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第10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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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便决定再为他造一个合适的女伴。耶和华抽取亚当的一根肋骨(即使用同样的材料)造出了夏娃。这个“骨肉相依”的女人就成了亚当最忠实的生活伴侣。
这段神话已提示人们:稳固的爱情取决于男女双方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在心理学上被称为相容性。大部分家庭冲突的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心灵上的一致”。
当然不能把“相容”理解为两个人毫无二致。重要的是生活目标的一致,有共同的价值观念,有相应的文化水平。比如说,两个极端自私的人未必能相容,他们自顾追求个人的特权,谁都想占上风而不肯让步,夫妻反目也就在所难免,气度恢宏者与小肚鸡肠者、满腔热忱者与落落寡合者结为夫妻,日子也不会过得很顺利。
爱上一个不相容者是完全可能的,但是能使爱情地久天长的只有相容的夫妻。在共同的天性中有着共同的生活需要。夫妻之间某些局部的不一致,以及作为这种不一致的结果而出现的一段时间的冷淡都会存在,但是只要真情在,有维持家庭的愿望,这种不一致并不会导致家庭危机。
有一个快被人们忘却了的古老传说。其中讲到在很久很久以前,人完全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当时世界上人无男女之分,当然也没有家庭问题和夫妻冲突。那时生活和繁衍的是两性人。这种男女同体的人个个长相俊美,又聪慧又仁慈,而且都有回天之力。有一次主神宙斯发现了这些两性人,生怕他们的力气愈来愈大,有朝一日会威胁天上诸神的安全,宙斯便把这些大力士都劈成两半,搅乱之后撒到世界各个角落。
结果,从那遥远的年代起,人出于本能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找呀找呀,有时要找上一辈子……
Number:4851
Title:名人自论
作者:水晟
出处《读者》:总第35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达尔文的乐趣
达尔文说:“我一生的主要乐趣和唯一职务就是科学工作。对于科学工作的热心使我忘却或者赶走我的日常的不适。”
高尔基的习惯
高尔基说:“对于有文化的人,读书是高尚的享受。我重视读书,它是我一种宝贵的习惯。”
贝多芬的信条
贝多芬说:“我始终遵守的信条是无日不动笔,如果我有时让艺术之神打一下瞌睡,也是为了她更有力地醒过来!”
巴斯德的力量
巴斯德说:“告诉你使我达到目标的奥秘吧。我唯一的力量就是我的坚持精神。”
安培的信念
安培说:“我和全人类都要变得有学识起来,这是在我眼前和我脑海中时常出现的信念。”
戴维的目的
戴维发明安全矿灯后,有些人劝他去申请专利,他说:“我从来不想做这样的事!我唯一的目的,是谋求人类的幸福。我不希望发财,倘使能够替人类做些有益的事业,那便是我唯一的报酬了。”
爱因斯坦的消遣
爱因斯坦曾在同友人的通信中谈到自己的消遣:“每当我脑子中没有什么特别问题需要思考时,我就喜欢重新验证我早已知道的数学和物理定理。这样做并没有什么目的,只是为了让自己有机会充分享受一下专心思考的愉快。”
富兰克林的娱乐
富兰克林在自传里写道:“除了读书以外,我不允许我自己有其他的娱乐。我从不到酒馆、赌场或任何其他娱乐场所去消磨时光。”
齐奥尔科夫斯基的兴趣
齐奥尔科夫斯基说:“我最大的兴趣就是终止人类的痛苦,给他们力量、财富、知识和健康。”
Number:4852
Title:里根被刺案与美国法律
作者:鸥浦
出处《读者》:总第35期
Provenance:法律与生活
Date:1984。1、2
Nation:
Translator:
1981年3月30日下午,美国总统里根在华盛顿劳联一产联建筑工会的集会上讲演后,从希尔顿饭店走出来。人行道边的防弹汽车已经发动了引擎。里根满面笑容,向人群频频招手。
就在这一刹那,记者群中一个身穿棕褐色雨衣的金发青年,蓦地拔出左轮手枪,对着里根“砰!砰!”连射两枪。白宫的特工人员和现场警察向枪响的地方扑来。特工人员麦卡锡一个箭步扑在里根与开枪者的中间。“砰!砰!砰!砰!”又是四枪。里根背后的特工人员猛地把里根的头压低,又重重地推了里根一把,里根的脑袋在车门框上撞了一下后,倒在车座上,那特工人员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全身一下子压在里根身上,对司机吼着:“开车!快开车!”汽车一溜烟开走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几秒钟的时间内。
枪手欣克利
开枪者是25岁的约翰·欣克利。至于开枪原因,还要从好莱坞女演员乔迪·福斯特说起。
乔迪·福斯特是位19岁的影星。1976年她在电影《出租汽车司机》中扮演一个妓女。该片描写一个孤独的出租汽车司机,经常以吸毒和呆坐在脏屋子里打发时间。这种情形遭到妓女的嘲讽。他给她写了一封信,并出发去刺杀一位总统候选人,以示他对她的爱情。不知是由于福斯特的演技出色,还是由于她年轻貌美,电影一上演,她就被一伙青年人缠上了。欣克利是其中甚为积极的一个。
1980年,福斯特退出好莱坞,到耶鲁大学学高级法语与外交史去了。不想欣克利又追到耶鲁大学,在福斯特的门前放了一封又一封情书,打了一个又一个电话。福斯特对这种信件的反应极为冷淡,他们连一次面也没有见过。
欣克利的父亲是科罗拉多州某石油公司的老板,他哥哥斯科托是该公司的副经理,而且和副总统布什家还有来往,算得上美国上流社会的活跃人物了。也可能正是由于有这个条件,欣克利早就游手好闲,到处乱逛。1980年9月和10月他到耶鲁大学纠缠福斯特后,又象无头苍蝇一样,一会儿西,一会儿东,于1981年3月29日到达华盛顿。第二天中午,他仔细研究了里根当天的活动计划后,给福斯特写了一封信,称他这次确死无疑,要用刺杀里根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行动来博得尊敬和爱情。
一个多小时后,希尔顿饭店门口的枪声响了。
艰难的审判
里根被送往医院后,经过近3小时的手术,取出了子弹,12天后出院。受伤的其他3人经抢救后,也活了下来。
美国政府起诉欣克利犯有非法购买、拥有、使用武器和谋杀总统、击伤麦卡锡等十三条罪行。根据美国法律,须判终身监禁。
在欣克利被捕的第五天,他父母发表了一个声明,声称“约翰是个有(精神)病的孩子”,应该“先假定他是无辜的”。因为根据美国法律,精神不正常的人对其行为是不负法律责任的。随即,他们重金聘请了律师和精神病专家为欣克利辩护。
为了鉴定欣克利的精神状况,法院指定一名精神病专家对欣克利作了三个小时的检查,专家的结论是:精神方面完全应该接受审判。但被告的律师马上争辩:任何这类检查首先应由被告选择的专家来进行。虽然地区法院的首席法官驳回了这个意见,但仍然决定把欣克利送联邦教养院做为期三个月的精神病检查。
于是,检查来,检查去,一直拖到1982年4月27日,也就是枪击案发生整整一年多之后,美国联邦法院才宣布成立大陪审团公开审理此案。
审判开始,首先是听证会。被告方的4名律师和6名精神病专家为欣克利辩护。欣克利过去的沉默寡言,漫无目标的乱窜,给福斯特的狗屁不通的情诗,歇斯底里的情书,语无伦次的电话,莫名其妙的日记,对父母反复无常的态度等等,所有这些都成了他们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欣克利的谋杀动机、谋杀准备和谋杀行为都是在“精神错乱”的精况下产生、进行的,而根据美国法律,欣克利应判无罪。
作为原告政府方的律师和精神病专家接着作证。从欣克利纠缠福斯特不成,刻意模仿《出租汽车司机》中的求爱方式,到三番五次地购买枪支,练习枪法,想方设法接近重要人物;从他下决心以谋杀里根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行动”来博得福斯特的爱情,到精心研究里根的活动时刻表,提前赶到希尔顿饭店,混在最有利于射击的记者群里,在最合适的时刻开枪射击,在没有被扭住前一连开了6枪,连伤4人,这一切都进行得有条不紊,完全可以证明欣克利谋杀动机是自觉的,谋杀准备与谋杀行为是在头脑清醒状态下进行的。因此,欣克利应判罪。
听证会整整开了七个多星期,接下来是陪审团审议。陪审员们的意见产生了严重的不一致。第一个发表意见的是乔治·伯雷德,他认为欣克利精神错乱,不应判罪。他的意见遭到陪审长罗伊·杰克森的反对,杰克森的意见被绝大部分女陪审员所同意。他们又重新核对了一遍各种证据,当他们再次读了欣克利在枪击前一小时给福斯特的求爱信后,格雷涅斯·莱锡特肯定欣克利精神错乱,因为他明知自己这么做确死无疑,但他还是不顾一切这么做了。莱锡特的意见遭到马里兰·考伯琳的强烈反对,她发现欣克利的来往信件中,只要是讨钱的,都签“爱你的约翰”,如不是讨钱,则只签个“约翰”而已。
从3月18日一直争到3月21日,马里兰·考伯琳和娜撒丽亚·布朗坚决认为欣克利有罪。但到了21日傍晚,疲劳不堪的考伯琳动摇了,转而同意欣克利无罪。布朗坚持了10分钟后,也无可奈何地投了同意欣克利无罪的票。
地区法官巴林顿·帕克对这个裁决也感到震惊。根据美国法律,判决主要根据陪审团的裁决作出。他随即宣读了判决:
“……
因(被告)精神错乱,无罪。”
理智与法律的矛盾
法官帕克同时宣布,欣克利立即送往华盛顿圣伊丽莎白精神病院,无限期地住院治疗,直到确能证明他对本人与社会都不再构成危险时,才能释放。
欣克利本人感到吃惊。他母亲哭了,尔后又和他父亲一起笑了起来。虽然他们花费了近百万美元来雇律师、精神病专家,但官司到底打赢了。
12名陪审员又回到陪审员室,许多女陪审员禁不住啜泣起来。第二天考伯琳和布朗接连发表声明,说她们实际上认为欣克利有罪,但在强大的无罪论的压力下,加上精疲力竭,迫不得已投了同意无罪的票。
里根夫人南希听到消息后说:“岂有此理!”里根本人当时不表态,但司法部长威兼·史密斯则公开说:“允许那么多人犯暴力罪,又允许他们利用含糊不清的程序来开脱罪责,然后还向他们敞开大门,让他们回到他们曾经伤害过的社会中去,这种陈规必须结束。”根据美国法律,必须由原告方证明被告的精神健全,被告才负法律责任。而要证明一个人精神健全比证明一个人精神错乱困难得多,因为被告方只要提出若干用常理无法解释的证据,就可以证明被告精神错乱。因此,两个多月后,里根向国会提出刑事审判改革法案,其中专有一部分对以精神失常为理由作辩护的法律提出修改。
里根被剌后,两个哥哥死于暗枪的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提出一项法案,要禁止制造、装配和出售欣克利所使用的0。22英寸口径的“星期六夜特制”牌手枪;众议员斯坦·帕里斯则认为要严惩暗杀总统及政府高级官员的罪行;白宫宣布,不再公布总统的活动时刻表。
美国法律中有一个重要原则“拖延执法,即为枉法”,而欣克利由于所谓“精神错乱”问题,枪杀案发生一年多才审判,结果还是无罪开释。难怪一家报纸用了这样一个标题:“精神错乱的欣克利,发疯的公众。”大概是因为法律是公众选出来的议员制定的关系吧!
Number:4853
Title:巴兹学礼貌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35期
Provenance:世界青年
Date:
Nation:
Translator:郑帆
乍看上去,26岁的巴兹·安特还是挺英俊的。他举止随便,神态自若,谈笑风生,为人和蔼可亲,对女人也会献点殷勤。他独自居住在一套小巧舒适的公寓里。他的女朋友叫琳达。彼此认识已经五年,两人情投意合。此外,他还有不少好朋友,交谊笃深。确实,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巴兹总该心满意足了。
可是,巴兹总感到自己欠缺一些东西,左思右想又说不上是什么。有一天,他对着镜子仔细端详,只见镜子里的巴兹长发垂肩,不修边幅。再往下看,灰色的毛料裤子下,露出紫绛红的袜子,色彩极不协调;上衣的扣子松了线脚,挂了下来。
“天哪,我竟然这样邋遢,”他心头不禁一怔。
他回过来用审视的目光看了看他的女朋友,只见她下身穿一条破旧的牛仔裤,同样不事修饰。“琳达,瞧我们俩,”他皱起眉头,“一点也没风采,没生气,多难看!”
这时,巴兹如梦初醒似地觉察到,他缺少的正是堂堂的仪表、翩翩的风度、得当的举止以及高雅的谈吐。他需要有人来指点,什么颜色的衣服才相配,什么样的发式才适合他的脸形,吃饭时该怎样使用刀、叉才得体。这些风度仪表、举止姿态,他父母没有认真教过他,学校里的老师也没有讲过。看电视吧,屏幕上那些东西不堪入目,只能让人学坏。
好在巴兹是一个有决断的青年。他马上报名到“学着做”礼貌学校去学习。该校主人乔伊·戴维斯女士向他保证:“我能将青蛙变成王子,将姑娘变成彩蝶呢。”
“学着做”礼貌学校是专门教授礼貌风度的名牌学校。说是学校,其实只有一名教员,那就是该校的创始人乔伊·戴维斯女士。1962年,戴女士在多伦多的约克维尔开办了这家礼貌学校。当时,她的校址没有选好,学校一带还是嬉皮士群居之地。他们对戴女士这一套风度仪表,对她的讲究礼貌,是最反感的,于是,她成了众矢之的。那些嬉皮士英雄们朝她的学校扔瓶子,对她破口大骂;戴女士也不甘示弱,毫不退缩。她坚信那些口出秽言、流里流气的嬉皮士终有一天会需要她来开导一番,风度礼貌终究会回到文明社会来的。当然,“学着做”礼貌学校也不乏学生。那时,前来求教的大多数是经理一级的人员。戴校长严格把关,每招一批学生从不超出12名,每个学生都由她亲自执教,一丝不苟。
开头六课是练习正确的姿势。常言道,“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巴兹以前却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些小节,经戴女士一指点,巴兹发现他站的时候,耸着肩,缩着头,肩膀几乎擦着耳朵。坐着时,全身又缩做一堆。戴女士让他练习挺胸,抬头。这一下,巴兹顿觉精神多了,仿佛人也长高了一、二英寸。戴女士又教他如何走路。巴兹心想,“嘿,我活了26年,还不会走路。”经验丰富的戴老师好象看出了巴兹的心思,于是叫他对着大立镜走几步。他这才发现自己走路时活象街上拖着两条鼻涕的小淘气。这下,巴兹服了。他学会一抬脚一举步都从容不迫,步履稳健,沉着有力。
第二阶段的课程是指导巴兹的穿着。英俊的巴兹在衣着方面实在太不讲究。他死盯着一条裤子穿,由于裤腿太长,常拖在地上,裤腿底边也已磨破了。上衣的颜色同裤子很不协调,长长的袖