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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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2还桓叩揭恢殖潭龋沟盟蠱 之增加都吸收在M1 之中,故有一部分货币要另寻出路,购买证券或其他资产,于是利率降低,使得M2 加大;同时因为利率降低,刺激Y 上升,M1 亦加大,直至最后所有新的货币,不吸收在M2中,即吸收在M1 中。由是观之,以上情形只比另一种情形多了一步,另一种情形者,即若要增发货币,则银行体系必先放松其信用条件,使得有人愿意把债票卖给银行,以换得新现款。
故我们可队把后一种情形,作为典型的情形。我们假定:要改变M,必先改变r。改变以后,则一部分因为M2 改变,一部分因为Y 改变,引起M1 改变,故又产生一新的均衡:至于在此新的均衡情形之下,新增现款如何分配于M1 及M2,则须看投资对于利率降低之反应如何,以及所得对于投资增加之反应如何而定,①因Y 一部分定于r,故当M 改变一特定量时,r 必须改变到一种程度,使得M1 及M2 之改变,相加起来,恰等于该M 之特定量改变。
(二)所谓货币之所得流通速度者,到底是指Y 与M 之比,或Y 与M1 之比,一般讨论此问题者并不常常说得很清楚。我主张用后一个意义,令V 代表货币之所得流通速度,则有① 如果我们是在长期均衡状态,则也许可以想出特种假定,使这种说法成立。但设我们所讨论的价格,乃不景气情形下之价格,则假定雇主在预测时,设想现有价格会永久维持,此种假定必与事实不符。又如果雇主如此设想,则现有资本品之价格,将与消费品之价格作同比例的下降。
L YYVM 1 1 ( ) = =当然,我们没有理由,说V 是一个常数。V 之价值,定于(a)银行界以及工商界之组织情形,(b)社会习惯,(c)所得在各阶级之分配办法,(d)持有现金而不用,所付之代价。但设我们所讨论者为一短时期,则上列各因素,大概不会有重大改变,故V 可以说是几乎不变。
(三)最后,我们要论到M2 与r 之关系。在第十三章中,我们看到:人之所以持有现款M2,而有这种灵活偏好者,其唯一合理解释,乃是因为人们对于利率之前途觉得不确定。由此,M2 与r 之间,并没有一定的数量关系,换句话说,并不是有一个r 之值,即有一个一定的M2 之值与之相应;盖人们所注意者,倒不是r 之绝对水准,而是在根据或然律计算以后,r 之绝对水准与一般认为r 之相当安全水准二者之差别程度。虽然如此设预期状态不变,则我们有两个理由,说明r 降低时,会引起M2 之增加。第一,设一般人认为r 之安全水准不变,则r 每降低一次,就使得市场利率比之“安全”
利率相对减小,因此使得放弃周转灵活性之风险加大。第二,放弃周转灵活性所得之报酬,可以看作是一种保险赔偿金,用来抵补资本账上蒙受损失之风险;但利率每降低一次,则所可抵补者愈小,其减少程度乃等于旧利率之平方与新利率之平方之差。举一个例。设现在长期债票之利率为年息4 厘,若未来利率之增加速度为现在利率之4%,即每年增加0。16 厘,则利息收入与资本帐上之损失约略相抵;故除非人们根据或然律估计结果,觉得未来利率之每年上涨速度,会大子现在利率之4%,否则宁愿放弃周转灵活性而赚取利息。但设现在利率已经降至年息2 厘,则利息收入所能抵补之资本损失,只是未来利息每年增加0。04 厘而已。利率为年息4 厘时,利息收入所能抵补之利率上涨风险,为每年增0。16 厘;利率为年息2 厘时,利息收入所能抵补之利率上涨风险,为每年增0。04 厘;二抵补量之差,等于旧利率之平方与新利率之平方之差。这也许是主要阻碍,为什么利率不能降至极低,盖除非未来会跟过去经验大不相同,否则当长期利率已经降至2 厘时,利率上涨之可能性大,利率下降之可能性小,而且利息收入所能抵补之利率上涨程度亦极小。
由是观之,利率现象中之心理成分甚大。在以下第五编中,我们将看到,在均衡状态时,利率不能低于相当于充分就业之利率水准,盖设有此种现象,即将产生真正的通货膨胀,于是现款数量虽继续增加,但M1 可以完全吸收之。但在该水准以上,则长期市场利率不仅定于金融当局之当前政策,而且还须看市场上对其未来政策作何推测而定。短期利率容易控制,因为第一,金融当局不难使人相信,在最近未来,其政策不致有大变;第二,除非利息收入几等于零,否则利息收入总大于可能的资本损失。但设长期利率已经降到一个水准,使得一般人根据过去经验,以及对于未来金融政策之推测,觉得这个水准“不安全”,此时金融当局便很难控制长期利率。例如,设一国为国际金本位之一员,若该国利率低于其他各国之利率,则该国人民自然对本国利率无信任心;但若把本国利率提高,使与国际金本位体系中之最高利率(除去风险因素以后)相等,则又嫌太高,与国内充分就业不相容。
故设一般舆论认为某种金融政策只是试验性质,很容易改变,则该金融政策恐不能把长期利率减低许多;盖若r 减低至某种水准以下时,M2 将无限制增加也。反之,设舆论认为该政策是合理的,切实的,于公众有利的,认为当局推行此政策有坚强信念,不会轻易改弦易辙,则该政策颇易奏效。
与其说利率现象中之心理成分甚大,恐怕不如说利率是一个非常因循成规的(highly ventional)现象,倒反而更正确一些。盖今日之实际利率水准,大部分乃定于一般人对于未来利率水准之预测。任何利率水准,只要公众充分相信该利率水准会继续维持下去,就会继续维持下去。当然,在一个动荡社会中,利率可以因为种种理由,围绕着这个预期的经常水准上下变动:理由之一,如M1 之增加速度大于M,则利率上涨,反之则利率下降。然而利率所围绕着上下变动的那个水准,可能经过几十年,始终太高,使得充分就业不能实现;这种情形,当一般人认为利率会自动调整,故有比因循成规更强有力的客观理由,使得实际利率水准非如此不可时,尤其容易发生。于是在公众或当局心目中,都联想不起,就业量之所以不能达到最适度水准,乃是因为利率不合适在作祟。
我想,现在读者应当明白了:因为长期利率基于成规,相当稳定,而资本之边际效率则变化多端,非常不稳定,故有效需求很难维持在一个高的水准,足以提供充分就业。
从乐观方面着想,我们可以引以自慰者,只有一点:正因为成规并不基于确切知识,故我们可以希望,假使金融当局相当坚持,欲贯彻其主张,则成规大概不至于老是顽强抵抗。舆论可以很快习惯于温和的利率下降,下降以后的新利率又构成新的成规,作为预测未来之根据;此时金融当局又可更进一步,把利率再压低一次。这个办法当然有个限度。放弃金本位以后,英国长期利率之下降,可作好例:这部工作是经过几个步骤才完成的,每当公众之灵活偏好函数已经习惯于新利率,故对当局政策之新动向,或情报中之新刺激,又可重起反应时,当局即把利率再压低一次。
Ⅲ以上所说,可以用一个命题总结起来:设预期状态不变,则除了交易动机或谨慎动机以外,在公众心目中,还有一个潜势力要持有现款;至于在何种程度以内,这个潜势力实现为真正持有现款,则须看金融当局愿意创造现款之条件如何而定。灵活偏好函数L2 所概括者,实即此种潜势力。
由此,故设金融当局所创造之货币数量为已知,又设其他情形不变,则只有一个利率(或说得严格一些,只有一个利率体系)与此货币数量相当。
但这不仅限于货币,把经济体系中任何一个因素单独提出来,都和利率有一定关系。故除非货币数量之改变与利率之改变有特殊直接关联,否则把货币与利率单独提出来分析,没有什么用处,也没有什么重要性。我们所以认为二者有特殊关联者,乃是因为一般说来,银行体系与金融当局是买卖货币与债务票据之商人,而不是卖买资本品或消费品之商人。
假使金融当局肯根据一定条件,卖买期限不同的各种债务票据,则利率体系与货币数量之关系非常直接。利率体系只是银行体系肯卖买债务之条件,货币数量只是个人所愿意持有之现款数,后者在考虑一切有关系情况以后,觉得宁愿保持流动现款,不愿依据市场利率把现款脱手,换取债务票据。在货币管理技术上,今日最切实而重要的改革,恐怕是让中央银行依照一组规定价格卖买各种期限之金边债票(gilt-edgedbonds),而不是只依照一个银行利率卖买短期票据。
以今日实际情形而论,银行体系控制市场债票价格之“有效”程度,各银行体系颇有出入。有时银行之控制力量,在一个方向比在另一个方向有效,例如银行只肯依照一定价格购买债务票据,而不一定肯在买进价格上加上一点转手费,定出一个与买价相差无几的卖价,然后依此卖价出售债务票据。
当然,并没有什么理由,为什么不能利用公开市场交易,使得银行所定价格在两个方向都有效。除此以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限制,即一般而论,金融当局并不肯对期限不同的各种债务票据都一视同仁,愿意卖买,而往往集中于卖买短期债务票据,让短期债务票据之价格影响长期债务票据之价格。当然,这种影响不会即刻生效,生效亦不完全。又和以上一样,这里也没有理由,为什么非如此不可。假使有以上限制,则利率与货币数量之关系便不十分直接。在英国,当局有意控制之范围似乎在扩大。但要把此处所述学理,应用之于实际,则必须顾及金融当局实际所用控制法之特征。如金融当局只卖买短期债务票据,则我们必须考虑,短期票据之价格(现在的或未来的),对于期限较长之票据,其影响如何。
故如金融当局欲为期限不同、风险不同的各种债务票据建立一特定利率体系,则受以下种种限制:
(一)有些限制是金融当局自己加上去的,即金融当局只肯卖买某种类型的债务票据。
(二)当利率降至某种水准时,则根据上述理由,灵活偏好可能变成几乎是绝对的;这就是说,当利率降至该水准时,因利息收入太低,故几乎每人都宁愿持有现金,而不愿持有债务票据。此时金融当局对于利率即无力再加控制。这个极端情形,在将来也许会有实际重要性,但到现在为止,我还不知道有这种实例;理由是:在过去,金融当局不愿意大胆买卖长期债务票据,故也没有许多机会来作一个试验。假使真有这种情形产生,则政府自己就可以只出极低利率向银行无限制借款。
(三)因为灵活偏好函数变成了一条直线,以致利率完全失去了稳定性这种例子之最显着者,曾经在极度不正常状态中产生过。战后之俄国及中欧曾经有过通货恐慌,人民都要逃避通货,无论什么条件,人民都不愿意持有现金或债务票据;又因一般人预期币值会继续下跌,故即使利率继续增高,还是追不上资本(尤其是囤货)之边际效率之上涨。美国在1932 年中之若干时期,有过一个情形相反的恐慌金融恐慌或清算恐慌。那时无论条件如何合理,几乎没有人愿意把现款脱手。
(四)最后还有第十一章第四节所述困难,即:要把借者及最后贷者拉拢在一起,必须有中间人费用,而且贷者会要求在纯利率之上再加上一点,以抵补风险尤其是道义上的风险,故实际利率很难低干某种水准。纯利率降低时,中间费及保险费未必同时下降。故一典型借款者必须付出的利率,比纯利率下降得慢,而且在现有银行机构之下,恐怕不能低于某一最低水准。
假使贷者对于道义风险估计甚高,则本论点尤其重要;盖如风险之生,乃由于贷者心中怀疑借者不诚实,则即使借者心中并不想不诚实,也没有方法使利率不高。短期借贷之手续多,费用重,故本论点亦重要;贷者之纯利率即使等于零,银行可能仍要求其雇主出息1。5 厘或2 厘。
Ⅳ此处不妨把本章与货币数量说之关系先提一提,虽然这个题目应当属于第二十一章范围。
在一静态社会中,或不论为什么理由,社会上没有人对于未来利率感觉不确定,则在均衡状态时,灵活偏好函数L2也可以称之为贮钱倾向常等于零。故在均衡状态时,M2 等于零,M 等于M1;M 变动时,必引起利率变动,直至所得达到一个水准,使得M1 之改变,确等于M 之改变。故有M1V=Y,其中V 货币所得流通速度(定义已见上),Y 乃总所得。假使我们可以衡量本期产品之数量及价格,用O 及P 表示之,则Y=OP,故MV=OP,此即货币数量说之传统形式。②就现实世界而论,货币数量说之大病,乃在其未能把物价改变之起于产量改变者,与物价改变之起于工资单位改变者,分辨清楚。①所以有此疏忽,大概是因为该说既假定无贮钱倾向之存在,又假定充分就业常能维持之故。盖在此假定之下,则O 为常数,M2 等于零;设V 亦为常数,则工资单位与物价水准二者,都与货币数量成正比。
② 《经济复兴》(Economic Reconstruction),第233 页。
① 至于何者决定新均衡之性质,则必须留待第五编讨论。
第十六章 关于资本性质之几点观察Ⅰ打一个譬喻来说,个人于今日决定储蓄时,只表示他决定今日少进一餐,他不一定同时决定把今日所省下的钱,留待一周或一年以后作进餐购鞋之用,或于未来某年某月某日消费某物。故今日之从事于制备饭菜业者,蒙受不景气影响,而今日之从事于制备未来消费者,却未得提掖之力。这样看来,个人之储蓄行为,并不是用未来消费需求来替代现在消费需求,而只是把后者减低。而且,一般人推测未来消费量时,大部分以现在实际消费量为根据,故后者减少时,大概会使前者蒙受不景气影响。故个人之储蓄行为,不仅只压低消费品之价格,而且可以使现在资本之边际效率降低,故既减少目前消费需求,又减少目前投资需求。
设储蓄不仅只是现在不消费,而且同时预定未来消费,则影响可以迥然不同。盖在此种情形下,则现在投资在未来某年某月某日之预期收益将因之增加,故资源之不再从事于制备现在消费者,可以转而制备未来消费。即使如此,二者亦不一定相等;因为未来消费之时日,可能离目前很远,故生产方法也许要“迂回”
(round-about)到一种不方便程度,使得边际效率低于当前利率,于是预定消费对于就业之有利影响,不能即刻产生,而须留待以后产生,故即刻所生影响,还是对于就业不利。但在事实上,个人决定储蓄时,并未对未来消费下了一张具体定单,而只是撤销了一张现在定单。又因雇用人工之唯一理由,乃在满足消费,故当消费倾向减低,其他情形不变时,就业量将蒙受不利影响,亦无足为怪。
事情之所以麻烦,就因为个人之储蓄行为,并不蕴含用一个事先具体规定的未来消费来代替目前消费;而且即使如此,制备前者在现在所需的经济活动,在数量上也未必恰等于以此储蓄之数,作为现在消费之用时,所需的经济活动。储蓄只是单纯的要持有“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