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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6章

创业立志书籍-第3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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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徽商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他们把贾和儒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虽为贾者,咸近士
风”的儒商品质。徽商这种温文尔雅的儒商风度,为他们的成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帮助。
隋唐以后,官员的选拔一般要通过科举考试,明清尤其如此,故官员的文化素质还是相
当高的。身为儒商的徽商自然比较容易与这些官员找到共同语言,从而为他们之间的“钱势
之交”找到突破口,为徽商攀援政治势力提供了黏合剂。
每到一处,徽商总是与当地的封建官员宴酒谈笑,诗词唱和,一派意气甚投的样子。如
歙县商人梅仲和“弃儒服贾”去苏州做生意,与当地的士大夫相交默契。苏州当时是异常繁
华、富庶的国际性商业城市,商品经济发达,同时也是达官贵人集中之地。梅仲和学识渊博,
温文尔雅的气质博得了官员的青睐,竟有很多官员“慕公名”,亲自登门拜访梅仲和,这给梅
仲和赢得了极高的声誉。
徽商与达官显贵们“相交甚欢”,对他们事业的发展自然是大有裨益的,不仅可以获得这
些封建势力的袒护,还可以与他们相互“提携”,共谋“生财”之道。徽商结交官宦以至天子,
大盐商江春直接上接天子。有的以贾进仕,绩溪人胡雪岩就是著名的“红顶商人”。
从上述可以看出,贾仕结合,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徽商的社会地位,从而获得极大的无形
资产,获得较好的政策环境和政治保护,并可享受封建特权,利于垄断。
以儒商风范获得社会认同
在封建社会,尤其是在明清时代,文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阶层,他们上通天子达官,下
触百姓民情,饱读诗书,游历天下,创造并传播着崭新的社会风气。在当时封闭的小农经济
时代,文人的活动是传播社会信息的一条重要渠道。由于他们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
一旦徽商得到了他们的认同,社会接受徽商就会容易得多。
对文人士大夫的影响作用,徽商的认识无疑是入木三分,因而,徽商与儒士的交往结合
也达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程度。另外,相对于一般商人的粗俗,徽商儒雅的形象无疑
使人们眼前一亮。
在苏州经商的徽商程白庵就是一位叱咤风云的人物。程白庵幼年时在父母督促下读过书,
因而深谙为儒之道。后来他随着乡族人到苏州经商,经过几十年的商场磨炼,日益成熟,俨
然成为当地商人领袖。然而,他的领袖风范不仅仅在于他商场上的成功,吸引人的更在于他
的为儒之道或者说是他所追求的文化精神。
在苏州经商,他下自工商百姓,上同官僚士大夫,无所不交。因为他举止言谈有儒者风
范,所以苏州的士大夫们也都非常喜欢和他交游。当时在苏州的大文豪归有光可是海内知名
的人物,然而这样海内知名的文人和程白庵的交情可是非同一般。在程白庵80大寿的时候,
他指定要归有光给他写寿序。归有光不仅给他写了寿序,而且在寿序中还热情洋溢地赞扬了
程白庵“士而商”、“商而士”。
归有光在寿序中说:“程氏子孙散居徽州休宁、黟县、歙县之间,户口繁衍达到几千家。
在这个大家族之间,他们喜好读书,常常以诗书酬答往来。如此来看,出生于这样重视诗书
礼仪的大家族,程白庵不就是‘士而商’吗?然而先生虽然经商,但他言谈举止谨慎小心,为
人处事好义乐善,而且喜欢以诗文歌赋与文人士大夫交际,这难道不是通常所说的‘商而士’
吗?”
一个普通商人受到一代文豪的如此赞誉,可见不简单。如果程白庵是一个纯粹只知追求
蝇头之利的商人,是不可能得到文士如此赞誉的。可见,程白庵在商场成功的同时,在文化
建设方面也有不同凡响的建树,他在苏州应是个开风气之先的商人。
按明清文人士大夫交游的风习,他们聚会交游,一般有诗酒唱和、论书议画的时尚。要
想得到他们的青睐,这人必然是博学深究之人,有时还要有发人深省之见。若没有深厚的文
化功底,不要说赢得士人的青睐,就是立足他们之间也难免是嘲笑的对象。可是,在文风盛
行、才子辈出的苏州,程白庵不仅赢得了士人的青睐,而且还获得了文人领袖的热情赞誉,
这难道是不通笔墨的一般商人所能做到的吗?
徽商深知贾儒结合对自己事业成功的妙处,在商业活动中往往自觉躬行儒道,坚持从传
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作为自己立身行事的指南。表现在做生意上,就是以儒道经商,坚持良
好的商业道德,如讲求以诚待人,诚信服人;薄利竞争,甘当廉贾;宁可失利,不可失义;
注重质量,提高信誉等。这更为徽商赢得了极高的商业声誉。商道二以德治商以信接物
徽商是一支贾儒结合型的商帮,讲究商德修养。一般说来,徽商的商德可以概括为:以
诚待人、以信接物、以义为利。具体而言就是:货真、价实、量足、守信。徽商不惑于眼前
利益,认为商家与顾客是互惠互利、相互依存,将商业信誉看作商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徽商把“贾而好儒”的特色发挥得淋漓尽致,铸就了一代儒商的形象。
财自道生,利缘义取(1)
见利思义,信守契约
“无商不奸”是中国封建社会商人形象的生动写照,但徽商则信守儒家“己所不欲,勿
施于人”的信条,高举诚信的旗帜,本着先义后利、义中取利的心态走进市场,恪守货真价
实、童叟无欺、奉公守法、互惠互利、信守契约等基本道德,博得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费的欢
迎,因而在生意场上左右得利,处处受益。
财自道生,利缘义取
徽商源自深山僻壤,却声名远播。徽商为何能在天南地北落地生根,站稳商埠,久久立
于不败之地?徽商之所以能在众商帮中称雄,重要的还在于他们的商业道德和经营理念,徽商
把见利思义、诚实守信作为立商之基。
徽商的商业道德主要表现在:以诚待人,以信服人;薄利竞争,甘为廉贾;宁可失利,
不可失义;注重质量,提高信誉。徽商之所以形成这种商业道德,得益于他们的“贾而好儒”,
受到传统文化的熏陶,自觉地用儒道经商。徽商注重商业道德,主张义中取利,因义而用财。
这种义利观提高了徽商的信誉,有利于竞争;巩固了商帮的团结,有利于发展。
清朝年间的徽商舒遵刚,精算计,善权衡。经商之暇喜读《四书》、《五经》,把书中的义
理运用于经商之中。他曾说:“钱,泉也,如流泉然。”他还说:“对人言,生财有大道,以义
为利,不以利为利,国且如此,况身家乎。”徽州商人李大皓告诫他的继承者说:“财自道生,
利缘义取。以此严于律己,做到视不义富贵若浮云。”
徽商之所以被称作“儒商”,贵在其讲求义利之道,讲利重义,从不取不义之财。以义取
利,德兴财昌,舍义取利,丧失了义也得不到利,为商者应深以诫之。如果一个经营者有长
期的理性和智慧,他必不会用恶劣、卑鄙之手段去获利,用恶劣的手段去做任何生意,最终
将会失去已获的利润。徽商在商业交往或人际交往过程中,能从仁义道德出发,追求正当的
商业利润,尤其是不趁人之危,欺诈顾客。
为了一个“诚”字,徽屯老街“同德仁”这家制售中药材的百年老店,在炮制特色名药
“百补全鹿丸”时,该店每临秋末冬初都要举行“虔修仙鹿”仪式,即在抬鹿披彩游街之后,
让众人现场监督鹿丸制作的全过程。
为了一个“信”字,清末胡开文墨店发现有批墨锭不符质量要求,老板胡开文发现后立
即令所属各店停止制售此墨,并将流向市场的部分高价收回,倒入池塘销毁。
为了一个“义”字,休宁商人刘淮在嘉湖一带购囤粮谷,一年大灾,有人劝他“乘时获
得”,他却说,能让百姓度过灾荒,才是大利。于是,他将囤聚之粮减价售出,还设粥棚“以
食饥民”,赢得了一方百姓的赞誉和信任,生意自然也日渐兴隆。
发财不忘乡邻,惠及故里,奉献社会,也是“义”的表现。清初歙县大盐商江演致富后
捐银数万两,开通绩溪镇头到孔灵约30里路,又捐巨资疏浚扬州河。一朝事业有成,就要实
现造福社会的目标,这是儒家思想倡导的最高境界。
徽商巨富胡贯三经商数十年,毕生最讲究的就是商德和修养。他主张“以诚待人”、“以
信处事”、“以义取利”的商德;他遵守“以善为本”、“以和为贵”、“以德为基”的十二字箴
言。由于胡贯三“贾而好儒”,生意越做越大,门路越来越广,利润也越来越厚。上至武汉、
九江,下至芜湖、南京,中到苏州、杭州都开设了当铺、钱庄、布店、作坊、土特产货店??
经过数十年的辛苦经营,胡贯三的家当已拥有“七条半街”、“三十六典”,成为“江南六大首
富之一”。
胡贯三继承祖先遗训,崇文尚义,仁恤可风,恤灾扶困,修桥补路,修建书院,造福桑
梓。他曾捐重资修造黟、歙、休、祁四县大路九处一百六十余里,重建歙县河西桥、休宁齐
云山登封桥和黟县渔亭永济桥;捐银一万五千两兴建碧阳书院。胡贯三乐善好施的故事流传
数百年,至今仍为人们所称道。
徽商胡雪岩经商也是以“义”为根本。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是清末轰动全国的四大奇案
之一,100多年来,被竞相编成戏剧、电影、电视、小说、曲艺,孰不知,胡雪岩与伸雪这
场旷世奇冤有着重大的关系。
为了争取京官们对杨乃武一案的同情,唤起他们扶正祛邪的良知,胡雪岩专门拜访了回
杭州老家办理丧事的翰林院编修夏同善(曾任兵部右侍郎、江苏学政),向他诉说杨乃武、小
白菜的冤情,要求他回京后寻找适当的机会向同僚进言,帮助重审此案。
杨乃武、小白菜一案发生之时,胡雪岩已有道员兼布政使衔,并担任上海转运局委员,
有财有势。这样一位人物的介入使杨乃武小白菜案有了转机。
同治十三年(1874年)农历九月,杨菊贞陪同杨乃武之妻詹彩凤、杨乃武之子荣绪与姚贤
瑞,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再次来到北京。她们首先拜见了夏同善,送上其弟夏缙川的书
信及控诉状。经夏同善介绍,又遍访了在京的浙江籍大小官员三十余人,接着又向步军统领
衙门、刑部、都察院投诉。
夏同善不忘胡雪岩之托,多次访问大学士、户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翁同和(龢),恳
求他去刑部查阅浙江审理该案的全部卷宗。后在翁同和(龢)与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狱的林文忠
(林则徐第五子)的共同努力下,慈禧、慈安两宫皇太后亲下谕旨,重理此案。
由于办案人员一拖再拖,案子悬而未决。慈禧太后指派正在浙江选才的浙江学政胡瑞澜,
以钦差大臣的身份赴杭复审。科班出身、不懂刑狱的胡瑞澜滥施酷刑,杨乃武、毕秀姑被屈
打成招。
光绪元年(1875年)给事中边宝泉上奏异议,夏同善等浙籍京官联名上书,奏明此案不明,
只恐浙江将无人肯读书上进了,一致要求提京复查。清廷下旨刑部,于1876年(光绪二年)
底,将葛品连棺木移往京师,当众开棺验明死者实系病亡,至此,这一历时三年多的大案才
真相大白。杨昌溶以下的审办官员都受到处分,杨乃武和毕秀姑出狱。杨乃武回杭后叩谢了
患难相助的胡雪岩,回乡后以种桑养蚕为业。
杨乃武、小白菜案轰动朝野,胡雪岩以自己特殊的声望赞助钱财、运动京官,为争取重
审此案并最终昭雪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毋庸置疑,随着此案的广泛流传,胡雪岩的义声善
名更加深入人心了。
除了开设钱江义渡、开胡庆余堂药号、捐输赈灾、支持昭雪杨乃武小白菜案等善举,胡
雪岩还两次东渡日本,重价购回流失在外的中国文物。有一回,他一次就购回七口古钟,后
来一口放于西湖岳坟左庑,一口放在湖州铁佛寺内,上面都刻有“胡光墉自日本购归”的字
样。寺庙本是人口流动之地,这些古钟作为成功的广告创意,使驻足观赏的人们对胡雪岩其
人、其店也都刮目相看。
由此可见,以义取利既体现了徽商对中国传统伦理原则的恪守,又反映出徽商对“义”、
“利”辩证关系的深刻领悟和具体把握,从而赢得了广阔的市场和弥久不衰的声名。徽商在
数百年经商历史中的实践证明,见利思义、诚信为本的经营思想,对于我们今天规范市场经
济行为,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现实意义。
以信接物,童叟无欺
讲究商业信誉,是徽州商人崇奉的信条,所谓“经营信为本,买卖礼当先”,“买卖公平
天经地义,童叟无欺诚信为本”便是他们在商业实践中的经验总结。由于在经营上徽商坚守
“不欺”二字,注意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互惠互利的长期关系,不做“一锤子”买卖,从而营
造了“财源茂盛达三江”的商业繁荣格局。
信誉是中国人处事立业的根本,是人际关系的重要准绳。“谨而信”,“言而信”,“言必信”,
“信则人任焉”,这些格言警句一直是中国人立身行事的指南。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徽州
商人,恪守“信誉”二字,并自觉地将信誉贯彻到商业交往中去,在经商过程中树立起牢固
的信誉观念。在商业经营中,徽州商人大多薄利多销,货真价实,讲究信誉,甘当廉贾。
赚钱、求利是商人的目标,徽州商人当然也不例外。但徽州商人往往怒斥那些乘人之危、
牟取暴利的“贪贾”,而以“廉贾”为榜样,持价平实,以薄利多销的手段获取合理、正当的
商业利润。这样,徽商便赢得了信誉,占领了市场,得以发财致富。
清代嘉庆时歙县商人鲍直润曾说:“人人都有占便宜的心理,如果经商者一味抬高市价,
使顾客觉得自己吃亏,那么顾客就不会来买你的东西,最终商人也就会失去顾客,失去市场,
这是不善于经商的人所使用的方法。”这是徽州商人在长期的经商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
与现代商业心理学的观点也是相吻合的。因为从经营的角度来看,商家与顾客的关系是互惠
互利、相互依存的关系。
徽商在商业交往的过程中,重然诺,守信用。凡借贷银钱,收取存款,或为他人做事,
或答应过别人的事情,徽商中的正直者都守信不渝。正因为如此,所以当时的官府衙门、朝
廷官员、地方士人百姓都乐意向徽商提供贷款,或者将存款交给徽商经营生息,其他商人也
愿意与徽商合作,从而使得徽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左右逢源。
在商业经营中,有人靠欺诈生财,有人靠诚信致富。大多数徽商在商业活动中能够做到
诚信不欺。歙县商人吴南坡在商业经营中贯彻“人宁贸诈,吾宁贸信”、“宁奉法而折阅,不
饰智以求赢”的原则。他童叟无欺,市不二价,尤重信誉,所以其出售的货物如同今天的“免
检”产品,赢得了顾客的信任,商业经营大获成功。
清代婺源茶商朱文炽在广东经营茶叶生意,每当出售的新茶过期后,他总是不听别人的
劝阻,在与人交易的契约上注明“陈茶”二字,以示不欺。这样的例子,在徽州历代的史籍
里俯拾可得。胡仁之大灾之年不为“斗米千钱”所动、平价售粮的举动。胡庆余堂悬挂的由
“红顶商人”胡雪岩亲笔题写的“真不贰价”匾和“戒欺”匾额,无不彰显了徽商诚信的品
格和着眼长远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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