速度成正比的是我们的关系,像是在催化剂的作用下迅速地变化。
八月初的一个下午,我跑五千回来,连内裤都已湿透了。我匆匆地冲了个澡,又跑到了雲姐的住处。开门的人是大姐大。
“今儿来得真早啊,我本来还说过会儿就叫你过来呢。”她一见我就说。
“什么事呀?雲姐呢?”
“怎么,你是真的不知道么?今天是我弟妹(她这么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