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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创业立志书籍-第2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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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这也是一种亏本生意。那么,在老百姓不能投资国外、也不能轻易创业的情况下,存下
的钱到底往哪里投呢?房产显然是一种更可靠的投资品种,因为它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投
资,不存在公司治理问题,相对不易受骗,即使房价不涨,租出去还能得到高于通货膨胀率
的租金。因此,1998年住房市场化给老百姓提供了一种可靠的投资途径,增加了人们的选择
空间,使老百姓能更合理地安排一辈子的经济生活。有了商品房,张三李四们可通过买卖房
产得到跟银行存款、股票、证券在收益和风险上都不同的投资渠道。而且通过出租,为那些
自己暂时买不起或者还不想买房的老百姓提供住房。何乐而不为?
房产的投资价值取决于其流动性,交易障碍越多,交易费用越高,房产的投资性就越低。
我们可能觉得对于那些买房只给自己住的家庭而言,这种流动性和投资性并不相关。—其实
不然。实际上,过去10多年里许多家庭都换过房子,甚至换过几次,如果二手房交易障碍重
重、成本很高,对大众的后果可想而知。即使张三的房子许多年之内不会卖,拥有出售房产
的灵活性总不是坏事,万一哪天他也要换房呢?再者,在房产的投资性降低之后买房投资的
人就少了,可供出租的住房供给就减少,租房住的年轻人和家庭就要付更高的租金,他们的
选择空间也就更窄,整个社会的福利也就越低。
行政管制导致房产泡沫
一些同仁会说,这次针对房产的管制与征税是特殊时期的特定问题逼出来的,是符合“公
众利益”的。—我不怀疑这点,而且相信任何国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为加强行政管制或加税
找到特殊理由,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的是房产泡沫到底是如何形成的?这些调控会把中
国带向什么经济状态?如果是过去的行政管制导致了房产泡沫,那就更不应靠牺牲老百姓的
产权来减缓行政措施产生的扭曲。
1998年房改之后,房地产业发展很快,跟建材、家具、家电、钢铁、中介、金融、室内
装修等一系列相关行业一起,成为GDP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也让老百姓通过购房使自己的
财富跟着经济一起涨。特别是,除了因为政府对土地、信贷、房产开发的审批控制而引出的
腐败外,房地产是竞争性较高、相当市场化的行业,竞争使住房设计和质量日益接近人们的
需求,种类选择也越来越多,人们的生活“幸福感”也跟着上升。
不能以房产调控名义摄取私人产权(3)
或许因为房产业这些年“太成功”,住房设计与舒适度改进得“太快”,使前两年才买到
房子的人马上渴望换更新的房子,也跟着抱怨房价涨得太快,等等,于是,对房产市场的“宏
观调控”从2002年就开始了,市场的“太成功”反而给自身引来不受约束的管制。
虽然2002年5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对房产业有较大的影响,但
真正打开房产调控序幕的是央行2003年著名的“121文件”,用意是提高地产商自有资金的
比例。当时的背景之一是上海地产商周正毅事件,那一事件使群情激奋,非整治、约束一下
房产开发商不可。“121文件”正迎合了当时的情绪。可是,客观上,这类举措的实际效果只
不过是提高了房产开发的创业门槛,把那些没门路、平民百姓出身的张三李四开发商们拒之
门外,让他们得不到贷款,逼着他们另找他业,从而减少普通百姓的房地产创业机会。一旦
普通开发商少了,中低档住房的供给也会减少,供给少了就促使房价上涨。另一方面,那些
周正毅们之所以是周正毅,就是因为他们历来就靠门路,也有门路,那么有无“121文件”
或类似规定对他们没什么影响,这种规定反而是减少了来自平民百姓地产商的竞争,使周正
毅们更能涨价、有更大发财空间。换句话说,基于朴素情绪的行政管制虽然用意是整治那些
违规者,但实际上往往是帮了他们,害的是那些本意想帮的普通人,使后者的财富增值机会
受到限制。
第二波调控是2004年的一系列文件和通知,它们限制农用土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包括
房产开发),比如规定半年内暂停农用地转非农,控制建设用地的审批,等等。这些措施的直
接效果也是减少住房的供给,并使土地价格上涨(这本身是好事);同时,央行进一步控制对
房地产开发的信贷资金,要求商业银行将开发商项目资本金比例从20%提到35%以上。当然,
这一系列旨在调控、限制房地产开发或者说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受到老百姓的广泛欢迎,
大家以为这下可抑制房价并挤走一部分房产商了。因为资金短缺,一些房产商确实被淘汰掉。
可是,这些措施减少了房产业的竞争,整治开发商也等于降低住房供给,在需求不断上升的
情况下,房价只会加快涨速,而不是像人们希望看到的房价下跌。
实际上,2004年的一系列铁腕措施确实效果很好,抑制了房产商的投资并使住房供给的
增速减慢(相对于住房需求而言),结果是房价开始疯涨。2004年全国房价涨幅14。4%,比
2003年高10。6%,创历史新高。等2004年的各项行政措施实施之后,到2005年第一季度其
效果更明显:房价同比再上涨12。5%。从市场规律角度看,这些结果说明那些管制的确有效,
只不过与希望看到的结果正好相反。
除房价之外,住房供给结构是大家指责最多的:普通经济房太少,高档豪华房太多。这
种结局并不奇怪。在2004年初的支持“三农”政策出台后,管理层试图缩减农用地转房产开
发土地的规模,银根也进一步紧缩,那么能活下来的开发商在得到供给稀有的土地之后必然
是重点建高档房,因为高档房的利润高,这是在土地和资金都紧缺情况下的最优安排。这是
最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结果。
其实,如果决策者限制土地供给的初衷是减少土地的浪费,让每一寸土地由农用转非农
用之后所能创造的价值达到最高,那么,开发商选择建高档房以及市场房价快涨都跟当初的
政策目的是一致的,因为高房价的效果之一是增加土地占用的成本,这反过来可抑制住房需
求,使土地不被随便用于非农建设。
宏观调控不能以牺牲公民的经济权利为基础
到2005年第一季度,房价加速上涨。其实,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如果管理层的目的是既
要控制土地供给、限制房产商的开发规模,又要让房价“便宜”,这等于是“既要马儿跑,又
不给马儿吃草”,是相互矛盾的两个目标。2005年春节之后,管理层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放
弃2004年一系列压制住房供给的措施,要么想法降低需求。显然,他们选择了后一种。
问题是如何降低房产需求?第一种办法是调高住房贷款利率,通过增加住房投资成本来
抑制需求,央行也确实上调过贷款利率。但是,一方面调高利率过多会使国有企业负担太重,
拖垮已经亏损多年的企业;另一方面调高利率之后会进一步增加人民币升值压力,吸引更多
热钱,那又会捅开另一个马蜂窝。于是,在利率、银行、外汇、国有企业、股市等经济的方
方面面都有问题的时候,哪一方都动不得,触一发而动千钧。这说明,在过度行政管制的经
济里,各行各业的行政部门都很忙,先是越忙则越扭曲,后是越扭曲则越要忙;股市要政府
帮忙“炒”上去,房市又要政府帮忙“压”下来。在其他行业都受到高度行政管制的时候,
政府无法通过上调利率来抑制房产需求,那会捅开太多的“马蜂窝”。
不能以房产调控名义摄取私人产权(4)
第二种办法是增加老百姓储蓄的投资去向,使他们不至于非投资房产不可。这些措施包
括搞好股市和上市公司治理、增加股市的可信度与透明度;为老百姓开放境外投资,让他们
更好地组合各类投资、降低风险;放开对许多行业的准入门槛、改善民间创业空间,使更多
个人存款投向民营创业。
前两种手段可能都需要时间才能发挥效果,但会把中国市场改革引向该走的路,有利于
建立长久必要的市场架构,使市场发展比较平稳,不会大起大落。
第三种办法是用强制性的行政措施把需求压下去,包括设置交易障碍、增加各种税率,
等等。自2005年春节以来,管理层选择的正是这一手段。因为这些手段有悖于市场原则,为
了保证其执行,还必须要求各级政府把压低房价当成当年的头等政绩任务,强化问责。这种
铁腕措施也必然给地方部门创造了新的寻租机会,比如,为了享受“普通经济房”的优惠,
人们不得不找关系、找后门,一种新的寻租机会从2005年6月1日开始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第二种和第三种办法有着本质的差别。第二种办法是为老百姓增加
更多的投资选择,扩大他们的经济空间。就像当年的住房市场化一样,其效果是扩充人们的
经济权利。这也类似于北宋王安石的“开源”策略,为老百姓广开财路。相比之下,虽然强
制性行政措施、高房产税可把需求压下去,但这是通过限制个人的经济权利、靠稀释私人产
权而取得的。一种手段是扩充老百姓的经济权利,另一种是限制个人的交易权和产权,我们
看到针对同样的经济问题,其解决办法可以如此的不同。限制交易的举措客观上正在逆转
1998年房产市场化所产生的好处,把相对已市场化的房产业也变成十足的“政策市”。
为什么非压房价不可?
我们不妨冷静想想:难道买房投资真的是这么“坏”?难道今天强行把房价压下让你买
房之后,你将来出手时行政部门就会给你提供方便、不去限制你的交易权和财产权?房价上
涨是不是必然那么“糟糕”?
之所以房价上涨是那么“糟糕”,第一个理由往往是“房价太高让老百姓买不起房子”。
如果“老百姓”指的是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少数困难户,那么政府应当给他们提供廉价
出租房或提供住房救济,但不能因为扶贫而一刀切地压抑整个房产市场。毕竟,按照有些统
计数字,中国80%的城市家庭拥有自己的房子。如果说这个数字太高,即使只有70%的家庭有
自有房,这个比例也不低,应该靠近均衡水平。社会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买房,比如,刚
开始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和未成家的年轻人可能希望租房住,社会流动性增加后许多人也不一
定每到一地就买自己的住房,毕竟房产流动性不像股票那样能随买随卖,这种低流动性不便
于年轻人持有。到今天,美国只有近70%的家庭、香港60%左右的家庭拥有自有房。因此,更
确切地说,房价太高让老百姓“换”不起房,而不是买不起,因为多数家庭已买了。如果是
这样,管理层更不应使用刚性措施压房价。
既然70%的家庭已有房产,那么最近的压价举措可能从总体上造成不小的财富损失。现
在的城镇人口5亿,人均居住面积约25平方米,总居住面积为125亿平方米,如果按每平方
米3 000元价值计算,房产总价值为37。5万亿元。那么,如果非要把房价压下10%,这等于
要损失3。75万亿元,差不多是2005年5月初上市公司的总市值。因此,当大家都为住房新
政叫好的时候,真实的境况或许不像表面上感觉的那样好。
当然,我不是说房价泡沫越大越好,而是说如果有泡沫,那么这些泡沫或许是各种管制
逼出来的,是人们没有其他既可靠又合算的投资渠道所致。当这些泡沫被越逼越大的时候,
药方不应该是推出更多、更强制性的宏观调控措施,因为这只会导致更多的扭曲;更好的药
方是理清泡沫形成的真正原因,然后停止那些导致扭曲的行政管制,为老百姓开放更多的经
济权利。
如果说2004年的政策初衷是要约束土地浪费,那么房价上涨反而是与那种初衷一致的。
相反,如果压制房价上涨,其后果是鼓励更多人要不断地换新房,每隔两三年又要换新房,
这必然造成太多的土地和自然资源的浪费,导致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就我走过的许多国
家中,没有哪国的人像中国家庭那样“年年有新房”。实际上,当人们可以很“便宜”地每隔
两三年就换一次新房时,就不会有太多人去珍惜、保养好现有住房。中国有太多的住房可以
通过粉刷、装修即可大大改观其可住性,但在大家都追捧新房的潮流下,没有太多人会去这
样做。政府不应该通过压制房价迎合这种潮流。
不能以房产调控名义摄取私人产权(5)
二手房应该是要重点搞活的市场。增加人们对二手房的需求才是对中国城市景象和长久
生态环境更有益的事情。否则,像这些年“盖了又翻、翻了又盖”的做法不仅使城市无法安
宁,而且使每个城市缺乏历史感。有意思的是,如果要激活二手房市场,那么政府要做的不
是去阻碍房产交易,反而是要简化房产交易手续、降低交易费用,以此来提高二手房市场的
流动性。
如果房产调控的初衷是降低银行房贷的风险,那么那是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的问题,银行
应该想法规避这些风险,但不能通过牺牲老百姓的产权与经济权来由老百姓埋单。
制约课税权力
不管是“炒房团”还是个人买房者,只要他们没有违背现有法律,房产自由买卖是他们
应有的交易权利,他们买房赚钱之后,增值部分也是他们的合法财产,受到《宪法》的保护。
当一些同仁呼吁要对房产征收90%或更高的增值税,我们应该意识到这是在要求把属于私人
的财产变为政府的,这在本质上有悖于《宪法》第十三条的精神。我们不能为了宏观调控的
方便,特别是不能为了纠正过去行政措施带来的市场扭曲,而不顾公民的财产权,由他们来
埋单。在我们讨论宏观调控措施的时候,应该以尊重个人财产权和公民的交易权为前提,这
些权利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政府政策应侧重“开源”而不是“限源”。
全球化下的中国选择:“单极”还是“多极”秩序?(1)
虽然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我们都说那标志着中国正式重归世界舞台,但实际上在
过去几百年里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离开过世界。600年前郑和下西洋时当然没有“全球化”这
个说法或这个理念,但不管怎样,从那以后甚至在海禁期间中国与世界的联系也没断开过,
只是在诸如海禁这样的年代里,与海外的联系是偷偷地非法地进行。那么,加入WTO这一事
件的意义到底在哪里?它跟以前中国与世界的接触有什么区别?当我们受惠于国际贸易之时,
是否能真正理解这一切的背后所依赖的世界秩序呢?在全球化进程中中国究竟选择何种国际
战略,去追求“单极”还是“多极”国际秩序?哪种秩序对中国经济最有利?
回顾500年的全球化进程
有关全球化的问题现在越炒越热,或许还存在不少误解。要想更好地理解全球化的意义,
我们必须清楚它发展的历史进程。
在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以前,欧洲和东南亚基本上没有来往,陆地来往是有,但其规模
无足轻重,而美洲还没被人们所知晓。也就是说,1492年以前的世界与今天的世界是很不一
样的。虽然那时候还没人有“全球化”的眼光、也不知道“全球化”这个词汇,中国是600
年以前最有可能、也最有能力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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